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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初恋是影帝-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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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整理好情绪出去卧室后,先往客厅猫一眼,就看到肖柏煜竟然把她冰箱里放着的啤酒白酒红酒都翻出来了,边看电视,边当水喝。

    看他这样,她的心自然是紧张。

    她刚才看过时间,上午十点,他昨天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肯定睡不好,早上她还不知道他啥时候醒的,那早饭肯定没吃,然后这酒空腹喝酒?

    心一沉,她直接去了厨房,然后翻出了两样食材,鸡蛋和玉米。

    有一种早饭,也如感情一样成了割舍不掉的习惯。

    他陪着她一起从高二读起的那一年,他有次突然请了将近十天的假,她给他打电话关机,发短信没人回,那一周她每晚都在偷偷哭,就像被他突然抛弃了一样。

    可等他来了学校后,先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就是他觉得学校离他家也很远,就决定住校了,而后又说了一个坏消息。

    原来他那么久没联系她是因为他生了一场胃病,手机打不通是被他老妈没收,他也不敢告诉她,怕影响她学习。

    那次回来后,她也不管班级同学的目光,就搂住了他,真的怕他不要她。

    但随后她也就发现他真的是胃不好了,吃的很少,尤其是一日三餐很重要的早饭,就只喝一碗粥,甚至他本来就消瘦的脸,看起来更瘦了。

    那一次,她就开始想办法。

    好在她学习好,班级老师早就知道她和肖柏煜早恋,但是没影响成绩,老师也就不管了,然后她那次就厚着脸皮问,选她当了语文课代表的年轻语文老师,能不能借用一下老师在学校的宿舍。

    老师问她做啥,她说想给肖柏煜做早饭!

第110章 你过不来,我不能过去() 
还给老师提条件,如果老师不嫌弃,就替她也做一份。

    然后那刚大学毕业的老师就同意了。

    于是她买了小锅、保温盒,一些佐料,还有一日的食材,也用不了多少钱,因她买的是鸡蛋和玉米。

    后来她就是提前一天上晚自习前先买好食材,然后上早自习中,她都会看着时间借口上厕所跑去语文老师的宿舍去给肖柏煜做很养胃的蛋羹,再给他煮个甜玉米。

    那时候她很单纯的想,觉得鸡蛋很营养啊,穷人家的孕妇都是这么补身子呢,他肯定也能补,而玉米更是老少皆宜的长寿食品,还补充维生素!

    而且还是她过手做的,肯定比食堂的饭干净!

    等下了自习后,就刚好能熟,而肖柏煜那时候虽然和她成了一个班,但他却不上早自习。

    第一次住校的他很不习惯,虽然他很任性的亲自找校长,以多交了两倍的住宿费住了一间只有他一个人的宿舍,但他还是入睡很慢,第二天早上7点他根本睡不醒,可他为了陪她吃早饭,还是会起来。

    在她第一次给他在学校做了早饭拿去食堂时,他再三确认是她亲手做的,他完全不顾食堂都有什么人,就在她的脸颊上重重亲了一口,简直高兴坏了。

    可是一看她拿出了煮的玉米,他皱起了眉,眉心皱的就能夹住纸了,一看就是不想吃。

    她那时候问他是不是不爱吃玉米,他说倒也不是,是他觉得啃玉米的样子很傻,说即便是他,啃起来也会影响形象,他不想吃,怕影响他在她心里的帅气样子。

    可以说是偶像包袱很重了。

    可是,他不吃,却非要让她吃,说她啃玉米的样子一定很可爱。

    早就知道他这种人肯定在各种方面都会任性的出类拔萃,她也懒得计较,可玉米的确对身体很好啊,于是呢……

    那一天,在他耷拉着眼皮吃她给他做的蛋羹时,她就开始给他往保温盒里一颗一颗的剥玉米粒。

    那时候啊。

    因为男朋友是肖柏煜,她身上的言论就很多。

    她不对肖柏煜付出吧,就会有很多女生在背后骂她,说肖柏煜对她那么好,她就一味的接受,什么也不做,真是不要脸,肖柏煜看上她真是瞎了眼。

    后来她为他每天早上做早饭,还像伺候儿子一样的把玉米粒一颗颗剥下来,那些人就会说她倒贴,做的事儿和丫鬟一样。

    可不管别人怎么说。

    她看肖柏煜吃着她做的东西,吃一口对她笑一笑的样子,她就很幸福,而他还会打趣她:“你越来越像小媳妇儿了!”

    她就反驳:“那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小媳妇儿!”

    如今想着这一切,用着更好的厨具,她三下五除二就把玉米和蛋都煮上了,之后她这才去卫生间洗漱,哭过后眼睛有点微肿,她还化了个妆。

    等她整理好仪容后,东西也煮好了。

    最后她一声不吭,把做好的吃的,端到了他面前。

    喝酒的他看到那些早饭后,先是一顿,随后喝的更多了。

    “柏……”本想叫他的名字,可随后意识到他们不再是情侣了,她顿了顿:“肖总,您肯大驾光临我陆亦桃的寒舍,那就赏脸吃个早饭吧。”

    他抬头,看着她,笑的有些苦涩:“为什么给我做早饭?”

    “为了让你高兴,给我加工资,加福利,加奖金,可以吗?”她坐在他对面说着这样的话,然后就开始收拾酒瓶子。

    他沉默片刻,然后冷冷说道:“我不吃。”

    这次轮到陆亦桃顿了顿动作,她放下手里的活儿,然后一句话没坑,拿起蛋羹碗里的勺子,直接舀了一勺,递到了他嘴边。

    这就是个下意识的习惯动作。

    曾经这货有一段时间逃课,竟然不是去上网,而是偷偷背着她喝酒了,具体他为什么要突然喝酒,原因不详,现在她也不知道。

    但后来他因此就胃疼,他不敢说实话就吵闹着不吃饭,她就喂。

    看着伸在嘴边的那勺食物,肖柏煜看了一眼食物然后盯着陆亦桃那张脱离稚气,却比以前更要精致的脸,湿了眼眶。

    “七年前你对我说分手,你割腕威胁,我走了,我可却还是不觉得,我们会分手。”突然他说。

    “嗯,然后呢。”她问。

    “我习惯照顾你,你不也是么。”他反问。

    当初,所有的人都在赞颂他对她的付出,却鲜少有人看到她对他的付出。

    他不是傻子,就算一开始是他想和她在一起,所以甘愿做了很多事,可后来这个女人对他做的那些事,才能让他爱她到现在。

    “嗯,是,再然后呢?”陆亦桃问着,看他真不吃,就把那勺食物放了回去。

    “现在我们分手了,分的彻彻底底,可是……我却不觉得,我们会分开。”

    分手,分开。

    原来到了现在,这是两个概念。

    但万变却不离宗,追根究底,不过是他们还是不愿意放手而已。

    她垂下眸,缓了缓情绪,“听话,先吃饭,身体是你自己的。”

    “那你告诉……”

    “我心疼。”她打断他的话,就回答了。

    这么久了,她早就知道他下句话会什么,他刚才一定是想说——那你告诉我你心疼我。

    他眸子一瞪,随后她却又补充:“现在我再不愿意和你在一起,也不能抵消,我爱过你。”

    “爱过……呵……”他冷笑着,但却很听话的,拿过那碗鸡蛋羹,开始吃了,吃了一口,还是以前的味道,可他却咽不下去。

    他又一次放下碗,突然伸出手一把拉住了她的领口:“桃桃你告诉我,我能给你爱,现在也能给你大把的钱,你为什么就是不跟我?”

    陆亦桃重重喘了口气,然后扳着他的手,把他的手指扳开后,“要是刚才你抱我进去,把我上了,我说不定就跟了你了,你明明知道……咱们回不去的原因,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

    有一件事,已经不叫心结了,叫世界,你过不来,我不能过去。

    他没说话了,就吃着她做的东西。

    该死的,她的话又让他的心堵的慌,可吃的,却该死的还是吸引他的味蕾。

    他吃东西的时候,陆亦桃就像真的毫无情绪的冷漠者一样,已经开始看电视了,但她的手,却在默默给他剥着玉米粒。

第111章 守着回忆过() 
看到她手上的动作,他抬起手,揉了揉眼尾。

    他也不会忘当年的事。

    因为他读完高中,没有听母亲安排去法国,而是跟着她又读高二,直接惹怒了整个家的人,全部都逼着他和她分手。

    其中也无非离不开中心点,陆亦桃哪哪都配不上他,就连和他父亲合作的那个法国富商的,在哈佛读大学的女儿想嫁他,他老妈都得考虑考虑,这样的眼光,怎么可能看上陆亦桃。

    但他却觉得自己眼光贼好,爱上了一辈子都不会腻的女人,所以那时候,他根本不能失去自己最爱的姑娘。

    可父母又没收了他那已经少的可怜的零花钱,非要断他后路,他最后没有办法,绝食了七天,在第六天他熬不住的时候,本想割手腕吓吓他妈,结果怕桃桃发现,就在手肘割了一刀,差点伤到骨头。

    那行为吓坏了他的家人,把他送去了医院,他也知道自己饿坏了身子,可那时候,比起自己身体不舒服,他觉得如果陆亦桃因为这件事和他感情淡了,他更难受。

    他后来就从医院跑了。

    那时候他姐和他妹,指着他的鼻头骂他是个蠢货。

    他也知道自己做的有点偏激,可是他不能违背自己的心,更不想让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参杂上铜臭。

    他妈怕了,把他撵出了家,让他放肆去了。

    那次他虽然有点牺牲,但他却觉得值得,因为他身体变差后,他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个小丫头有多爱他。

    他永远都不会忘,那一个早晨他起来去教室叫她吃早饭,可她却不在教室,问问同学,在餐厅找到她时,她可爱的脸笑的灿烂,然后把一个保温盒递给了他。

    “这是什么?”那天,他问的奇怪。

    他很能赖床,在家的时候有佣人伺候他还吃些饭,后来上高中,他能睡觉就不会吃早饭,后来胃疼,就更不吃了。

    然后她打开,“我给你做的早饭呀!”

    当场他就有点懵:“你在哪儿给我做的早饭?”

    然后她就把自己的小计划告诉了他。

    她那么贴心,真正的把他放在了心上,甚至他看到自己根本不爱吃的玉米,找了借口不想吃时,他没想到,她能耐心的一颗一颗给他剥下来,都顾不得自己吃饭。

    他离开家住在学校的那段时间,她因为精力条件有限,只能保证一顿干净健康的早饭,但其他时候,她也会用她知道的办法去养他的身体。

    用保温盒热牛奶,看着他每天吃一个苹果或者别的水果,督促他喝热水。

    那时他第一次深深意识到,原来这个可爱的女孩,也在用她自己的方式,宠爱他。

    原来爱情是这样的。

    现在他都忘不了当时的心情。

    他坚定他和她在一起一定会很好很幸福,他真的特别想结婚。

    他看着有发小爱上国外的女孩儿,直接没出息的18岁就在国外注册婚姻了,他也好想领着她改国籍结婚去!

    可被逐出家门,他算是一无所有,也不敢做那没把握的事。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生日时,后来他姐姐又送给他的手表,卖了十万块钱。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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