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第6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多久?不足半月。”对于此种问题,与利益无关,可以回答。
“那姑娘与你那朋友认识多久了?”汪直又问。
“一年多了,不到两年,怎么,有何不妥吗?”我转而问汪直。
“那姑娘觉得,爱情这种东西,和时间有关系吗?有所谓的先来后到吗?”
汪直此言一出,我是差点聋了双耳。他一介阉人,突然扯到爱情这个千古不变的话题上来,着实牛头不对马嘴。
“汪大人,您究竟在好奇些什么呢?您问这个问题,不觉得有些奇怪吗?”我反问道。
“姑娘是觉得像老夫这样的阉人,连爱情这个字眼都不配提起吗?”汪直的语气,并未有动怒的痕迹,显得极为平静。
别人叫他阉人,这在情理当中,可自己亲口叫自己阉人的,不得不说,汪直的气量和勇气非同常人。
我该如何回答,只能干巴巴答道:“您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像你这把年纪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觉得有些奇怪罢了。”
“对,姑娘没有没错,老夫的确半截身子已经迈进土里,不像你们这些年轻人。”
一直以为自己够自知之明,够自黑,殊不料,和汪直比起来,自我感觉还是差了几分的。
许是汪直接连不断的自黑,无形当中和我拉近了距离,让我开始认真对待他的提问。
爱情和时间有干系吗?这个问题,还当真把我给问住了。
若说有关系吧,有时候好像没有,可若说没有关系吧,有时候它还真有。
爱情当中,究竟是否有先来后到,最近几日,闲暇空隙的时候,我也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
以我自己为例,若是自己遇上朱佑樘或者大魔头的时日更早一些,会不会爱上的是他们二人的其中之一呢?
当然,这只是假设而已,事实上,我所遇上的第一个男人,应该是公子刑天,但公子刑天,可能就是荣华。
所以,在我这里,爱情可能是跟时间有关系的。
再则,不管荣华是否就是公子刑天,我爱上他,都不是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而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
从这方面来讲,在我这里,爱情和时间也是有关系的。
想了许久,答道:“应该是有关系的吧,但这事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身上的情况应该也是不同的吧。反正从我的角度来说,似乎是有关系的。”
“即是有关系的,那随着时间的流逝,姑娘会否忘记掉以前的恋人,重新爱上另一位男人呢?”
我朝汪直看了几眼,答道:“不会,永远也不会,我这辈子,只会爱一个男人。”
这句话,也不晓得是说给汪直听,还是说给那个让汪直问我的人听,抑或是,也许是说给我自个听。
第122章:汤里有猫腻()
最近,思维总是会出现混乱的迹象,有时候在胡思乱想什么,连我自己都不大明白。
来的虽不是锦衣卫办公的地点,但却无形当中被人给当犯人一般审问。
汪直自然不会无缘无故问我,他一介阉人,自然不会对我有兴趣。或许,他是在替别人询问,或许,是他自发性想问,至于目的,阿谀奉承或溜须拍马一类嫌疑最大。
甭管汪直是何种目的,我的答案和态度,他应该已经明了。
果然,汪直不再开口,而是起身离去,“老夫去沏一壶茶来,姑娘请自便。”
自便?这意思是我也可以走了是么?
张口闭口说朱佑樘让我留下来,如今又让我自便,难道说,汪直只是为了和我探讨爱情那个深奥的话题么?
大魔头还没回来,我自是不能离开,起身在院子中四处溜达,没走几步,就看见朱佑樘和大魔头正从外面往里走。
之前没有留意,此刻才发觉朱佑樘身上的衣裳,并非是紫色,而是青色那个系列。
衣裳的右下角,绣着几朵薰衣草的图案,从针脚和绣工来看,应该和紫色的衣裳属于同一家制衣坊所做。
稀奇的是,朱佑樘竟然也会穿别的颜色的衣裳,我还以为,他是对紫色情有独钟,从而绝迹不会移情别恋。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在前走着,大魔头则在他的身后。
这两人,脸上俱是没有什么表情,着实难以判断出他们去了何处,又商谈了何事。
所幸的是,两人的脸上和身上,都没有伤痕,起码肉眼看不到伤痕,这就表明他们十有八九并未交手,而只是言谈。
我径直走向朱佑樘,问道:“听汪大人所说,殿下似乎有事找我。”
朱佑樘眼眸里,有过瞬间的迷惘,但旋即消失不见,“哦。”
看这情形,朱佑樘并未让汪直留下我,而是汪直胡乱瞎编的借口。
“既然殿下没有什么要事,那我与这位朋友就先行告辞了。”
朱佑樘和大魔头的谈话已经完毕,看样子也没有要把大魔头关押起来的意思,既然他并未找我,那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许久不见了,一起吃个饭吧!”朱佑樘开口说了一句。
许久不见?明明昨日就见过,还许久从何而来呢?
听到如此答案,我可谓是如痴如醉。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从清晨出来,一直到此刻,足足有四个时辰,是滴米未进,早已饿地前胸贴后背。
朱佑樘在这个时候提出这等人性化的邀请,无疑相当于春风化雨一般,让人无从找到拒绝的借口。
“既然殿下诚意相邀,那我等自然盛情难却。走,吃饭去!”
往前走了几步,方才反应上来,转身,干巴巴说道:“殿下,您请,您先请!”
“无妨,你在前头走着吧,正厅你应该知晓是哪间。”朱佑樘淡然答道,从神情来判断,似乎并未生气动怒。
着实诧异,朱佑樘是从何处知晓我已经将他的府邸转了一圈呢?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我间接做了大魔头的主,我是肚子饿了,是想留下吃饭,可大魔头未必就如此。
“你的意思呢?”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即便我早已越俎代庖,但还是得征询一下大魔头的意见。
“你若饿了,那就走吧!”大魔头答道。
大魔头不像是违心所说,于是我便欣然转身朝前走去。
先前我溜达的时候,早已对整座府邸耳熟能详,不费吹灰之力就到了正厅。
正厅之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大的圆桌,圆桌之旁,放着八张椅子。
前脚刚踏入房内,就有一位年约四十上下的女子端着一个大盘走了进来。
大盘之内,放着六盘菜,我大概瞄了一眼,还都是我喜欢吃的菜品。
少时,整个桌子之上,摆满了菜,大小加起来,约莫有三十几道。
从朱佑樘提起吃饭为止,到一大桌子的菜上齐,前后所用时间,约莫只有一刻钟的功夫。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厨房或许早已备好饭菜,又或许是那些厨子有神一般的速度。
朱佑樘坐的自然是上座,我和大魔头则坐到朱佑樘的对面。
汪直那老阉人,说是去沏茶,直到此刻还没回来,也不晓得是上天沏茶去了,还是入地沏茶去了?“
“我饿了,先动筷子了哈!”不带朱佑樘允许,我已经夹起一块牛肉放在嘴里,啧啧赞叹道:“不错,全然没有膻味。”
从第一道菜摆到桌子上,到最后一道菜,期间,足足有一刻钟的功夫,朱佑樘一直不发话,也一直不动筷子。
我早已饿地发狂,可那两位,一个比一个淡定,一个比一个正襟危坐。
懒地再和他们比风度,即便是比,我也望尘莫及。
与谁过意不去,都没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意不去。、
夹完牛肉之后,我又信手撒下一块鸡腿,拿在手里猛啃,从始至终,一直低着头,完全无视那两人的目光。
大跌眼球也好,瞠目结舌也罢,这两人在片刻的震惊之后,也开始动起筷子来。
满口胡塞了半晌,肚皮渐渐起来,不得不说,这厨娘做的饭菜着实不错,起码挺符合我的胃口。
快吃完时,厨娘又端了一碗汤来,我仔细瞅了半晌,愣是没有看出那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这汤是用莲叶上的露珠所做,你可以尝尝,味道不错。”朱佑樘状若无意说了一句,将汤往我跟前拨了几拨。
卖相倒真心是不错,朱佑樘这一说,我才发觉确乎是有那份几分晶莹剔透的感觉。
拿起勺子,舀了一匙,朝嘴里放去,突然之间,瞥清匙里的东西之后,我是眼神大变,惊地从椅子上直接跳起,“快,放下筷子,都别吃了,快离开这间屋子,快离开。”
说完不待他们两人作答,直接一把拉起大魔头朝屋外跑去。
大魔头虽有些不明所以,但并未多问。
待跑到屋外,突然记起什么,回头看时,发觉朱佑樘也已经到了屋外。
朱佑樘的目光,一直盯在我的衣袖位置,方才惊觉到自己还拉着大魔头的手。
对的,没错,方才情急之下,我原本想拉大魔头的胳膊,可阴差阳错之下,拉了他的手。
许是朱佑樘的目光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迅速放开了大魔头的手,赶紧说正事:“为了安全期间,还是去大门之外更稳妥,等半个时辰之后再回来。”
大魔头并未开口提问,朱佑樘亦是如此,两人都跟在我的身后速度走到了门外。
从朱佑樘这座府邸的大门之外,到正厅的路程,足足有半里,这个距离,算来应该足够安全了。
见着大魔头和朱佑樘一直在盯着我瞧,解释道:“那汤里有东西,殿下,只怕你那厨娘的身份不简单呐!”
“东西,是毒吗?”说这话的,并非朱佑樘,而是大魔头,这倒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非也,那并非是毒,而是霹雳弹一类的东西,但又并非霹雳弹那般简单。”我如实道来。
霹雳弹是一种炸药,体积规模较大,若是放在汤里,一眼便可被发觉。
汤里的,自然不是霹雳弹,而是一种叫候知的昆虫。
这种昆虫,极小极小,许多到成年之后,还不足蚂蚁大小。
鲜少有人会知晓,候知其实有个特大的功效,那就是能像炸弹一般爆炸。
鱼类当中,有种鱼,也是具有爆炸的功效,然而,必须是在那种鱼活着的时候才起作用。
候知不同,候知活着的时候,爆炸威力,反而不及死去之后。
候知这种昆虫,我原本就知晓一些,看过《具原书》后,对它们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候知并非无缘无故就会爆炸,而是需要一定的媒介。这点,不用说,也应该能容易推断得出,倘使候知能随时随地爆炸,那恐怕候知这种动物早已经灭绝了。
候知爆炸所需要的媒介,《具原书》中并未有所记载,我也无从知晓,但当看到勺子里的候知之时,我就察觉到了危险和死亡的气息。
汤里若是出现一只蚂蚁,那在情理当中,可却出现候知,这显然有种阴谋的味道。
候知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虫类,生长在气候温暖湿润的两广和江西一带。据我所知,中原地区应该是没有的。
中原没有,但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