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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帝都蝼蚁的璀璨人生-第69部分

小说: 帝都蝼蚁的璀璨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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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保证不影响她工作,这个孩子,佟童还是不敢怀。

    她怕失去这份自己喜爱的工作。

    以前的同事,离开D?T后也有去其他家珠宝公司,仅有几个人留下来。去一个新的公司,又要从零开始。这对一个有若干年行业经验的珠宝销售老手来说,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而且,每家公司的规矩都不一样。这些D?T老员工,她们早已习惯了D?T的公司文化,有几个,最终还是回到D?T,但是以前的各项积累都清零了,一切又要重新开始。能免除的,就是周围的环境都是自己熟悉的。

    佟童不愿意重复她们的故事。

    怀孕以来,韩璐和佟童都担心庞克会借机收回他的失地。

    宠克认为,那个购物中心的店中店就应该还是他的地盘儿,不应该划给一个从销售岗位上选拔上来的所谓的经理去管理,她一个女孩子,能懂什么呀?

    再说了,本来就是他的店,原来珠宝会所开业的时候公司说是借调他去的。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经理,公司又不放他回去,说是会所档次高,需要更专业的经理才镇得住店面。

    谁知道,这一去就没再回来。

    在宠克眼里,佟童始终都是一个不起眼的一线销售员。因为韩璐的极力举荐,才顺利爬上经理的职位。可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女孩儿,却享受着比自己高的待遇。来珠宝会所,虽然基本工资提高了,但提成却少多了。

    那个购物中心的销售额,旺季的时候比珠宝会所翻好几倍呢。

    珠宝会所的货,没有几万块钱的东西,起步都是十几万,上百万、千万的货品更多。购物中心铺的货,大多都是普货,价格不高,但是走货快,销量大。

    宠克一直在找机会,他想重新收回购物中心,或者两个店面都归他管。

    这个,是最好的结果。实在不行,能和佟童调换一下也可以。

    庞克留心着,找了几次佟童的毛病,都被韩璐挡回去了。

    该死的韩璐!

    这个三八婆儿!哪个男人娶了她,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庞克恨死了韩璐。今天,宠克暗自窃喜。会议上叶晓松的话,让他觉得这个机会正在向他招手。他希望马上见到叶晓松,他想证实自己的判断:那就是职位在韩璐之上的叶晓松,也像自己一样受制于韩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太好了!

    可是,叶晓松却回复短信说不见。

    难道,自己的判断有误?

    “好的,叶经理。你先忙,有时间再说吧。拜!”

    宠克又看了一眼短信,确信无误后,给叶晓松发了回去。

    ――――――――

    回到酒店,叶晓松将自己关进房间。顺手打开电视,播了一圈儿后没什么可看的,正打算关掉。这时候,地方电视台上一个热热闹闹的开业典礼一闪而过。

    那个对着镜头剪彩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叶晓松赶紧往回播。

    他是谁?

    看起来,很熟悉。但是,一时记不起来了,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盲点。

    “哦,想起来了。是他呀!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呢!”

    这时候,电视机的镜头切换了。看见万新域身后的横幅,叶晓松突然想起来了。心里,莫名地一阵惊喜。横幅上,万氏集团的标识清清楚楚。刚才剪彩的特写镜头,万新域身后的背景都被挡上了,看不清楚。

    他不是在北京吗?怎么也会出现在这儿呢?

    这个世界真小,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

    看来,大家都成“地球村”的村民了。

    打开电脑,网上查了下万氏集团。

    对于这样的重量级客户,叶晓松并不具体负责,她不了解哪个客户都有什么样的背景。这些事儿,都是销售经理们在做。这是她们的必修课。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叶晓松还是被查到的资料震了下。原来,万氏集团有这么多产业。矿产、旅游、房地产、餐饮……

    哇!怪不得呢,每年光在D?T就会有这么多的消费。这么多家族产业,每年送礼维护关系得花多少银子呀?

    叶晓松边查边惊叹着。

    剪彩的新闻很快过去了,电视已经切换了镜头。这时候,万新域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却浮现出来。他送自己钻石什么目的?自己什么也帮不上他呀?要说姜艳艳,万公子赠她钻石那谁都可以理解,人家是著名主持人,大美女,这人间尤物,女人见了都喜欢,更别说男人啦,哪个不爱呀!

    如今这社会,出来混的这些个男人,个个儿都是视觉动物,大多数还喜欢用下半身思考,谁拿这个也没招儿啊,这动物本能,那是谁也拦不住的。可问题是,自己什么都不是啊,要背景没背景,要靠山没靠山不说,还盘儿不靓、条儿不顺的,自己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三无人员,要什么没什么呀,他赠自己钻石到底是为什么呢?

    商人,那是追求利润的高级动物啊。

    那些人,个个儿都是人精,他们思维敏捷,是从来不做亏本买卖的。

    这钻石,就算是投资,那万新域投给自己的这笔钱,岂不是要打了水漂儿?

    ……

    真闹心。

    都是那枚克拉钻惹的祸!

    不是叶晓松不自信,她确实无法与姜艳艳那样的人比较。假设姜艳艳是一朵娇艳的玫瑰,叶晓松最多也就是悄然开在尘埃里的一朵无名小花儿,顽强、卑微地活着。

    叶晓松看了新闻后,又陷入无尽的纠结中。

    本来,她去退还钻石的时候,万氏集团已经给出了答复,可是,那答案总让叶晓松觉得太过牵强。不管怎么说,这颗钻石放在手里,总觉得心里不安。具体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为什么呢?

    叶晓松实在想不出自己能为万氏集团做些什么。凭白无故,接受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叶晓松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想到钻石,叶晓松这叫一个闹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也许就是宿命,有些人,生来就是公主命,拥有一切觉得心安理得;而有些人,得到一点意外恩惠就会惴惴不安。

    叶晓松从来不信神啊鬼啊什么的,这时候找不到合理解释,开始怀疑之前的判断。难道,人生真的是一个被“设计”好了的舞台,而我们,也仅仅是自以为拥有自由意志的演员,投入地演着剧本上的悲欢离合……

    烦!

    算了,不用再想了,把心放肚子里,洗洗睡吧。

    命里不该有的,莫伸手。不是你的,争不来;是你的,神仙也抢不走。

    晚上,叶晓松参加一个聚会。在这里,叶晓松又意外见到了万新域。

    难道,这是上帝的安排?

    如果不是这次山西偶遇,也许就没有后来的事儿了。可是,谁能知道呢?如果能买个早知道,叶晓松还会去山西吗?

    不知道!

    去,或者不去。都是一个迷。

    多年以后,叶晓松回忆起当年,依然是这样不确定。她甚至在私下里设想,假如一切重新来过,给自己重新选择的机会,自己还会选择与万新域偶遇吗?

    不确定!

    今生,他是我生命里的劫数。

    该来的,跑不了躲不开。

    ――――――――

    “真的?你也在山西?听他们说你在北京呀?怎么跑山西来啦?……你从哪儿找到我电话的?也是他们给你的吧?我都换了无数个号了……啊?你过年真不想回去?那我们可说好了,我也不回去了,就当陪你了。我们这些同学,有多少年没见了?怪想你们的!我告诉你,我们这儿今天晚上有个聚会,特别有意思,你有时间吗?”

    “什么聚会呀?”

    “你来吧,我去接你。”

    “嗯……”

    “好啦,就这么定了。别嗯嗯啊啊的了,下班了你也没什么事儿,再说还是出差,哪有那么忙啊。”

    “嗯,好吧,你把地址发给我,我自己去。!”

    电话里,叶晓松稍犹豫了下就答应了。

第90章 只恨时光不能倒流() 
叶晓松是意外得到这个信儿的。

    一个高中时代的同学在山西,搞艺术的。当年,这个同学在班里平时不是太爱说话,大家给他起外号叫鲶鱼头。

    王依依告诉她的时候,叶晓松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想不起那个人是谁,王依依在电话里喊“鲶鱼头,就是那个鲶鱼头,想起来了吗?”。一听这个绰号,叶晓松马上想起来了那个同学,试着打个电话,还真通了。鲶鱼头盛情邀约,想了想,下班后也没什么事儿,就同意去鲶鱼头那聚会看看。

    同学们毕业之后,保持联系的不多。有时候,也怪想他们的。每每回想起学生时代,叶晓松总觉得那才叫生活呢,那时候周围的同学们思想单纯,大家都没那么多“坏心眼儿”。可惜,当时不懂得珍惜。为了一点儿小事儿,彼此之间还会吵架,生气。

    现在回想起来,嗯……真好!就算是相互争吵、生气不理,那也是一种美好的回忆哦。

    唉!只恨时光不能倒流。

    晚上,赴约。

    叶晓松换掉白天的套装,特意穿了身长裙。

    一条鲜艳的羊绒披肩,还是必须的。

    别小看了这披肩,不但百搭出彩儿,而且实用。室外,可以围在大衣外,起扮靓作用;室内的话,脱掉大衣,超宽尺码的披肩,或散开或折叠,看似不经意的随意与裙装搭配,柔美飘逸的女性美立时显现。如果室内空调温度不到位,裹上一条厚厚的羊绒披肩,不仅养眼,还可以起到防寒的作用。

    这样的披肩,每年冬天叶晓松都会多备几条。不同场合,不同款式的衣服,可以按需搭配。厚的、薄的、宽的、窄的、素色的、鲜艳的……

    “嗨!”

    到了约定的“狂人艺术区”,叶晓松一眼就认出了等在门口东张西望的昔日同学。鲶鱼头还像原来一样,戴着眼镜儿。叶晓松冲他的肩膀使劲拍了一下,这个四眼儿才回过头来。定眼地看了半天,突然惊呼:

    “哎呀呀……这……这是谁呀?你不叫我,我都不敢认你了!”

    “去你的!别贫嘴,我有变那么老吗?老到连你都不认识啦?”

    “没有没有!你别冤枉我,我是说你变好看了,好看的我都不认识啦。真的!我发誓,我说的是真心话。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哎呀,这回,我可是见识了。”

    “呸!你的意思,我原来长的特别难看,对吧?真不够意思,都多少年没见了,刚见面就损我?看来,我是不该来呀。”

    “别呀!……哦,你看,我一见美女都乱套了。走,咱们进去吧。我告诉你吧,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什么特别的日子?”

    “一会儿,你就知道啦。走,进去。”

    叶晓松随着鲶鱼头先到前台,把包儿和外套存进衣帽间。然后,就进入了酒吧大厅。

    来之前,叶晓松大概了解了下同学的近况。据说他们是一群搞艺术的人,聚集在一起。这些人中,有搞音乐的、画画的、写作的、雕刻等等……

    对于这类人群,叶晓松本来并不感冒。异地出差,晚上暂时没什么安排也没什么可消遣的。再加上往日的同学,难得在一个地方巧遇,叶晓松这才愿意来这里。她觉得,这些自称搞艺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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