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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黑色豪情之与狼共吻 作者:夏氏小调-第97部分

小说: 黑色豪情之与狼共吻 作者:夏氏小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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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压住想在黎要脸上扎几个洞的冲动,沈墨不动声色地将目光从箱体里的萧炎身上收了回来,半垂着眼睑笑着勾了勾唇:“要哥是准备坐地起价了?”
    “一千五百万一分都不能少。”黎要笑着走近箱子,抬脚在箱体上踢了两脚,里面捆缚住的萧炎立刻难受地蠕了蠕,挂着泪珠的睫毛颤抖了几下,刚要睁开眼睛却又无力地垂了眼睑,红肿的小嘴嗫嚅着又蜷着身子往里缩了缩……黎要一脚踩住箱子,扯着干巴巴的脸皮笑道:“这小子可以走,但你留下。”
    舅舅……小嘴里喊的人是萧莫白,萧炎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沈墨心里顿时揪紧,让一个小孩子绝望,那种人该有多猪狗不如。
    “怎么样?沈总经理考虑好了么?”
    沈墨低头笑了笑,复又抬起头波澜不惊地看着黎要:“要哥果然有容人之量,居然肯为了沈某让步。”
    “那沈总经理是答应了?”黎要笑得颇为得意。
    “不可能。”简单明了的三个字,轻易地让黎要脸上的笑意一僵。
    沈墨双手插进裤袋往后退了一步,脸上虽是温和地笑着,可这笑意却未曾抵达眼底分毫:“黎要,我白送你五百万已经够给你面子了……你既然能一眼认出我是谁,那就应该知道你敢开这个口,你的命就不长了。”
    黎要脸色骤变,身旁的几个手立即想要上前教训沈墨,却被他伸手拦下。黎要正色道:“等你成了我的人,清官难断家务事,他自然就无话可说。”
    “你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黎要。”沈墨冷笑着挑了一眼神紧绷的黎要,语气是一如既往的平和,却字字有力:“你在台面上玩了他的人,就是不给他面子,你说到时候这还算不算你黎要一个人的家务事?”
    “要哥,我帮你教训这个小子!”手下那些溜须白马的一见有人对黎要不敬,立马想要出手帮黎要教训沈墨。
    “滚!”黎要反手一个巴掌扇在那人的脸上,高瘦的身形猛地一晃,转向沈墨的目光冷僻精亮地吓人:“沈总经理,你可难倒我了,本来我只想请你好好坐坐吃顿饭,之后就把你平平安安的送回去。但你知道我黎要是在道上混的,面子我要,钱我也要,否则我怎么养活手下的这帮兄弟?”
    “有话直说。”
    “我黎要是出了名的疯子,想要什么一定要弄到手,至于后果怎么样,那要看以后才知道。”黎要狞笑了笑,弯腰就一把揪住萧炎胸前的衣服将他抓了出来,枯瘦的长手指轻而易举地将他提在了半空中,可怜哭的连眼睛都睁不开的萧炎只能‘呜呜’地哽咽着,被铁链绑缚住的手脚根本不能动弹……沈墨心下一沉,差点就忍不住冲上去抢回萧炎。
    “黎要,你到底想怎么样!”沈墨的声音彻底冷了下来,双眼灼灼地盯住 黎要。
    “条件我早就说过了,一千五百万,这小子我保管他平安到家,至于你沈墨,就留在我身边做我黎要的人!”
    “你要无非就只是想在他面炫耀,你以为你会有什么好下场?!”
    “你说对了一半。”黎要一手揪住萧炎的后领,一手摸到他下巴猛地扣住他稚嫩的小脸,冷哼道:“你的确是一件值得炫耀的战利品,不过有好下场我还没有想过,但只要你面为我黎要的人,我就能看着那小子怎么气急败坏地来羡慕我,这脸色可比当众被人打了一巴掌还要精彩……是吧,沈总经理?”
    黎要的话一说完,沈墨就立即笑了起来,像是黎要的话有多好笑似的,看的在场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黎要盯住沈墨:“你笑什么?”
    “我笑什么?”沈墨笑得差点直不起腰,抬手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在黎要跟众人虎视眈眈地注视下伸出另一只揣在裤兜里的手,晃了晃手中仍连线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人足够使黎要大惊失色!
    挂掉电话,沈墨笑得一脸从容:“黎要,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就将会死得很难看。”
    “你敢阴我?”黎要恨得咬牙切齿,脸上的惊慌却是精彩绝伦。
    “不敢。”沈墨收了手机,双手抱肩笑着打量起黎要手里的萧炎,瞳孔的光冷地刺人:“就像你所说的,我是个生意人,我带着诚意来跟你谈判,但你黎要坐地起价越要越多……”沈墨冷笑:“那既然这笔生意我们双方谈不拢,索性就不要谈了,这孩子我也不要了,反正我来过了,心意也到了,人在你手里出了事,也赖不到我沈墨头上。”
    “你!”
    “抱歉,公司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这个总经理去处理,就恕我不能奉陪了……要哥。”沈墨说完,竟真的转头就走,连看都没看黎要手里的萧炎一眼,这让黎要倒是慌了起来,赶紧命令手下拦住沈墨:“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放你走么!”
    水眸扫了一眼楼上举着枪朝向自己脑袋的十几个混混,沈墨闭了闭眼睛,平静地笑道:“我的命从来只交给一个人,你想要杀我灭口,还不够资格。”
    以为沈墨口中所说的那个人就是‘他’,黎要的脸色妆即变了变:“我可以放了你跟这个小子,但我要两千万,还要你亲自去解释清楚这个误会。”
    沈墨挑眉,转身走近黎要,朝他伸出双手。
    黎要一愣,但也料定沈墨在他的地盘耍不出什么花样,就将手里揪着的萧炎慢慢放进了沈墨臂膀里,仿佛是感觉到了安全,小家伙竟迷迷糊糊地睁眼咕哝了一声‘小哥哥’,之后便又阖上了眼睛……沈墨欣喜若狂。
    “人已经交给你了,那么我开出的条……”黎要的话还没说完,一道银光闪过,脖子上便立即多了一把锃亮锋利的匕首,刀锋冷不丁的斜擦了一下,干瘦的脖子上立即多了一条血痕,血珠立刻从里面渗了出来……黎要闷哼,瞪向沈墨的眼神简直就像要生吞活剥了他一样!
    “你又耍了我一次?”
    “耍你又怎么样?”在道上混了半辈子的黎要生平第一次被人用刀抵着脖子说话,滋味自然不好受。
    “你不是想坐下来好好商量么?那就坐吧,我想他应该很快会找到这里来了。”
    “钱我不要了,人你也带走!”
    “那我不是吃亏了?我还没能走出这个大门呢,就会被你那帮手下射成马蜂窝……”沈墨压了压手里的匕首,黎要脖子上的鲜血就跟瀑布似的‘噗噗--’流出来,急得黎要赶紧喝令自己的手下放下武器,让沈墨走。
    沈墨凛了凛水眸,其实他就没有把握能够威胁住黎要,只要他是个不怕死的,自己跟炎炎的命就铁定不保,但显然……黎要除了爱钱,更爱惜自己的命。
    所以这一博,他还是羸了。
    一手抱着萧炎,一手握着匕首架住黎要的脖子,沈墨慢慢地走出工厂大门。
    此刻,不远处的车子里,狙击枪的洞口已经贴着开了一条缝的车窗对准了沈墨旁边的黎要……瞄准器后的黑眸锋利如刃,浑身散发出沉凛嚣张气息的男人彷如伺机而动的猎豹,危险而又优雅……
    司徒皇邪魅勾唇,搭在板机上的手指缓缓用力……
    小野猫,这拿刀对着别人的本事回去还得好好练练。


158 江湖事江湖了
    “停车。”温和的声音令人听不出半点情绪,阿ken也不多问,立即贴着转角将车停了下来。
    眉眼轻挑,陆锦扬的目光定在前方不足百米的车子上,眼底闪过一丝复杂地光芒……那辆车他在司徒家门口见到过,那个所谓的新邻居。
    “老大,沈少爷他还在里面。”阿ken不明白为什么陆锦扬都到这里了却不进去。“黎要是个疯子,万一沈少爷说了什么话得罪了他,他真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陆锦扬做了个深呼吸,双手抱臂漫不经心地观望着前面的车子,脸色却渐渐冷凝了起来,低声自言自语道:“小墨,是我太低估你了。”
    “老大?”
    “等着。”陆锦扬轻描淡写,口气疏离冷淡到了极点。
    阿ken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也不敢再问下去,只好坐在车上陪着陆锦扬一起等。
    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在沈墨挟持黎要走出大门的时候达到了顶点,黎要手下众多,而他又对自己的命珍惜的很,出来自然会有十几号人跟着,更何况刘启一死,堂口里闹得沸沸扬扬,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黎要当然要加强戒备,免得自己的命丢在谁手里都不知道。所以追着沈墨出来的就有十几二十个混混,个个虎视眈眈地盯着他手里那把匕首。
    外面那些个混混沈墨倒是不但心,只要他挟持着黎要,那些人也不敢轻易围上来。可那些隐藏在暗处的枪手就不好说了……G36C型短步枪,爆头效果很好?
    沈墨苦笑,有点后侮之前对路西法所说的那些重话,万一司徒皇没到,路西法又真的撒手不管……
    正午烈阳下,一道银白色的身影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沈墨跟黎要身上,以极快的速度翻过高墙从侧面窗户掠了进去,而沈墨虽然要警惕着黎要,又要警惕着那些随时可能扑上来的混混,可眼角的余光还是瞟到了那抹迅疾如电的身影,唇角微扬。
    “小……小哥哥……外公不要炎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的萧炎突然在沈墨怀里大哭了起来,沈墨集中的注意力被分散,就在他愣神之际黎要立刻一拳砸在他的侧腰上,沈墨一阵闷哼,抱着萧炎急急后退了两步,怒视黎要!
    盯着瞄准器的黑眸猛然一凛,抬高枪管对准百米之外工厂二楼的人头就是一枪,消音之下的爆头声根本没有在工厂外面的人群引起任何波动,手持步枪瞄准沈墨的那人随即倒地。
    而这一切,全部被不远处车上的陆锦扬看了个清清楚楚,毕竟子弹出膛的威力还是够令人惊骇的。
    不疾不徐地转变方向又爆了几个人,司徒皇将狙击枪扔给驾驶座上坐着的阿诺,开了车门立即下车:“掩护我跟路西法。”
    “是,少爷!”阿诺应声之余,已经开枪射杀了厂房内欲与路西法搏斗的人,路西法回头,百米之中两人目光遥遥相对,阿诺在呼吸顿时有些重……路西法很快转头,与里面的枪手混战成一团,阿诺的喉结动了动,调转枪管的位置为司徒皇跟沈墨掩护。
    厂房里面的枪战已经惊动了外面的一帮人,黎要大怒,立即把枪对准了沈墨的脑袋,说话都几乎是咬着牙齿发声的:“警察?”
    三岁大的孩子见了这种阵势早就吓得哇哇大哭,沈墨只能尽量抱紧他驱散他的恐惧,抬头眼神冷冽地对上黎要吃人一样的眼睛,无所畏惧:“你以为我会一个人送上门被你抓么?”
    黎要眼珠一转,立即揪住身边的一个手下喝道:“去外面看看,到底来了多少人!”
    “是,要哥。”那人立马跑了出去。
    被枪口对着脑袋的滋味不好受,这也是沈墨喜欢用刀多过用枪的理由之一,当然除却他是个用枪菜鸟的事实以外,拉小提琴的手更适合灵活地运刀,这样在近身作战的时候才不至于吃亏……沈墨撇了撇嘴,显然那个混混出去打探的时间过长了。
    黎要也注意到了这个事情,踹了一脚旁边的人腿命令道:“你去!”
    “要哥,外面一个警察都没有!”低着头的男人从大门外匆匆跑进来,虽然声音故意尖锐嘶哑了几分,但早已习惯了这种声音的沈墨还是一下子就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是谁,更何况那匆匆忙忙跑进来的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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