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逆袭成攻-第2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啸云:“”
别脑补成吗?
为了让龙啸云早日从情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林仙儿费劲了心思,操碎了心,利用她的人际网,给龙啸云物色美少年。各色各样的,风一吹就要倒的娇弱小白花,细腰长腿桃花眼,扭腰摆臀的妖艳贱货,阳光俊朗的小帅哥,气质文雅的书生什么类型都有。
今天,她又带来了一位俊俏冷峻的少年,龙啸云一眼便看穿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将林仙儿拉到一旁,龙啸云低声道:“这是你新交的朋友?”朋友两字咬的很重。
林仙儿道:“你觉得他如何?”
龙啸云如实道:“不错。”
林仙儿道:“你这是看上呢?”
“?”龙啸云茫然道:“这不是你处的对象吗?”
林仙儿摇头道:“这是你的相亲对象。”
龙啸云:“胡闹!他喜欢的人显然是你。”
林仙儿摸了摸头发,无所谓道:“我知道啊,但那又怎么样。”
龙啸云道:“他若是知道你这么做,你说会怎么样?”
林仙儿道:“是他自愿跟我回来,跟你相亲的。”
龙啸云怔了怔,道:“他自愿的?怎么可能?”
林仙儿眼波流动,很是妩媚勾人,道:“他说喜欢我,连命都可以不要,那我就告诉他,我不要他的命,我大哥缺了一个知心着意之人,问他愿不愿意跟你试一试,他就答应了。”
龙啸云:“”
见他不信,林仙儿费了点口舌,解释道:“我只是对他阐述了做不成情人可以当亲人的好处,像我这样的女人绝对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男人,他能天天看到我,便是天大的幸事。而他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就心悦诚服地过来同你相亲。”
龙啸云:“”
这魔性的魅力!
不愧是专门带着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才十三四岁,魅力就大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得了啊。不过,林仙儿随便忽悠几句,就上当,这少年不是为爱愿意奉献一切的傻子,就是个双。不管那种情况,脑子肯怕都不大灵光。
龙啸云面色复杂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以后别再领人回来,除非那人是你未来的夫君。”
林仙儿的脸庞娇艳如花,透着迷人的粉色,咬唇道:“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李寻欢一人不可呢?你看他今年二十三岁,再过几年就成老男人了。再看看我给你介绍的人,哪个不比他新嫩可口,年轻有活力?你干什么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
龙啸云不得不提醒她:“我比李寻欢大五岁,我才是你口中的老男人。”
“你又不是下面的那个,计较年龄做什么?”在林仙儿的认知中,处在下位的基本上都是少年,年轻漂亮是最基本的硬性要求,上位的就算是皱纹满脸的老头子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所以,在她看来,李寻欢有点老了。
龙啸云:“”
他觉得这种话题有必要中止,再继续下去太危险了。
与龙啸云得到的消息不同,李寻欢没有去关外,而是去了大漠。
毒日当空,黄沙漫天,一人一骆驼行走在热浪袭人的大沙漠上。
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第三次药性发作,来势汹汹。
可笑的是两人刚起誓不久,身体仿佛变成了相互吸引的磁石,越来越近,紧密贴合,说不出的讽刺。
第217章 反派八号之我欲成仙 四十一()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总算松了口气;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