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即将溃败:西方视角下的晚清图景-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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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记者辛普森在为《每日新闻》而写的特稿中感叹道:
皇帝做的每一件事情,以及每个人为皇帝做的事情,都必须严格遵循一本礼仪之书。皇帝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都要遵照这本书执行。据说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增加到了200章左右。无疑,其中一定有很多卷涉及到诸如皇后的选拨、帝王的威仪等重要的事项,但是,我们很难理解的问题是,“爱的艺术”(theartoflove)如何能被一部浩若烟海的皇家法典或四名“婚姻教授”所教会。
如果前文提到的那则故事——同治皇帝梦见一位驼背的女孩——属实,那么,或许可以说明当时这位皇帝的心中还有正常人的感情和爱,尽管他的命运将不得不受那些面目可憎的礼法的摆布。但是,这种“正常人的感情和爱”到底能保持多久呢?
或许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辛普森在文章中写道,他很难想象这位皇帝的真实『性』格是什么。“这位年轻的皇帝被关在整个世界的门外。在他的众多称号中,有一个叫‘孤家寡人’”。
无论是“孤”还是“寡人”,都是秦代之前君主的自称。这种称呼原本是谦称。比如,“寡人”的意思即是“寡德之人”。君主之所以如此自称,原本是为了提醒自己要注重德行,执行德政。然而,政治现实的残酷却使得他们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皇子们自离开摇篮之日起,就被教导以帝王之术,平时不苟言笑、深藏不『露』,不会多说一句话,也不会多有一个动作或表情。而朝臣们也大都遵照礼仪行事,不敢越雷池半步。上下都一般的拘谨。
比如,英国《每日新闻》在同治皇帝大婚期间发表的一篇文章如此分析中国皇帝不愿意让西方记者拍照的原因:
很可能在皇帝祖先确定的的礼仪规范中,没有列明皇帝应该如何面对镜头、应该采取何种坐姿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即便皇帝想尝试拍照,他面对镜头时也会手足无措。在这种情况下拍出的照片不会有取悦皇帝的效果。我个人的意见是,摄影师提出的拍照被皇室拒绝应该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随着西方国家与中国之间的接触日益加深,类似“孤家寡人”这样的词语触动了敏感的西方人的神经。在对中国皇帝的婚事的观察过程中,西方媒体中那些天才记者已经触及中国文化的核心层面。他们忍不住要提的两个问题是:如果某个灵魂如此孤立于其他灵魂,他怎么可能健康地成长?!如果某个人的内心几近封闭,从不与其他任何人的心接触,那么,他怎么可能感知并了解外面的世界?!
显然,这两个问题并非只针对皇帝的大婚或者皇帝的人格,而是针对中国文化的人格,针对那种自视甚高以至于固步自封、画地为牢、闭关自守、信奉祖宗之法不可变、以制度创新为罪过的中国文化的人格。
后宫生活
在西方媒体对清朝后宫的报道中,东西方宫廷婚姻制度上的差异得到彻底地展现。
在中国,有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之说,佳丽们的封号或者级别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以清朝而言,在康熙定制之后,后宫以皇后至上,次为皇贵妃、贵妃,再下依次为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而英语媒体能用的单词主要只有两个,一个是wife,指妻子,另一个是concubine,指妾。
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媒体对清朝后宫事务的报道,往往让人难以完全得其要领。他们将皇帝的妻妾们分为几个级别,有所谓“一等妻”(wivesofthefirstrank),“二等妻”(wivesofthesecondrank),以及“三等妻”(wivesofthethirdrank),在这三等之外,其余的被称为“妾”(concubine),甚至被称为女仆(femaleservants)。
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别,是因为西方宫廷崇尚一夫一妻制,而中国宫廷则崇尚一夫多妻制。而且,在西方,一夫一妻制也并非仅是宫廷遵守的婚姻原则,而是整个社会都遵循的原则。正如在古代中国社会,一夫多妻也并非皇帝专享之制度,民间也盛行此风。其原理并非上行下效那么简单。
古代西方与中国婚姻制度的不同,反映了两者在经济制度、继承法制度、宗教文化制度等方面存在着的巨大差别。因为这个议题并非本书主旨,多费笔墨似乎不大合适。不过,宗教制度上的因素却值得一提。
尽管西方人经常说,“一夫一妻制(的历史)与亚当一样古老”,基督教的教义推崇一夫一妻制,然而,不少基督徒——严格地说是天主教徒——甚至包括牧师,也曾背离过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比如,在公元8世纪初的时候,如果某个男人的妻子患重病,他就可以再娶一位妻子,只要他照顾第一个妻子。
为了保护教会财产不被牧师的后代继承,1022年,罗马教皇本尼迪克特八世禁止牧师结婚。显然他的命令并未得到严格遵守。在1139年,教皇英诺森二世再度禁止牧师结婚,已婚的牧师不得不与妻子离婚。在之后,一夫多妻制逐渐被定『性』为罪(sin),离婚也不被罗马教会允许。
最有趣的例子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他拥有过6位妻子,但与中国的皇帝不同,这6位妻子并非同时拥有。
1509年,亨利八世娶了第一位妻子凯萨琳王后(catharineofaragon)。这位王后没能给他生育子嗣。后来,他又爱上了妻子的侍女安妮·博林(anneboleyn),并决定与凯萨琳王后离婚。但是,他的决定遭到了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的反对。1533年,亨利八世与安妮秘密结婚。次年,这位国王脱离了罗马教会。在一夜之间,英国从天主教国家变成了新教国家。
尽管如此,无论是在欧洲的宫廷,还是在民间,一夫一妻制仍是法定的婚姻原则。因此,可以想象,对于中国皇帝的大婚,欧洲人会进行怎样一种道德和伦理的批判,而体现在婚姻制度以及这种制度背后更深层次的经济制度、宗教与文化等方面的这种差异,又会怎样影响到欧洲与中国的关系。
1873年1月26日的《纽约时报》转发了一篇伦敦《康希尔杂志》发表过的文章,题为《中国皇帝的妻子们》。这篇讲述皇后及妃嫔们生活的文章写道,在一年中所有重大的节日中,皇后——在妃嫔们的参与下——扮演了突出的角『色』。她要召开有朝臣妻女参加的接见会(levees),并要拜访朝廷重臣们的妻子。遇上朝中某位大臣去世,她要么亲自去吊唁并慰问这位大臣的遗孀,要么委派三位“一等妻”中的一位作为代表去吊唁。
皇后要主持后宫事务,判定是非曲直,检查妃嫔们的表现。遇有国事场合,如果皇后不能出席,“一等妻”则作为她的代表出席。如果皇后去世,“一等妻”将是主要的哭丧者。需要解释的是,由于在清朝后宫之中,设有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因此,西方媒体所谓的三位“一等妻”,或许指的就是皇贵妃和贵妃。
这篇文章还提到,皇帝有9位“二等妻”,27位“三等妻”,以及81位“妾”。有意思的是,这些数据暗合《周礼》。根据《周礼》和《礼记》,周朝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而依《清史稿》的记载,清朝后宫设有一位皇后、一位皇贵妃、两位贵妃、四位妃、六位嫔,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
根据《康希尔杂志》的报道,“二等妻”、“三等妻”以及“妾”要陪同皇后出席所有的国葬典礼。她们还要监督宫中的女仆,准备祭祀所需物品。
这篇文章不无同情地提到,在所有这些工作中,“妾”从事的是其中最苦最累的那种。“她们的特别义务是帮助‘三等妻’管理仆人,准备宗教仪式。有的要帮助32名太监裁缝缝制衣服,有的要帮助皇后和其他妃嫔们梳妆打扮……让我们想想同治皇帝的皇后阿鲁特氏和其他120名妻妾,她们围绕在年轻的皇帝身边,证明自己与古代的『妇』女典范一样勤劳”。
这篇文章的作者不相信皇帝会满足于宫内的这些妻妾。原因在于,在皇帝出宫处理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有很多机会接触其他女『性』,包括汉族大臣的漂亮的女儿们,在这个过程中,“他显然不可能无所事事地过日子”。
1886年8月29日,《纽约时报》刊载的一篇题为《中国的皇室生活》的文章,错误地认为“只有皇后可以与皇帝共寝”。文中有关常在和答应的说法颇有意思:
皇帝就寝时,龙榻旁伴有8名常在,榻下另有16名答应伺候着。常在和答应都由内务府提供。她们的责任是注意皇帝的睡眠情况。她们不允许打喷嚏、咳嗽、吐痰或发出其他任何声音。
看到皇帝在凌晨睡醒之后,当班太监会鼓掌示意,其他太监或婢女开始忙碌。在皇帝主持新年盛宴时,皇后会坐在他的左侧。只有在新年盛宴上,皇帝才有机会一次见到所有妻子,对妻子们的德行进行一番比较。皇后不能直接将食物递给皇帝,而是必须交由太监转递,如果皇帝想递食物给皇后,也必须交由太监转递。
根据《纽约时报》的这篇文章的记载,到了15岁的时候,清朝的皇子们必须结婚。在正室人选确定之前一年,内务府会从内八旗为皇子挑选一位婢女,其年龄必须比皇子长一岁,以帮助皇子学习丈夫的义务。
伦敦《康希尔杂志》还报道了清朝皇帝宠幸妻妾们的制度:
每个月的初一到初九日,侍寝的是皇帝的妾室。要在81名妾室中选出9名依次侍寝。每月初十日至十二日,在皇帝的“三等妻”中选出3名依次侍寝。十三日,“二等妻”中的某一名侍寝。十四日,“一等妻”中的某一名侍寝。十五日,即月圆之夜,则由皇后单独侍寝。在剩下的半个月,侍寝的次序则颠倒过来。在这种制度安排之下,大约经过四个月之后,后宫的每一位妻妾都会得到皇帝的宠幸。
显然,侍寝制度的制定者似乎相信这样一种理论:侍寝之日的月亮越圆,受孕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因此,级别越高的妻妾,越有权利在每月十五日前后侍寝。而如果清朝皇帝果真严格遵照——可能『性』微乎其微——这种侍寝制度,与此同时,有关“月圆之日不易受孕”的说法得到现代科学验证的话,那么,这种侍寝制度或许是清朝皇帝的嫡皇后很难产下皇子的原因之一。
觐见皇帝
正如《泰晤士报》驻上海记者所写,同治帝大婚之后,西方国家外交官们“期待已久的觐见机会终于到来,此时距离《天津条约》签订已有15年,距离额尔金勋爵与格罗斯男爵在北京签订和约已有13年”。
对于这次接见,《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载十分简单:“六月壬子(1873年6月29日),日本使臣副岛种臣、俄罗斯国使臣倭良嘎哩、美利坚国使臣镂斐迪、英吉利国使臣威妥玛、法兰西使臣臣热福理和荷兰国使臣费国荪于紫光阁前瞻观。”
相对于《清实录》的记载,《泰晤士报》的记录相对详细。而且,《泰晤士报》记录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与上述《清实录》的记载进行对照得以证实:
6月29日早晨,觐见典礼在毗邻紫禁城的紫光阁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