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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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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然而,以上所有的区别,不管是自由人/奴隶、白人/黑人、富人/穷人,都只是虚构的想象所建构出来的。(后面会另外来谈男女的阶级问题。)然而历史的铁则告诉我们,每一种由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都绝不会承认自己出于想象和虚构,而会大谈自己是自然、必然的结果。举例来说,许多赞成奴隶制度的人就认为,这是自然现象,并不是人类所发明出来的一种制度。汉谟拉比认为,为人或为奴是神所决定的。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奴隶有“奴隶的本质”,而自由人有“自由的本质”,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同,只是本质的展现。

    而且,如果你问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为什么赞成种族阶级制度,他几乎一定能跟你滔滔不绝地来场伪科学讲座,告诉你不同种族之间本来就有生物学上的差异,比如说,白人的血『液』或基因就有什么特殊之处,让他们天生更聪明、更有道德感也更勤奋。另外,如果你问一个资本主义的忠实拥护者为什么赞成财富阶级的制度,他也很可能告诉你,这正是客观能力差异带来的必然结果。这些人认为,有钱人之所以有钱,是因为他们能力更强,工作更认真。这样一来,有钱人该有更好的医疗保健、更好的教育、更好的营养,也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每分每毫,都是他们应得的。

    至于赞成种姓制度的印度教徒则相信,是宇宙的力量划分了种姓的阶级。根据著名的婆罗门教神话,诸神是以原人普罗沙(purusa)的身体创造这个世界:他的眼睛化成太阳,他的大脑化成月亮,他的口化成了婆罗门(祭司),他的手化成了刹帝力(贵族、武士),他的大腿化成了吠舍(农民和商人等平民),而他的小腿则化成了首陀罗(仆人)。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婆罗门和首陀罗的社会地位差异就再自然不过,就像太阳和月亮本来就该有所不同。{45}而中国古代的《风俗通》也记载,女娲开天辟地的时候要造人,一开始用黄土仔细捏,但后来没有时间余力,便用绳子泡在泥里再拉起来,飞起的泥点也化成一个一个的人,于是“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绳人也”。{46}

    然而就我们目前所知,这些阶级区别不过全都是人类想象的产品罢了。不管是婆罗门还是首陀罗,都不是诸神从某个原人的不同身体器官所创造出来的。这两个种姓阶级的区别,不过就是大约3000年前在印度北部由人类自己发明创造的一套法律和规范。而亚里士多德的讲法也有问题,奴隶和自由人之间并没有已知的生物学差异。一切都是因为人类的法律和规范,才让某些人变成奴隶,某些人变成主人。至于黑人和白人之间,虽然有例如皮肤颜『色』和『毛』发类型之类的客观生物学差异,但没有证据显示这些差异会影响到智力或道德观。

    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只有自己社会的阶级是自然的,而其他社会的阶级分法都实在是虚假又荒谬。现代的西方教育对种族阶级制度嗤之以鼻,如果现在有法律禁止黑人住在白人小区、进入白人学校就读或到白人医院就医,一定会引发轩然大波。但如果说的是贫富阶级,有钱人住在独立、豪华的住宅区,就读专为有钱人提供的私立名校,能进到专为有钱人提供的高档医疗机构,这一点对于许多美国和欧洲人来说,却似乎再天经地义不过。但事实已经证明,大多数有钱人之所以有钱,只是因为他出生在有钱的家庭,而大多数穷人一辈子没钱,也就只是因为他出生在贫穷的家庭而已。

    但不幸的是,复杂的人类社会似乎就是需要这些由想象建构出来的阶级制度和歧视。当然,各种阶级制度的道德意义不一,某些社会的歧视也比其他社会更为严重或极端,但至少就目前学者研究,还没有任何一个大型人类社会能真正免除歧视的情形。一次又一次,人类要让社会有秩序的方法,就是会将成员分成各种想象出来的阶级,像是上等人、平民和奴隶;白人和黑人;贵族和平民;婆罗门和首陀罗;又或是富人和穷人。所有这些阶级,就是要让某些人在法律上、政治上或社会上高人一等,从而规范了数百万人的关系。

    阶级有其重要功能。有了阶级之后,陌生人不用浪费时间和精力真正了解彼此,也能知道该如何对待对方。在萧伯纳(bernardshaw)的作品《卖花女》(pygmalion,曾改编为电影《窈窕淑女》)中,希金斯(henryhiggins)教授虽然不认识卖花女伊莉莎,但对两人之间的关系拿捏却是丝毫不需犹豫。原因就在于:他一听到她讲话,就知道她是个下层阶级的人,几乎可说是任他宰割——例如将她当作棋子,打赌可以把这个卖花女假扮成名媛淑女而不被看穿。至于如果是现代版的伊莉莎,花店小姐也得知道每天面对着来店的几十个客人,该如何才能卖出一束又一束的玫瑰和剑兰。她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做个完整的顾客身家调查,知道每个人的喜好如何,口袋又有多深。所以她得抓住某些“社交线索”,像是客人的衣着打扮、年龄、肤『色』(虽然这实在不太政治正确),来猜猜看这个客人究竟会是个大会计师,可能大手笔为母亲生日买上一大把的长茎玫瑰,又或是个送货小弟,只买得起一小把雏菊,想送给某个笑容甜美的柜台小姐。

    当然,天生自然的能力也很可能影响社会阶级差异,但是种种不同的能力和『性』格常常还是会受到想象阶级的影响。关于这一事实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的能力也需要培养和发展。就算某个人天生就有某种才能,如果不经过积极培养、磨炼和运用,常常也就没什么表现的机会。但这些机会绝非人人平等,常常都是要看他们在想象建构出的社会阶级中身处何处而定。哈利·波特其实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被迫与能力出『色』的巫师父母分离,而由对巫术一无所知的麻瓜带大,所以等他到了霍格华兹的时候,对巫术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于是,他的故事整整写了七本书,他才真正掌握了这项独特才能的力量和知识。

    第二,就算身处不同阶级的人发展出了完全一样的能力,因为他们面对的游戏规则不同,最后结果也可能天差地别。举例来说,假设是在英国统治下的印度,有四个人都有完全相同的商业头脑,但四个人分别是秽多、婆罗门、天主教爱尔兰人和新教英国人,他们致富的概率就仍然大不相同。这场经济的游戏,其实早就被种种法律限制和潜规则束缚住了手脚,根本不知道公平在哪里。

    恶『性』循环

    虽然说所有社会的背后都是由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但种种秩序却又各有不同。这些差异的原因为何?传统的印度社会是用种姓制度来分阶级,土耳其人用宗教,美国用种族,但为何如此?这些阶级制度开始时多半只是因为历史上的偶发意外,但部分群体取得既得利益之后,世世代代不断加以延续改良,才形成现在的样子。

    例如许多学者推测,印度种姓制度成形的时间是在大约3000年前,印度–雅利安人(indo…aryan)入侵印度、征服当地居民。入侵者建立了阶级森严的社会,可想而知,他们自己占的是最上等的位置(祭司和战士),而当地人就只能做仆人或奴隶。入侵者在人数上并不占优势,因此很担心失去他们的特权地位和独特的身份。为了防患未然,他们就将所有人民依种姓分类,各自需要担任特定的职业或是在社会上有具体的作用,也各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特权和义务。不同种姓之间不仅不能有社交往来、不能结婚,甚至连一起吃饭也被严格禁止。而且这一切除了法律加以规定,还成了宗教神话与仪式的重要部分。

    统治者主张,种姓制度反映的是永恒的宇宙现实,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偶然。印度的宗教将“洁净”和“不洁”视为两大重要概念,也以此作为社会金字塔的根基。虔诚的印度教徒相信与不同种姓的成员接触会造成污染,而且污染的不只个人,甚至还会污染整个社会,也因此这实在是万万不可。然而,这种想法绝非印度教徒所独有。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会以“污染”和“洁净”的概念来做出许多社会及政治上的区隔,而且各个统治阶级利用这些概念来维系其特权也是不遗余力。只不过,人之所以害怕污染,并非完全只是因为祭司和统治者所捏造出来的神话。可能在人天生的生存本能里,看到可能带着疾病的物体(例如病人或尸体)就会自然产生反感。所以,如果想排挤某一类的人,像是女『性』、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宣布:这些人有病,会造成污染。

    印度种姓制度和相关的“洁净”概念深植于印度文化中。虽然现代印度人早已遗忘了印度–雅利安人入侵的事件,但仍然相信着种姓制度,也同样排斥种姓混合造成的“污染”。当然,种姓并不是完全牢不可破。随着时间过去,现在种姓也发展出许多副种姓(sub…caste)。原本的四个种姓,现在已经变成3000种不同的“迦缔”(jati,意为“出生”),但整个种姓系统的基本原则仍然相同,每个人出生就属于特定的阶级,而破坏阶级就是污染了个人,也污染了整个社会。一个人的迦缔决定了他的职业、他的饮食、他的住处,还有他的结婚对象。一般来说,结婚对象只能来自同一个种姓阶级,而他们的子女也继承同样的阶级。

    而只要出现了新的职业或是出现了一群新的人,就得先判断他们属于哪种种姓阶级,才能在印度社会得到认可。而如果有一群人连被认定为种姓阶级都不配,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里,他们就连在底层也称不上。这种人被叫作“秽多”,他们居住的地方必须和所有其他人分开,活得充满屈辱,只能靠着像是捡拾垃圾的方式维生。就算是种姓阶级最下级的成员,也会尽可能避开他们,不和他们一起吃饭,避免碰触到他们,当然绝不可能与他们通婚。在现代印度,虽然民主『政府』竭尽全力想打破种姓的区别,告诉印度教徒不同种姓通婚往来不会有什么“污染”,但无论在婚姻还是职业方面,种姓制度的影响仍然挥之不去。{47}

    美洲的“洁净”观念

    现代美洲也延续着这种阶级制度的恶『性』循环。从16到18世纪,欧洲征服者引进数百万名非洲奴隶到美洲做矿奴或农奴。之所以选择非洲而非欧洲或东亚,环境因素有三。第一,非洲与美洲地理接近,所以从塞内加尔进口奴隶比起到越南找人更为容易。

    第二,当时非洲已经发展出成熟的奴隶贸易(主要将奴隶出口至中东地区),但蓄奴在欧洲仍然非常罕见。可想而知,从现有市场买个奴隶,要比自己建立整个市场容易得多。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时美洲的殖民农庄多半位于弗吉尼亚、海地和巴西之类的地区,常有来自非洲的疟疾和黄热病侵扰。非洲人经过世世代代演化,对这些疾病已经发展出部分的免疫力,但欧洲人全无招架之力,一病便倒。因此,农庄主人如果有点聪明,就知道买奴隶或雇用工人的时候该挑非洲来的,而不是欧洲来的。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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