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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燕燕于飞-第78部分

小说: 燕燕于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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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他也是暗暗心惊,他看出来了,刘郁的这风筝,大,而且,重。这样的风筝,想要用线扯上天,是不可能的,刘郁用这种东西,飞起来,可见,他的确是有自己自身的不凡。

    这个人……的确是如雨扬表哥说的那样,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对象。

    ……

    霍青君很郁闷的和那个,身上有种怪味的少年坐在一起。

    不是一起,边上,还有老爹。

    不过,原本,两个人的后排座,现在,一下子坐了三个人,要说不挤,是不可能的。

    而车顶上,则是那只大号的燕子风筝。

    刘郁也是借上了这个顺风车,往白眉山武校赶,刚才的话,他已经知道了,霍文信,也是要去白眉山武校。

    “这么说,小兄弟你是在白眉山武校任教的,你教什么?”霍文信问。

    “哦,是一些女孩子们,我教她们,一些基础,打一些梅花拳,让她们站站桩什么的。”

    “这也不容易了!”霍文信是深知这一点:“这也算是真功夫,比起一些学校,只是教文化课程,只是教一些体育体操,真是不像话!”霍文信说的,也是精武体育会的毛病。

    在过去,精武体育会开始的时候,得到了陈公哲、陈铁生、卢炜昌、姚蟾伯等人的支持,除此之外,一些武术界的名家,比如鹰爪门的宗师陈子正,七星螳螂拳门宗师罗光玉,形意拳宗师葛侠光,吴氏太极拳创立人吴鉴泉等的帮助。

    一个小小的精武体育会,除了教霍氏秘宗的外八修外,还教授了鹰爪功、螳螂拳、形意拳、太极拳等功夫。这些,可都是真正的,实打的功夫。

    现在呢?

    教的,几乎都是花架子,套路拳,表演拳,还有,就是真正的体操了。

    哦,还有霍文信说的那些无聊的文化课。文化课不是说不重要,但是,当一家武校,文化课安排的,比那些正规的学校,相差无己,这岂不是一种悲哀?

    虽然说,华夏也有一些武术比赛,但几乎,全部都是打套路表演的。

    打上去,端得是一个比一个的漂亮。

    不过,也仅此而已。

    如果说真正的实打,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这是没法子的,因为,这是现在,华夏政府,国家,对武术界的要求。

    除了正规的宗门,你正常怎么教孩子正规的武术?如果你正式的教了,不说是不是与国情国法抵触,惹来上面的不快,还会使得,那些孩子们反感。现在的孩子不是过去穷苦的那些孩子们了,他们是那种娇宝宝似的人物,除了军训这种机制可以很好的训练他们,在武校里,训练他们,他们闹起来,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华夏正规的武学,在初期,有太多的枯燥,有太多的痛苦了。

    不吃那些苦,是不要想把功夫学好的。

    这不是武侠小说,上面的主角,莫名其妙的,就可以白捡一身傲人的绝学,什么吃个颗子内功无限,上个马子活力二八,遇到怪人,就是得到奇偶,人家会哭着喊着,很便宜,很轻松的就让你学会天下无敌的盖世绝学。这统统都是不可能的。

    正规的华夏武学,华夏正宗,哪一样,不是要从小,刻苦修学的。

    车子到了。

    从车上下来,可以看到,齐云柱在门口。

    “啊呀……我就说……师弟你不是一般人呐!”齐云柱哈哈大笑上前,道:“还搭了顺风车?看这样子,一家人?是不是来我们学校报名的?这个报名时间过了呀!”

    “傻瓜,本小姐的样子看上去是要入校的吗?”霍青君叫了起来。

    “妹妹!!!”在妹妹的头上,拍了一下,霍青华道:“真是报歉,我妹妹一向就是这么……”

    他想了想,最后想出了一个名词:“调皮,是的,调皮。”

    “你是校长?”霍文信上前问话。

    “呃……好像是的……”

    “这是我的名片……”

    霍文信把名片拿出去。

    齐云柱接过,笑呵呵的看了……

    呱呱呱……

    一行乌鸦从头上飞过……

    “啊呀呀……”齐云柱叫了起来:“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啊,欢迎,欢迎,欢迎精武门的同志,来我校视察工作!!!呵呵……”

    很快的,一个粗略的欢迎仪式搞了起来。

    不过,几个样子工程做过,大家就到了校长办公室里。

    只那霍青君在外头打转。

    她转了一会儿,就看到了一辆名牌跑车!

    尼博基兰?有没有搞错?上海最着名的汽车杂志上介绍的世界名牌,尼博基兰,在上海都不多见,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却有一辆?这是怎么回事?

    没一会儿,她看见了,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走来,虽上了年纪,但气度不凡。她的手上,拿着一个小号的电话,这不是大板砖大哥大,而是一只全球服务的,也是在国外才有的那种手提无线电话。她一手放在那个刘郁小道士样的男孩头上,一边在电话上说着什么。

第八十章 不可偷听() 
“好的,好的,呵呵……洁姨,你说的话,吩咐的事,我什么时候不尽心办过!”

    说话的是一个帅气的男人,看到这个男人,很多华夏人,会第一印象的,想起一个人。

    连续剧,上海滩里的主人公之一——丁力。

    那帅气的小胡子,梳得发亮的大奔头。

    在嘴上,还有一只金丝楠香木的烟斗。

    放下电话,他摇了摇铃,从外,走进一个男子,这个男子,脸上,是一张花脸的面具。

    “大姐又去了华夏,这事,你知道?”

    “是。”

    “是什么事要去华夏?又是去看那个老女婿?”

    说到老女婿,这个男子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他想到了自己的那个便宜妹妹。虽然是便宜妹妹,可是,在施楠小时候,他是真心的疼爱,没错,他就是李洁亡夫,施文礼的大儿子,施庆功。施明华施文礼临死的时候,把帮会的力量,交给了李洁,但把自己的产业,交给了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施庆功。

    他的安排是不错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在施明华死后,李洁和这个大儿子,相处的还是不错的。

    施庆功对李洁,可以说是言听计从,李洁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帮助李洁,很是尽心。

    李洁的女儿,他当成自己的亲妹妹,要什么,给什么,疼爱的不知道有多好。

    但是……

    没有想到,一次回华夏,他那个漂亮的,可爱的,开心果也似的妹妹,却是留在华夏嫁人了。如果说嫁一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也就算了,却是嫁给了一个老头子,还是一个臭道士!

    在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后,施庆功跑到了屋外,在自己的游泳池边,仰天长啸。

    “小妹啊!”

    “你难道这么缺乏父爱吗!!??”

    不过……想想也是的,小妹生下来,还没有怎么懂事,老爹就故去了。

    如果,是要老爹,这不好说,但老道,唐人街缺什么,还能少得了道士吗?

    ……

    可是,他无力阻拦,因为这件事,那个女人同意了。那个女人,就是李洁李芳香。

    在最初听到李洁的名字时,他觉得,这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女人。

    这个女人,被他的母亲称为——狐狸精。

    施庆功完全可以了解,也可以理解,自己母亲对李洁的怨恨。

    因为她,施明华和她离了,分了。

    对此,施庆功也是很气的,他不止一次的拿出一把小刀,想要把那个传说中的狐狸精杀了。可是,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那是他老爹要挂的时候,当时,施明华要死了,是出了车祸,这种事,每年都发生,遇到了这种事,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怪不了天地政府。

    那一次,他在病房的门口,看到了李洁,那个女人行色匆匆的过来。

    她对施庆功,只是看了一眼,仅仅只是一眼,那是怎样的一眼啊。

    无心的,随意的,漠不关心的,等闲而视之的……

    就是那么一眼,让施庆功的心都紧了起来。

    他的心紧巴巴的,好似给那双眼睛的一眼化成的手紧紧的揪住,抓住,捏住,他无法呼吸。他感觉到,他在那个女人的面前,心脏是砰砰的跳动的,好似,随时要跳出来似的,这种情况,一直到他第一次拥有了女人,才解除,可是,解除之后,是无穷的心病。

    他发现,他已经不想要,再在那个女人的身上捅上一刀了。

    他把平常拜祭的老爹的照片给撤了。

    对老爹,他是深深的忌恨,他更明白,老爹是为了什么不要他的老娘。

    换了我也会这么做!!!

    他这样想。

    他在不知不觉间,对李洁有了一种病态的渴望,他知道这是不对的,只是,当你已经深陷其中,又如何去避免的?他也努力过,他结婚,他生子,外表上看,他家庭和美,幸福满堂,有儿有女,而且,这都是让他幸福的。

    可是,他知道,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可以得到那个女人……

    他现在的一切,他都可以不要!!!

    “她去华夏,莫名其妙的去华夏,然后,给我电话,向我要大量的花旗参!!!”

    施庆功道:“明鬼,你去,把花旗参带给大姐,顺便,也让我知道一下,那边的事情。”

    明鬼,也叫李明鬼,他原是华兴帮的双花红棍。在一个帮会里,首先,是杂鱼,在杂鱼里,是小头目,小头目,有机会,成为小大哥的马仔。这种小大哥,才是一个帮助的基础武力。小大哥,一般,是由帮会里的红棍子担任。

    李明鬼,就是从,小大哥身边的马仔,升到了小大哥,拿到了红棍子,再拿单花红棍,现在,是双花红棍子,他被指派,听从施庆功的命令。

    “是!”李明鬼下去了……

    他知道,从很久以前,施庆功就着迷于李洁的一切。

    他甚至买通了李洁的女仆,把李洁用过的一些近身物品,悄然的给他。

    在施庆功的房里,有一个秘室,里面,放的就是李洁用过的胸衣、丝袜、内裤等。

    也不知道,这样的孽缘,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

    “放心。”

    李洁拍着刘郁的头,这个小道士样的男孩,实是不得不让她去喜欢。

    看到这个孩子,她觉得,她好似看到了李云的小时候,那老实天才的孩子。

    在他的骨子里,似乎,还有李天的影子。

    李洁不喜欢李天,但她也承认李天的天才。

    似刘郁这样,表外是李云,但骨子里,又有李天的天才,真是让她满意。她也明白,李云为什么要尽心全力,放下自尊来见自己,只是为了这个孩子的心态。

    “虽然,这世道,人参会变得很贵,再如过去那样,搞那些老山参,是很困难的事,不过,在美帝斯,那些花旗参却是很多。东北老山参不足,就用花旗参来补,质量不行,就用数量吧!”

    在李洁的许诺下,刘郁炼气的补药,丰足起来了。

    “喂!!!”

    远处一声呼唤。

    霍青君看去,一个身穿白衫衣,腰身细得让她都嫉妒的女子,穿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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