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魔物要上天-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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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果然睁开了眼,灰蓝的眸子冷冷地,“那女人,聒噪。”
“不是‘那女人’,”陆一鸣教他,“她跟我姐姐差不多,算是你姑妈。当然你不能叫她姑妈,她要生气的,你要叫她漂亮姐姐。”
阿金鼻子里发出嗤讽的声音,“不漂亮。”
凭心而论,陈姐眉清目秀,年纪也才二十出头,也算可人,要不是这暴脾气,陆一鸣对她的评价会高得多。
所以听到阿金这评价,陆一鸣不由得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怀疑,“那今天出街见着这么多人,你觉得谁好看?”异族的审美跟人有什么差别?
阿金侧头看向他,灰蓝的眸子深不见底,淡淡地,“你好看。”
陆一鸣愣了一下,笑起来,“你爹我长得是不错,但陈姐这样的也是漂亮,懂不懂。”这话他也没完全吹牛,想当年多少姑娘对他眉目传情,他还不屑一顾。
阿金哼了一声表示听懂了。
想起什么,陆一鸣说道:“最近不能买金子了,得缓缓。”
阿金斜眼瞟他。
“老凤祥的金子全没了。”把陈姐说的事又给阿金转述了一遍,“你说奇不奇怪,是不是真有鬼?”
陆一鸣正要说什么,突然听到阿金打了个嗝。
饱嗝。但阿金这几天分明没吃东西。
他怔了一下,脑子里电光火石般把什么事串了一串,猛地坐起身,“你难道”
阿金像是没听懂,又像是不以为意似地,翻了个身不理他。
陆一鸣脸色渐渐沉下来,踹了他一脚,“不问自取是为偷,是不是你?”
难不成他陆一鸣还养了个贼?
但他心里也不太信,阿金虽然略些异于常人,但他又怎么偷得到呢?
阿金一如既往地拿那种嘲讽似的眼神看着他,不承认也不否认,保持沉默。
陆一鸣晓得他不想说话的时候都是这副模样,每次陆一鸣问他身世来历,他都是这样冷冷地看着自己,好像在说‘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这种时候,再怎么问也问不出个屁来。但他越是这反应,陆一鸣越觉得他是心虚。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
这种事,他陆一鸣是有责任的。
所以陆一鸣不免有些恼火,找来索链,将阿金的脚和床脚锁在一块。
他敛了敛平时吊儿郎当的样子,郑重其事地说:“你不能跟外面那些下九流的妖怪一样搞这些旁门左道的东西,你是有家教的。”他陆一鸣平时玩儿归玩儿,但底线还是有的。
阿金冷哼一声,觉得很好笑似地冲陆一鸣呲了呲牙。
这是第二次梦到李飞云了。
他记得很清楚,上次梦中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只是以李飞云的视角,看到了他的亡妻亡子,以及凶手模糊的脸。醒来之后,那种惊悸还在心口盘桓不去,就如同亲历一般。
他去档案室查阅卷宗的时候也查过这个十一年前的案子,竟确有其事。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也没有多想,毕竟事不关己,转眼就抛诸脑后。
这第二次梦,跟上次不截然不同。
这一次,陆一鸣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陆一鸣,作为旁观者进入了梦中场景,却动弹不得,只能凭借有限的视角,无奈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脑中一片混沌,思维像陷进了沼泽,变得迟钝不堪,连思索都难以进行。
废弃的厂房,外面雨声潺潺,泥土和着雨水的味道在空气间弥漫。
两个持枪对峙的男人,柔弱的女人抱着哭叫的孩童。
如同在电影院看电影一般,陆一鸣看到凶手击毙了李飞云的妻儿。
随后,李飞云的子弹缓慢地从陆一鸣面前一尺的地方掠过,射向了凶手。
陆一鸣从来没见过这么慢的子弹,像一只黑色的飞蛾艰难地在空气中飞行。
也许是梦的缘故,眼前的情景才会变得如此荒诞离奇。
凶手咧开嘴大笑起来,轻松地躲过了子弹。他反手一枪,转眼对面的人即倒在血泊中。
仿佛杂质沉淀之后水变得清澈,他模糊的脸渐渐随着大笑清晰起来。
一张周正而凌厉的脸,右额角上落过一道刀疤。那道刀疤随着他笑的动作的牵动,如同一只活的蜈蚣。
这脸,好眼熟。
陆一鸣迷迷糊糊地想,却钝得无法在脑海中找出这个人的名字。
直到“昂”的一声在耳边炸响,他才耸地一下睁开了双眼,从梦里醒过来。
陆一鸣坐起来,自己满头大汗,胸口有如被巨石压过般沉抑,有点喘不过气来。
刚才梦中的场景仍厉厉在目。
脑子一清醒,他立马想起来那个凶手为什么眼熟了——因为,凶手长着一张和李飞云一模一样的脸,就连刀疤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这么说来,梦里是李飞云杀了李飞云?
什么鬼玩意儿?
文渊早把公文包挂在脖子上,做好了上班的准备,昂昂昂地示意陆一鸣跟它去警署。
“探长,现在还早。”陆一鸣睡眼惺忪地看了看窗外蒙蒙亮的天色,想争取一刻回笼觉的时间。
被文渊凑过来喷了一鼻子气。
看样子,不上班也没法继续睡了。
只得草草洗漱,跟着文渊出了门。
陆一鸣边拖着步子走边看着前面文渊那矫健的腰身,不无遗憾地想:明明有头上好的交通工具却不能骑,真是,可惜得很啊。
为什么总梦到李飞云呢?
吃早点的时候,陆一鸣忍不住咬着筷子去想这个问题。
上次把十一年前的老案都梦出来了,这次更厉害,梦得那么真切,好像自己真的亲临现场亲眼目睹一般。
陆一鸣自己大学的专业就是心理学,只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水得很,那时候整天吃喝玩乐,根本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能毕业已是奇迹。
去英留学的时候修的是英文,班里一位欧洲同窗有赠过他一本德文版的释梦,只是他水平粗浅,对德语一窍不通,看不懂。
以他粗浅的心理学皮毛,对于梦,只知道一句没学过心理学也懂的老话,那便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难道是,整天对着李飞云那张扑克脸,自己压力太大?
两个陈谨之共处一夜,相安无事。
只是,李飞云并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所以打算和几个心腹下属,亲自去金陵镇走访一番。
金陵镇位于清泉县最东边。
据说是清泉县最古老的镇。
哪怕是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说不清金陵镇究竟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
金陵地方志本身也有缺逸,所以,建镇时间倒成了一个谜。
镇西口绿水一曲,隔开县区与镇子,一拱虹桥跨过两岸。
过了桥,走进镇里,便能看见古朴而精致的青砖墨瓦参差相连成一道道巷陌胡同。
不时有桃枝带着新抽的绿叶越过矮墙,为单调的瓦色添了几丝明亮的色彩。
道路靠墙的砖石之间,也有新绿初初冒头,生机盎然。
整个镇子,弥漫着春季刚刚复苏的清甜气息。
走在这样的镇子上,李飞云心情也不禁轻快愉悦起来,甚至唱起了时下流行的小曲。
不是陆一鸣和文渊想嫌弃,但实在是难听得可以,调子都听不出来是什么。
就连路边的大娘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投来嫌弃的眼神。
只有李飞云浑然不觉,怡然自得。
为了还耳根一个清净,陆一鸣主动开了腔:“副局,你脸上这疤帅气!是以前擒匪时留下的?”
李飞云摸了摸额角的伤疤,似是回忆起了以往的光辉岁月,“是啊,那时候大清还在,我在衙门当差,与歹人缠斗留下了这个印记。”
然后他转眼就忘了唱曲的事,开始得意洋洋地追忆往昔,将十一年来破过的案子如数家珍般,说得那叫一个绘生绘色。
陆一鸣头一次听,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文渊和其它下属只是暗暗背过脸去:哎,又来了!还不如唱曲儿呢。
走访了几户陈府的老街坊,并没有得到什么新的线索。
却听说陈府这几天似乎在闹鬼。
本有几个胆大的小毛贼想翻墙进陈府搜罗点好东西,结果却被里面的鬼影给吓得屁滚尿流。
李飞云向来不信鬼神之说,听得只想发笑。
但转念一想起王秀莲,想到这具震撼了他坚定的无神论的女尸,又不由有些动摇了。
这世界,着实叫人捉摸不透。
冷不丁,他看见文渊的小毛驴突然冲进人流中,咬住了一个男子的衣襟不放。
那男子穿着常见的白马褂黑长裤,似乎与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挣开驴的时候手腕那个熟练的反扣动作,和下盘膝曲的条件反射,绝对是个练家子。
李飞云不免心中生疑,带人过去制住了男子。
一搜身,竟搜出了把一七式毛瑟枪。
这东西,可不是寻常百姓会用得到的。
“你是什么人?”李飞云把毛瑟枪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问道。
那男子只低头不语,脸上的神情似是满不在乎。
“局长,我们刚刚进镇的时候,他好像就跟着咱们了。”刘探长低声说道。他原以为只是个路人没太放在心上,现在看来不简单哪。
他们一行人便服出行,也不想惹人注目,便暗暗扣住男子的两腕,要把他带回署里审问。
刚一转身,就有个唇红齿白的少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挡在前路,一袭农家女的打扮,却落落大方举止优雅地伸出一手,笑道:“几位先生,我家哥哥唐突了各位,实无恶意。我家少爷想请各位上楼喝一杯,好赔个礼谢个罪。不知几位先生可否赏光?”
这光,肯定是要赏的了。
不赏,怎么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行人被引进了不远处醉仙楼二楼的一个隐蔽的包厢,打开门,里面杯盏菜肴已经备好。
主座上,正有一人悠然地品着茶。
见到来人,他俊秀的脸上漾起春风般的笑意,站起身,优雅地行了个入座礼:“承蒙各位贵客赏光,在下陈谨之。”
新来的法医跟李飞云汇报道:“死者确实刚刚临盆,脐带还带着血。”
李飞云皱着眉头,脸色难看,没有说话。
这位法医是新来的可能不了解情况,但李飞云一听到报案就能猜到,这对所谓的年轻夫妇多半是郑清河与王秀莲了。过来一看,这女的果然是王秀莲。
王秀莲什么情况?早死超过半个月了。这|他|妈|的还能临盆生孩子?!滑天下之大稽。
这生的得是个鬼吧?还不知道是谁的种。
反正肯定不是郑清河的。
法医迟疑了一下,继续汇报:“就现场血液凝固的情况来推测,她大概死了三个时辰。”
“”李飞云点头示意他继续。关于王秀莲尸体的事,他已经懒得听了。死了半个月了,血液竟然还是新鲜的,真是妖孽!
“死者心脏和大部分脏器都消失了。”法医脸上泛起几丝疑惧,“残留的一小块肝上,有被啃食的痕迹。”
“你言下之意,是被吃了?”李飞云自认为也是见过不少血腥场面的人,但此刻他也不由动容。
原来郑清河还有这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