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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变身狐仙-第20部分

小说: 变身狐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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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这个小弟弟,我想问一问这里最近的牧市在哪里?我们想要过去休息一个晚上,顺便购买一些东西。”

    金发少年微笑着说道,仿佛阳光一样温和,如果不是他身材过高,脖子上有明显的喉结,那秀美精致的长相,真让人怀疑他是一个女孩子,虽然显得很病态,但饶是如此,那俊美的容颜还是给人很大程度的好印象,只是他脸色异常的白,嘴唇上明显缺少血色,眉宇之间仿佛是被病痛折磨,总是竖着竖着眉头,仿佛在忍受那病痛,看的无比让人想要呵护。

    “恩,这位哈斯哥哥,你想要去牧师休息?”

    “恩,是的,同时还需要购买一些淡水和食物,呵呵,我们车队太急着赶路,一路上没有及时准备足够的补给,现在水和食物都已经告罄,必须去牧市购买了。”

    温文尔雅的金发少年显得异常的亲切,很难让人生出一丝恶感,同时他拿出几枚金币递给小托塔,权当问路费,不过这金币让凡尔纳丝一看,心中却是惊讶说道:“一面天堂鸟,一面圣洁花……这是莱特帝国的金币,这个少年显然是莱特帝国的顶级权贵,不过他是谁,我怎么不记得有过这个少年的资料……”

    凡尔纳丝毕竟出身一个王国,而且身为皇室当中的重量级人物,对大陆上很多重要的人,事,物都有相当的了解,但是她除了看出这是莱特帝国的金币,这个少年是莱特帝国的人,其他竟然一无所知,然而当她目光转向少年身后几个骑士身上的时候,眼神猛的一缩,心中顿时一凛。

    “圣天使纹章?我的天啊,竟然是神圣教廷的圣骑士团……竟然能够神圣联盟的圣骑士当侍卫,这个少年八成是神圣联盟当中核心一个大人物的后代……”

    神圣联盟是一个庞大而古老的组织,据说这是远古神魔时代结束,人类为了对抗再次可能出现的魔族,而特意成立的一个宗教组织,乃是大陆最高权势的象征,只是因为存在时间太过于久远漫长,这个联盟内部构成已经是极为的复杂庞大,臃肿无比,但是核心却是始终神圣教廷和莱特帝国皇室两大组成部分,这个少年竟然能够让神圣联盟的最高骑士团,圣骑士军队的人当侍卫,那显然这个少年是神圣联盟当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人。

    “我不要你的钱,族部当中的胡子爷爷经常叮嘱我们不许要陌生人的钱。”

    小托塔虽然很心动,但是却拒绝了这几个金币,这让金发少年一笑,收回金币,却是又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匕首给了他,“那给这个可以吧,小弟弟应该也是要回你的族部吧,能够带着我们一起去吗?”

    少年的温文尔雅和一把精致匕首实在是让小托塔难以拒绝,因而他接过匕首,点头答应了。

    “好吧,那你们就和我一起走吧,凡尔纳丝姐姐,福克斯姐姐,我们和他们一起回去吧。”

    “福克斯?”金发少年听到竟然有人叫这种名字,不禁莞尔一笑,目光转向了那个所谓的“福克斯姐姐”,岂料一看,眼睛当中瞳孔猛的一缩。

    “恩,是你!?”

    金发少年看到了林曦的长相,先是一愣,然后好像想起了什么,猛的吓了一跳,他突然发出一声惊叫,让他身边的骑士一动,哗啦一声瞬间一下子包围了林曦和凡尔纳丝,铿铿锵锵,一柄柄长剑拔出,一道道斗气的光辉闪烁,场面上气势瞬间就变得无比的剑拔弩张,这让凡尔纳丝大为紧张,而小托塔也一下子傻了。

    “你们想要干什么,不许围攻福克斯姐姐。”

    “福克斯?哼,少爷的安全至关重要,谁也不行,这个女人有蹊跷,把她们几个先给我拿下。”队长穆利斯大声吼叫着,让凡尔纳丝和小托塔都紧张害怕的不得了,但是林曦却是微微转动了一下眼睛,眼角闪过一丝不屑,仿佛眼前一群张牙舞爪的螃蟹,丝毫不为所动。

    “停下,不要抓人,应该不是她,我看错人了。”

    金发少年当仔细看清楚了林曦的长相,发现对方似乎年龄对不上时候,顿时一声令下,让这些骑士一愣,将长剑插回剑鞘当中,不过依旧围着林曦没有放开,凡尔纳丝心有余悸的看着这些骑士,发现他们一个个目光冷酷而麻木,手掌本能的都放在腰间,一个个似乎都修炼过斗气,而且不经意间目光露出丝丝煞气,显然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

    “这个少年绝对是一个大人物的后代,如果能够结识他,对于日后阿斯拉王国复国可是有很大帮助的……”

    凡尔纳丝打定注意,于是走上前怒气冲冲的和这金发少年说道:“这位尊敬的少爷,不知道我们那里得罪了您,您竟然让这些骑士围住我们,是不是以为我们两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子好欺负,在草原杀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还是你看林曦妹妹长相貌美,有什么企图?”

    她知道以林曦的本领,就是眨眼间杀光了眼前所有人都不是难事,因而显得底气十足,上来就是软中带硬的问诘,显得十分不客气。

    “混账,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这样跟少爷说话,找死。”

    之前那个骑士穆利斯大声呵斥起来,抽出长剑似乎要制裁凡尔纳丝一样,但是岂料刚刚抽出长剑,林曦就一声冷哼,眼睛当中射出一丝冷厉,宛如要展示威严的丛林之王,身子一动,刷的一闪,在十分之一秒钟的刹那挪移了几十米。

    穆斯林只感觉眼前一花,仿佛一个人出现,他本能运转斗气,一剑刺去,但是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只听铿锵一声,一只雪白小手拂过长剑,顿时这一把百炼精钢打造而成的十字长剑被空手折断,甚至就连依附在剑中的斗气都被一分为二,溃散消失。

    “咦?”一声淡淡的疑惑声音,似乎这个身影有什么不解的地方,那身影折断长剑,竟然又是一拳打出,穆利斯只看见一个粉白可爱的小拳头,轻轻打在他心口铠甲上,他苦练多年的斗气,精钢打造的铠甲,在那小拳头面前犹如纸糊的一般…… 

第七章 火把节() 
第七章火把节

    穆利斯一声惨叫,整个人有如遭雷击一般,身上的斗气溃散,铠甲碎裂,整个人犹如被大炮轰击了一炮,刷的倒飞了几十米出去。

    “嗯?队长,怎么回事?”

    “嘶,有高手?是谁?”

    一群骑士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就看到他们的队长穆利斯整个人倒飞出去,浑身铠甲都碎裂了,手中长剑也被一分为二,都是吓了一跳。

    “队长,你没事吧。”

    一个骑士急忙冲上去扶起穆利斯,只见他铠甲碎裂,长剑折断,剑上切口更是无比平滑整齐,但是整个人却是没有收到太大的伤害,只是狠狠咳嗽了几声,喘了几口气就是勉勉强强的站立起来。

    “刚才是怎么回事?”就连穆利斯自己都没有看明白刚才发生了,不过他放眼一望,却是瞳孔瞬间收缩,只见他那被斩断的长剑另一截握在一个浑身包裹在宽大袍子当中的小女孩手中,这个小女孩就是那个什么“福克斯小姐”,她似乎一直都是坐在马背上,根本没有动过,但是刚才的惊雷闪电似地一击,百分百是出自她的手笔。

    想想两人之间的距离相差好几丈,但是竟然没有一个人看到这个小女孩是怎么做到的,而且那可是精钢打造的铠甲和长剑啊,就是同样锋利的长剑也休想轻易斩断那剑身,加上那女孩雷霆一击击碎了他的铠甲,却没有让他受到丝毫伤害,这说明了什么,对方完全刻意留手了,不想杀他而已。

    穆利斯虽然狂傲,但是实力却是不差,他回想女孩那惊人的速度,恐怖的力量,顿时脸色难看。她想要杀了他们岂不是比杀鸡还简单?众人一想,顿时也都倒吸冷气,看待林曦的目光紧张无比。

    “都住手!!”

    那个金发少年急忙一声大喝,说完却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咳咳咳,咳咳……我并没有歹意,只不过……咳咳咳……”少年心中一急,咳嗽的非常厉害,那几乎是连肝肺都要咳出来的样子,车队中一个牧师打扮的老者急忙赶过来,他拿出一瓶深红色的药剂喂给金发少年,少年喝过药,脸色出现一丝红润,咳嗽也停了下来,神色显得很是疲惫,他摆摆手让这些骑士回来,然后满怀歉意的说道。

    “真是很对不起,我只是看错人了,这是侍卫也只是太紧张了一些,我像你们表示深刻的歉意,为了表示我将这把长剑送给这位福克斯小姐。”

    金发少年从身后拿出一把十分精致华美的长剑,只见这把长剑通体都是宝石黄金做成,就连剑鞘都是上等的鲨鱼皮和黄金翡翠做成,端的是无比金贵,拿出去拍卖上万金币都难买到,他拿出这种宝剑显然也是真心想要道歉,而且他还是亲自走到林曦面前,要将长剑递给她,以表歉意,但是林曦却是看都没有看。

    冷淡的目光盯着这少年,她眼中似乎闪过一丝古怪之色,深深的看了这个少年一眼,然后一拍马背,那白马一声嘶鸣,扭过头带着林曦就朝着阿克沁部落跑去,这让金发少年有些尴尬,而那些手下也是义愤填膺,愤怒的不得了。

    “少爷,这简直是目中无人,我要让她……”

    穆利斯看林曦根本不理会他的主子,顿时好似受了什么天大的羞辱,拿起长枪就要上去和她拼命,但是一想刚才那一瞬间的可怕手段,他就再也不敢说什么大话。

    “算了,毕竟是我们不对在先,好了,车队出发吧,跟着那个女孩,我们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一个牧市当中。”

    草原的天色暗了下来,等天空完全变得黑暗,天空中无数星星眨眼的时候,阿克沁部落当中,只见灯火通明,歌声四起,部落当中无数人围着一个巨大的篝火跳舞。

    乎索姆尔大草原当中有一个特殊的节日,叫做圣洁之日,也叫火把节,传说这是在远古神魔时代,魔族统治了大草原,让所有草原的牧民都看不到阳光,感受不到温暖,而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位圣洁女神,她打败了魔族,给草原的牧民带来光明和温暖,因而大草原留下了一个习俗,每年的春末夏初,都会举行这种火把节,用来庆祝远古时代草原获得光明和温暖,用来纪念伟大而圣洁的女神。

    阿克沁部落当中,只见火把节热烈举起,因为这个部落位于草原的边缘地带,接近巴尔利亚帝国和诸多小国,因而这里除了牧民还有很多异国他乡的人,不过这些人在草原牧民的热烈邀请下,也纷纷穿上草原的服饰,跟着这些热情的牧民一切载歌载舞,好不热闹。

    “艾格大哥,来,一起跳个舞吧。”

    “艾格小兄弟,很少见你怎么豪爽的外地人了,来,一起再喝一杯。”

    “来,香喷喷的烤羊腿,艾格哈斯,你可是老腾格里请来的客人,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高大健壮,长相俊美,豪爽洒脱的艾格成了这里的明星,他出身高贵,生来就有一股气质,加上自幼喜欢读书作画,而后又跟着林曦学习拳术,因而整个人虽然才不过十五岁,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成熟的好似十七八的小伙子,因而一出来就受到了无数草原女孩的追捧,这让很多男儿不服气,拉着艾格要进行摔跤格斗,这是草原男儿的习惯,他们不会勾心斗角,看人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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