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鬼盗-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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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程峰翻身下马扶起她一试,有鼻息,可能是体能不支累昏过去的。
“常大哥,把她驮上马带回去!”
“啊?大柜,这……这不合规矩吧?咱又不是慈善机构。”
“是啊大柜,这里是察哈尔呀,没准她是惹上了什么仇家,咱啥都不知道就把他救回去?再说了,这批货事关重要,这女人来历不明万一……”常老二也不同意。
他们俩虽然现在都属马程峰的手下,可毕竟江湖辈分比自己高,算是前辈。马程峰命令不动,只好自己俯身把妇人背了起来。那俩一瞅,总不能让大掌柜干这粗活吧?拗不过他没招,只能把妇人驮上马背带了回去。
回去后,把她放在火堆前,喂了点热水,身子暖了,妇人终于睁开了眼睛。
“啊?你们……你们别过来!别……别过来!!!孩子……我的孩子!!!你们谁也抢不走!”女人死死抱着自己的小包袱就跟看见魔鬼似的,吓的浑身直哆嗦。
“老子要你孩子干啥呀?疯子!”云强骂道。
“孩子……孩子……孩子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抢走!”女人抱着自己脏兮兮的包袱皮缩到角落里自言自语着。
“大姐,你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的,你不要怕,这里有吃的,你吃吧,明儿天亮了我们就送你走!”马程峰身边这群家伙都是穷凶极恶的响马子出身,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也难怪人家害怕。他赶紧把所有人都打发走,安抚了女人两句。
她的情绪一直很激动,手中死死攥着那个小包袱,可包袱里再怎么也装不下一个孩子呀?不过里边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什么。
“程峰,甭搭理她,肯定是个疯女人,你不该大发慈悲把她捡回来,你说明儿是带上还是不带上她吧?带上是个累赘,要是不带扔到这片荒芜的大戈壁滩上肯定就得让狼叼跑了。”刘麻子爬起来对他说。
感谢:风轻云淡@打赏
(本章完)
第168章 死孩子()
“出门在外也怪可怜的,肯定是家中生了变故,孩子夭折,谁还不是爹妈生养的呢?能帮就帮帮吧。咱们到格日勒后就把她扔下,一个女人,吃不了多少东西。”马程峰心善,但却也不识江湖之险恶,还需历练。
刘麻子是典型的笑面虎,这种人,你把他扔到哪嘎达准保认不出来。他亲和力强,穿上一身西装就是富商,穿上破棉袄就是农夫。他不动声色,走近那个女人身边蹲下身来,掏出一个干饼子。
“妹子,饿了吧?先吃,别怕,我们大柜是好人,明儿就把你送回家啊!”他和善的笑着,眯着眼睛朝女人点了点头。女人接过干饼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都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口,这话一点没错,与陌生人第一次接触,如果那人眼中露凶光准保就不是个好人。刘麻子这人善会伪装,不管跟谁都是张老好人的脸。平时看着就跟个大善人似的,其实啊,谁都没这老东西狠,杀起人来绝不心慈手软。
女子一边吃干饼一边偷偷看着他,兴许也是被他这张老好人的脸给欺骗了,逐渐就放松了警惕。
“哎哟,看把你饿的,慢点慢点,来,这儿还有水,喝吧。”刘麻子故意又给她递过来杯水。
女人一只手拿着饼,又要接过这杯水,肯定就得把手中的包袱放下来。
“哎哟?那是个啥玩应啊?”刘麻子指着身后的苏急敖包突然问道。女人一听,下意识回头也去看。
趁她回头的功夫,刘麻子突然从背后拽出一块包袱皮,迅速把脚底下的石头和土屑填进去然后系好。这群家伙别看现在都成了江湖老前辈,可年轻那会儿,拜在常胜山盗门下都有一手子偷盗本领,那偷梁换柱的手速简直令人骇然。当女人回过头来的时候自己的包袱已经被调换了。
“妹子,慢慢吃,不够朝我要啊。我就在那边。”刘麻子背着手转身走了。
这女人兴许是智商真有问题,包袱里是石头还是其他的能分不出来嘛?可她楞是没看出来被掉包。
“您可够损的呀?她挺可怜的,您说一个草原牧民,能有啥值钱玩应?赶紧还给人家!”刘麻子手速再快肯定是瞒不过马程峰的法眼。
“哼哼……你小子眼睛也够毒的了?怎么,你就不好奇他包袱里装的是什么嘛?”刘麻子把马程峰拽到一旁,偷偷打开了包袱皮。
当包袱皮里边的东西出现在二人眼前时,他俩不免都惊呼而出:“啊?”
只见刘麻子手中包袱皮里竟然是一只小狗崽子,这小狗刚出生没多少日子,也就巴掌大小,只是它早已夭折,身子都凉了。
“您看,我说啥来着,她就是一个普通牧民而已,可能前几天死了孩子,精神受了点刺激。”
刘麻子回头狐疑着看了眼那女人,摇了摇头:“是吗?希望如此吧,这批货真不能再出半点岔子了。”
“啊!!!!”突然,那女人也不知是怎么了,情绪失控嘴里还咬着半张干饼子,双手拼命地拽着自己的头发尖叫了起来。这一声尖叫把所有熟睡的兄弟们都给吓醒了。
“臭娘们瞎叫唤什么?你不睡觉别人还得睡呢,再特么喊老子弄死你!”云强脾气暴躁,走上前去粗鲁地拽起女人脖领子骂道。
马程峰赶紧跑过去把他推开,安抚她问:“你放心,没人欺负你,吃吧,吃饱了睡觉,明天我们送你回家!别怕!”
“来了……来了……他们来了……他们要来抢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女人抱起自己的包袱皮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着。
“他们?他们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抢你的孩子?”
女人不再说话,伸出左手,哆哆嗦嗦地指着空旷的大戈壁滩。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远方是一片漆黑,不时的刮来一股股沙风。
“特么的!刘麻子,你说你是不是出门没看黄历?咋碰上这破事了?杀还不能杀,这带在身边算怎么回事啊?”云强刚才刚闭上眼睛就被这女人一嗓子给惊醒了,自然有些情绪。
别看察哈尔距热河不远,但走脚行当的规矩却不相同,也不知是民族之间的差异还是其他原因,在察哈尔“走脚”马帮是不能带女人的,因为女人每个月都要来“红事”,草原马帮讲究见红必死人,所以有女人不吉祥。
“你冲我喊有屁用?又不是我要留她?有本事问程峰去!”刘麻子不愿搭理这莽汉。
“马程峰!你……”这汉子脑袋里就是一根筋,火爆脾气一上头了,说话都不经大脑。冲上来就要埋怨马程峰,可话到了嘴边,就见马程峰腰间揣着那把寒光闪闪的七星刃,硬是把说了一半的话又咽了下去。“那啥……可能是饿了,我再给她拿点吃的。”
云强出道以来,在察哈尔大草原上,论单打独斗可谓是战无不胜,可这辈子唯一就败在了马程峰手里,所以对马程峰更多的是敬畏。除了马程峰几乎没人能降服他。
“回来!”马程峰呵住了他。
“哎呀,不就直呼你大名了嘛?你至于那么小家子气嘛?要打也行,别打脸啊!”云强以为是自己惹大柜不痛快了,那小表情……捂着脸委委屈屈地蹲了下来。
“有情况!快把大家叫醒!”马程峰回手就把猎枪抄了起来。他双眼中绽放出幽绿的光芒,死死盯着远方的地平线上。
云强也看了两眼,可大戈壁滩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程峰,你是不是出现幻觉了呀?什么都没有呀?”
“让你干嘛就干嘛!快点!”马程峰的口吻可不像是开玩笑。
云强不知所云,可马帮有马帮的规矩,就算马程峰折腾出花来也得照做,谁让人家是大柜呢?赶紧把所有兄弟都叫了起来,大伙端起枪,围住火堆,全都齐齐朝马程峰视线方向看去。但看了半天,依旧不见有什么异动。
(本章完)
第169章 狼狈为奸()
“大伙别放松警惕,咱大柜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咱们看不到的东西他可是能觉察。”刘麻子吩咐道。
鬼瞳中,地平线的尽头,出现了无数头狼,狼群黑压压一大片朝苏吉敖包方向走了过来,为首的一头可能是狼王,这家伙一身飘逸的白毛托在地上,眼中露出凶光,张着血盆大口正与自己四目相对。那大家伙可是不小,个头都赶上一头猛虎了。
那年头,马帮能弄到的家伙都是猎枪,猎枪射程有限。所以在草原上,无论是马帮还是牧民最怕的就是碰上狼群,狼群少则数十头,多则上千头。围住猎物不管牺牲多大也要得手。等狼群进入射程范围内,你再开枪的话,能击杀几头,但这些草原狼性情凶残至极,丝毫不顾及同伴的死伤,就不会被吓跑。它们会趁着你上子弹的功夫扑上来,瞬间把你撕碎。
狼群在首领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从地平线走了过来,它们也不着急,行动速度很慢,好像也在观察猎物的情况,然后分析战术。
两分钟过后,狼群逐渐散开,形成了一个扇子面阵势。好家伙……真是来者不善,放眼望去,简直一眼望不到边际,足有八九百头,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包围了过来。吓的刘麻子脸都绿了。
“妈了个巴子的,我就知道肯定是碰上这畜生了,在大草原上,越是怕就越挨欺负,有啥大不了的!干!”云强有经验,在空旷无依的漠北,碰上狼群了,猎枪不管用。
他索性把双筒猎枪一扔,脱了碍事的蒙袍,光着膀子拽出了锋利的马刀,找了快石头,把半月形的马刀磨得锃亮。
咔嚓……咔嚓……咔嚓嚓……兄弟们做好战斗准备,把子弹压上枪膛,如临大敌一般不敢放松警惕。他们此行察哈尔长途跋涉上千里之遥,所以,带来的许多辎重,马背上驮着大包小包的不少。大伙把行李卸了下来,围着火堆搭起了简易掩体,把马儿拴好,架着枪瞄准远方正在靠近的那些黑点。
“嗯?那是什么东西?”马程峰咂舌说道。
“怎么了?”刘麻子问。
马程峰说头狼背上怎么好像驮着个活物?那东西白花花的,还在动弹呢。
“应该是狈,大伙当心,狈是狼群中的军事,他诡计多端,指不定想出什么馊主意对付咱们了,难怪狼群不愿轻易靠近。”刘麻子说。
自古都有狼狈为奸的说法。到了现代,人们一直以为这成语只不过是形容狼群中的头狼智慧的,世间根本就没有狈这种多智生物。其实不然,在我国许多古籍中不难发现狈的身影,狈往往出现在狼群之中,从没有单独活动的狈。狈跟狼是近亲,但又不是完全相同的物种。狈天生残疾,前腿长,后退短小,行动十分迟缓,不具备单独捕猎的能力。
但它天生多智,聪慧异常,相比之下,连狐狸的智慧都望尘莫及。它的诡计往往出人的意料之外。古时候,狼群捕猎,头狼身上必驮一只狈,当群狼靠蛮力无法捕捉猎物之时,狈就会给他们出谋划策。
捕捉到猎物后,都是狈先吃第一口,然后才是狼王。狈在狼群中的地位绝对高于狼王,是狼群的最高统治者。
“程峰,一会儿咱必须先把那头狈干死!它死了,狼群不足为惧。”云强手持马刀光着膀子说道。
“不对,不是狈!肯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