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平行诡界 >

第96部分

平行诡界-第96部分

小说: 平行诡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davied?真没想到文静竟然嫁给一个洋人?”

    三哥符云天这几天的心情非常好,我的平安归来令他如释重负,虽因我而被重罚,但却毫无怨言,每天对我言笑晏晏。

    “莉莉,你那几天,真的是去朋友家玩了?”见我望着天空发呆,三哥忽然低声问道。

    “嗯。”我转了头,看向他。关于消失的几天的去向,少不得得给符家一个交代,上至符家母亲下至被安排服侍我的丫头,每每不是逮了机会就问我到底去了哪里。我统一给的答复是,遇上老朋友,去他家里呆了几天。

    至于是哪位朋友,姓甚名谁,住哪的,做啥的,我嫌编得烦,一概告知姓白,开铺子的,别的就不说了,再问,我便一脸黑沉,做好随时离去的准备。

    符家老父亲走南闯背,阅人无数,看了我的表情自是知道再问下去恐我还会“消失”。到底不是自小养在身边的女儿,无法完全掌控,又因着多年对“符莉莉”的愧疚,后事便不了了之。

    唯一敢问我的,便是这个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大大咧咧的,其实又细心无比的三哥符云天。

    “我去问过了,那附近根本没有姓邱的开铺子的人家啊,你说的朋友究竟是谁?”他问得认真,眼神十分关切。

    念在他好心带我去玩,却为了我罚跪数十天仍无怨言的份上,我只能认真回答道:“三哥,抱歉,我不能说。”

    邱灏然的铺面,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例如,三哥曾经的未婚妻文静。

    虽不知事情最后会变成怎样,但文静本人也逃不出一个“变”字。符家若就此湮灭了,文静也好不到哪里去。利用邱灏然的力量,是要付出代价的。

    “与其关注我的事情,还不如告诉我,关于文静的小道消息,是怎样爆出的。”我万分期待地问道。

    大哥负责外地生意,二哥负责内部打理,四哥五哥尚在求学,只有三哥看来无所事事,整日只知玩乐,游弋于各个名人世子之间。可我却知道,在他的手上,掌握着一支贯穿整个上层社会的秘密暗线。有了这只暗线,任何上层人世的风流韵事荒唐绯闻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文静的丑闻,若他想要掩盖,世上就绝无第二个人能翻出。若他想要明爆,则也绝无第二个人能比他快速。

    三哥微微一笑,脸侧了侧。

    他默认了,真是他做的。

    将一个未婚女子的丑闻以大字报的方式爆出,不可谓不绝,不狠。即使他不愿娶人家,按人情事故来说,也不应该这么做的,这等于是亲手把人家推进了死渊。难怪她要找上杂货铺了……

    看来文静是真心恨绝了符家。

    “三年前,我有一个相处很好的朋友。”正当我想劝戒他最好不要去参加这个文静的婚礼时,他忽然抬头望着天空,眼神遥远,幽幽说起了曾经的往事。

    “她长得很普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注意到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有一天,她在雨中救助一窝雏鸟时,我看到她最美的一面。至此,我开始渐渐的关注她,才发现,她的笑容竟然是这般的无人能比……”

    说到此,三哥的声音转而沉重,哽咽。

    “后来,她被人用大字报的方式爆出了丑闻,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贴出了她的名字,班级,家庭住址。说她与家附近的三个混混有染,怀有身孕……”

    三哥的侧面像是覆上了一层冰,整个人变得冰冷麻木,他望着天空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云层,直到天的另一边,又似乎根本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天,看不见地。

    他的声音凝咽了好久。

    “那是她被奸污的。只因为她和我相处了几个月……当时我并不知道,直到后来,我才得到消息,同班的文静,一直在暗地里与那三个混混有联系,还是她给的银子助他们逃案。”

    “没有证据,我什么都做不了,当我最后抓到人时,她已经……自缢了。”

    这就是有果有因吗?如果是的话,那么身为最初犯人的文静,她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呢?忽然间,我更想看下去了。

    从文静的请柬上看不出什么异样了,除了知道它的来历之外。

    那么,就只有去参加婚礼才能知道了。

    我费尽唇舌,又暗示了三哥此行凶险,有可能是文静的畜意报复,三哥也怕符家老母亲在婚礼上受到刺激出什么意外,两人合力游说,才使得符家的老父母终于同意不出席此次婚礼,不过,其余大哥们则必须作为代表全体出席。

    大哥和二哥均有了媳妇,大嫂二嫂都是极稳妥的贤内助,送给文家的贺礼等,均是两人做主筹备。

    四哥和五哥尚在求学阶段,四哥的性格很活跃,平时回家也常与三哥做伴,但关于三哥的往事他知的也不多,因此此次三哥仍是与我走得最近,倒常常将他撇下了。

    五哥则比较内向,沉默时候较多,但是不说话不代表木讷,我常常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精光,而他说出的话,亦是一语中的。

    看到文静的请柬时,他拿着研究了许久,就曾说了一句:“反常。”

    婚礼是在一个洋人教堂举行,教堂位置偏僻,竟是在城外的一个荒木森林里,附近也没有任何像样的酒家,即使是按洋人的习俗举办完了仪式,也需得回到市内,才能参加晚上的饭席。

    来来回回的,辛苦自不必说,还很是浪费时间。

    一支长长的黄包车队浩浩荡荡的停在教堂外的小树荫下,间或夹着几辆各种样式的洋车,我问了下三哥,他说,来的都是与文静相熟的同学,只有少部分是文家生意场上的伙伴。

    文家也是做生意的,按说文家千金大婚,文家名下的员工也是一大把的,却不见有几个在教堂露面。大家当是文家看不起自己的员工,所以没有请来,我却知道这其中的含义,怕是连文静自己的父母,也没有来吧。

    这样的婚礼方式在当时,是非常另类的。前去参加婚礼的人多有不满,看到暗沉沉的树枝压得低低的,没有任何装饰,一丝喜庆的气氛都没有,反而让人心底没牛盟评床渭拥牟皇腔槔袷窃崂瘢行┤艘丫锊蛔。跣踹哆兜脑诤竺嫘∩г蛊鹄戳恕�

第170章 阖府统请的诡事(3)() 
一直等到傍晚,日落时分,当最后的一丝光明被山林间的阴影笼罩时,一辆黑得发亮,宛如棺材一样的长形漆洋车才缓缓的驶入视线。车头是一圈白色的鲜花,中间一个鲜红的喜字,车门和车顶都用纱带轻挽着,本是极新颖的装扮,可惜纱和花都是白色的,只有车头的喜字是鲜红色,衬着黑色的车身,一种丧礼加喜字的怪异、不祥感,顿时令在场的人人皆有心头一抽,有种血液逆流的冰凉感觉。

    “这是什么婚礼啊我说过,应该早些回去的。”聚拢在教堂门口的观礼者中,有人传出不算小的音量。

    这里的人都是与新娘熟识的,有关新娘的“出色”传闻,皆已耳熟能详,甚至有很多人,来的时候都抱着一副看笑话的表情。

    他们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洋人,会娶这样名声败坏的中国女人。

    他们想看看文静的父母,来主持坏败门风女儿的婚礼时是什么表情。也想看看,当文静看见三哥时,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因为早已熟识,所以他们知道文静一心要嫁的人是三哥,也知道三哥一心要避的人是文静。懂得更深的,还有人知道在三哥与文静之间曾经有一个别人的影子。

    这场戏,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比小说杂志编的还要精彩。

    为了将戏看完,从中午到达教堂的时候,没有见到新娘子,很多人心中不快,却仍旧忍着,直到傍晚见到新娘子的车。

    为了看戏,一个下午无所事事不算什么;为了看戏,一群人等在一个不甚舒服的教堂里也不算什么。但是,为了看戏,如果把命豁出去了,就真是不值了。

    做生意的人里,难免有几个迷信的。

    有人一见到新娘子的车驶来,立刻站不稳了。连和教堂里的牧师招呼也不打一声,颤颤惊惊的往停在树荫下的黄包车队与洋车处跑去,边走边大叫“晦气”。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有人想走,有人摇摆不定,新娘都来了,等了这么久,不就是这一刻吗?

    新人的车门打开,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慢慢探出头来。一只精致闪亮的白色高跟鞋首先映入眼帘,踩在黄褐色的枯枝地面上,高雅时尚的气息与大自然的夜幕气息冲击,顿时令人有种艳羡至极的感觉。

    难怪她要选择在这种地方举行婚礼,新潮的婚纱、新潮的仪式竟然将她衬托得有如纯然出世的处子。比起大红的传统仪式来说,这种将旧习彻底抛弃的方法便像是在宣布,你们所有人都是老土的,过气的。

    头发高高的挽起,三枝香水百合缀饰顶上,白色的面纱一直罩至胸前,低胸的礼服中若隐若现的风情,耳坠上频频闪亮的星钻,颈间的一片繁星耀世,细细的凸显着迷人的线条,价值上万的裙子毫不怜惜的铺洒在地面上,后面拖着长长的纯白裙摆。

    两个面生的小花童随着新娘下车,双手拖起她的裙尾。

    车的另一边,新郎终于露面,是一个高大的,拥有一双蓝色眼睛的外国男子。他四肢修长,穿着黑色的燕尾礼服,牵起新娘的左手,那恭敬小心的态度将文静捧得犹如一位公主。

    看到这一幕,众人说不出的滋味泛至口腔,有人将目光转向三哥,那眼神明白的写着:你后悔吗?

    三哥淡定自若,目光却不是看着新娘,而是一直盯着那个蓝眼白肤的新郎。

    “婚礼应该开始了吧?”有人故意提高音量问牧师,“这里离市区远,还得赶着回去的饭席呢。”

    大家真的有这般饿吗?

    牧师闻言,笑而不语。

    中午众人无聊的时候,牧师还曾出现给众人解闷聊天,这会儿他的嘴巴却闭得紧紧的,撬不开的蚌壳一般。

    “咦?怎么没看到文家高堂?”有人惊疑道,“文静,你的父母呢?他们不来,谁给你主持婚礼啊。”

    这时候,新娘新郎恰好走进教堂,众人围了上去。

    面纱下的新娘子嘴角一弯,露出了惊艳诡异的笑容。

    “很抱歉,让各位久等了。婚礼是在夜间午时举行,各位现在可以先进入内厅用餐。”

    “什么?半夜举行婚礼?”

    如果不是一帮人等累了,等饿了,看到毫不起眼的洋人教堂内厅里居然不声不息的端出了美味珍馐的豪华大餐,知道仪式不举行,饭席可以先开始……一准是要走个干干净净的。

    人类的食物于我只是过个场而已。

    坐在长长的桌子边,看到众人万千吃相,不由的回头瞥了一眼,问:“怎么样,很好吃吗?”

    明明已经感觉不对,却仅是为了吃食便个个皆留了下来。

    人类,真应了那句“民以食为天”,有了吃的,连命都不要了。

    不过这般愚蠢的人类似乎不知道我所担心的一切,大家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危险即将来临……

    三哥正夹了一块酥香鸡放到嘴里嚼着说:“还不错,是城里的万里飘香酒家的菜式,文家这回是出大血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