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灵异事件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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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事情解决了,彼此都皆大欢喜。那晚我喝的伶仃大醉,头有点晕晕的。具体是怎么回去的,一点印象都没有。只是依稀的记得,当天晚上妈妈给我泡醒酒茶,才勉强有所好转。不过,头还是有点疼。看来这酒,喝着挺舒服,到肚子里就难受了。
答应人家,就不能食言。老仙有诚信,咱们人就更应该诚信。按照民间送神的习俗,还得准备一些东西。要说准备什么,每个仙家送神的方法层出不穷,在我家这,还有讲究的。
送神,一般都会去附近的小庙。也就是孤魂野鬼常去的地方。不但可以送神,顺道连孤魂野鬼也给祭拜了。毕竟,这小庙,也是孤魂野鬼的家。这也就是大白天,到了晚上,我也不敢去小庙。
祭拜送神时,需要祭拜者盛满一碗热乎乎的大米饭,放在小庙的旁边。然后,横着插三根香,还有点名要的烧鸡。再就是白酒,你的把白酒瓶子盖打开,老仙是不能直接喝酒的,最多,只是闻闻。
我把烧鸡放在小庙这边,把香点着后,横着插在碗上,叫张奶奶跪下,让她念叨着:“今日贡品已经送完,还望老仙海涵。从今往后,绝不残害生灵,还请您放过我的儿媳妇!”
这年头,请神容易送神难,尤其是不那么愿意走的神灵。为了保持灵验,我让张奶奶多呆一会,直至香口着完后,才回的家。回到家后,看到表姨已经恢复往常神智,下地干活,手脚灵活麻利,变成了一个正常人。我和张奶奶看了,十分开心。
人也有人性,仙有仙家法。这件事让我明白,一个人,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谦卑的态度,切不可仗着有点本事飞扬跋扈。要不然,就会像神婆王英一样,碰一鼻子灰。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张奶奶却不这么想。为了这件事,还特意请我和妈妈吃饭,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不仅如此,还去外面宣扬,说我进屋没一会,就把人家仙家给说服了。为此,的来了一个称号,高大仙!
说实话,这个称呼啊,我真是愧不敢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我厉害的大手子可多着呢。可好人出在嘴身上,不管怎么说,别人夸你,也比贬你强吧。要说这人红了,是非也就跟着多了。不知是张奶奶嘴里没把门的,还是邻居的疯言疯语,很快就让仓皇而逃的王英知道了。
作为别人心目中的大仙家,王英心里非常不爽。我这么做,挡了她的财路不说,还让人同行看笑话。一想到这,王英这脸就没处搁。自己没有解决的事,竟然被我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解决。
这是她无能,还是我法力太强?相比而言,当然是前者。一想起这事,王英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从此,她便与我结下了梁子。
(本章完)
第21章 夏日惊魂()
农村这事,传的快,消失的也快。经过了几个月的宣传,我这个高大仙的故事,也就算草草的结束了。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盛夏。这夏天啊,特好玩,到处都是盛开的黄花,无数个蜜蜂蝴蝶来回晃悠,给乡村带来了一种独特的感觉。那时候,家家都忙除草,喷农药。对于外面的美景,也不曾抬眼瞧瞧。他们心中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干活。
这家长在忙农活,自然,就没空来管我们这些孩子了。夏季,气候炎热,一般都不愿意在家待着。该怎么形容此刻的温度呢,待在家里好像身处在桑拿房。只要你随便动一动,就能大汗淋漓。
尤其是下午的那几个小时,特别难受。那时,家里还不像现在,有二十四小时的热水和淋浴。可也不能这么干挺着,于是,几个小伙伴们开始相约去野浴,也就是去外面的河泡里洗澡。
很多朋友都应该听过这样一句话,反正我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跟我们说。大致是这样的:孩子们,这回家了,可一定要好好待着,不要去野外钓鱼,不要去河里洗澡,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夏季,就是发生危险的最佳时机,通常那些去野外钓鱼的,洗澡的。或者,约个人,吃烧烤的,都容易发生危险。这也很正常,有时候,你看着水挺浅。一不留神,滑落到水里,前脚刚踏进去,后脚这扑通一声,你人就消失了。
有人会问了,这人哪去了呢。我只能说,这个人他不会继续活着了。他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天堂。
这天堂什么样,我不大清楚。这地狱如何,经历过男鬼这事,我可是看的明白。水的魅力,就是这么神奇,人就算再高,到了水中也没招。你浮力不够,体力不足,就会沉底。
在我们村子里,有一个特别喜欢野浴的家伙,他叫小雷。这小雷,说来也是瞒可怜的,十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离婚了。离婚后,双方都不打算要这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就被寄养在他大姑家,也就是父亲的姐姐家。
本来嘛,这小子已经够可怜的了,谁知道,到了他大姑家,他大姑对他还不错,可他大姑父却经常打他。有时候,把小雷打的哇哇掉眼泪。这小孩子嘛,谁都害怕挨揍。尤其是这农村的大老爷们,下起手来,那叫一个狠啊。
为此,小雷经常离家出走,他大姑就哭天抹泪的找他。这有时候,人的心态和见解真的能左右一个人的高度,小雷如果真的关心这个家庭,爱护这个家庭,就不会想到离家出走。不过,他不离家出走,也不会有如此大祸。
在出马上,我在村子里也算的是骨灰级选手,我年纪小,可我身边的出马仙硬。甚至,包括以后遇到的种种事情,若非他们,我早已经身首异处。撇除这个神不神的不说,在年龄上,我毕竟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孩子嘛,自然都比较爱玩。这一点,我父母从小就没有约束我,等我长大后,在性格上,也是天马行空,从来不听指挥。
似乎有点跑题,我继续说我的发小小雷。这小雷离家出走,正巧被我碰见。看着他怒气冲冲的样子,我上来搭话:“咋的啦,小雷,怎么又生气了呢?”
“我大姑父打我,我不打算在这个家呆了。我想去大连找我爸爸,兴许他会对我好点。”小雷哭的梨花带雨,满肚子的委屈无处发泄。
“那怎么行呢,你要是这样离开,你大姑该有多伤心啊!这么的,这天挺热的,你也别回家了。我看啊,不如,找春琦去北河,正好游一圈,放松放松,就没事了!”知道小雷喜欢游泳,我就用这招劝他,也许这小子玩过瘾了,就忘了离家出走的事了。
说起小雷这人,给我的感觉有点愣头愣脑的,喜欢留卡尺,而且还是那种最短的一号,如果你第一次见过他,还以为他是少林寺回来的呢。最逗比的,还属他的头型,你说梳个少林寺头发也就算了,还在脑门上刻了七字。那时候,007特工电影还比较火,他说这样剪头发自己以后还能成特工。
小雷最喜欢的衣服穿的衣服是白色的衬衫,黑色的短裤,绿色的旅游鞋。这件衣服,说起来还是她姐姐结婚时给他买的。除了他大姑,就只有她姐关心他了。只可惜,后来姐姐结婚,就很少回来了。
这年纪小,自然没有太多烦恼。半推半就的,小雷也就答应了。这去游泳,可不是单纯的去游泳啊,你的找人啊。人越多,越热闹。在村子里找了一圈人以后,也七七八八的凑了不少。
当即,我们决定,自制个渔网,如果游泳游累了,还可以捞点泥鳅鱼。回家做个泥鳅炖豆腐,也是极好的。
准备好简易渔网之后,我们这些小伙伴们就三五成群的往北河跑了。穿着个七分裤,光这个大膀子,就往北河跑去。一些靠近北河种水稻的村民们,对我们也是司空见惯了。关键经常去啊,这天在大河里洗澡,老刺激了。
哎,一想到这,我特别希望自己能回到从前,回到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时候。也只有那个时候,才能让我感到快乐。
来到北大河,我和我的弟兄们都惊呆了。前几天刚刚下过雨,河水似乎又深了一些。经常野浴的人都知道,河水刚刚没脚脖,野鸭都不屑下河。河水超过腰,人能水上漂。能超过腰部的,基本上深度都达到一米以上了。
达到一米以上,游起来就不费力了。为了安全起见,我提议应该找一个试水的。这样,就算出现什么意外,也有应对的措施。
一听到试水,我们这些小家伙们都有些跃跃欲试起来。尤其是小雷,还没等我们商量怎么做呢,这小子可倒好,三下五除二的脱掉外套,扑通一声,一个猛子扎进河里。然后,窜出来,对我们几个小伙伴说道:“高,你们都快点下来吧,水的温度刚刚好,而且特别舒服呢!”
小雷一边仰泳,一边开始跟我们炫耀他的游泳技术。这个时候,我的眼睛顿时一花,接着,我看到一个透明的,像是人一样的影子。他挡住小雷,伸出手,慢慢探过小雷的脖子,蒙住小雷的眼睛。
最为出马弟子,随着道法的加深,慢慢的,我也能看到一些平常小孩子见不到的东西。或是鬼魂,或是妖孽。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害怕极了。我赶紧提醒道:“小雷,快点出来,危险!”
小雷这时候,哪有时间管危险不危险的,只见他抽搐了一下,好像在河水里抽了下筋,然后人影便沉没在了水中。小伙伴都知道小雷的脾气,还以为他在搞恶作剧,没有理会他的意思,一直过了两分钟,我开始慌了,看来,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本章完)
第22章 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们害怕极了。我的那些小伙伴们也不淡定了。这万一小雷真的发生什么意外,我们都得摊上责任啊。且不说他们,罪魁祸首就是我。如果我不劝小雷去游泳,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此时此刻,救人要紧,我顾不得身上的衣服,一个猛子扎进了河水里。河水还是很深的,温度有点烫手。我潜入水中,开始寻找小雷。小雷的命,这一刻,就紧紧的攥在我的手里了。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寻找片刻之后,我总算是找到了小雷。
一般沉在水底下的人,到河里是很沉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小雷拽上了岸。看看奄奄一息的小雷,小伙伴都开始惊慌失措起来,且不说别的,万一小雷出了什么事,他大姑该有多伤心啊。
小雷的大姑有两个儿女,一个儿子因为疾病,跟个精神病差不多。另一个女儿也早就出嫁多年,基本上也不回娘家。这小雷说句不好听的话,是他大姑的侄子不假,可他大姑待他就跟亲儿子差不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小雷得多恨水啊,上来就扎了进去。
我将小雷扶着上了岸,把他的头放在了相对较高的石头上,用力的按压着他的胸口,小雷吐出了几口水。身边的小伙伴们围在我的周围,开始呼唤小雷,希望他平安无事。
按出水后,小雷渐渐有了呼吸。不过,依旧没有清醒的样子。我摸着他的额头,发现小雷的魂魄似乎被什么东西扣住了。和二姨学习法术时,二姨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是用来控制人的思想,七魄是用来保住人的性命。这三魂如果让人扣住,就算醒了,也跟个傻子差不多。扣住人的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