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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猩红法则-第10部分

小说: 猩红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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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啊?这不是不讲理吗?”宁小蛮无论如何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答案。凭着大鱼吃小鱼的定律,她在家里向来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却被父亲一下点中罩门,不由慌了手脚。

    宁老大晃了晃拳头,露出横蛮本色,“我的拳头比狗剩大,所以不需要讲理。等你们长大了,就会明白如今的世道也是一样,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原本在一个接一个打呵欠的宁老五忽然来了精神,从二哥手里抢过小蛮,往自己肩上一扛,“走了走了!小祖宗你别苦个脸,下次你爹要揍狗剩,大不了五叔帮你说说情,只打折他一条腿就是了……哎呀呀,别揪耳朵,别揪耳朵!”

    当晚,赵白城被宁老大带回家里吃饭。宁小蛮自是喜不自胜,一进家门便主动跟母亲认错,干打雷不下雨的呜呜哭了会,没多久就彻底放晴,跟进厨房帮忙打下手,只怕菜做少了。

    宁老大将那串野鲫鱼丢给老婆料理时,压根连问都没问赵白城,赵白城也觉得本该如此。倒是宁小蛮愤愤不平,趁着端菜上桌的当口,瞪向父亲,伸出手指在颊边刮了刮,惹得几个叔叔哈哈大笑。

    宁小蛮知道赵白城在家吃的不好,便把鱼肉之类荤菜悉数放在他那边桌上。赵白城见她扎着一条小围裙,手里还搭了块老大抹布,俨然一副主妇模样,也不禁好笑。

    牯牛村一代的风俗习惯是家里来客,女人不上席。菜齐后宁小蛮跟母亲架起小桌,捧着饭碗坐在厨房门口,笑吟吟地瞅着赵白城,“狗剩哥,多吃点,红烧羊肉是我做的!”

    赵白城不敢不给面子,夹起一块羊肉塞进嘴里,刚嚼了两口,脸色就微微一变。

    “好吃吗?”宁小蛮满怀期待。

    赵白城悄悄将羊肉囫囵吞下,比了个大拇指。小丫头顿时欢呼雀跃,险些把碗筷弄翻。

    “我也来尝一块!”宁老五在桌对面站了起来,这才够着羊肉,“我们家小蛮真是偏心哪,知道五叔喜欢吃辣,还把这盘菜放在狗剩面前……”他正在发牢骚,发现赵白城神情奇异地看着自己,立马把眼睛一瞪,“干啥?你小子还想吃独食?!”

    几秒钟后,故意吧嗒着嘴的宁老五突然僵住,额前一根青筋剧烈凸起,表情也完全走样。

    “五叔,真好吃吗?我怕做不好,特意多放了一点辣椒!”宁小蛮在那边问。

    宁老五无法想象她说的“一点”究竟是一斤还是一盆,唯有拼命点头,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有心要拍小祖宗几句马屁,舌头却已经失去了知觉。其他几人交换着眼色,脸上肌肉阵阵抽搐,显然是在拼命忍耐。

    宁老五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猛灌两口茶,擦了把额前沁出的汗珠,眼神不善地乜向赵白城,“小狗剩,你他奶奶的也太不仗义……”说到这里顿了顿,总算是及时刹住话头,硬扯到其他地方,“当年老子还帮你撑过场面,弹过赵兵赵勇那啥,你抓了鱼了,咋不知道拎几条给老子下酒?大人不计娃娃过,这事老子也就不计较了。今天俺们家小蛮第一次烧菜就烧得这么好,特意放在你眼门前,你为啥不捧场?看着就来气,赶紧的,这盘羊肉你包圆了!”

    赵白城瞠目半晌,吞了口口水,“五叔,前两天刚给你送的麂子,你都吃完了?”

    宁老五老脸一红,差点没被茶呛死。

    “等会再吃,先喝酒!”拎出酒坛的宁老大成了解围人,他给赵白城倒了满满一海碗自酿的烧刀子,把宁小蛮吓了一大跳。

    男人喝酒,自然没女人什么事,尽管赵白城还只是男孩。宁小蛮不安地看了看母亲,后者还了一个温暖笑容,并轻拍她的手背,示意无妨。

    一根火柴就能点燃的烧刀子,到了肚里也如同刀子在戳。宁家五条虎狼汉子都是几口一大碗,如牛饮水。赵白城先填饱了肚子,再开始喝酒,第一口下去只觉得火辣辣一条线从嗓眼直坠下去,然后轰然一声炸开,就仿佛在脑子里点了个大炮仗,眩晕感急速升起。

    酒过三巡,宁老大才打开话匣子,“这几年砍木头砍得狠了,大牲口都进了深山,我倒不怕你俩撞上四条腿的,两条腿的人贩子才要命。狗剩,以后收收性子,别可哪儿都闯,到底年纪还小,出点啥事后悔都来不及。小蛮也说了,你想念书,可大爷大娘不让。你现在攒钱,是不是为上学攒的?”

    赵白城点点头,答道:“我花自己的钱,他们就能让了。”

    宁老大沉默了一会,瞥了眼女儿,这才道:“其实我早就想伸手,可你大娘脾气不好,我要是直接掏钱给你上学,只怕她背后能骂我八辈祖宗。这次她冤枉了你,估计能消停一阵子。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老五去外村杀猪,帮着打打下手,回头开你一份工钱。再过段时间,我让小蛮她妈上你家去,慢慢说上学的事情。”

    赵白城明白宁老大这是在变着法子帮自己,喉头一哽,说不出话来。

    “瞧你那熊样,把酒喝了!”宁老大骂了一句,语声却温和,“这两年你也不上我们家吃饭,倒是隔三岔五就送山货过来,我总得还你人情。”

    “爹,你多吃点羊肉!”宁小蛮听到自己长久以来的吹风终于有了效果,不由心花怒放。

    宁老大重重哼了一声,举起筷子,刚要去夹羊肉,忽然看到几个兄弟正在旁边挤眉弄眼,似乎是有些什么古怪。

    片刻后,宁老大的惨叫声响彻了堂屋,哄堂大笑也随之而起。

    夜半时分,赵白城在床上醒来,喷着浓浓的酒气,用力摇了摇脑袋。头还是很晕,痛得像要裂开。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的,脑海中最后残留的画面,就是宁小蛮送出门外,不无担心地问了一句:“狗剩哥,杀猪你怕不怕?”

    当年情急杀狼,跟如今主动去屠宰活物,在小丫头看来无疑有着很大的区别。赵白城活动了一下腰身,光着脚板下了床,伏在冰冷的地上。

    他并不认为宁老五真会有多少活给自己干,尤其是动刀子,更不可能轮到自己。

    只是,他倒宁愿由自己来下刀。

    赵白城的肢体开始以超越人类柔韧极限的程度扭曲,细密的骨骼响动如同爆豆般一波波震起。等到每天例行的第一组第七十二个定向姿势完成,他看上去已经跟一头反关节生物毫无区别。

    它们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为啥我还是那么喜欢血?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赵白城微微喘息着,眼瞳深处亮起了一点碧幽幽的光芒。

第八章杀猪() 
随着凄厉的嚎声,一头膘肥体壮的黑毛猪蹦跳着在猪圈中跑起了疯,撞得圈门哐当直响。

    都说屠户身上有杀气,畜生老远就能闻着味。宁老五刚进老邢家院子,那肥猪就突然以毫不相称的敏捷和疯劲,证明了这一点。

    天门村的男女老少把大院挤了个满满当当,都等着看远道而来的宁老五闹笑话。

    老邢家是种植大户,养猪舍得下本钱,这头畜生没少吃生苞谷,喂食时连人都能拱翻,力气大得像是山里的野种。宁家兄弟也算是名人,只不过却是外来的和尚。就连七十岁岁的老邢头都端着烟袋往人丛前面挤,像只公鹅似的伸着脖颈,等不及想知道宁老五是不是真有两把刷子。

    宁老五中午喝的酒还没醒,腆胸凸肚站在猪圈前,也不去瞅那肥猪,从耳朵上摸下一支烟叼在嘴里,“狗剩,点火。”

    赵白城跟他在外面跑了两个多月了,干的最多就是替他点烟,当下没好气地划着火柴,举起手往上一递。宁老五最爱讲派头,明明口袋里揣着打火机,偏要赵白城用自来火,说是这样才够威风,电影里的黑帮老大都是这调调。

    天门村众人大眼瞪着小眼,一来搞不懂赵白城这么个半大小子跟着宁老五干啥,二是不明白宁老五杵在那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当下鸦雀无声。

    “这畜生不咬人!”有个癞子模样的瘦高个等了半天,阴阳怪气地喊了声。

    众人还没来得及发笑,宁老五已经丢了烟头,摇摇晃晃上前一脚踹开猪圈门。那肥猪见他进圈,叫得更是撕心裂肺,宁老五手里铁钩一挥,不偏不倚勾中猪嘴,粗壮的胳膊上肌肉贲起,腾腾几步便将肥猪拖出了猪圈。到了已经摆好的腰盆边上,他低吼一声,膝盖顶上猪身。在一片倒抽凉气的动静中,足有三百来斤的肥猪轰然倒下,宁老五单手扳住猪嘴,另一手抽出腰间扎着红绸的放血条。尺把长的刀身青森雪亮,刀尖抵上猪喉咙后,活像是自己钻进去的。大股血泉带着热气喷涌而出,猪嚎声变得越来越小,含混不清,腰盆里很快蓄起猩红。随着最后几下抽搐,一头活生生的畜生已变成死到不能再死的肉尸,就仿佛片刻前的生猛狂野不过是骗人的把戏。

    宁老五若无其事地站起身,用抹布擦了擦手,看都没看那些明显被震住的围观者,“狗剩,把家伙拿来。”

    猪杀完得在脚上割出口子,用铁条捅过后往里吹气,吹成胀鼓鼓的噼里啪啦抽上一通,再用开水烫过,以便刮毛。赵白城递上铁条时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盯着猪颈上的刀口两眼发直。宁老五皱了皱眉,颇为不解。这小子平时胆大包天,每次见血却都像变了个人,莫非是当初杀狼时被吓得狠了,才落下了心病?可看他上山放夹子,弄回的野兽多半都是血龇呼啦的,也没见有多害怕啊?

    宁老五性格大大咧咧,懒得细想,当晚又在刑家喝的脸红脖子粗。被问起与赵白城的关系时,他打了个酒嗝,大笑:“这是我小徒弟,要灌酒冲我来!”

    赵白城见他五魁首六匹马没完没了,不由大为头痛,借口要撒尿,溜了出去。邢家正在为长孙娶媳妇盖新屋,院子里堆了不少石灰水泥。赵白城一脚踏在没用完的砂浆上,整个人当即失衡滑跌,另一只脚却跟着发力蹬地,轻轻松松跳了过去。几个瓦匠正坐在院里吹牛,只看得目瞪口呆,当他是猴子投胎。

    到了外面,赵白城去瞅了眼宁老五的农用车,踢了两脚车胎发现依旧气鼓饱胀,这才放心去溜达。

    天门村要比牯牛村大得多,因为附近开了几家小煤窑,路上随处可见拖拉机散落的煤渣。赵白城在月色下漫无目的地走着,秋风已带上了沁骨的寒意,他穿的很单薄,却并不觉得冷。

    到今天为止,他还没有杀过一头猪羊。那股熟悉的躁动已变得越来越活跃,几乎已经快要压制不住。四年来赵白城试过无数办法,急眼时甚至将自己倒吊,下面放盆狍子血,把嘴巴张得快要颚骨脱臼,只想把天杀的虫子引出来。

    自打他终于能够完完整整地挺过每日必定发作的扭曲过程,就再也没有失去过对身体的控制,冷不丁消停下来,却反而开始不习惯久违的轻松。没有了那种剃刀切割般的痛苦,也就没有了痛苦之后大汗淋漓和如获新生般的轻松。他开始觉得连骨头缝里都在发痒,无论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就像老人说的大烟鬼。最后不得不一边大骂自己贱骨头,一边凭着血淋淋烙在脑海深处的记忆,重新练起了那些动作。

    这一练就再也放不下手,或许是因为逐步适应的缘故,食量开始恢复正常,但对鲜血的渴望却越来越厉害。这是种极为古怪的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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