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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部分

面朝季尧,春暖花开-第98部分

小说: 面朝季尧,春暖花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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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笛点头,“好,我知道了,辛苦你了美女阿姨。”

    女佣退下后,陶笛开始认真的打量这座房子。

    这套别墅不是太奢华高端的,跟她在陶家时候的差不多。装修的比较简洁利落,一看就是大叔的喜好,很符合他的性格。

    因为崇拜他这个人,所以就觉得他喜欢的一切都很顺眼。她雀跃的拉着他上楼,“老公,我可以去看看我们的卧室吗?”

    季尧宠溺的勾唇。“可以!”

    推开卧室的门,陶笛有点傻眼。因为这间卧室布置的跟天琴湾的卧室几乎是一样的,连床单被套都是她喜欢的温馨图案。唯一不同的是,这间卧室的面积比天琴湾的大。

    她眸子里满是惊喜,“老公,你是超级模仿秀吗?这里怎么跟家里一样?你是什么时候布置成这样的?”

    季尧坦白,“冷战时候!”

    他虽然是坦白了,可也没有完全坦白。他没有告诉她的是,冷战的时候他一个人回到这里睡觉。可是竟然会失眠,即使勉强睡着了,半夜也会惊醒。

    最后,他让管家按照他的要求将卧室重新布置了一番。刻意布置的跟天琴湾卧室差不多,甚至还叫女佣按照他的要求去买了几套她平时爱穿的衣服。包括睡衣,内衣,外套,鞋子之类的。

    他把卧室营造成跟天琴湾的一模一样来治疗自己的失眠,就好像她在卧室,在她身边一样。

    陶笛明显的受宠若惊,惊喜道,“老公。冷战的时候你不会是想我想的不要不要的,然后失眠,最后你故意把这里布置的跟天琴湾一样来缓解对我的思恋吧?”

    季尧傲娇,“没有!”

    陶笛忍不住笑了,趴在他怀里,撒娇,“老公,你承认一下能怎么样啊?快承认,快点!!”

    季尧被她磨的没办法,才轻咳一声,别扭的道,“是!”

    陶笛更加开心了,她从他的怀里跑出来,去开衣橱的门。里面果然有很多新衣服,都是她喜欢的风格。

    她心里像是牛奶打翻了一样,到处甜甜的绵绵的。真是个闷骚的大叔,明明冷战时候想她想的不要不要的,就是不愿意拉下脸回家哄她!

    嘿嘿……

    突然,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她惊喜的捂着嘴巴,然后兴奋的跑回男人身边,抱着男人像是八爪鱼一样贴到他身上,“老公,事实证明你没我不行。你眼光不错,还是蛮懂珍惜我这么可爱的小妻子的。”

    她爬到男人身上后,双手双脚的缠着他,眸底柔情一片的凝着他。

    季尧看着她这小模样,忍不住再次动情,“你在惹火?”

    他清冽的嗓音有些异样的粗重,他说话的声音回荡在一片寂静的水库山间,散出去很舒畅的涟漪,水纹一般的传递到她的耳畔。

    陶笛第一次完全抛下矜持,大胆的用力推了他一把,两人一起跌到柔软的大床上,然后还是她缠着他,萌萌哒,“对,没错,我就是故意惹火的。老公,快来非礼我,我已经满血复活了……”

    季尧眸底一片炙热的暖意。再一次化身为狼……

    又是一个XXOO的夜晚,整个房间都氤氲着缠绵,大写的缠绵。

    第二天,清晨,陶笛起床的时候身边的位置空了。

    她习惯性的起床去找他,“老公?”

    季尧正在书房用电脑开着视频早会,听见她的声音后,应了一声,“书房。”

    陶笛推开隔壁书房的门,看见男人的身影后,瞬间心安了,“老公,早安。你忙,我看楼下环境真好,我去跑步可以吗?”

    “可以!”季尧点头。

    陶笛回卧室洗漱,然后挑了一套运动装换上,再挑了一双运动鞋就出门跑步去了。

    今天她的心情真的美美的,竟然在被压榨了大半夜后,还有跑步的兴致。

    这个别墅去还挺大的,她就这样随心所欲的沿着别墅门口的马路跑。一路上看看花花草草。欣赏欣赏朝霞晨露,那简直是一个大写的畅快淋漓。

    不知道跑了多久,她看见一个人弯腰在垃圾桶边上扒拉着。

    她停下脚步,喘息,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个人。

    这个人穿的是也是运动装,是灰色的,显得有些自来旧,而且款式比较老。而且这个人只是背影对着她,还低着头,她看不清面孔,但是能清楚的看见后这个人脏兮兮的双手。在一堆生活垃圾中扒拉着,手能不脏吗?

    突然她就有些心酸,她判断这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大叔,你是在捡塑料瓶子吗?”

    那个人的身影微微的顿了一下,没理她,继续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

    陶笛看这个人没转身,也没搭理她,她热心的再靠近了一点,就看见男人低着的侧脸在动。像是在咀嚼东西。

    她心里更加难受了,难道这个大叔是在垃圾堆里面找吃的?

    她连忙拉着他,“大叔,你别翻了。这里没食物的,就算有也是一些变质的。你是不是很饿?你要是饿了,就跟我回家去。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家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跟我回家吧?”

    她看大叔还是没转身看她,以为大叔窘迫,她急道,“大叔,我真诚的邀请你去我家吃早餐。真的!唉……我今天出门跑步也没带钱,不然你实在不愿意去,我也可以给你一点钱买吃的。”

    她心疼老人,心疼的不行,眸底亮光一闪,又道,“大叔,不然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帮你拿点食物,再拿点零钱给你。你别这么辛苦了好不好?我看着心酸。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可以把我手机压在你手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

    她口中的大叔终于转身了,转身之后,陶笛脸上的焦急都变成了震惊……

第91章,慢慢酝酿()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陶笛又活跃的分析,“我猜您这个年纪戴的应该是扳指?我现在帮您找找看。”

    其实垃圾桶里面的生活垃圾真的很脏,可这会的陶笛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强悍,两只眼睛也在放光,到处搜寻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很快她的手也变得脏兮兮的,还有酸臭味。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唇角的笑容始终上扬着。不但是不嫌弃,反而有些甘之如饴。

    是啊,现在就算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会愿意的。只有能在公公面前涨分,扒垃圾堆她一点不介意。

    谁让公公是大叔的父亲呢。她在意大叔,也在意他的家人。

    她几乎翻遍了所有垃圾,都没有找到扳指一类的东西。她转眸看着季向鸿,轻柔道,“您别急,可能是我找的不仔细,我再重新找一遍。”

    她低着头,更加仔细的去翻刚才翻过的垃圾堆。

    季向鸿在转身的瞬间,面容是威严如北极山巅的,不带一点生命希望的绿色。他不喜欢这个陶笛,一点都不喜欢。可是这会看她忙碌的身影,看她眼底的真诚和急切,看着她的微笑,他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找到了!”找孜孜不倦的翻了几遍后,陶笛突然兴奋的叫了起来。

    只见她掌心里面躺着一枚翠绿的扳指,小心翼翼的展示在季向鸿面前,有些激动,“您看看是这枚扳指吗?”

    季向鸿看着自己那枚熟悉的扳指,威严的架势有些松懈,却还是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将扳指拿了过来。

    陶笛不介意他的态度,她相信任何的友好都是相互的。亲情之间也好,友情之间也好,甚至是爱情之间的友好都是相互的。她用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公公,时间长了,公公只要不是铁石心肠都不会一层不变的。

    她又笑,笑容在阳光下各位的炫灿,“扳指掉在一次性塑料杯子里面了,所以找的时候比较吃力。不过没关系,还好找到了。”

    季向鸿蹙眉,眸光微微眯起,遮住了眼帘当中的复杂。

    陶笛真诚友好的看着他,她看见太阳在东城的上空已经欲要耀武扬威的架势,狂狷的洒下来,洒了公公一身。公公保养的挺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被掩藏的很好。他的五官依然立体饱满,只是相比于季尧。前者比较威严,不怒自威的那种。后者却是比较淡漠,拒人千里之外的那种。

    他们两父子间也有相似点,比如说气势。同样的威慑人心……

    当然,这种气势是相对于别人的。在她的眼里,公公比较有气势。她对她老公已经免疫了,早就不怕怕了。

    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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