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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修仙生活不可能那么正经-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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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可知,这个市场属于那种自发形成的市场,而不是城市规划出来的市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市场里面经营的品种,不怎么规范。

    当然,要说完全没有规范,也不是。规范还是有一点的。譬如说卖鱼的,由于有腥味,还要滴水,就都集中在一块。不过,进入到卖鱼区域就会发现,前一家卖的是高档鱼,下一家很可能卖的就是普通鱼,再下一家说不定是卖鳝鱼的。

    东方以巧惊道:“咦,这里居然还有一家卖鞋子的。”

    陶念说:“买鞋的人怎么可能到这旮旯来!这个地方卖鞋,怎么卖得掉哦!”

    吕林兰则说:“买鞋的人倒是不来,但穿鞋的人要来。这里地面湿滑,说不定脚上的鞋子就穿帮了,就得买一双了。”

    “哦,那倒也是。”陶念这回没有拧着来了。

    走过了好大一片蔬菜区域,到了家禽区域。

    禽,指鸟。家禽,则指家养的、像鸟一样的动物。通常指鸡、鸭、鹅。少数时候还有鸽子、鹌鹑。像有些鸟,譬如麻雀,是养不家的。捕捉的话,所花时间太多。并且那些野生的鸟,通常都没多少肉,只要品种不是特别珍贵的话,是卖不出什么价钱来的。

    现在这里,自然不止鸡鸭鹅了,还有兔子,还有狗,这两种动物也是可以拿来吃的。

    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稀奇古怪的动物,然后四人就准备离开家禽区了。

    ——

    “笑话,灵兽会拿到这里来卖,你糊弄谁呀!”

    这一嗓门,就把吕林兰留下来了。

    灵兽弄到家禽区域,的确是不伦不类的。

    四人就过去了。

    “吵什么吵!不买走开,别耽误我做生意!”摊主是个老头子,看上去很是精神。衣裳非常普通,跟旁边其他摊主没什么两样。但这位摊主的衣服非常干将,衣裳的下摆,还看得出摺皱。这应该是从箱底拿出来的衣服,刚穿上身不久的。

    从衣服这一线索考虑,这位摊主多半是临时出来摆摊的。至于,为什么摆在家禽区,现在还不知道。

    “走就走,”刚刚大嗓门的那个人说,“大家注意了,这个教养卖的就是普通兔子,大家别上当花了冤枉钱啊!”

    大嗓门口称大家,其实指的,就是吕林兰四人。

    这是因为,周围都是摊主,除了大嗓门,就没有别的顾客。这个时段里,就只有吕林兰四人从远处走来。

    吕林兰见状,另外指了个方向,说:“小邱妹和东方往那个方向去,呆会儿我们再会合。”

    三人不明白吕林兰的意思。但由于吕林兰这话,关系也不大,所以还是照办了。邱书仪和

    东方以巧换了另一个方向走了。

    然后,吕林兰才和陶念走了过去。

    ——

    补充介绍一个高度的问题。

    摊区,并不存在高度的规定。但由于经营的东西特别,也就有了高度。

    譬如卖鱼的,那鱼必定得拿盆子装着。那盆子,就是高度。

    现在这儿,是卖家禽的。有鸡、鸭、鹅、狗、兔,等等。一个摊主,带二十只鸡来。那些鸡不可能装在袋子里,因为什么时候能卖掉还不一定。所以,只能弄个笼子,把鸡关着。而笼子这种东西,都是体积很大,而重量很轻的。从家里就带着笼子出来,很不方便。于是乎,摊主从家里出来,是用袋子装鸡,到市场之后,市场这边,有专门提供笼子的,交纳押金,就可以领到笼子。归还的时候,再扣除笼子的租金。

    笼子,就算是有了。但是还不够,还要有布。

    布好办,摊主可以从家里自带。而且那布的颜色事先可选。当然,摊主们普遍选择的都是蓝黑二色。

    把布,盖在笼子上。于是乎,在笼子的某个区域,也就相当于营造了个黄昏。并且,那张布还能起到隔离作用。避免客人一过路,笼子里面的动物就惊慌。当要,面对有购买意向的顾客,摊主肯定是会掀开那张布,让客人看一看的。

    笼子,加上布,这就有了高度。一只成年肉狗,通常有五六十厘米高。让那只狗不感到局促,笼子的高度就得跟一般桌子的高度差不多,也就是八十厘米高了。

    笼子,是市场统一提供的。所以装鸡的,和装狗的,都是一样的笼子。

    然后我们就知道了这片市场的高度。

    到处是笼子,笼子上还盖了布。就相当于到处都是办公桌,桌子上还摆了电脑一样。

    摊主呢?

    摊主可以站着。但是,长时间没客人的时候,坐一下,也是不碍事的。

    此时,这片区域就没什么客人。因而大部分摊主,都是坐着的。其中,那个自称卖的是灵兽的摊主,也是坐着的。

    坐着的摊主,被笼子及布阻挡,因而是看不见远处吕林兰一行人的。

    吕林兰支开邱书仪和东方以巧,等于是在摊主不知道的情况下,提前进行的。

    ——

    吕林兰和陶念是慢慢走的。并不是直奔那家灵兽摊,而是一家一家地看过去的。

    于是就有了足够的时间。

    陶念心道,其实大可不必留下如此充裕的时间的。

    陶念神识一扫,就把那家摊位上的兔子观察了个仔仔细细。

    然后陶念给吕林兰传音:

    “那家摊位上的兔子还真的是灵兽。那种灵兽,名叫迷幻兔。没什么本领,就知道撒娇卖乖讨好主人。由于形象还行,倒也很受一些女修的喜爱。众女修推崇之下,迷幻兔的价格也就上去了。

    “具体说,大约要五百灵石一只。是下品灵石。对了,那些迷幻兔是二阶的。一阶的通常卖一百灵石一只。三阶到顶,约两千灵石一只。没有更高阶的迷幻兔了。”

    吕林兰同样传音问:“在这个地方卖,绝对卖不出五百灵石的价钱,只能削价处理。对了,那些迷幻兔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陶念回答:“毛病也有,就是饿了。至少最近这几天,那些迷幻兔都没能吃饱。其它毛病倒没有了。”

    “那就是可以买喽?”吕林兰说。

    陶念问:“可以倒是可以,但是我们买来有什么用?难道买来之后,换个地方又卖?”

    吕林兰说:“你也知道,就算我们买来之后,换个地方再卖,那也是可行的。所以,可以先买下来,然后再想办法。”

    ——

    一家家问了过去,最后,就走到那家灵兽摊了。

    “老板,你这些兔子怎么卖呀?”

    “六十两银子一斤!”

    “这么贵!”吕林兰做出吃惊的模样,然后再仔细观察兔子,问:“你这些兔子有什么特别的吗?”

    摊主说:“它们都是灵兽。”

    吕林兰问:“那怎么按斤卖?”

    摊主回答:“按斤卖,自然是为了杀了吃肉。”

    “那好,这么漂亮的兔子,说不定吃了大补的,”吕林兰又说,“老者,你既然说了是杀了吃肉,那我可不可以只买一部分啊?”

    “当然可以!”摊主老头有点奇怪,这位客人,居然问这种问题。

    吕林兰说:“那么好,把所有兔子的四只脚都砍下来吧,我就买它们的脚。”

    “好嘞……什么?砍脚?”摊主老头这才明白只买一部分是什么意思,“你砍了脚,那剩下的身子,我卖给谁去?”

    “我怎么知道你卖给谁呢?”吕林兰说,“说不定下一位客人,单单就喜欢吃兔子的身子,不喜欢那四只脚!”

    摊主老头断然摆手:“不行,不行!这砍了脚,流血不止的,过不了一会儿,兔子就疼死了。若是给它们止血,那又得不偿失了。”

    “这样啊,”吕林兰遗憾地叹了口气,“那只好不卖喽!”

    然后吕林兰和陶念二人继续慢慢地逛着离开了灵兔摊。

    第二次时,她出拳头的时候应该是因为她的剪刀,她的想法很“直”。后面几轮印证了吕林兰的想法。如果上一轮吕林兰赢了,那么下一轮陶念会改变成能克制她的手势。如果上一轮吕林兰输了,陶念就会保持上一轮手势。比如说第一轮吕林兰以剪刀赢了陶念的布,下一轮她就会出石头,如果第一轮吕林兰的布输给了陶念的剪刀,下一轮她多半还是会出剪刀。

    摸清楚了陶念出手的规律之后,吕林兰玩起来游刃有余。原本她是抱着第一轮直接放弃胜负的想法的,没想到第八次两人就分出了胜负,她以五比三最先到达了第一局的获胜条件,先拿下一局。

第124章 差了三百多两() 
“哎——”老头摊主向着还没有走得很远的吕林兰、陶念喊道。

    但吕林兰、陶念二人充耳不闻,完全不觉得这是有人在喊自己,仍然十分从容地一个摊一个摊地慢慢逛。

    “哎——”老头摊主再喊了一声,见远处的吕陶二人依然没有反应。便说,“你们看,那边有两个人,刚才她们到这儿来过。跟你们相反,她们要的是兔子的脚,不要身子。如果你们和她们联合起来,就可以把兔子买走了。”

    “哈哈,老丈说笑了,”邱书仪说,“马后炮,谁都会放。可惜人家已经走了,联合不起来了,”拍了拍手,转头向东方以巧说,“走!”

    东方以巧立即应了声:“是!”态度毕恭毕敬。

    称老丈的,是邱书仪,而邱书仪又是女性。很多人眼睛一扫,就掠过了,没觉得有什么。但如果换成一个男人,口称老丈呢?

    其实是先有老丈,后有老丈人这种称谓的。老字,不用解释了。关键是丈。

    丈,大家都知道,是计量单位。比丈这个单位更大的,还有公里,更有光年。别说古时没有这样的话,古时虽然没有公里,但也有里。

    关键是,日常生活之中,是用不到像“里”那样的单位的。日常生活中,寸和尺用得最多。用来说道理的成语就有“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说一个伟岸的男人,叫做昂藏七尺男儿。只有在一些话本当中,说到个别不世英雄的时候,才会形容到身高丁丈。

    所以,丈这个单位,在日常生活当中,就是相对较长的单位。

    有学者把生活当中的现象记录下来。在《大戴礼记》中,就记载有“丈者,长也。”

    大家都知道,长字是多音字。记载“丈者,长也”的时候,长,应该读成长短的长。但在阅读的时候,就不一定了。

    一样书,千样读。把书字改成诗、改成词,都是一样。王国维的人生三境界,就是这么来的。

    于是乎,“丈者,长也”中的“长”字,就被解读为长者的意思。

    老丈,就成了对长者的尊称。

    或许有人会问,是专指男性长者的吧?其实最初不是。只不过那些年代,外面行走的长者,就只有男性。所以最后形成了事实上指男性长者的现象。

    以老丈人尊岳父,自然也是尊称。但由于“老丈人”来自“老丈”,因而“人”字需要读成轻声。长虽然是形容词,却是重点;人是虽然是名字,但却不是重点。如果把“人”字读重了,就本末倒置了。

    ——

    东方以巧说完,直起身子就要走。

    老头摊主见状就急了:“别走、别走!要不你们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把那两个客人追回来?”

    “哦?”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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