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有晴天-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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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是,先拿去给叔叔他们家尝尝,在给三哥也拿点去,要做我们一定要做的好,才会卖的好啊。”林文山很是赞同的点点头,说完就拿了一个簸箕,各种都装出去一点拿去给林梓晴叔公家了。
等到院子里的人都尝过一遍后,大家都说味道很是不错,林文山放了心,决定先把三哥家的葵花籽和花生都收购了,然后在去城里批发一些西瓜子跟榛子回来。
过了两天,一切都准备好了,林文山就让谭丽云把炒好的干货小部分摆摊到市场街卖,大部分林文山带去城里农贸市场里卖。
也许因为本地人是真的很喜爱吃这些,所以销路不错,第一天就卖出去一百多斤,这大大加强了林文山的信心,他决定在多批发点生瓜子跟榛子回去。
人手不够,他打算把三嫂也叫上帮忙炒,再让三哥的大儿子林建明烧火。
因为是近亲结婚,所以这个孩子有点木纳,读个小学比人家多读了两年都不能毕业,所以就休学了,但是他人很听话老实,平时都在帮家里干活。
林建明虽然年纪只有十三岁,但是人高马大,力气倒是很大,到时候可以跟自己一起到市里来卖,东西都挺重,也让他帮自己抬抬手。
两天后的早上,林文山找来付家宝的爸爸帮忙,花二十块钱租用了他的拖拉机一天,用麻袋装上不少炒干货,俩个人就往城里去了。
林梓晴看着自己的第一个主意总算是获得不错的成果,她很开心,觉得自己的小建议终于能够帮上爸爸妈妈的忙了。
第十七章 腊月()
经过一个月的忙乎,林文山的手炒干货生意渐渐打开了销路,市里已经有几个人找他批发,他也就不用再自己去市里售卖了。
说实话,林文山还是有点抹不开面子,他人太实在,做生意不会耍心眼,嘴皮子也不够利索,要不是后来妈妈也跟着一起去市里,生意还做不起来,现在的收入倒是一天天提高了不少。
因为天气的寒冷,林梓晴开始变得有点赖床,温暖的被窝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享受了。
这天睡到半夜三点多,她突然被声声刺耳的嚎叫给惊醒了,房间外面的天井院传来凄惨的猪叫声,还有几个大人的的喊声。
“这是要杀猪了吗?”反正都被吵醒了,索性她也不睡了,从被窝里爬出来,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裤,穿好鞋子,她走到窗台那,把窗户打开,正好可以看到前面的天井院。
院子里已经站了十几个人,住在院子里的大人都在,大厅里的墙壁上挂着一排杀猪用的工具,明晃晃的有点吓人。
她家养的肥猪,正被三伯父他们四五个人按在杀猪石上,大概是肥猪终于是知道自己死到临头,拼命的挣扎嚎叫。
这样几经挣扎竟然让伯父他们足足五个大男人有些按不住的感觉,旁边站着的杀猪匠也没有看着,一刀就从脖子穿了进去,猪脖子下面接了一个搪瓷盆是用来接猪血的,里面放好了盐,。
因为大肥猪的使力挣扎,杀猪匠脸上溅了不少血,满面的血点,看起来有几分恐怖,再加上那把抽出来之后带着热血的长长杀猪尖刀,还是很吓人的,幸好林梓晴的心里年龄是成人,要是真的小孩子,要给吓到了。
杀猪血被谭丽云拿进厨房,稍做清理,放进大铁锅里蒸煮。
天井里放着一个三伯父家做的大木桶,直径有2米多,是专门用来杀猪后烫猪毛的。几人合力抬着大肥猪向大木桶那里走去,木桶里放好了滚烫的开水。桶的后方林文山放了一个大木板,有点眼熟,好像就是自家放谷子的房门啊……
大肥猪就放在上面,两个人开始用力刮起了毛来,一阵“唰唰”声。
刮完猪毛,杀猪匠就开始宰猪,砍掉头,分开肚,拿出猪杂,然后吊在大厅里一个垂着的大钩子上,开始分肉了,猪肉按五指宽一长条肉割下来,一扇排骨,跟两只猪脚卸下来装在平时装稻谷的大竹筐里面,等下要是吃不完的,可以用坛子腌制起来。
杀猪匠只分解了一半出来,另外一半是要趁早运到市场街上去卖的,这条猪还真不是一般的肥,有四指的膘,不愁卖不上价。
三伯父跟林文山加上杀猪匠几个人把半扇猪肉放进大竹筐里,然后就拿着一杆长度有1米5的大秤,秤好后,三伯父报了数,“好家伙,这猪养的肥,一百三十六斤,这是半扇肉,要是全部加起来得三百多斤,文山,你怎么养的,都给猪吃什么了,一年就养这么大。”这个时候很多人家养的猪并不能长到两百斤,难怪有此疑惑。
“我是看了书,按书上养猪方法养的,每餐给猪加了半勺猪饲料,饲料是去市里饲料公司店里买回来的!”林文山笑着回答。
“吃了饲料的猪长这么快啊,下次我也去买点!”站周围的人都附和着,这个时候的人还不知道吃了饲料的猪虽然长的肥,但是肉质不如纯吃猪菜长大的猪,大家平时吃的都没多少油水,只认为猪长的肥,肉就是好。
时间过的很快,天已经有点光亮了,厨房里开始传出几个人蒸饭做菜的声音,今天这是杀年猪,需要请自己家的爷奶叔伯们都过来吃杀猪饭。
林文山杀猪早,在接下去轮到伯父他们几家,住一个院子的人家也是要杀猪的,这个月大概有十几天都是有杀猪饭吃的了,最开心的大概就是小孩们了。
早上6点多,饭菜都做好了,人也陆续到齐了,谭丽云开始喊林梓晴起床,打开她的房门,发现林梓晴早就起床了,她就把林梓晴带去洗脸刷牙了。
院子里的大厅摆了五张圆桌,坐满了人,大家兴致很高,小孩们更是笑的满口见牙不见眼,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古镇特色杀猪菜。
杀猪菜由猪肉、猪肠、猪血、芹菜、青蒜、豆腐、红辣椒等烧成,香、咸、鲜、辣,口感甚是丰富,美不可言。一大盆的红烧猪脚,跟一大盆的青蒜炒排骨,桌上的猪肝汤,汤里加了松菇末,色泽金黄,香气缭绕,名唤“黄金汤”,味道很是鲜美。今天的干饭也是香喷喷,极美味的。不同于后世电饭煲里焖出的米饭,大木桶蒸的大米饭,饭粒儿膨松有嚼头,还透着杉木清香。
一上桌,大家就都顾不上说话,一个个碗里堆着满登登的菜肴,忙不迭地用菜下饭,一大家人聚餐,情谊融融。
腊八也过了,这些天的杀猪饭还没轮流吃完,林梓晴她们也放寒假了。
转眼到了腊月二十,这天的天气好,院子里的女人们,开始把家里的木质锅盖,饭桌,板凳,都拿到天井里刷洗,洗好后就放到外面晒得到太阳的地方慢慢晾干。
等这些做好,家里也就要开始大扫除了。小年一过,大家基本就不会在做什么事,忙着准备过年用的东西。
就在大家做着年前的准备时,在市里上班的大堂叔林文忠回来了,提着大包小包的过年礼品。
跟着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位打扮的很时髦的女人,她穿着一件深褐色羊毛的大衣,领子是狐狸毛,下面一条紧身裤,精致的小羊皮靴子,身材高挑,有1米68。她的发型烫着这个时代流行的大波浪卷,脸上的眉毛修的很精致,唇上也涂了口红。
这一副打扮,打她一从古镇的城门过来到大院这里,就吸引来一群好奇的人,有女人也有小孩,都想看看是谁家来的客人。
“这是林德望家的大儿子,看样子是带女朋友回来了!”院里的人都出来了。
“这是要回来见父母,大概是要订婚吧!”有个跟着进院里的隔壁邻居家的婆婆,好奇的问站旁边的李家媳妇。
“肯定是了,这个时候带回家的,八成是为了婚事了。”李家媳妇拿着瓜子边磕边说
“这林德望的大儿子就是能干,看这姑娘的样貌气质倒像是当官家的小姐!“又有人插了句
“也许是在城里当大老板家的闺女吧,看那身打扮,要花不老少钱,啧啧……”这是带着羡慕语气的李家闺女
一大群人七嘴八舌的在那议论起来。
林文忠把东西都放在父母房门口里侧,就被一圈好奇的人围着,不停的问东问西了。
叔公一家也很是热情,开心的招待着大家,干脆就在第一个天井院里摆上两桌,倒好开水,拿出瓜子花生给大家吃。
第十八章 堂叔()
林梓晴听到前院里热闹的声响,她走出房间往前院里看去,只见到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的中间,四周的大人们都在热切的商谈着什么。
小孩子在周边追逐嬉戏,地上都是瓜子花生壳。她走近一看,就看到了年轻时候的大堂叔跟大堂婶。
林文忠只比林文山小一个月,是白鹭市大学毕业的,今年二十七岁,在市国企单位上班。
他身材挺拔、面容俊秀,带着一副考究的金丝边眼镜,穿着笔挺的西装,显得温文尔雅、风度翩翩。
这位大堂叔是林梓晴父辈中最能干的一位,林梓晴知道,再过两年,改革开放的脚步到了她们这里后,林文忠就会辞职下海经商,并且在二十年后成为整个闽西北地区数得上号的富商,成为了集团董事长,还担任了商会会长。
前世,在林梓晴妈妈还没离开前,他们家跟这个堂叔家关系还是很亲近的。
因为林文山跟林文忠从小一起长大,又是堂兄弟,更在一个学校同桌三年,可以说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后来,叔公一大家子也都搬到城里去了,来往就变的疏远,等到林梓晴的家境过的很破落时候,两家也就没有怎么走动,只有正月拜年跟清明节能见上一见,见了也不怎么说话。
正想着以前的事,一个温和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晴晴,你站那里发呆做什么,来给叔叔看看,小晴晴长这么大了,我这两年没回来,你都长高了不少,就是太瘦了。”
林梓晴慢慢的回过神来,看到林文忠已经走到了她面前,正低着头跟她问话。
林梓晴乖巧的,用孩子特有的甜甜的童音回答“文忠叔叔太帅了啦,我好久没看到您,都被您惊呆了!”
说完还害羞的低了低头,现在她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耳际,伤疤已经看不出来了。
“哈哈,你还懂什么叫帅了啊,这小嘴甜的。”说完还用手揉揉她的小脑袋,周围的亲朋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的是真的!”林梓晴的心里真是这么认为的,前世的时候,她都把男朋友的样貌定为了要按堂叔的标准来找。
“晴晴上小学了没啊?读书怎么样?”林文忠温和的笑着问
“我也想去上小学呢,小学一年级书上的东西我都会了呢,可是我太小了,爸爸妈妈不让去!”林梓晴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控诉的表情说着。
“是吗?晴晴这么厉害了啊!”林文山装出一脸不相信的神色看着她
“嗯,我很厉害的。”林梓晴扬起小下巴一副骄傲的样子道
一旁的叔婆抓了一把花生放进林梓晴的衣服兜兜里,笑着也说了一句
“晴晴很聪明的呢,还天天跟对面的黄丰一起学习呢,作业都是去他们家一起做的,听说还去隔壁谢家找谢老师夫妻学书法绘画呢,晴晴是很棒!”叔婆夸了夸她,并且把她楼进怀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