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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大明特种兵-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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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兵头领向着阿泰拱拱手,“军务在身,不便行礼,告罪了。”。接着吩咐手下,“抬上尸首,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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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命悬一线() 
睿王府的侍卫,而且是御封的二等侍卫,好大的来头啊。这个,的确是惹不起,惹不起,总该躲吧。一队骑兵作鸟兽散,大街上恢复了本该有的正常秩序。其实老百姓总是这样,喜欢看热闹,热闹完了,该怎么着还得怎么着,要不如何?难道还不过日子了吗。

    阿泰跟凌云打招呼,“嘿,我说凌先生,你是油腻吃多了吧?”。

    这句没头没脑没章法的话让凌云有些费解,这是什么意思,就算是你睿王府的饭菜再好吃,那我吃的是老多的饭,用得着你在这跟我表什么功吗!真是的。所以他不解问道:“阿泰姑娘,你是什么意思?”。

    “原来凌先生并不是什么都知道嘛。这可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了,你是俊俏姑娘见多了,想吃个爽口小菜吧。要不,怎么会当街挡驾官兵,就一个一身恶臭味道的叫花子呢。就算想演英雄救美也不是地方吧!”。阿泰还没等继续说下去,脸上就挨了重重的一巴掌。

    凌云一贯的好脾气,从来都是嘻嘻哈哈,天塌下来可以做被子盖着的一个人,可是也分对什么人,看什么事,他也有自己的底线,触及到他原则的底线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会承受后果。如果是他在意的人,跟他嬉笑或者有所误解,他会去不厌其烦的解释,因为这是他在意。因为在意,所以愿意,对这个满人阿泰,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这一巴掌,就是给她提个醒,有些话说得,有些话说不得。

    围观的百姓又有热闹看了,他们虽然不知道睿王府二等侍卫到底是个多大的官,但是七侠五义之类的小说总归是看过的。没准还就把这个姑娘当成了展昭之类的人物。展昭,也不过就是个四品带刀护卫嘛。可是这个刚才还威风的不可一世的带刀护卫,怎么转眼之间就被打了一巴掌呢。

    阿泰白皙的脸上,转眼间就印上了五个红指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佩剑。内心一阵波滚浪涌,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胸口起伏着,克制住自己不去给这个凌云一剑。

    要论打架,现在的凌云,再有是个捆一起,也干不过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但是凌云知道,她不敢。说实在的,不是欺负她。实在是她刚才的话,那就是在找打。

    凌云不再跟他废话,抱着谢风儿转身就走,至少要到了多尔衮的府邸,才是真正的安全。按说他是该雇个轿子什么的,但是人就怕着急,就怕对一件事上心,俗语说,关心则乱。真到了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没有太多人会保持理智,即使,这个人是凌千户,即使,他是一名特战指挥官。

    看着凌云这个样子,阿泰有些不明所以,觉得这个男人怎么比女人还善变,刚才还说雷霆震怒,现在怎么就万种柔情了呢。刚才自己的玩笑确实开的有点过头,但是当着众人的面,挨了一巴掌,自己还是个女人,怎么着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阿泰从身上摸出一锭五六两左右的银子,丢给凌云。凌云下意识的抬手接住,又扔还给阿泰。“你给我滚开,要不,莫怪我的箭下无情。”。阿泰冷笑,“凌先生,据我看来,你似乎不像是懂武功的,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箭术精湛,但是我断言,你的箭伤不到我。”。

    这个人好多的废话,凌云一只胳膊抱紧了风儿,另一只胳膊一抬。一支袖箭飞出,按说箭速之快,躲闪不及。谁知说时迟那时快,一支奔着面门去的箭,竟不知怎的,像变戏法一样,被阿泰咬在了嘴里。这是凌云玩箭第一次失手,虽然,也不是最后一次。

    “凌先生,我看你还是雇个轿子比较稳妥些。她看来疲累已极!”。阿泰还是不慌不忙。

    “她的死活用不着你来操心,就算是她命中该绝,也是她的宿命。”。凌云没有继续理会阿泰,快步向前走去。后面传来的是一声沉重的叹息。

    睿王府的管家老张头(包衣汉军)看着凌先生抱着一个叫花子进来了,挠挠头,他实在想不明白这唱的到底是哪一出。

    他刚要动问,凌云白了他一眼,“啰嗦什么,吩咐下去,先烧热水,然后快些去请大夫来”。

    一切都忙活完了,澡也洗了,衣服也换了。躺在床上的谢风儿还是昏迷不醒,脸色苍白,毫无一丝的血色。本来还精致的五官,竟然显得有些挪移,甚至看起来有些让人害怕。

    大夫把了脉,叹了口气,转身要走。

    凌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大夫,您来诊治,不发一言就要离去,这是为何?难道你不知道这里是睿王府吗?”。

    “下官知道这里是睿王府,下官知道。”,大夫的脸有些抽搐。似乎有什么话,说不出来,或是不敢说出来。

    “阁下既然是官身,想必是太医了,那您一定有办法的,对吧?”。凌云甚至是用一种威胁的语气在和这个老太医说话。

    太医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自己医治不好,就是自己无能,就会承担无能的后果。这是贵族们的一贯思维方式。想到这里,太医的冷汗唰的一下,从后背流进了屁股沟里。

    “这位小贵人不知道如何称呼?”。他问的是凌云,因为他搞不懂这里怎么有汉人。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姑娘救活!”。凌云真的急了。

    太医也急了,“可是,这个姑娘已经声明垂危,恐怕下官,已经回天乏术了啊。”。

    “那最好办了,阳世里你没有治好的,那就随她下去,继续医治如何!”。这句轻飘飘的话,却每个字都有千钧重量。

    谁都怕死,尤其是怕因为一个不明不白的理由去死。太医说了句,要回去好好想想,此间时间,让这个姑娘静养也就是了。

    凌云没有再说什么,他明白,步步紧逼也没有什么作用,富贵在天,生死有命。他不知道风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无暇去想这么多,现在唯一祈祷的,是她能平安的活下来。

    因为活着,比什么都好。凌云甚至在想,如果她能活着,哪怕是以后性情大变,胡搅蛮缠又如何,痴傻呆捏又如何,都不重要。。只是希望,她能活着,这寄希望于她顽强的生命力了,就像是当初的自己一样。

    他赶走了所有的人,就在床边守着。静静的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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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起死回生() 
凌云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着,一幕幕的往事在脑海中浮现,来到大明,这个女人,是自己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她也救过自己的命,此刻,她却正双睛紧闭脸色苍白,躺着床上,不知道命途如何。

    这一幕的场景,有些像很老的桥段,过去总以为这是文学的创造,事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真正的可以体会,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情绪。凌云紧紧握住谢风儿的手,好像抓住她的手,她的灵魂也不会散去。

    用起伏的背影,挡住哭泣的心,有些故事不必说给,每个人听。有些眼睛,看的太浅太近,错过我,没被看见,那个自己。用简单的言语,解开超载的心,有些情绪,是该说给,懂得人听,你的热泪,让我激动怜惜。。。。

    这首歌,叫下一个天亮。凌云轻轻的为风儿哼着这首歌,因为他也相信,有些积雪,会自己融化。生命中,确实有许多不能承载之重。然而,这一切都将会过去的。

    看着这张脸庞,凌云的眼睛有些湿润,岁月磨砺后,他其实已经不再那么的多愁善感,甚至,也有了太多的光滑圆润。也许经历过后,太多的人都会成长,当你明白一个棒棒糖不如一张五元钱的纸币有价值的时候,恭喜你,你已经可怕的长大了。然而,面对眼前这个人,他已经坚硬的心,又开始融化了。

    他真的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人,害怕她真的是累了倦了,就这样的撒手而去。

    凌云真的想对风儿说,岁月静好,来日方长。可是,她听不到,或许,即使听到了,也不会做出什么反应。因为人,总是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眼睛看到的,就是真实的吗?凌云记得自己训练陷阵营那帮兄弟的时候,告诉过他们,要用眼睛去观察,但一定要用心去思考,这样才会使自己不至于犯错误,做蠢事。

    他一直在胡思乱想,他也只能用胡思乱想来消磨时间,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面对昏迷不醒的人,他无计可施。除了紧紧抓住他的手。

    吱呀的一声开门的声音,一个老妈子走进来。她不知道这个床前端坐的人是谁,只知道是王爷的贵客。她上前道了个万福。然后说了句,“爷,我们王爷再等着您呢。好像有要事相商”。

    凌云的脑袋有些乱,在他越到事情的时候,如果是急火攻心,一般都会发烧。然而这次没有,或许经的多了,他也有了免疫力了吧。只是思维上有些别扭着,这个时候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见任何人。

    他向着老妈子摆摆手,无力的说了句,“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告诉王爷,我这就来。”。老妈子知趣的走了。

    望着似是熟睡的人儿,老凌有些不知所措。他轻轻的在风儿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转身要走。(括弧,虽然这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但是绝无耍流氓的嫌疑。一般剧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还不亲两口,只能说明男主还没开窍)。

    就在他转身离去的刹那,感觉自己的衣角被轻轻的拉扯了一下。他转身。

    床上的人儿已经睁开了眼睛,虽然还是那样的无神,但是看到眼前的凌云,却明显的一亮,这刹那间的感觉,就像是刚才在街口相见一般无二。

    凌云扯住风儿的手,用力摇晃,“风儿,你醒了,你醒了。太好了!大夫,快来呀!!”。

    风儿挣扎着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焦急的男人,轻唤了一声,“凌大哥”。就又昏迷了过去。一名侍女进来,“我是睿王爷的通房大丫头,博尔济吉特氏。竹柔。先生有什么吩咐,尽管吩咐我就是。”。

    所谓的通房大丫头,就是还没有娶亲的王公贵族,有个陪自己睡觉的侍女,有实际上,可能会比小老婆的权力还大些,一般都是拿钥匙管账的。

    老凌也没有顾得上多和她说些什么,但是礼下于人有所求。他第一次向着一个女人长揖到地,“这就有劳夫人照看了。凌某感激不尽!”。说着,轻轻出去了。

    多尔衮确实有要事找他,这事就源自刚才。刚刚回家不久的多尔衮,还没顾得上喝口水,门官来报。“启禀王爷,锐健营管带哈哈不花求见。”。(莫怪我,这满人也好,蒙古人也好,名字总是这么稀奇古怪的)。多尔衮有些奇怪,锐健营不是自己的职权管辖范围,锐健营的管带来我这做什么。

    有史料记载的西山锐健营,组建于乾隆四十三年,是一支精锐的云梯部队,也是个集中了近身肉搏好手的部队。这支天聪年间的锐健营和后来的锐健营,不太一样,这是骑兵为主的部队,隶属于礼亲王代善。代善掌两红旗兵力,锐健营又是他部队中的精英。

    多尔衮与代善平时来往的较少,他想不到代善的属下来这里究竟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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