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姑娘-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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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你妹夫,那一脚我还没找你算账,这顿饭只能算是抵消了点。
……
老爷爷在自家婆娘不满的眼神中,点燃了烟杆,幽幽叹了声,一下子给老子感觉像是又衰老了几十岁一般,即将入土的赶脚。
“几十年前,我与我老伴唯一的儿子失踪了,就因为我带了陌生人来了家里,那是位乞丐,当时人们生活质量普遍很差,每家每户能够一顿三餐吃饱便称得上‘富裕家庭’!”
“只是!当时的乞丐,在我进屋拿了几个馒头准备给他时,转头消失了,随后屋子内传来我老伴的喊叫声……孩子不见了,我老伴告诉我,他亲眼见到一身破烂衣服的乞丐抱着我们唯一的儿子离开了。”
老爷爷讲到这里,抹了把老泪,让我颇感心酸不已,至于老妪好像是回忆起了以前,伤感的哽咽了几声,竟然没有骂人。
“从那以后,长达几十年内,我一直在寻找我儿子,天正!可惜啊,一直未曾有消息。”老人家喝了口汤,叹气道。
我蹙着眉头,几十年前?孩子被乞丐抱走?唯一的儿子?
这三个问题困扰着我,这都几十年了,为何一定要坚持找回儿子?即便届时真找回了,还认识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还在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出声问道:“那当时您没有追出去嘛?”
感觉我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自己的儿子丢了怎么可能会不追出去,一定是发生了何事。
“找不到,追出去,人已经没了,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找不到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件事。”老人家一脸唏嘘之色。
哦?明白了一件事情?(迷离也很好奇,究竟是何事。)
“灵屋的看管者出现了,要寻找下一代看管者,而且必须是婴儿,天正当时刚出世不足三个月,正符合这项要求。”
妈的!怎么越说越玄了,还灵屋?看管者?难道说那天晚上遇到的青年人便是他们的儿子?卧槽,看他们唏嘘的模样至少得有三十年以上吧?!!
那位青年才几岁?至多二十岁上下……我猛然惊醒,那位青年的模样与眼前的老者有着五分相似,难怪老子觉得脸熟,原来如此!原来啊!
可我没印象什么时候见过这位老人的,难道是以前来过这里,见过他,脑子里有他的印象,却始终不记得此人,这算什么?暂时性脑子短路?
“老爷爷,您说您儿子被捉去当看管者,是不是在灵屋内呆着,会有某种好处,比如减缓苍老?”我问出了这个问题后,老人家一把抓住我的手肘!
“你真在里面见过他?你真见过天正?他真在的里面嘛!”
“跟你面相有五分相似,尤其是眼神,与您一般无二,应该是您儿子吧!”
“什么?!”老妪猛地站起身来,随后捂着脸突然痛声大哭,边哭边哽咽的道:“老东西,我们,我们……我们的天正还活着,真的还活着。”
老爷爷点了点头,道:“那老家伙我能够求你一件事嘛!”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五年内我必须进一趟灵屋,去朝拜所谓的母珠的话,那我只能够硬着头皮进去一趟了。
“如果五年内当真必须去一趟,那我会去的。”我这样说,相当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少年郎,我知道你多少还是会有些担心,那摊开手掌,在你掌心是不是有几条黑线延伸而出,它会顺着你手掌的纹络延伸,每年不定长短延伸,持续不断,顺着你的手掌直至延伸到心脏……届时也就是你死亡之际。”老人家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确实心底有点不信这套,但现在我不得不信了。
“只有我该去,还是我那位发小也必须一起去?”我紧张的问道,我最担心的还是小凡,如果她也跟着去,万一在底下发生些什么咋办?
“如果他(她)也有黑色纹络,也必须去,必须去朝拜,才能救治!”老人家很笃定的说道。
可是我有一事还不太明白,到底朝拜什么!朝拜一颗夜明珠?你。他妈绝对再跟老子开玩笑,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去朝拜一颗三无死物?
没思想,不会讲话,不会活动的死物,要我去朝拜它?
“最后一个问题,为何要去朝拜母珠?这点您清楚嘛!”我开口问道。
老人家摇摇头,他所知也有限,可是有一点他很笃定,或许并不是去朝拜母珠,而是持有母珠之人,至于为何要去朝拜此人,只怕跟那些消失的人一般,并非朝拜如此简单。
这么说的话,那些盗墓贼,本身是去盗墓,可是得到了子珠,想要的同时也不得不下墓,结果均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也就是我一旦下墓,有很大几率会死在下面!
底下可能有僵尸,可能有恶鬼,可能有一切未知的恐怖生物……一定很恐怖。
告别了老人家,我在回去警局的路上,不时注视着掌心的黑色纹络,这就是催命符啊!五年啊,五年内必须下去一趟,真他娘的衰!!!
希望小凡没有得这种怪病才好!
我看着西落的残阳,这一刻潮红的晚霞洒落全身,我摊开双臂享受着,或许这辈子在五年后便再无任何可能享受日照的温暖了,我……必须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
PS:写到了现在,三十万字吧!迷离觉得故事要有一个篇章,而非整本书全是搞怪的情节,幽默的情绪会有,惊悚的剧情不容错过,温情更是会时刻存在,这才是这本书最终想要展现的一个点。
《我的小姑娘》,最终想要的展示的并非惊悚、幽默、搞怪……而是我对于小凡这个人物,因为失去的一种伤感,我很后悔……如果当初我能够在与她最后一次温存时告白,是否一切真的就会不一样了?
提前说下,结局会有几个,但是都是同一个原因,不同做法而引发的某种结果,至于你们?喜欢哪个呢?
第七十三章 辗转之快()
在爱情当中,心软的人总是充当着包容的角色,因为心疼,所以心软……殊不知,男人与女人的结合,不过是在合适与习惯中造就的。(迷离语录)
……
不知不觉在派出所呆了一个礼拜了,已经一星期没有回去学校上课了,有点怀念呀!
今天碰巧星期六日,我特地跑回了家里洗澡,不换身衣服,老子浑身难受!
神清气爽之际,小凡电话打来了。
“宇,我想你了。”
“小姑娘想哥啦?”
言语轻松,略带轻佻,有点流里流气之感。
小凡开门见山告诉我,她的手心突然出现了三条漆黑的线络,我当时心中凉了一大片,这他妈是要绝种的节奏啊,老子去也就罢了,她跟过去凑啥热闹啊!
“小凡,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放在你身上的珠子嘛?”我试探性问道,离开老者家里,我曾在警局找过,后来有事缠身短暂的忘记了此事。
小凡嗯了一声,沉默了一会,我从电话里头听到了几声‘乒乒乓乓’的声响,过了一分钟后才吐了一口兰香,道:“找到啦,在我这呢!这颗珠子好奇怪,晚上发出的光芒很亮,而且会变色。”
卧槽,这珠子成精了,整的跟变色龙一样。
“你现在带着珠子,来镇医院,我去找许冰,找他探讨一番。”我可不敢命令小凡,说完这句话后我挂断了,麻溜的打了电话给许冰,许冰欣然同意。
……
医院妇产科主任室,许冰带着黑框眼镜,右手端着一杯茶,动作轻缓顺时针的摇动着茶水,眼镜之下一对明亮的眼眸如星光,直勾勾的盯着桌上安静‘待命’的夜明珠。
“这就是那所谓的子珠?”他颇为不信的看着我。
我耸耸肩,无奈道:“我劝你最好别碰它,看过瘾就好了,否则指不定你会被感染,到时候啊,你或许也要和我们一样,不得不去坟墓内。”
那可不是好所在……这句话我没说,他不傻,自己会懂。
可是我估略错了许冰的大脑神经,他一把抓住子珠,放在手中把玩着。
夜明珠入手微凉,触碰久了会有种温润如玉石的错感,这是我之前试过后的感觉。
“冰哥,你。他妈的是不是傻?你说你是不是傻?叫你别摸了,还砰个diao?”我怒不可揭开的喝道,这简直是令人恼火。
许冰死人一般的脸,微不可查的嘴角斜划而开……笑了?他妈的,他笑了?我没看错吧!!!
“我朋友出事,作为他的朋友,怎能袖手旁观?”许冰满口的无所谓之态,可讲出来的话却与之不同意义,他肯为了我两肋插刀?!
我没听错吧!我双眼瞪得老大,这他娘是要陪老子一起去送死不成?
“谢谢冰哥。”
这下我双眸瞪得更大了,小凡竟然开口替我谢过许冰,卧槽……我的人生观在这一刻破碎分解,重新组成,难道这就是北京人口中的老炮儿?
现今社会,人人自顾自,生怕他人给自己带来麻烦事,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不顾生死,非要与我一同前往送死的,这……这,这他妈让老子感动!
妈的!要不要这样感动我,妈的妈的妈的!
我别过头,道:“少来,我才不上你当。”
眼角许冰这次嘴角咧开的更大了,突然松开手,夜明珠‘砰’的落在桌面,滑动着,与桌面摩擦,蹭动,‘啪’的一声掉在了地面上,然而许冰的手却是摊开着。
他的掌心有一团黑气在攒动,呈现出不规则形态,最终如同毒蛇般,化作三条‘黑蛇’猛然撞击向他掌心,与此同时地面上的夜明珠突然被一股黑光笼罩,光芒一闪,一切回归平静。
我看着那三条纹络分明的黑线,顿时心里不由得来气,上前一脚,右手迅速出拳。
“啪……”
这一拳实在,骨头与血肉撞击,在这空荡的办公室,回想着。
小凡张大着嘴,双手略掩,一脸震惊之色,极其不敢相信我会这样对许冰下手。
在‘啪’的声响过后,‘嘌’的另一道声音再次响彻,那是眼镜飞出,撞在地面屏幕上的声响,许冰留着许久的长发完全凌乱,彻底的覆盖住了他的双眸。
在拿黑发之下,是一双闪动着诡异光芒的亮光。
许冰嘴角的微笑还在,可却停留在了此刻,时间似乎忘记了流逝,我的拳头还未收回,小凡的震惊还未恢复原样,一切显得是这般不可思议。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秒,也许是一分钟,或者几分钟……乃至十分钟。
“砰!”
许冰突然站起身来,双手凶狠的拍在桌面上,他的脸色沉了下来。
“小宇,为什么?”
“老子不需要!”
他很生气,老子同样生气!
“我从出生直到如今,才遇到跟我相同脾性的人,好不容易成为了朋友,我不想眼睁睁看着他去送死,因为在我眼里,他就像我弟弟一样!”许冰沉声解释了一句。
我火气无处可泄,在原地狂乱的走动着,鼻孔内喷出的呼吸证实我此刻慌乱无措,惊慌失措……全都是因为许冰这样的作为,拉上一个小凡我就够心疼的了,为什么连他也要插一脚!
难道他们不知道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看着最亲近的人,生生的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