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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明末混球-第63部分

小说: 明末混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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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瘦小无须的中年人背负双手站在那里,方逸之等人正在一边陪着小心跟他说话。看到杨梦龙来了,方逸之暗暗松了一口气,迎上几步压低声音问:“你上哪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杨梦龙有点委屈:“我出去吃一顿饭啊,吃得正高兴,你的宝贝儿子就房子着火了似的冲上去把我给拖了回来!”

    方逸之哭笑不得,说:“算了,你的事情我懒得管!”把他往那名中年人面前拉:“这位是京城来的吴公公,还不快快见过吴公公?”

    公公?

    没有小鸡鸡的死太监?

    杨梦龙十分好奇的瞅着那位传说中的死太监,呃,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他拱手行礼:“公公你好,我叫杨梦龙,很高兴能认识你!”

    好特别的自我介绍!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给雷了个外焦里嫩,方逸之更是差点就抓狂。我的祖宗,这可是皇帝信任的内侍啊,天子亲信啊,又是代天子传旨,地位何等尊贵,你老人家倒好,随便拱拱手就算了,还敢大咧咧的套近乎,不怕得罪他?吴公公更是一愣,面色有些难看,盯着杨梦龙,见杨梦龙神情坦然,还透着几分好奇,似乎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心头窜起的那股火不由得灭了一半,皮笑肉不笑的嗯了一声,说:“你就是杨梦龙,备受卢大人称赞的小杨将军是吧?咱家姓吴名永,很高兴能认识你。”声音不似一般太监那么尖锐,比较阴柔,很像女人,让人听着不舒服,但还不至于浑身起鸡皮疙瘩。

    杨梦龙一听“卢大人”三个字眼睛就亮了,不由得上前几步,急急的问:“卢大人他怎么样了?他是不是早就到了京城?有没有跟建奴交战?有没有危险?”一连串问题又急又快,跟机枪扫射似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吴永挨了一串追问,心里也有数了,暗说:“真如卢大人所说的那样,他就是一个还没有大透的孩子!这样看来,刚才并非他冒犯,而是根本就不懂这些礼数了不是故意冒犯就好,咱家再怎么说也是有一点身份的,犯不着跟一个孩子计较。”想到这里,他笑了笑,说:“卢大人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他带着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那么多生俘,可是替万岁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去年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孙阁老亲自到卢大人营中,与诸般兵家难题考验卢大人,卢大人一一破解,孙阁老欣喜之极,断定卢大人文武全才,假以时日,必将成为大明的擎天柱!后来,卢大人又在校场与边军悍将比武,一把大刀使得泼水不进,连败十三员大将,自己毫发无损万岁爷大喜过望,连赞三声‘好’呢!”

    方逸之由衷的说:“卢大人文武全才,有勇有谋,当得起皇上这三个‘好’字。”

    吴永说:“可不是嘛,打那以后,万岁爷时常召卢大人入宫,两个人一谈就是大半天,每次见到卢大人,万岁爷的心情总是很好的。万岁爷说了,要升卢大人的官,让卢大人编练一支战无不胜的铁血劲旅,替他洗雪建奴入寇的奇耻大辱!”

    杨梦龙心里苦笑。卢象升本来就是一个愚忠的人,崇祯皇帝对他如此赏识,他还不把心窝子都掏出来呀?也不知道这对卢象升是好事还是坏事算了,是好是坏都躲不过的,顺其自然吧。

    吴永打量着杨梦龙,说:“卢大人时常对万岁爷说起小杨将军的名字,称小杨将军勇冠三军,更有一颗赤子之心,是难得的人才,万岁爷求才若渴,这样的人才自然不会放过,就派咱家过来了。”见方逸之的面色不大好看,又补充:“卢大人同样对方知县的恪尽职守赞不绝口,夸方大人是一位称职的地方父母官,有大才,万岁爷同样欣喜不已,要重用你们呢!都跪下来接旨吧!”

    杨梦龙咕哝:“还要跪下啊?”他对下跪是很抵触的,因为从小到大他就没有跪过谁。但是看到周围的人呼啦啦的跪下,他也只好跟着跪下来,嘴里无声的念叨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吴永展开圣旨,抑扬顿挫的念了起来,开头果然跟杨梦龙猜的一模一样:“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瞧瞧,猜中了是吧?

    不过,后面的内容他可没有猜中:

    “江苏南京人氏杨梦龙,诚朴勇烈,侠骨天成,以布衣之身率领军民奋勇抵御建奴大军,作战英勇,打退建奴七次进攻,手刃白甲将两员,射杀后金牛录额真一员,力保县城不失,数万生灵免受荼毒,诚勇烈之士也!今累功晋升至舞阳千户,世袭罔替,并赏雪花银三千两,金枪一支,锦袍一件,以彰杨卿之功!”

    “定兴县令方逸之,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建奴大军压境之际积极迁民众入城,组织乡勇加强城防,枕戈待旦,激战中多次亲自登上城墙擂鼓助威,鼓舞士气,以致众志成城,一城孤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方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特破格提拔,官升一品,晋升为南阳知府,并赐雪花银三千两,锦袍一件,金刀一把,以彰方卿之功,钦此!”

第七十章 赏赐() 
圣旨念完了,杨梦龙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还在好奇的瞅着那份圣旨,琢磨着是不是想办法将这份圣旨弄过来当传家宝。倒不是他对崇祯皇帝有多感恩,而是圣旨这玩意儿颇具收藏价值,放到二十一世纪,说它价值连城也不为过,将它弄过来当传家宝,传到两三百年后,子孙手头紧了拿出去卖,换个一千几百万不成问题吧?一个成功的老大不仅要想办法给小弟谋福利,还要想办法给子孙后代谋福利,朱元璋在这方面干得就相当出色。

    方逸之可不知道这小子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他已经被巨大的惊喜给砸昏了。他年纪不小了,又没有足以傲视群伦的才具,如果不出意外,他这辈子的成就也就这样了,了不起就是顶着个知府的头衔退休,可是一场血战,他的声名直达天听,被破格晋升为知府,还被赐予金刀锦袍,怎能不让他感激涕零!他深深的拜了下去,泪流满面,颤声叫:“臣,方逸之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梦龙跟着喊:“臣,杨梦龙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他也想挤出几滴猫尿来让自己演得更出彩一些,可惜泪腺实在欠发达,怎么挤都挤不出来,所以跟方逸之一比,他明显缺乏诚意。他还是眼巴巴的瞅着那份圣旨,希望那个死太监能把圣旨交给他。

    可惜,死太监就是死太监,绝对不会做什么让你心情愉快的事情,笑眯眯的一句“方大人,恭喜你荣升知府了”,把圣旨双手交到方逸之手里,方逸之头都不敢抬,双手高高托着,再次谢恩,小心翼翼的站起来,把圣旨交给儿子,让他将圣旨小心收藏好。杨梦龙响亮的叹了一口气,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该死的死太监,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

    为什么就不能把圣旨给他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他还不够格接旨。他一个平民老百姓,此前没有任何功名,只是在这场血战中表现得相当出色,又托了卢象升的福,这才幸运的进入了皇帝的视线。卫所军户是世袭的,当大头兵的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大头兵,当千户的子子孙孙都是千户,现在张千户挂了,张千户的独子挂了,最重要的是这位仁兄临阵脱逃,激怒了崇祯皇帝,下令追究责任,这一家子传承了数代人的千户之职算是被撸掉了,可舞阳千户所还在,总得有人去当这个千户的,于是这个带着一群卫所兵就敢跟建奴玩命,砍了两个白甲兵,射死了一个牛录额真的亡命之徒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得,就你了!按说千户也不算小了,五品官呢,可是这年头武装在文官面前自动矮三级,连个县令都能把他收拾得服服贴贴,说白了,真正的芝麻官不是县令,而是千户。至于百户、什长这些,连芝麻官都不算。一边是正五品的知府大人,一边是芝麻大的千户,换了你是那个没有小鸡鸡的死太监,你会把圣旨给谁?

    杨梦龙连升n级,方逸之也升了一级,崇祯难得的没有忘记那些杀敌有功的将士们,赏银如实发下,一级四十两,这个赏格真不算低。舞阳千户所的士兵斩获近二百级,得到赏银七八千两,堆在一起也算一座小银山了,杨梦龙盘算一下,啧啧,这七八千两,再加上自己得到的三千两,加起来就是一万多两啦,好嘛,现在有三万两的本钱了,可以做很多事情啦。

    吴永见杨梦龙直勾勾的看着那一箱箱银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不免有些好笑。不过他倒没有觉得杨梦龙失礼,反而觉得这小子挺可爱的,是同道中人。他笑着说:“小杨将军,一共一万零五百两雪花银,三千两是你的,七千五百两是杀敌有功的将士的,你清点好,别弄错了。”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不用点了,我还信不过公公吗?来人,把银子搬下去!”挠了挠头,又补充:“这一万挂零的也挺别扭,公公这一路过来也挺不容易,那五百两就送给公公当酒钱吧。”

    上道啊!

    吴永都要冲杨梦龙竖一根大拇指了,好小子,真懂事,有前途!太监嘛,工资是少得可怜的,能混到刘瑾、魏忠贤那个地步,自有大把人争着抢着往你口袋里塞钱,级别低一点的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捞点好处,比如说帮犯了事的官员说几句话,给入京办事的官员开开后门什么的,都能捞到些好处。当然,这也要相当高的级别才办得到的,至少要在皇帝面前说得上话,否则想都别想。这一级也没有几个太监做得到,剩下的只好跑去当监军,当税监,当矿监,还有就是外出替皇家置办货物的时候在账目上做点小手脚,或者夹带一些私货中饱私囊,或者在传旨的时候收点好处了。定兴离京城足有近两百里路,又兵荒马乱的,千辛万苦跑到这里来传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了,杨梦龙一出手就是五百两雪花银,让吴永心里乐开了花,这么大方的主可真不多见!最难得的是看他那随意的表情,似乎这钱就是吴永应得的,没有半点孝敬的意味,吴永可谓拿得理直气壮!

    其实,这是杨梦龙的老习惯了,每次去酒店去饭店吃完饭,他总要随手给点小费的只是这次小费给得似乎有点多了,让一旁的方逸之都跟着替他肉痛了一把。

    得了一大笔孝敬的吴永心情舒畅,笑眯眯的叫:“来人啊,把皇上赐给方大人和小杨将军的东西拿过来!”

    几名缇骑齐声应是,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看到他们和几个小太监排成一队走了进来,太监手里高高托起银盘,里面放着两件真丝织成的紫色锦袍,而缇骑手里则捧着金刀和金枪。这四样东西都是镶金饰银,华丽之极,尤其是那把金刀,看上去金光闪闪,贵气逼人,杨梦龙暗想要是让军队拿这样的兵器上战场可就糟糕了,那简直就是变相的给敌军打下去的动力嘛!倒是那支金枪挺有意思,长近四米,枪杆遍体呈银色,点缀着点点碎金,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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