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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部分

明末混球-第403部分

小说: 明末混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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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杨梦龙,正是这样的英雄。

    现在,这头猛虎又亮出了獠牙,他要撕开建奴的脖子痛饮鲜血了,老百姓自然激动得不能自抑,万人空巷而来,从驿馆一路排到大明门天子要在大明门为杨将军送行嘛。杨梦龙一开门,哇噻,人山人海啊!如此惨无人道的围观,吓得他险些就缩了回去,而扎吉冲翁和石天保也吓得脸都白了:“不就就偷了两条鸡腿吗,用不着这样吧?”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千万人放声高呼:“冠军侯!冠军侯!冠军侯!”声浪有如海啸,淹没了一切,吹散了天边的云彩,天地之间,就剩下这一浪高过一浪的狂热呼声了。杨梦龙打起精神,头颅高昂,一夹马腹,黑锋长嘶一声,驰向大明门,十几名亲卫紧随其后,一个个目不斜视,昂首挺胸,只管纵马追随他们的统帅往大明门飞驰,人既矫捷,马亦雄健,军旅特有的钢铁气息喷薄而出。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戛然而止,等这支小小的部队过去都好一会儿了,才有人擦着汗咕哝:“这些兵好吓人!”而见识比较广的则开始显摆了:“我没说错吧?也就河洛新军才有这等杀气!那个跑在最前面的娃娃脸就是他们的统帅!”

    有人不信了:“一个娃娃脸居然能练出这等强军?”

    “管你信不信,反正这支精兵就是他练出来的!”

    “前年耀威献捷的时候我也去看了,这支黑衣新军一个个都杀气冲天两年不见,他们身上的杀气倒更浓了”

    “废话,也不看看他们在山东杀了多少叛军!仅仅是在叛军投降之后,他们就挑出为害最剧的人,一口气砍了两千多!”

    来到大明门,杨梦龙解下佩刀交给石天保,让亲卫在这里等着,自己纵马进入被红墙包围着的御内广场————也就是现代作为中国的象征的天安门广场。广场上,数百京营将士身披鲜亮的铁甲,排成两排,崇祯率文武大臣在天安门城楼上等候着他。杨梦龙跳下马,仍是一个军中最常见的单膝跪地之礼:“臣杨梦龙,叩见吾皇万岁!”

    崇祯没有让他平身,而是让身边的太监焚香,然后宣读圣旨。这份出风头的差事就落到王承恩身上了,这个死太监抑扬顿挫,他每念一句,马上就有太监跟着重复一句,阉人特有的尖锐嗓子响彻整个广场。起草圣旨的王八蛋一如既往的喜欢炫耀辞章,云里雾里的弄得杨梦龙一个头两个大,但最核心的几句他还是听懂了:赐予天子之剑,节制辽南明军,不服军令者可先斩后奏!杨梦龙心里暗乐,这下他也可以过过挥舞尚方宝剑的瘾喽!

    宣读完圣旨,崇祯走下城楼,来到杨梦龙面前,扶起这个二货,又打量了他一番,目光有些深沉:“爱卿今年多大了?”

    杨梦龙说:“二十一、二了!”

    崇祯叹了一口气:“朕朕也比你大不了多少。”

    这倒是大实话,崇祯十六岁登基,现在也就当了六七年皇帝,撑死也就二十二、三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可是已经身心俱疲,由此可见当皇帝有多累。他拍了拍杨梦龙的肩膀,说:“不管胜负,都活着回来,就算是败了,朕朕也不会杀你。”

    杨梦龙有些诧异:“为何?”

    崇祯苦笑:“要是把你给杀了,谁来给朕送蜂蜜?谁来跟朕抢菜吃?谁来送大包小包的柿饼蜜枣给朕的皇后?”显然杨梦龙在御花园里的举动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换了别人,可万万不敢这样干的。低语中,他解下佩剑双手递到杨梦龙面前:“这是朕的佩剑,可削铁如泥,吹毛得过,爱卿带上它,辽南大小将官如有抗命不遵者,爱卿可请出这天子之剑,先斩后奏!”

    这算是毫无保留的信任了,杨梦龙神色一凛,双手接过长剑,说:“臣还是希望让它痛饮建奴的鲜血!”

    崇祯说:“若能用它斩下几颗建奴的首级,那就再好不过了愿爱卿旗开得胜,凯旋归来之日,朕不仅大开大明门率百官出城十里相迎,还要在这御内广场检阅得胜之师,耀威献捷!”

    杨梦龙大声说:“臣不会让皇上失望的!”跪下叩了一个头,说:“臣去了!”

    崇祯说:“记住,活着回来!”

    杨梦龙点了点头,佩上那镶金饰玉的天子之剑,大步流星走出御内广场,跳上马背,向崇祯,也向在城楼上的满朝文武大臣团团一揖,一踢马腹,战马像发炮弹一样窜了出去,飞驰的马蹄声中传来他嚣张的叫声:“北京城的父老兄弟,我去帮你们把场子找回来!以前建奴怎么揍你们的,我就怎么揍回去,保证把他们给打出屎来!”

    敢情他以为这是拉上一伙人去砍人给自己的小弟出气!?

    崇祯瞬间石化,孙承宗眼前一黑,险些从城楼上栽了下来。

    正妙笔生花的史官手一抖,在纸上拖出一条尾巴来。他有些为难的看着崇祯,问:“皇上,这段记不记?”

    崇祯面色相当难看:“你看着办!”

    史官抹了一把冷汗,记下:“崇祯六年六月六日,建奴大举进犯旅顺,朝野震骇,冠军侯主动请缨,率兵援辽。帝心大悦,赐天子之剑,开大明门”等写完,又发现自己记错了,杨梦龙还没封侯呢,冠军侯只是民间的称呼。他正要改,崇祯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这个不用改!”

    于是,在明代史书,首次白纸黑字的留下了“冠军侯”三字,打汉朝灭亡后,就再没有在史书里出现过这样的字眼了,因为没有哪位将军当得起这份殊荣,这还是头一遭。

    老百姓已经陷入疯狂,从内城到外城,前来送行的人都密密麻麻的排在大道两边,官府不得不出动大批衙役维持秩序,否则场面就要失控了。李岩不禁感叹:“都说我大明人心溃散,只会勾心斗角,现在看来,并不是这么回事”

    杨梦龙哼了一声:“只会勾心斗角的是朝堂上那些家伙!但凡大明的平民百姓,有几个不希望这个国家好起来的?”

    李岩喃喃自语:“是啊,真希望大明能够好起来”

    在他的低语中,一行十余骑已经驰出北京城,风驰电掣,直奔山东而去。

三十二 登莱新气象 (上)() 
从北京到山东,天气好的话,骑快马也就七天左右————当然,这里指的只是少数拥有极好的战马的人,如果是一支大军,那就有得磨了,军队调动跟驴友自助游完全是两码事。

    不管怎么说,七天之后,杨梦龙一行顺利抵达登州。

    现在的登州跟去年完全不一样了。去年登州血流成河,白骨累累,走上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现在大道上却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大片良田里,小麦已经成熟,风一吹,一片片的麦浪此起彼伏,仿佛一圈圈涟漪向着大地尽头扩散,数以万计的农夫正在田里挥舞镰刀收割着小麦,小孩子则跟在后面捡拾散落的麦穗。很多瘦田里也种满了苜蓿、大豆、甘薯、萝卜等作物,马场里,战马的嘶鸣中气十足这里也养了不少马呢。战乱造成的创伤仿佛已经被抚平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在紧张的劳碌奔波着,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想昨天发生过什么,只有一些依然是一片焦土的村落在提醒人们,这里发生过一场可怕的战乱。

    到处都是紧张地收割小麦的身影,这是收获的季节呢,这么多小麦,有得割了。劳动力不大够,外地的麦客大批涌入,加入收割的行列,干一天活挣一天钱,也是挺辛苦的。杨梦龙瞅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田间跑来跑去,不时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乐了,大声叫:“张大人!”

    那个正忙得不可开交的家伙愕然望了过来,见是杨梦龙,愣了一下,走过来一拱手:“杨大人来了啊?”

    杨梦龙嘿嘿笑着,拍着他的肩膀,对李岩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呢,是前舞阳县县令,现在的登州知府,登州和莱州都归他管了。”

    这位是知府?

    红娘子一脸怀疑,看他一身泥水的样子,哪一点像知府了?怎么看都像是刚被女娲造出来的。李岩很礼貌的向张桐拱手行礼:“参见抚台大人!”

    张桐摆摆手,说:“免礼免礼。对了,杨大人,你怎么来了?”

    杨梦龙说:“摊上倒霉的事情了,不来不行。对了,你在干嘛?”

    张桐亮了亮手里的本子,唉声叹气:“别提了,提起来我就想杀人那么多科举出身的官员,一个个自诩学富五车,结果让他们弄个产量统计表都弄不出来,害得我只好亲自跑到田里来统计,你说气不气人?”

    红娘子好奇地问:“统计这个干嘛?有用吗?”

    张桐说:“当然有用!不统计清楚我哪里知道今年的小麦产量是多少,该收多少税?”拉着杨梦龙苦苦哀求:“杨大人,当我求你了,看在我跟你合作了三年的份上,送一些懂数学的人过来吧,再这样下去我真的得活活累死了!”

    杨梦龙爽快的答应:“没问题,回头让人给你送一批过来好好干啊,我看好你!”

    张桐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别了张桐,大家继续前进。

    红娘子频频回头,看着张桐在田里忙个不停,时而写写画画,时而冲一帮县令大发雷霆将他们训得跟孙子似的,越发的纳闷了:“知府大人还要到田里来忙活?真是出奇了。”

    杨梦龙说:“更出奇的还在后面呢。”

    还没说完,就看见一个皮肤黝黑、膀大腰圆的妇女抄起镰刀怒冲冲的从麦田里走出来,沿着田间小路冲向一个小村庄,那气势,跟敢死队冲锋有一拼。杨梦龙勒住战马,李岩诧异的问他怎么不走了,他嘿嘿直笑:“有好戏看了看完了再走。”

    话音未落,就听见那小村庄里传出“嗷”的一声尖叫,一个穿着貌似是秀才服的男子双手捂着脑袋,两片脚掌上下翻飞,连滚带爬的从里面飙了出来,那种速度,那种激情,那种对阳光和生命的渴望,着实让那些在南阳赛场上夺冠的短跑选手汗颜————他跑得实在太快了!但后面那位也没比他慢多少————没错,就是刚才那位膀大腰圆的妇女,她挥舞着镰刀穷追不舍,如苍鹰搏兔,如猛虎擒羊,用刀背照着那个倒霉的男子后背猛砍,边砍边破口大骂,声若铜锣,十里皆可闻:“你个杀千刀的,才割了两穗麦子就跑回家了!我还以为回去喝水呢,谁知一去就是大半天,跟那几个酸秀才喝酒去了!是不是不用干活就有饭吃了?天上掉馒头给你吃,掉银子给你花啊?啊?你个杀千刀的,老娘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懒鬼!”几刀背下去,那位仁兄已经满头包了,疼得蹲在地上捂着头没命的哀叫:“娘子别打了,为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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