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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炼金之凰-第2部分

小说: 炼金之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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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洛希尔的炼金术士资格申请早在三天之前就递交上去了,并且很容易的就通过了,毕竟她拥有五个独立一级配方,一个改良一级配方,而且全部都交给了协会运作,所谓的申请答辩也只是做个过场而已。

    ******************

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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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答辩,那枚护身符入手之后,菲洛希尔开始清点她的全部财产——四千一百六十个金币。对于一个刚毕业的菜鸟而言,这笔钱已经很多了,足以买下一栋小房子,建立起一个最简单的实验室,采购一些最基本的材料了。

    遗憾的是,一个最简单的实验室是无法满足菲洛希尔的需求的,更何况除了炼金术之外她还要学习魔法,那也是一项烧钱的学问,所以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

    她的目标是一万五千金币,这样子的话她就可以很安心的找一个安静的镇子,开一家炼金术商店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只是如何挣到这笔钱就是一个问题了,虽然对于高等级的魔法师和炼金术师而言,一万五千金币真的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普通人这个数目可不小——一个三口之家每月有十枚金币就可以过上很不错的生活了,实际上一匹拉车的马也不过价值三十金币,要是驴子的话更便宜十金币足以。

    至于菲尔希尔的打算也很简单,她打算用魔法师的身份成为冒险者,这样子的话凑齐一万五千金币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以她的实力,只要找到适合的搭档,运气不太差,顶多花费个一、两年的时间而已。对于精灵而言,一、两年的时间真的不算什么,更何况在冒险的过程中还可以磨练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等级。

    作为一名冒险者,基本的装备是不可或缺的。法袍和法杖她都有现成的,使用一些自制的药剂从她的一个同学手里交换来的,都是很普通的货色——你不能指望一个炼金术学校的学生作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卷轴则是魔法师早期魔力不足时最为有效的实力补充手段。菲洛希尔的手里还有些卷轴的存货,在临时赶工一些的话足够应付一阵子了。

    接下来她需要的一套便携式的炼金术用具,以及在冒险途中采集材料所需要的容器。

    其中容器好说,协会以很优惠的价格为炼金术士们提供一种有一大一小两个口袋的背包,其空间大约是外表的五倍,重量只有实际的十分之一,只需要一千金币而已,每人限购一个。

    至于便携式的炼金道具,协会分别提供两种:一种是最简易的,一个坚固的皮口袋,一口坩埚之中放了不少小型工具,可以让炼金术士在野外炼制一些简单的药剂和维修一些简单的炼金术制品。另一种则要全面的多,一只皮箱,实际空间是外表的三倍,重量为五磅,完全展开之后就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台。当然良好的性能有良好的价格,前者只需要三百金币,而后者的价格则是三千金币。

    菲洛希尔选择了前者,添加了一百金币增加了一些工具之后就足够用了。在剩下的钱里她又花了一千多金币购买材料,准备抄录卷轴和制作一些好用的道具和药剂。

    剩下就是一些必要的旅行用品了,这些东西都不贵,一顶做过防水处理的,结实牢固的厚帆布帐篷两个金币,睡袋只要一个银币,即使是加厚的冬季用的毛毯也只要五个银币而已,火把的话更是廉价,一个铜板就可以买到一支。所以菲洛希尔在杂货店里转了一圈就把需要的东西都买齐了,总共也就花了不到四十金币,而最便宜的魔法卷轴也要五十金币一张啊!

    *******************

    脱下了宽松舒适的炼金术士的长袍,菲洛希尔换上了那件深蓝色的外出用魔法袍——窄袖的,下摆分成前后两片,不想走光的话里面需要穿着长裙或长裤,再配上有兜帽的披风,是很方便活动的那种外出装扮。

    半臂长的白杨木镶嵌苔藓玛瑙的短法杖挂在腰上,便于行动的袍子,脚边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背包,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年轻的冒险者魔法师。确实菲洛希尔的精灵身份吸引了几分注意,但是也仅此而已,酒馆里的人有基本的理智,除非为了雇佣冒险者的雇主,或者是寻找新搭档的冒险者之外没有什么人上前搭讪的——魔法师可不是好招惹的,尤其是流浪的冒险者法师。比起那些做研究的学院派,这些实战经验丰富的家伙才更难对付。

    慢悠悠的吃着蔬菜沙拉的菲洛希尔正在等着有人送上门来,她已经在冒险者公会那边留下来征集队友的留言——魔法师这个职业并不适合单独出外冒险,没有伙伴,或者说的干脆一些,没有肉盾的情况下独身一人的魔法师在冒险之中死亡几率很高。

    因为魔法师的稀缺性,没有让菲洛希尔久等,就有人出现了,而且是两伙人同时出现!

    “请问你是在冒险者公会留言的菲洛希尔·夜歌魔法师吗?”

    两个人同时开口,异口同声的说着同样的话。然后两个人同时闭嘴,相互怒瞪。

    “是的,我是。”菲洛希尔打量着眼前的两伙人。

    其中一伙是五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领头的是一个衣甲光鲜,盔甲的显眼处铭刻着家徽和光明之神圣徽的骑士,他的身边站了一个十六、七岁年级的少年牧师,身后跟着三个同样年轻却一脸坚毅的战士。如其说是冒险者,到不如说是被保镖保护着出门玩耍的小少爷。

    另外一伙人就看起来靠谱多了,一共四个人,最大的是一个战士大约三十五、六的年纪,脸上带着风霜之色,背后背着一把双手巨剑。另一位战士则年轻一些,大概二十岁左右,同样也是使用双手巨剑。跟在那个年轻战士身边的是一个他的年纪差不多的女性牧师,不同于另一队那个少年牧师华丽飘逸的祭袍,这个女牧师穿着链甲,外面罩着一件粗布的祭披,腰间还挂一把轻型的顶头槌。最后面的是一个身材有些消瘦的少年,挂着短弓插着匕首,一身轻便的皮甲,应该是一名盗贼。

5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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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那个战士大叔,年轻的骑士动作快了一步开口:“愿永恒的光明守护在您的身边,您好,我是圣剑骑士阿罗德·修伊·麦迪卡隆,想要邀请您加入我的队伍,一切为了光明之神的慈悲!”

    麦迪卡隆?这个姓氏让菲洛希尔微微皱起了眉头,没记错的话似乎本城的城主就是这个姓氏。听说城主有一个非常天才的小儿子,送到了光明教会接受教育,不会就是这个家伙吧?

    嗯,以这个年纪成为圣剑骑士也确实可以算了天才了。

    “很高兴见到你,尊贵的圣剑骑士。”菲洛希尔按照精灵的礼节起身行礼。“那么各位呢?”没有正面回答骑士的问题,菲洛希尔转而对着另一队人问道。

    比起圣剑骑士的话,那位大叔就实在多了:“我们接下了一个讨伐怪物的任务,希望可以有魔法师配合,看到了您的留言就过了。”

    然后两边的人都看着菲洛希尔,等待着她选择。

    “真是抱歉,尊贵的圣剑骑士,我是出来历练的,希望可以和比较有经验的冒险者搭档。”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菲洛希尔就做出了选择。原因很简单,她不喜欢圣骑士这个职业,仅此而已。

    在很久很久以后,菲洛希尔也想过,如果当时她选择了另外一支队伍会怎么样?只是即使这是魔法的世界也是没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出售的,更何况她也没有后悔。

    有真神控制,教会是不可能太**的,这个圣剑骑士也没有做出什么以权势压人的举动,反到是在被拒绝之后就彬彬有礼的告退了,充分的演绎出了骑士的优雅风范。

    另一队冒险者则有些欣喜,开始迫不及待的介绍自己。战士大叔名叫格兰·瑞森,是普通的平民出身,在冒险者的圈子里混了十多年,已经开始计划退休了。那个少年盗贼叫迪克·费兰特是年纪最小的,今年只有十五岁,父亲也是冒险者,算是继承父业,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经验丰富。剩下的那个年轻战士和女性牧师是一对恋人,霍特·曼德勒和莉妮娅·依安斯。除去菲洛希尔自己是刚入行的菜鸟之外,大家的经验都不错,虽然众人的实力都不是很高。

    “我是菲洛希尔·夜歌,精灵族,三级战斗魔法师兼炼金术士。”

    “三级魔法师?!”听了菲洛希尔的职业等级,牧师的眼睛开始闪闪发光。也不怪他们,可以使用三级法术的法师,尤其是战斗法师,其杀伤力已经很强悍了,是各个佣兵团和贵族们拉拢的对象,对加入他们这种没有名气的冒险者队伍实在是非常罕见的。

    ********************

    冒险者向来聚散不定,合则聚,不合则分,和陌生人打交道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在盗贼少年的自来熟之下,气氛也算热络。

    “这次你们的任务是什么?”菲洛希尔如此问道。

    “一个开放任务,梅拉尔镇附近的矿区有不死生物出现,当地几个矿主联合发布了一个讨伐任务,按照猎杀的数量和种类计算报酬,最基本的骷髅和僵尸也有五到十五金币不等的报酬。”迪克显然是队伍里负责情报和交涉工作的人,“公会方面已经做过调查了,外围大概都是一些骷髅、僵尸一类的,偶尔可以看到到食尸鬼和妖鬼,深入矿坑的话危险的家伙就逐渐增多了。我们不会深入矿坑,只是在外围扫荡一下,光明牧师本来就对不死生物有克制作用,在加上一个三级的法师,这是一项没什么危险又来钱很快的工作。”

    当得知他们关于矿区的情报是从冒险者公会花钱买来的,菲洛希尔也就放心了,作为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泛大陆性组织之一,冒险公会的信誉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呃,另一个泛大陆性的组织是炼金术公会,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涵盖整个大陆的法师公会和战士公会之类的组织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从这里前往梅拉尔镇坐马车的话大概需要七天,步行的话更慢——如果步行的话,也许到了那里那些不死生物就都已经被别人杀光了,毕竟这是一个开放任务。

    作为到处乱跑的冒险者,格兰大叔带领的这个小队混得还算不错,至少每人都有一匹马,尽管只是普通的劣马,冲锋陷阵根本别想,但是只是用来驮运行李和代步还是足够了。

    菲洛希尔也不缺这几点小钱,一匹劣马不过三十个金币左右,直接从马贩子手里买了一匹最温顺的,一行人便离开这里向着梅拉尔镇而去。

    和经验老道的冒险者一起旅行比独身一人上路要方便的多,至少在旅途的规划上就是如此。天色刚刚接近黄昏的时候,格兰大叔就招呼他们休息准备扎营了。等到他们安顿好马匹,支好帐篷,升起营火的时候,天色正好完全暗了下来。

    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大道边,想要猎取野味改善伙食是完全不要想的,除非你把麻雀和田鼠也算在内。莉妮娅负责做饭,所谓的晚餐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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