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系统-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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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心酸不,但自古以来的人家便是穷文富武,像文聘这般练得起武艺还能养的精壮膘实的,已算是好人家了。虽然他买不起马,也打造不起趁手武器。
眼见文聘使得不过是寻常短锥枪,史阿自然是不好意思祭出自己豪华的太阿剑,将腰间神兵解下来小心放在一旁,史阿也是从架子上取了一柄普通直剑。
这算是侠客的风度吧。毕竟林立扪心自问,若是自己,绝不会弃神兵不用,与不知深浅的对手讲什么公平,毕竟一剑下去削断了对方兵器让自己胜券在握才是王道。
且不说个人的选择,这二人取了兵器立直站好,遥遥行了一礼,随后也不客套一声,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起了进攻!
二者之间,原有十步距离,此刻猛然相接近身战,自然是手持长枪的文聘要先占一分优势。
文聘敢于‘以下犯上’先拦祝恩车驾,随后口出狂言不断,自然是有他的底气。
一杆长枪,使得是精妙绝伦,枪尖连颤,抖出朵朵枪花的同时,竟是凭着兵器的长度优势,将武力比自己高出一筹的史阿封在身外,不得存进!
“好!好少年,好枪法!”
林立撞上这二人不过是巧合,是以不曾听到文聘的自我介绍,自是知晓眼前这骄傲少年乃是历史上的一员大将。此刻见他枪法精妙,竟能与师兄史阿打个伯仲,顿时出声连续叫了三个好。
文聘见场外观众热情,心中的骄傲劲儿又涌了上来,只把一杆普通的铁枪使成了神兵,枪尖连点,当的是深得稳准狠三字要诀的精要。
而这时,史阿开始发力了。
他得太阿剑已有数月,平日无论练剑杀敌,都已习惯了那四十八斤的重量,但而今手上的制式直剑不过十来斤,又如何能与太阿剑相比?
太轻,太轻了!
本就不趁手,又因为剑的先天性长度劣势,是以史阿才会一开始就落入下风,只能勉力招架文聘的攻击。
但毕竟是习剑十数年的剑客,经过短短几分钟的磨合,终是习惯了掌中直剑,施展其身法,开始以越剑术,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这下文聘慌了。
对面那人,刚交战之时,也不知是哪里不对劲,竟然讲剑法耍的直飘忽,活脱脱不勘剑术的模样,然而无论自己枪法攻的多猛,总是不能突破那薄薄长剑的防御,反而现在被对方熟悉了自己的枪法路子,一点一点破了招式,杀到了面前。
“叮”
“我输了。。。”
第95章 番外特别篇·;七夕特辑(免费)()
我生来貌美,偏偏爱上粗莽的你。
我的姓氏,早已忘却,只因入了郭家门随了你,相识的、不相识的都唤我作郭夫人。及笄那天,我未曾在家中多待,瞒着娘亲偷偷躲在安定郡街边的铺子里,脸颊微红着以薄袖遮着面容,喧闹的人群将街道挤满,我却只看的到威风凛凛、骑高头大马将兵而回的你。
那时心底便有一个声音,说的都是羞人的话。
后来,你终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我,赞我有倾城之色,拨开了人群,询问我是谁家的女子,而后向我爹娘提亲。
我爱慕你为马上的英雄,为你起舞、为你着胭脂,只想要你欢喜的目光,永远的停留在我的身上。
而后,战事渐起,你随太师出征,我在家中每多翘首,忧心你的安危。两年之后,你志得意满而归,谁都没有告诉,风一般冲到了我的小屋,一把将我抱紧,俯首在我耳边低声说你很想我。
安定郡,却只安定了月余,天下大乱,太师被鸠虎背叛袭杀,你为他的部将,又要出征。我连夜收拾了一切,离了鬓角浸霜的双亲,十七岁随你入长安,原想着厮守痴缠到终末,却直到那绚烂的火光映在你我瞳孔之上,我才彻头彻尾的死去了心,带着自责的眼泪将血染了满身的你抱得很紧。
好在一切顺利,你拥着汉帝,得将军衔的封赏,意气风发,拥着我,这长安城,从此便是我们的家。
我却在这时,注意到了站在你身旁的那个男人。
我早知他姓李,是你的经年好友,有着一同在血海之中搏命过的情谊。他比你瘦些,但一双眼珠子总是透着股狡黠,我看着有些不寒而栗,心中就起了抵触。
我知你信他敬他,不曾与你说过别的,只是每日涂抹着胭脂香,在你身边起舞。年后,我便有了身孕。
人常言母凭子贵,我却没有多少喜意,因为不知从何时起,你常常去李府寻你那知交好友,每多留宿而不归家与我作伴。
起初每三五日还知回返,后来兴起,我竟半月也难能见你一面。
夜深之时,孩子睡的很安静,我独自穿着舞衣,抚弄梳妆台上的脂粉盒,却不见了你笑嘻嘻坐在我对面拍手叫好。
我莫名起了嫉恨,暗暗想着若那李傕就此消失,你是不是又会与从前一般?
测验的机会很快到来,散落天下的诸侯们打着剿贼的旗号齐齐攻打长安,你与李傕商议了一夜,他自领城中兵马出征迎敌。
李傕将兵而出,你每日烦恼于前线岌岌可危的战情,虽宿在家中,却没有抱抱孩子,也没有抱抱我。
随着战局的越发不利,长安城内,渐渐起了风波,你恼恨那些人的不知好歹,喝的酩酊大醉闯入皇宫,以下臣的身份,鞭笞了年幼的汉帝。
但你这泄怒的一鞭子,不曾将进犯的敌人鞭退,反是令城中保皇的几员老臣不忿,提着重金,向匈奴借来数千的兵马,杀进了长安城。
城中兵马早被李傕领出,只余百余老弱如何抵得住匈奴的狼骑,烽火四起,百姓的孤弱哀嚎声直抵云霄。
我却想起了数日前,自前线送回的密信,是李傕叫你防患城中的保皇派,还要你控制住那些老城,以此掌控这些骑兵往前线救他。
你在休息,信送到了我手。
救他?叫他回来再将你夺走吗?
我烧了那信,今夜长夜的火景,多像是那红艳艳的烛火燃烧至千万倍的模样。
****很快波及到了府外,你是军中的大将,手提长刀,领着府兵亲手斩了那作乱的老贼,随后将我唤至跟前,要我收拾了重要物件随你杀出去。
我看着你不怒自威的脸,有些目眩,一手执着孩儿,一手扯着你的袖子,就此没有再松开。
乱兵太多,单你一人之力如何能够翻天。你大声的喘着气,嘶哑着喊了几句,兵荒马乱中我却没有听清。
既是杀不出去,你眯着眼,领着我与孩儿,杀入了皇宫。
将汉帝自榻上扯起,缓缓上了三楼。
一刀枭其首,你将阁楼点燃。我抱着你,看血与火焰是一般的颜色。
笑嘻嘻的牵着,纵是就此焚烧为焦炭,你也再不能与我分开。
。。。。。。
第一滴眼泪,于是坠焉。
七夕番外第一篇,献给所有在外留恋的男人,快快讨好你的妻子。
七夕同喜,明年再见,汪汪汪
第96章 番外特别篇?七夕特辑(二)()
在凉州西南处,有一小城名唤天水的,是我的家乡。
贤良的母亲,教我女红、写字;而我的父亲,用尽了一切来爱我。
我爱读书,为我启蒙,父亲将这荒僻的北地翻了个底朝天。而在我七年那年,更是千里迢迢去中原找来北地没有的孤本卷帙(juanzhi)送我;
我爱弹琴,父亲亲自上门请来最好的琴师教我。寒冬腊月,当我不知不觉练习到深夜时,他会轻轻敲开房门,生起炭炉,送来热茶与点心;
我爱舞剑,想要请名师,父亲却不开心。于是学剑之事,我没有再提。
我爱他,父亲只是抚了抚胡须。我笑着说,‘这次,不需要你操心了’
他是天水的郡功曹,长我几岁,有着北地男儿的高大身材,更多了令我痴迷的儒雅气度。
与他自小一起,当某日我看书发现书卷上画的都是他俊朗的五官时,我寻来针线,绣了香囊送他。
站到他面前,手一直缩在背后,脸红到不敢看他的脸。
他个子很高,眼睛一瞄便看到了我藏在背后的香囊,躬身凑到了我面前,伸手接过去,咧嘴笑着说,‘异儿,等你长大了,我就去向伯父提亲!’
这一句话,暖了我三个寒冬。
14岁那边,我去寻他,却在街道上见到了好大的排场:红绸飞舞中,鞍马错落。
从旁边人处得知,原来是西凉王的二公子马休巡到了附近。这与我何干?
我没在意,哪里知今日一面就是他日祸事之始。
一年转眼而过,我及笄了。
他如约来到家中,向我父亲提亲。父亲自幼宠我,见我羞涩难言的样子,自是一口应下,定了婚期。
婚约大事,就这般而定。
然而…半月过去,还未等来迎亲的轿子,马休又到了天水。
这次,他不是巡查,而是来到了我的家中,提亲。
马休是西凉王二子,在这凉州地界,没有人敢于违背马家的意思。
纵千般不愿,又能如何?
‘若叫我舍了他,而去与一素未蒙面之人成亲,倒不如让我死了去’
父亲明白我的心意。
他的身躯挺得笔直,‘你们连夜出城,走!’
父亲与马休虚与委蛇了三天,而我虽出了城,却不敢走远。
我怕,我怕我一走,就再也见不到那个如山一般将我护住的人了。
…
‘这次,不需要你操心了’,我说了,却没做到。
这是父亲为****的最后一次心,而真的,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马休,你若不死,我如何安。
…
我在剑术上,真的有天赋。因为我的祖父,是天下第一的剑神王越。
半年功夫,在祖父的帮助下,他借到了中郎将林立的兵马,我们终于有机会复仇了。
他率兵打败了马休的部队,而我提着宝剑,将马休从马上擒下。
‘你14岁那年,我在天水见到你,是第一面。你是那么美,如诗如画,轻笑便有倾国之姿。这一面,我就对你念念不忘,这一面,我就爱上了你。’
‘我上禀父亲,得了他的允诺才敢来提亲。我不知道你有心上人了,我也不知道,伯父他…’
我的剑,凌空对着马休的脖颈,我以为他是生死当头想要求命,没想到,他的双眼只是直直的看着我。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你。我兵败被你擒下,不算什么,我该开心。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哈哈哈!老天给我机会,我要说,我、我爱你。’
他的眼神,透露着难明的狂热,我莫名有些心慌。
但,闭上眼,父亲带血的脸庞如梦靥一般划过。
‘马休,你若不死,我如何安?’
七夕节,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虐狗。嗷呜!
第一百三十七章 孤军之悲()
小沛城。
一场恶战下来,虽是最终获胜,但林立的脸色还是有点难看。
可堪为托的泰山军只剩一千余人,下邳的困局,又该如何应对。
“将夏侯渊、乐进二人带来见我。”
此时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林立也无需与糜芳客气,便大咧咧坐到了首位。阶下,史阿、魏延、臧霸以及泰山‘四友’依次排开,倒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