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大商人-第10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日,叶重通过同来的县衙公人找到了此间里正,说明来意后请里正带着叶重去到各家去“考察”蚕丝生产情况。
一天下来,情况果然如张仕所说,养蚕缫丝只是一件小小的副业,一家一年的产量低得可怜。而且,大部分家庭养蚕缫丝的水平不高,像昨晚在张家看到的极品丝绸竟然是独一份的,其他家都达不到这个水平。
养蚕缫丝,这个叶重也不会,想要将南林这个地方发展成后世南浔古镇的规模,一定要借助现有的高端技术才成啊!
而那高端技术,就在张家!
只是那张仕似乎只对官场感兴趣,对于养蚕缫丝
看来得找张仕好好谈谈了,这蚕丝不仅关乎此行的任务,关乎皇帝的私人钱袋,也关乎叶重的仕途,甚至
南林这个小乡村,耕地肥沃,土地里的庄稼收成一年好过一年,经年累月下来,南林日渐富庶,村里最繁华的一段青石板路竟然发展成了一条街道,几间店铺排列,街尾还有一座私塾,朗朗读书声不时传来。
叶重带着香儿、秋儿、窦笔,还有跟着的陈队正和一个便装金吾卫,一行几人在青石板街道上散步,街道上稀疏的行人不时好奇打量叶重一行人一眼,因为叶重等人衣着不似乡间人,且气度不凡。
几人脚步停留在了一座简陋的二层酒楼前,因为这是村行唯一的一座二层楼,叶重好奇多看了一眼,结果却发现这是一座号称能够做本地传统美味的老字号的小酒楼,拥有几百年的名头了。
乡间酒楼,说不定有好东西,叶重就带着人走进了这间老字号小酒楼。
果然是老字号,酒楼里的桌椅都有些陈旧了。那店小二倒是很热情,招呼叶重等人坐下后就拿出菜单,并指出部分菜品需要久等,因为他们店小,备料不多,客人点菜后才去准备,所以要多耗费时间。
第269章 亭中会()
“无妨,现找的食材更新鲜,等等又有何妨!”
叶重点完采菜后,又好奇为什么会在一个乡村开一个酒楼,能赚钱么。那店小二倒是能说会道,答曰:村外有条小河,风景优美,来此游玩、垂钓、野宴的人很多,加之本店提供红白喜事的餐饮服务,倒还经营得下去。
村外有条风景优美的小河?叶重心中一动,决定改天要去逛逛。
那店小二说完后,又送来一壶酒,说是酒店掌柜家自酿的高粱酒,请各位品尝。
叶重等人喝着酒聊天,不多久酒看见一个憨厚中年男人捉着两只鸡,一只鸭,一篮子菜品回来,径直往后厨去了。
又等了一段时间,叶重点的菜陆陆续续端上桌。这号称拥有几百年的老字号菜肴的确独有风味,几人喝饱吃足,结账后回到了张宅,叶重等人依然借住在张宅的那座独立小院里。
第二日,阳光明媚,冬天的寒冷被驱散不少,这是一个出游的好天气!
蚕丝的事暂时谈不拢也没有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叶重从昨天就开始惦记着村外那条风景优美的小河,今既无事,何不一游?
一大早,叶重等人用了早点,问清楚了路径,在热心村名的指导下沿着一条青石板路往村子北面走。
只走了一盏茶的时间,当转过一座小山头之后,视野瞬间豁然开朗!
一条小河约五六米宽,波光粼粼,从西边流向东边。河岸边,人工修建了一个个垂钓的小码头。叶重去时时间尚早,可有人比叶重还早,看样子已经垂钓多时了。
河岸靠近道路的位置还有一座简陋的码头,几条船停在那里。
这里还不是风景最好的地方。
叶重又沿着河岸边的青石板路往东走,前面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寺庙,那里才是风景优美之地。
叶重正边走边欣赏沿途美景,忽然迎面走来一位女扮男装的小丫头,那小丫头对叶重拱手行礼,粗着嗓音道:“叶公子,我家小公子请叶公子凉亭一叙。”
叶重忍住笑,同时惊讶道:“你认识在下?你家公子是何人?”
那小丫头真把自己当成一个男人了,又拱手道:“我家公子说,相逢既是缘,请叶公子一去便知!”
叶重也挺好奇,这是从那儿冒出一个公子来,神神秘秘的,还指示一个女扮男装的小丫头来请,叶重决定去看一看。
叶重、香儿、秋儿等跟着那小丫头沿着阶梯走上半山腰,来到一座两层的凉亭前。
“叶公子,我家公子就在上面,请您上去吧!”
叶重将香儿等人留在下面,独自一人沿着木制楼梯走上二楼。
楼下,香儿等皆担心的望着楼上,特别是陈队正,更是死死盯着那小丫头,同时紧绷了身体,若有变故他会第一时间擒下带路的小丫头。
叶重咚咚咚的走上凉亭的二楼,上面却空无一人,亭中只有两张小几,其中一张小几上放着一套茶具,一只白瓷茶杯中冒着丝丝热气。
第270章 丢人()
这是什么情况?
叶重四处打量,果然在某根粗壮的红漆柱子后面发现异常,一截衣服的下摆显露了出来。
既然让我来一叙,那又躲着我干什么呢?奇怪!
叶重走过去,转到柱子前面一看,果然是一个公子哥,面若敷粉,头戴紫金冠,鹅蛋脸,身形瘦小,叶重足足比他高出两个头。
这位公子也是女扮男装的,叶重一眼就看出来了。只不过,时下的女子出门多穿男装,也不是很稀奇的事,既然她扮做男人,就把她当成男人好了。
“这位公子,你找在下?”
那位公子鲜嫩的嘴唇直哆嗦,眼睛也不敢看叶重,隔了好久才悠悠道:“嗯,公子请坐!”
那位公子似乎很是紧张,竟然忘了粗着嗓子说话,说出来的是沁人心脾的少女妙音,很清脆动听,但语气却没有少女的活泼,很缓慢稳重,像一个经历了很多沧桑的人。由此,竟然是韵味十足,值得好好品味。
那位公子在叶重笑意满满的眼光下似乎受不了了,道了一声“请坐”,就当先逃离了叶重的视线,迈着小碎步在摆着热气腾腾茶杯的小几下坐好了。
叶重回头看去,稍显紧身的男装将她犹如刀削的瘦弱后背展现得淋漓尽致,还有那细细而白得耀眼的脖颈,束起来的秀发,那里都彰显着她是一位美貌少女的事实。
叶重在对面的小几下坐下了,自己动手倒了一杯茶,然后笑道:“在下姓叶名重,字崇阳,从神都而来。不知小姐姓甚名谁,芳龄几许,尚婚配否?”
那位女扮男装的小姐为了掩饰紧张,正在喝茶,闻言几乎将口中茶水喷出来,但那样太不淑女了,有违自小受到的教养。因此,她硬生生将茶水咽下去,导致剧烈咳嗽不止。
“你没事吧!”
叶重本着助人为乐的**精神,起身跑到她身侧,一手扶着她的肩,一手轻拍其背。
她咳嗽得厉害,因此没有力气去阻止叶重,就这样,长大之后第一个触碰她身体的男人就诞生了!
而叶重则心有异样,手中的香肩犹如刀削,另一只轻拍其背的手拍着拍着就停留在了人家的背上,叶重的手大而长,都快将人家瘦小的背部整个覆盖住了。
她咳嗽渐止,叶重也就停止了助人为乐,返回自己的座位。
“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子?!”
叶重嘿嘿直乐,道:“这还不明显,听小姐说话的声音就知道了。”
“呀!”
那小姐恍然大悟,连忙捂住鲜嫩的樱桃小嘴,可是已经没有什么用了。
“对了,你还没有回答在下的问题呢。”叶重道。
“什么问题?哎呀!”
女扮男装的小姐刚问出那句话就想起叶重的问题,分别是小姐你姓甚明谁,芳龄几许,尚婚配否?
她也正是因为叶重一口叫破她的性别才会被呛到。
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想哭,女扮男装了也不知道改变一下嗓音,被别人轻易拆穿真是丢人!
第271章 此人有大用()
“吃的好饱!”
东迁县城,叶重一行人从一家饭店走出。
“少爷,小的推荐的这家饭店还算不错吧!”
窦笔像个猴儿似的围着叶重直转,将香儿和秋儿都挤到一边去了。
“不错,不枉本少爷平日没少疼你!”
“那是那是,少爷”
叶重笑着脸夸奖要完窦笔,窦笔正准备自吹自擂一番,以增加自己在少爷心中的地位。
然而,叶重的笑脸好像昙花一现,一眨眼就消失了。叶重将窦笔扒拉到一边,迎着朝阳,踏着脚步,就那么往前走了,一个眼角都没有去看窦笔!
窦笔风中凌乱,眼热的看着叶重左右的香儿和秋儿,喉咙耸动,将一腔对少爷的爱咽回肚子里,然后撒丫子追了上去。
南林村的事已了,叶重也于第二日启程返回湖州城,经过东迁县的时候窦笔强烈推荐了一处饭店,据窦笔那“可靠”的消息来源说,此饭店的菜做的整个湖州都是首屈一指。
窦笔本想借着美食讨好少爷,结果
“冤枉啊大人!”
叶重正在街上大踏步而行,忽然前方街道边上的一间打铁铺中蹿出三人,具体是两个身穿制服的衙门公人抓着一个老头。
那老头粗布麻衫,衣服上打满了补丁,像极了和尚的百衲衣。此外,老头的脸上青一块白一块,发髻散乱,哭天抢地,被那两个强壮的衙门公人死死压制住了。
“老实点,私铸钱币乃是重罪,你这老头被当众捉藏,人证物证俱在,有何冤!”
那老头老泪横流,连声大呼冤枉。
叮!
一种金属落地的声音,被耳聪目明的叶重捕捉到了。那一物正是从被扭送上囚车的老头身上掉落,落在囚车旁边的青石板路面上。
老头被送上囚车后,另外两个衙门公人押送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年青小伙从打铁铺出来。那小伙同样衣着简陋,看起来是老头亲人。他倒一言不发,顺从的被扭送上囚车。
啪!
马鞭抽打马匹,囚车和衙门公人一眨眼就跑没了影。
叶重捡起老头掉落在地的金属物,一看之下叶重大吃一惊,拿着那金属物的手指都有些颤抖。
那是一根手指粗细的管,十多厘米长,它的材质很特殊,竟是紫铜!
紫铜,就是比较纯净的铜。
以目前的冶铜工艺几乎不可能得到紫铜,这就是叶重吃惊的原因。
叶重再细看这根紫铜管,其壁厚平均三毫米左右,厚薄不均,有的部分甚至没有壁厚,露出一个空洞。
忽然,叶重狂喜不已,对跟在后面的陈队正严肃的说道:“队正大人,刚才那老头就是我们此行要找的人,请查明衙门抓他是什么事,我们要将他带回神都,他以后将有大用!”
叶重还是第一次如此严肃,并且非常急迫。那陈队正不疑有他,郑重的点了点头,说道:“好!”
陈队正吩咐一个手下一通,那手下飞身上马,抽着马腹飞奔而去。
金吾卫的能力和权势毋庸置疑,叶重找了个客店住下,专门等待金吾卫的结果。
第272章 诡异事件()
“公子大恩大德,小老儿永生难忘,我父子愿为公子奴仆,誓死追随公子,任公子差遣使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