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大宋-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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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双方的主要人物相互确认后,互换国书,会盟之事算是尘埃落定。
王环手捧国书,他的内心委实开心不已,虽然这次的谈判主角不是他,甚至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但,作为这次谈判的副使,他的功劳是天注定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 去留()
人逢喜事精神爽,历时两年的谈判终于结束,对完颜阿骨打来说,协议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谈判,免除他攻辽时的后顾之忧。
对马政来说,不仅仅是对皇上有个好的交差,更主要的是燕云十六州自儿皇帝石敬塘拱手让给契丹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就一直有那么一群人在为收复失地而奔波着……
对深知历史进程的秦昊来说,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自己通过这次的谈判,终于走进历史的舞台,或者说是捞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忧的是自己真的改变历史的进程?每当想起靖康城破,那些在冰天雪里哀嚎的妇人,心里就有种钻心的痛。
杨再兴跟马扩都是少年英雄,显得意气风华,这次谈判之所以取得进展,完全是武力跟智慧的对决。
是他们让完颜阿骨打感受到天朝上国并不都是那些只会之乎者也的文弱书生,还有力能扛鼎的纠纠武夫,还有能为这个国家舍身忘死的热血男儿。
单凭这一点,他们都是高兴的。
女真人立国不久,他们的生活习惯基本没有多少改变,到现在都不习惯围在桌子旁吃饭。
遇到喜事的时候,大家都喜欢烧起一堆火,然后打起三角架,上面吊着一口锅,将牛肉呀羊肉什么的都往锅里扔。
吃得高兴的时候,大家就围着火堆跑呀跳呀唱呀的,只有这个时候,他们会忘掉岁月的沧桑,会忘掉生活的困苦,这个时候,他们是开心的,欢快的。
完颜阿骨打虽然贵为皇上,却非常喜欢这种围着篝火跳舞的庆祝方式。
天还没黑,便让完颜兀术带着人杀牛捅羊,在空旷的草地上燃起篝火,在篝火的四周搭起三角架,吊起大铁锅。
民族的舞蹈虽然跳起来欢快,但秦昊却没有加入跳舞的队伍,而是跟完颜阿骨打等人围成一圈,在那儿吃肉喝酒。
一向喜欢唱歌跳舞的完颜兀鲁这次也是破天荒的没有去,而是静静地坐在秦昊的旁边,双手托腮,静静地看着秦昊,眼神中含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谈判结束,对其他来说,或许是好事,但对完颜兀鲁来说,绝对不是个好消息,因为这事的结束,就意味着她跟秦昊的分离。
离别总是多愁善感的,完颜兀鲁还没有品尝爱情的滋味,却先尝到了离别的苦涩。
火光映着她的脸,白里透红,晶莹剔透,迷离的眼神中显得特别的妩媚,期期地望着秦昊,轻咬着嘴唇,轻声道:“小南蛮,你……能不能不回去?”
秦昊望着她那粉雕玉琢般的脸蛋,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阵阵幽香,轻轻地叹口气道:“你既然叫我小南蛮,当知我的家是在南方,大雁尚且知道南飞,何况人乎?”
这个结果虽然在完颜兀鲁的预想之中,但由秦昊的亲口说出,听在她的耳中,还是没觉得很不是滋味,只觉得柔肠百转,泪水不知不觉在眼眶中打转,在火光显得特别的晶亮。
这种气氛很压抑,秦昊从锅里捞起一块羊排递给完颜兀鲁,故作轻松地笑道:“宋金两国不是已结兄弟之邦吗?你想我的时候完全可以到南朝来看我,我想你的时候,也可以到会宁去找你,不是挺方便吗?”
不管是从南到北,还是从北到南,完颜兀鲁都没觉得哪里方便,知道秦昊的去意已决,只好无助地将目光投向完颜阿骨打。
对秦昊这样的人才,完颜阿骨打也是百般的珍惜,他是过来人,早从完颜兀鲁的眼神读出她内心那层深深的爱意。
当即俯身探前,试探着道:“秦哥儿天资聪慧,灭梁山,定中京,堪称一代人杰,你来我国已有少时日,不知你对我国有何看法?”
秦昊既不掩饰,也不夸张,而是实话实说道:“大金立国虽然不久,但兵强马壮,牧民归心,而皇上雄才大略,广施仁政,如今的大金国就像是早上冉冉升起的太阳。”
“像早上升起的太阳,好,说得好!”完颜阿骨打忍不住内心的喜悦,端起酒碗便一饮而尽道,“如果朕想留你在大金国,不知秦哥儿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秦昊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道:“汉人有句古话,叫落叶归根,我的根在大宋,在登州,迟早是要回去的。”
“你回大宋有什么好?以你的能力,出将入相都不为过,可如今却只是一个随从,依我之见,你不如留在我大金国,这里才是你施展才华的地方。”
一直没说话的完颜兀术,抢过话题,不自觉地当起说客来。
完颜阿骨打点点头道:“兀术说得没错,这里的确可以为你提供你所需要的一切,让你尽展才华,要知道,你在中京城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你的军事才能,更主要的是你的内政才能,短短几日,便能将一片混乱的中京城治理得井然有序,这等能力,朕自信做不到。”
说到这儿,忽地一指完颜兀鲁,续道,“你也知道,金铃公主是朕最心爱的女儿,而朕的女儿对你可谓一往情深,只要留在此处,朕定当封你为金刀附马,此生将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完颜兀鲁听父亲提到自己,并且有意将自己许配给秦昊,小脸儿羞中带红,眼神中却又充满着无限的期待,一颗心顿时扑通扑能的如小兔般乱撞。
秦昊轻轻地放下酒碗,轻轻地叹口气道:“皇上的心意秦昊领了,只是汉人还有句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秦昊的根在大宋,秦昊的家在大宋,又怎能不回大宋?”
语毕,又让吴虎倒上满满地一碗酒,续道:“比如这马奶酒,喝起来虽然甘甜,温润如玉,但秦昊还是喜欢喝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
秦昊表面上看起很文弱,但在他的骨子里有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就是这种无形的傲气让完颜阿骨打很是折服,英雄重英雄,或许都是英雄,才能体会到秦昊此时的决心跟心境。
“秦哥儿刚才提到自家酿的五谷杂粮酒,不知这次你们带来的是不是这种酒,如果是,咱们不妨换着喝喝,看看味道有何不同?”
完颜阿骨打见秦昊的离意已定,不想再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听秦昊说得到酒,很自然地便将话题转移到酒上。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交锋()
完颜阿骨打要换酒喝,这正是秦昊求之不得之事,当即让张毅带着猴子他们去搬酒。
酒是那种瓦坛装的,每只瓦坛差不多有二十斤重,缸口用红绸布包着细沙封着,免得酒气外泄,张毅先将两坛酒入到秦昊的旁边,随后又带着猴子将酒分散到其他的地方。
秦昊手指酒坛笑道:“这酒是蜀中姚家酿的五谷杂粮酒,也可以称之为姚之雪曲,酒性极烈,入口辛辣,就像火在燃烧一般,特别适合英雄饮用。”
这酒是田横山向蜀中姚家买的,只是买时没有现在这般烈,现在装的酒是秦昊在姚之雪曲的基础上,经过二次蒸馏提纯的,所以酒精度比以前的酒要高出数倍。
草原汉子天性粗旷,长期生活在极寒之地,喝酒便成为他们的天性,如今听秦昊在这儿瞎吹胡侃,神情颇为夸张,个个跃跃试,好像不喝点这酒,就不是英雄似的。
秦昊也没跟他们客套,伸手便揭开酒坛上的沙封,一股浓郁的酒香味顿时喷射而出,转瞬间便弥漫着整个欢乐场。
好酒的汉子哪能禁受住如此酒香的诱*惑,纷纷停止舞蹈,不约而同地围上来,完颜兀术更是一拍大腿,冲口而出道:“好酒,好香!”
秦昊刚要叫张毅过来倒酒,完颜宗望早吩咐十来个亲兵,一人抱着一坛,挨下倒下去了。
马奶酒对高度酒,犹如啤酒对二锅头,对秦昊来说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区别就在于跑多几次草堆而已。
这些草原上的汉子没有喝高度酒,正所谓无知者无畏,端起酒碗在那儿大碗大杯的碰着,那豪气,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英雄似的。
只不过,豪气归豪气,酒气归酒气,刚碰上两碗,便有不少的人就像一滩肉泥似的,倒在草地上,嘴里还不服气地喊着喝喝喝。
五谷杂粮做的高度酒虽然很香,但完颜阿骨打自始至终都喝得很少,一直端坐在那儿,神情肃穆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眼前的秦昊。
完颜宗瀚跟完颜宗望就坐在完颜阿骨打的旁边,见他很少喝酒,便自觉地在那儿节制,毕竟这酒太烈,是他们从来都没有喝过的。
完颜兀术的酒量真不错,跟杨再兴连碰三杯连眼都不还眨一下。
白天跟杨再兴较武,斗到分际处时被完颜阿骨打分开了,但他的心里明白,他的武功跟杨再兴相比,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男人嘛,总有一股不服输的勇气,战场上输了,就要在酒桌上找回来。
在来的路上,杨再兴就跟马扩他们喝过这种酒,对酒的烈性自然是知晓的,见完颜兀术一碗接着一碗的喝,对他的这份海量,也不禁暗暗喝采。
篝火晚会终于在大家的东倒西歪中结束。
完颜阿骨打跟秦昊都没有醉,完颜兀鲁同样没有醉,因为今天晚上她压根就没有喝,就是怕自己喝醉了,等她醒来的时候,秦昊不见了。
整个晚上,完颜死鲁就坐在秦昊的旁边,双手衬着膝盖,托着香腮,静静地看着秦昊,整个晚上连眼睛都很少眨,生怕眨眨眼,秦昊就飞走了。
虽然在她的必里知道秦昊是迟早要飞走的,但在他没飞走前,能多看两眼总是好的。
秦昊在面对痴情如斯的完颜兀鲁,要说心里没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他的心到现在都堵得慌,就像被人抓住在那儿捏来捏去似的,总有一种疼的感觉。
“小南蛮,阿玛让你留下来,你就真的不愿意考虑一下?你就真的那么讨厌兀鲁吗?”完颜兀鲁仰着小脸,泪眼婆娑的望着秦昊,凄凄地道。
望着火光中的完颜兀鲁,秦昊轻轻地叹口气,语气略显苦涩地道:“不是秦昊不愿意留下来,而是秦昊不能留下来,秦昊从毛发到骨血都是大宋人,又怎能背判大宋?”
“如果朕非要你留下来呢?”完颜阿骨打面色凝重,神色间显得特别的威严,双目逼视着秦昊,就像一座泰山似的压过来,令人窒息。
“惟死而已!”秦昊端起酒碗,拿在手中转来转去,他的语气很淡然,也很冷,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就算是死,我们也要留下你!”完颜兀术歪歪斜斜地走过来,他的嘴里满是酒气,但是他的眼神很凌厉,根本就不像个醉汉的眼神。
秦昊的嘴角轻微地抽缩数下,知道金国人有扣留人质的习惯,马政第一次来金国时,就带有几个小校,如今仍被扣留在金国,其中就有自己的父亲跟三叔。
完颜兀鲁虽然很想让秦昊留下来,但在她的心里却不愿意秦昊受半点的委屈,她宁愿自己饱受相思之苦,也不愿意秦昊半点的不开心。
见自己的父兄不停在地那儿逼迫秦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