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老板住隔壁-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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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乔低着头,低的都要钻到地下去了:“爸爸,昨天……是……是男男男朋友的生日,所以就在这儿举行了一个小型的聚餐,多喝了两杯,手机……可能没电了,也不知道。”
司徒珞尽管生日都过去半年了,还配合呢:“对对对,叔叔,我昨天真过生日。”
刘彩萍狐疑了:“那……以琛,你昨晚也在这儿住的吧?”
吴以琛看看简乔,收到一个眼神,立刻点头:“是,我也在这儿住的,我和司徒珞睡的沙发。”
“那你怎么和我们一起上的楼?”刘彩萍不解。
“是……是这样的,我起来的最早,就下楼给他们买早餐。”吴以琛的手心都冒汗了。
简枫狐疑:”可是你空手上来的。”
吴以琛又看一眼简乔,简乔立刻帮着答:“他没带钱!”
简枫更不解了:“乔乔,以琛带没带钱,你怎么知道?”
简乔小脸一扭曲,看向吴以琛。吴以琛灵机一动:“叔叔,我的钱包平时都是乔乔管着的。”
好了,事情圆满解释清楚。
刘彩萍笑着道:“哎呦,现在男孩子让女孩管钱包的可不多了,以琛,是个好孩子。”
吴以琛的脸红的,手脚都没处放。
简乔赶紧进房间拿出二百块,出来塞给吴以琛:“去吧,再去买点早餐。”
吴以琛听话的起身要走,刘彩萍伸手拉住吴以琛:“别出去买了,怪贵的。我和你叔叔带来一些家里的特产,还有家里有米有面就行,阿姨给你们做早餐。”
吴以琛忙说道:“阿姨坐一晚上车也累了,我去给你们做早餐。”
简枫插嘴一句:“你还会做饭?”
简乔立刻过来站在吴以琛的身边:“嗯嗯,他就是开饭店的,做饭可好吃了,你们都别管,就让他做吧。”
钱包给女朋友管,还会做饭。简枫对吴以琛的好感不得不提升一格。
吴以琛去厨房做饭了,简乔和爸爸和阿姨在房间久别重逢,自然一肚子话要说。
程亚楠拉着司徒珞就回房间,一脚将门卷上,回手就把司徒珞的脖领子给拽住了:“死小受,你干什么说是我的男朋友!”
司徒珞好像看着白痴一样看着程亚楠,一把拍掉脖领子上的爪子,说道:“简乔的爸爸一看就是非常传统,有修养的人。他看到我们男男女女在一个房间过夜,还满地的酒瓶子会怎么想?但是,我们都是男女朋友,这个情景就能接受了。”
程亚楠挠挠脖子:“你说的也对。我就说么,乔乔也不能乱点鸳鸯谱啊。”
“乔乔比你聪明着呢,人家这叫权宜之计。若是你啊,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司徒珞鄙夷程亚楠一眼。
程亚楠一个凌厉的眼神看过去,司徒珞立刻软了:“呵呵……呵呵……我想说的是,你也很懂事,都没有当场拆穿,已经很不错了。”
“算你识相。”程亚楠冷笑:“但在叔叔和阿姨面前,你不能对我动手动脚的,你若是手不老实,我就掰断你的手,你若是脚不老实,我就打断你的脚!”
司徒珞暗暗吞一口吐沫,点头:“我还想好好活着,活到死呢。绝不会闲着没事碰你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博取好感()
“乔乔啊,这个吴以琛看着白白净净老老实实的,还挺顺眼。就是不知道人家是不是也同意你啊。”简枫观察了吴以琛一阵,小声的问女儿。
简乔不好意思的道:“前几天,他带我去他家了,他们家的人挺喜欢我的。”
刘彩萍道:“乔乔这么可爱,他家是烧了高香才能有这么好看的儿媳妇,当然是喜欢你啦。就是不知道他们家是做什么的。”
简乔挠挠头:“阿姨,他家吧不好说。爸,你可能知道这个人,吴以琛的爸爸叫吴泽祥,笔名沙漠之际。是个作家。”
简枫一听这个名字,手里端着的一杯水差一点没扔出去:“什么?沙漠之际?中国文坛的大文豪。我天,乔乔你怎么找到这家了!”
简乔苦逼着脸:“爸,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之前就是觉得学长挺斯文的,知道他家是书香门第。后来他才跟我说他爸爸是谁,当是就给吓到了,但是已经答应人家的表白了,也不好说反悔。”
简枫见女儿抽抽着小脸,他也叹口气:“乔乔,爸爸一直希望你将来嫁给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简简单单的生活。可是这吴家……”
吴以琛不知怎么听到了这句话,从厨房出来拉着简乔的手跟简枫道:“叔叔,我爸爸是我爸爸,他头上的光环不会戴在我的头上。我就是吴以琛,我学的是人文历史,现在是师大的在读研究生。明年夏天就毕业了。我毕业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给乔乔一个稳定的环境,给她她一个简简单单的生活。一定会保护她,不会让她受到风雨的。”
简枫看着俩孩子坐在自己的面前,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决定。
刘彩萍推推简枫的胳膊:“老简,我看以琛这孩子挺真诚的。而且,你看他们坐在一起多般配啊。你就舍得拆散他们?”
简枫最后叹口气:“好吧好吧,我不管了,你们愿意就愿意吧。但是以琛,你要记住你今天给我说的话。”
吴以琛紧紧拉着简乔的手,重重点头:“叔叔,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吴以琛是对未来岳丈的承诺,同时也是对简乔的承诺。
简乔看着紧紧握着她手的大手,那么修长,白皙,却又那么温暖。听着吴以琛声音不高,却字字落地有声的承诺,她忽然为自己昨晚那一时的意乱情迷而感到羞愧。
昨晚就是喝多了,就是梦一场。
现在醒了,陆修宸不知何所去。如果不是程亚楠和司徒珞的吵吵闹闹,好像昨晚的一切都不曾发生似得。
陆修宸就是幻境,吴以琛才是真实存在的。自己要好好珍惜,珍惜这个老天送给自己的好男人。
几个人用过早餐,程亚楠和司徒珞就逃也似的跑了。简乔让爸爸和阿姨去休息休息,毕竟连夜坐车很累的。
吴以琛收拾屋子,收拾的一尘不染,窗明几净。
简乔给吴以琛倒杯水:“吴以琛,不好意思啊,我爸爸突然来,给我也吓够呛,然后还临时让你说谎,我知道,你不是一个说谎的人。”
吴以琛伸手揉揉简乔头:“傻瓜,说什么呢。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三个昨晚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的乔乔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挺身而出。”
简乔笑了:“那你一早是怎么来的,又怎么和我爸爸走一起的啊?”
吴以琛道:“我昨儿晚也给你打电话啊,没人接。早上又打,还是没人接。我就不放心,一早过来看看。结果在楼下的时候,就碰见叔叔和阿姨一起在等电梯。我进来按下22楼,问他们几楼,她们也说22楼,于是就一起上来了。哪知道,那就是你爸爸啊,不然我在电梯里就该好好表现的。”
简乔做个鬼脸:“幸亏你们在电梯里没认识,不然你说漏了,我这谎话还不好圆呢。”
“也是,就你心眼多。但是我好奇的是,那个司徒珞真的是程亚楠的男朋友?”吴以琛问。
简乔忍不住笑:“现在不是,但很可能以后就是了。”
吴以琛明白了,便不在多想这事。
“吴以琛,我昨晚也没少喝,头还迷糊,我也去睡一会儿。你要是有事就走吧,反正我爸爸要在这儿住几天的,你不用天天陪着。”
吴以琛摇摇头:“你去睡吧,双休日,我也没啥事,我去藏书房里看书去。”
简乔打着哈欠,点头去卧室补觉去了。但是躺在床上又睡不着。自己是怎么从阳台到床上的?陆修宸是什么时候走的?还有自己身上的睡衣,是谁给换的……
陆修宸是凌晨两点才走的。给睡的小猪一样的简乔抱到床上,见她穿着t恤和裤子不舒服,就索性给换上的睡衣。反正她那小身板,自己早就看过,也就不差给换一次睡衣了。
陆修宸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因为他接到了孙磊的电话,说简乔的资料出来了。他便立刻去孙磊那儿。
孙磊是一个退伍兵,也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厉害的高手。
高手也有落魄的时候,高手落魄遇见能慷慨相助的人。那这个高手就注定会心甘情愿的追随对他帮助的人。
陆修宸和孙磊相遇是一个偶然,但是现在孙磊为陆修宸卖命却是必然。
孙磊是陆修宸的人这件事,就连司徒珞都不知道。
两个人见面的地方是一个修车行,孙磊的正经身份就是这修车行的小老板。当然,凌晨三点,还有来修车的人不多。需要老板亲自迎接的更不多。
修车行的里间,很简单的一室一厅住的地方。孙磊给老板倒了一杯水,然后将整理好的资料交给老板。
陆修宸拿起资料看最关心的问题,挑眉问:“简乔真的不是私生女?”
孙磊点头:“简乔是夏曼和简枫婚后生的孩子。只是夏曼和简枫没有去公证处登记,只是简单的办了一个婚礼。因为夏曼是个歌手,当时签约的公司是不准公司的女艺人结婚的。夏曼和简枫结婚也是偷摸的。夏曼后来红了,被富商王兴林疯狂追求。夏曼考虑了三个月后,抛下简枫和一岁多的女儿,风光嫁给王兴林,然后退出歌坛,跟王兴林移民去了美国。”
第一百三十四章 身世之乱()
孙磊见老板不说话,又说道:“当年的事,夏曼和公司瞒的严,王兴林也通过一些手段,将一切真相掩盖的严严实实。但是简枫没有换地方住,当时的老邻居也还在,我去找人一打听,就打听到了。老邻居还说,她们都是看着简乔长大的,简乔是特别乖的一个女孩子,从小就听爸爸的话,父女相依为命,感情特别深厚。”
简乔是什么样的人,就不用孙磊说了。他翻过第一页,又看第二页,脱口一句:“什么?祁凡是王兴林的儿子?”
孙磊道:“我想,老板既然让我查简乔,或许也就想知道夏曼的一些情况。于是我就顺便找人查了一下夏曼周围的人。王兴林追夏曼的时候,还没有离婚。当时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的,祁凡的母亲祁一秋是一个烈女子,同意离婚,唯一的条件就是儿子带走。所以,祁凡从此改随母亲祁姓,跟母亲长大的。
祁一秋是一个画家,带着祁凡远走法国。五年后,祁一秋死于肺病,祁凡就独自在法国生活。三年前,祁凡回到中国,一举成了国内炙手可热的名人。
而王兴林失去一个儿子,便想夏曼再给他生一个儿子,好继承家业。但是夏曼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就被医生告知,不能再生孩子了。王兴林在几年后,便在外面养了情人,想给他生儿子。但是那个情人给生的也是女儿。夏曼在美国没回来的时候,和情敌居住的地方就隔着一条街。王兴林每一三五陪夏曼,二四六陪情人,关系平衡的很好。”
陆修宸冷哼:“豪门并不是表面看的风光,里面掩饰的都是看不见的肮脏。王兴林抛弃了儿子,回头再生不出儿子,看来也是报应。”
孙磊点头:“老板说的有道理。”
陆修宸斜睨孙磊:“什么时候还会拍马屁了?”
孙磊不吭声了,坐到桌子边就吃泡面。显然是饿坏了,也显然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