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兵魂之大赖也疯狂-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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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追求面子的人或者君王,最终没有一个获得过成功,更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反观那些不要面子的人,最后反倒都成功了。
例如越王勾践,他吃过吴王夫差的大便,最后一雪前耻,而夫差也落得个国灭身死的下场。
韩信钻过泼皮的裤裆,不管结局如何,最后人家封王了。
刘邦在众目睽睽下对项羽极尽阿谀之能事,最后建立了传国四百年的大汉王朝。
司马迁受过宫刑,可其撰写的《史记》《报任少卿书》却流芳千古。
曹孟德割须弃袍,最后创下了曹魏霸业。
千古一帝唐太宗李世民,为了政治的需要,屈尊降贵的给朝臣下跪拜年。。。。
这种不要面子而成功的事儿,简直是数不胜数。
而今天,在这个你侬、他侬、我颠颠伺候着的饭局上,作为3000瓦以上电灯泡的我,终于明白吴迪为什么是吴迪,也懂了人家为什么能获得成功。
那是真舔啊,就吴迪对金姐阿谀奉承的那份功力,简直甩我八条件。
更为神奇的是,无论多恶心的肉麻情话,只要一经过吴迪的口中说出,立马就变得惊天其泣鬼神的真挚,感动的金姐眼圈都红了。
俗话说: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
我说自己这一年多以来,怎么溜须拍马还不要脸的基本功提升了这么多,感情都是受吴迪潜移默化的影响。
俗话又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在他们的深情款款的回忆过往时,我大致听明白了两人的境遇。
说到金姐,她应该是诠释了: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却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这句至理名言。
金姐出身于京城老牌的豪门世家!虽说她们家那个金是原本汉姓就姓金,跟如今爱新觉罗氏改姓金没啥关系。
可人家往上数好几辈,不是翰林院大学士、就是某地总督,更有世袭罔替的伯爵封号。可谓是风光无限。
不说别的,前清的时候,平头老百姓但凡是见了他们家哪怕随便一位,那立马就得跪地上磕三个,然后还得说一声:爷您吉祥,小的给您请安了。
当然,大清早已随风而去,1912年以后的贵族,也不在有任何特权,而且在某些特殊时期还被人鄙夷过。
可尽管如此,金家后人骨子里的那种贵族气质,可一点都没有随着历史的流转而改变。
老话怎么说来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改革开放一开始,凭着金家人骨子里那种贵族的精明强干,没几年他们家就风生水起了。
如今的金家,虽说没有人在从政了,可在商业领域,那绝对是一方霸主!脚一跺,四九城都得乱颤。
出生于家学渊源的名门贵族,年少时又有令所有人羡慕的生活条件,这让金姐从小在骨子里就有着那么一股傲气。
尽管她并非是家里最受宠的女孩,长大后家里也没让她负责家里特别重要的产业,可金姐骨子里的那种傲气,却从未改变过。
傲气归傲气,可那东西毕竟不能当饭吃,在骄傲的女人,到了年龄也总归是要嫁人的。
可金姐这牛哄哄的性格,试问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她?和她交往的男人,没有一个能坚持三个月不跑的。
最后实在没办了,养这么大个姑娘,总不能烂在家里当老姑娘吧?最后金姐的母亲无奈,为她安排了一桩生意联姻性质的婚事。
金姐对此很不满意,不只是因为这种包办的婚姻,更是因为对方居然是她姥姥家那边的一个远房表哥。
这不是逗呢吗?远方表哥那也是亲属啊?就算是超出三代了法律允许,可这心里总是很别扭,感觉像是在乱伦。
可能是上天在金姐本就不满的同时,又跟她开了个玩笑。她那丈夫,那性格,简直和金姐太投缘了,几乎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的世家子弟,一样的眼高于顶。
可以说俩人结婚多少年,她与丈夫就不和睦基了多少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那都是家常便饭。
家庭上不幸福,那就把精力投身在事业上吧。在这种“心无旁骛”奔事业的状态下,夫妻俩把生意是越做越大。
事业上是成功了,可这种完全不理睬对方的家庭氛围,反而使俩人的关系更恶劣了,
这日子算是没法过了,也就是因为财产的原因没有离婚,但基本已他们俩经算是分居了,各找各相好,各找各的小三,谁也别说谁,谁也别管谁。
这不,在金姐三十好几却各种空虚寂寞冷的时候,吴迪这个刚从战场上走下来,为国生、为国死却混的一穷二白的帅小伙子,就出现在了金姐的面前。
当时的吴迪,只是个送水工人,在一次很偶然的情况下,替班帮同事给金姐家送桶装水。
可也就是这一次偶遇!谁也没成想,金姐居然疯狂的爱上了他这个比自己小八岁的男人,其后更是出钱出力的帮吴迪创业,也就有了吴迪的今天。
金姐其实也知道,吴迪不可能爱上她这么强势的女人,能够天天哄着供着的与她保持这种关系,纯属就是奔着钱来的。
可金姐也无所谓,因为她实在太空虚,太寂寞,太需要男人的甜言蜜语与呵护。
然而金姐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这种畸形又可悲的爱,最终却落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她越是空虚,她就越是爱这个根本就不爱她的男人,可她越是爱这个男人,她就越是对这份花钱买来的感情而感到空虚。。。
酒喝到最后,金姐醉了,放声嚎啕着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包括她最爱的吴迪。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五章 还能在尴尬一点吗?()
金姐真的喝醉了,在尽情的宣泄泪水与内心的苦涩中,如一滩烂泥伏在桌子上人事不知。
吴迪出去找金姐的司机,让他将车从停车位开到会所门口,然后与我一起几乎是半抬着的将金姐弄上了她那辆劳斯莱斯幻影。
目送着金姐车子离开的那一刻,吴迪的表情很尴尬,他今晚其实只是想带我见一见金姐,然后得到她的一个点头。
可没成想,金姐今天居然酒后失态了,当这我这个外人的面,把一切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的全说了出来。
这让吴迪感觉很崩溃,却又很无奈。
吴迪呆呆的望着我很久,好像想从我的表情中找到一丝他想要追寻的答案。
可惜,他并没有在我脸上寻找到答案,而更多的是,我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里对未来的彷徨与期盼。
“小刘,让你见笑了。呵呵。。。。你会不会觉得很看不起我?”
吴迪是笑着说的,但那笑容很是苦涩,苦涩的就好像一个溺水的人,突然看到了一艘划来的小船,却又无力的沉入水底。
我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对他说些什么,哪怕是一点点安慰。可我又不知到底该从何说起?毕竟我与他有着不同的境遇,而我又无法理解在他的世界中,那所谓的看不起到底又算是什么。
我总不能对他说:看不起?你特么就是个老鸭,还在乎这些干什么?
我也只是想想,这种话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而且我也没有那资格。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他得到自己想要的,本身就已经赢了,又何必在乎过程与手段呢。
略一沉吟过后,我同样苦笑着说:
“吴总,您想多了!还记得当初您与我说过的话吗?我们是一样的人!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如果说我不是有的幸遇到了您,然后又得到了您的教导,也让我做出选择的话,我估计自己会和您一样,也会通过这条捷径让自己获得成功。”
我这话说的虽然有恭维的成分,但同时又很诚恳。因为设身处地的想一下,这其实并不难选择。
如果说让你选择:你是坚持自己原则,然后做一个无权无势的底层?还是说跟吴迪一样,违心的出卖自己,然后一举走向人生的巅峰?
我觉得,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不然也就不会满大街“重金求子”与“富婆征婚”的广告了。
吴迪听的苦笑,他照镜子般的望着我,似乎在我的脸上,有着他很多不堪回首的往事。
过了良久,吴迪仍然在笑着,可那笑容中不见了苦涩,更多的是一丝畅然。
只见他深呼吸了两口,在上衣口袋里掏出来两根雪茄,自己点上一根,又递给我一根,笑着说道:
“小刘,陪我去放松一下如何?”
“好,听您的。”我说
在吴迪的指引下,我们驱车到了一家档次很不错的ktv。
ktv的经理貌似跟吴迪很熟悉,一路说笑的带着我们进了包房,然后他对吴迪恭敬的询问:
“吴总,还是老规矩吗?”
“嗯,老规矩,把你们这最好的酒,最漂亮的女人,统统给我弄过来。”
吴迪说着,掏出了一叠钞票塞进了经理的口袋里当小费,然后又摆了摆手,示意经理快去快回。经理连声道谢的走了。
过了大概十分钟,那经理带着一群漂亮的女孩进入了包房,又吩咐服务生在宽大的茶几上摆满了各色酒水与果盘,最后说了声慢用,便领着服务生恭敬的退了出去。
看着满屋子的美女,还有那一大堆的酒水,本就微醺的吴迪,眼神变得更加迷醉了。
随着音箱里的音乐响起,几个女孩开幕式般的跳起了一段热舞。
吴迪嘿嘿的笑着,用手指勾了勾正在他大腿上着热舞女孩的下巴,将其抱在怀里猛亲了好几口。
见我坐在那笑着没动,吴迪突然站起身,拉过两个女孩推到我跟前,手舞足蹈的喊着:
“刘东,尽情的happy!今天晚上,一定要玩的尽兴!”
吴迪说完,一把又将一个女孩拉到自己怀里,然后对着其它女孩子们喊道:
“好了,你们都别跳了,我要唱歌!唱一首,我曾经最喜欢的歌”
拿着麦克风的吴迪,清了清嗓子,居然唱起了一首血染的风采。
当那悠扬的音乐传入耳中,我忽然被吴迪的歌声惊呆了,那苍凉的嗓音,那悲壮的歌词,一瞬间让我好似回到了曾经的军营。
见我愣在那里,身边正与我玩掷骰子的一个女孩推了推我,撒着娇的说;
“刘哥,你怎么不玩了?咱们不是说好的吗,谁输了,谁就那个。。。。”
我做了个嘘声的手势,伏在女孩耳边小声的说:
“别吵,听吴总唱歌。”
女孩诺诺的点点了头,嘴里却轻声嘟囔着:
“有什么好听的,土得掉渣。”
女孩话声一落,吴迪的歌声戛然而止,只见啪的一声将一个酒瓶子摔在地上,瞪着眼睛对女孩吼道:
“你说什么?土得掉渣?你再说一个试试,你特么再说一个试试?”
吴迪说着,扬起手就要给女孩一巴掌,顿时给女孩吓得花容失色,哆嗦着哭了起来。
我见状赶忙拦住了吴迪,嘴里劝着吴迪出来玩别生气,心里也在咒骂那女孩不懂事,陪客人玩就好好陪,多嘴多舌的干嘛。
其它几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