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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你是我的心上刺青-第14部分

小说: 你是我的心上刺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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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大大的盒子,同事们在一边起哄怂恿她拆开。拆开来是一幅巨大的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蹲在草地给流浪狗喂食。

    照片里的女孩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一身长及地碎花长裙,看过去清新淡雅的象是夏里吹拂过的凉风。

    微仰着脸,太阳透过树枝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落在她的脸上,笑的恬静而美好。

    “哇,好美啊。”

    “好清纯哦,完全就是文艺小清新啊。”

    “五年前的你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那是五年前的她,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季含的,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偷偷拍下那时候的照片。

    一个男同事的在一边感叹,“唉,真是物是人非,当年的清新文艺范一下变成女王范,我以为你天生就是这么霸气的。”

    这是个摄影师,围着照片看了看,啧啧的叹道:“从照片拍的真好,光感度把握的都很好,如果拿去参赛,说不定能得大奖的。”

    雷蕾捅了捅她的手臂,“看看,谁来了。”

    她转头,一眼就看到季含,怀里抱着盛开的百合,他居然赶回来了。

    他一脸胡子拉碴神情憔悴,象是几天没休息好的样子,她也不好意思跟他闹脾气,“你不是在国外吗?”

    “我收工连夜就赶回来了,怕晚了,你就不理我了。”

    陈默抱着手中的大幅照片笑了,“有它陪着我。”

    “这幅照片刚刚拿了最佳摄影奖。”

    陈默一脸惊喜欢,看过去比自己得了奖还高兴,“真的吗?”

    季含看了一会,笑着点了点头,她拿起照片看了一看这才交给同事,主动过去拥抱了季含,他的怀里都是百合花袅袅的香气,“我真替你高兴,这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同事跟着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季含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亲,同事们在周围闹,“这样不算啊,得亲嘴才算,你们说是不是?”

    陈默脸红了一下,季含搂过她,“别闹了啊,我们家领导脸皮薄,你们几个就适可而止,晚上我请客,吃饭唱歌一起。”

    大家这才放过他们,陈默看季含一脸疲倦,推着季含回去休息。

    每年生日那天,即便再忙再无法推脱的应酬,陈默也一定要在家陪着陈玉兰吃了晚饭才出去。

    今天也不例外,还不到点她早早就下了班,回到家,季含已经陪着母亲在做饭,手上端着一盘清蒸鲈鱼从厨房出来,“闻闻香不香,本大厨亲手做的哦。”

    陈玉兰站在他们身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脸的慈爱,她一个人把女儿带大,并不在意陈默是将来是否事业有成大福大贵,只愿她找个真心对她好的人过一辈子,不会象自己一样活的这么累,“是啊,季含知道你喜欢,现学现做的,赶紧洗了手吃饭。”

    陈默看着世上她最爱的两个人,脑海里窜出一个念头,一家三口这样其乐融融的生活应该也会很幸福。

    陈玉兰知道她一会还有应酬,一边给给她添菜,“多吃点,光喝酒容易伤身。”

    一边摸了摸陈默的脸颊,“又瘦了。”

    季含听了端着碗笑,最近陈默老抱怨胖了不少,好多衣服都快穿不下了。

    吃完饭从家出来,季含就开始取笑她,“真是天下父母心,自家的孩子就是胖成了猪,当妈还是觉得瘦。”

    陈默刚系好安全带,听他感叹天下父母心,还跟着点了点头,后来一听不对,扑过去在他身上咬了一口,“你说谁胖成了猪呢,差点给你绕进去了。”

    季含笑了笑,揉了揉了她的头发,“你胖成猪我也不嫌弃你。”

    “我嫌弃我自个儿行不。”

    请客的地方在海鲜楼,季含把她要好的朋友请了过来,十几人好不热闹,一桌酒轮番喝了下来,陈默已经喝的半醉了,吃完饭服务送来蛋糕。

    陈默数了数蛋糕上的蜡烛,整整二十七根,陈默不禁感叹,“岁月真是把杀猪刀,我又老了一岁了。”

    同事帮着点亮了蜡烛,季含笑道:“没事,我们一起变老。”

    她心头里一暖,轻轻在季含脸上啄了一口,心里满满都是幸福。

    “哎哟,你们要不要这样,腻死人了。”

    “就是啊,我们这些单身的就可怜了。”

    却不曾发觉,头顶上方有一道灼灼的视线一直朝他们这边看来。此刻江修哲就坐在二楼的包厢,肆无忌惮的打量着陈默。

    他身边正拥着冷艳的娱乐圈新贵施然,或许是看多了娇媚如花的女子,这种冷艳透着几分狂野的气质让他有了征服的兴趣,本来想带着施然去出海的,听说陈默的生日宴又鬼始神差的跑到这个地方来。

    江修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他给自己的解释是因为寂寞无聊,身边明明有很多女人,可是一想起陈默就开始觉得寂寞,他想不通是为什么,所以跟来看个究竟。

    落地玻璃窗上挂着水晶的帘子,把屋外的画面隔成了几个画面。

    烛火映上她的脸庞,浮上一层浅浅的光,整个看过去变得柔和生动了许多,那个男人伏在她的耳边轻轻说着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在众人艳羡的惊叹声中为她戴上了项链。

    她一脸娇羞幸福的模样,他看了觉得分外刺眼,那自已送的那条项链呢,被她压箱底了吧。谁让自己心血来潮想到这个女人呢。

    江修哲还记得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陈默曾经看着杂志一款有着山茶花坠子的项链两眼放光,说有多美多美。

37 前任来善后() 
那条项链其实他看过去倒觉得普普通通。既不奢华也不显高贵,当时他心里还笑她是小门小户家的女子,自己送她的首饰那样不比这个好,也从没见她戴过。

    那个时候,他对她兴趣正浓,也乐的让她高兴,让助手照这款式去买,结果东西没买到,助手还差点出车祸挂掉。

    后来分手了后不久,收到一个快递,都是她寄来的,一箱子都是他曾送的东西,她居然一件也没留。当时还以为她会借着有孩子纠缠不清,不曾竟这么绝决。

    施然循着他的视线看去,不由得好奇问:“那人是谁?”

    略有清浅的声音打断了他飘远的思绪,他看着楼下那个笑面如花的女人,唇角浮上一丝恶作剧的笑意“一个熟人而已。”

    拿出手机拨出一串熟悉的号码,他鲜少给陈默打电话,她的号码却能烂熟于心。

    看着陈默接了电话,他握着电话也开口,电话那端的她口气亲切客套的象10086客服的般,“你好,请问是那位?”

    江修哲心里很不是滋味,好歹他是她的老板,也是她的大客户,这个女人居然连他的号码都没存?

    他有些恶极兴趣的欣赏着她的表情,声音低低的传了过去,“生日快乐,陈默。”

    她明显一怔,脸上是疑惑的表情,好象一下没想起来是谁,江修哲隔着玻璃墙看她,又重复了一句,“生日快乐。”

    她听出了他的声音,脸上又浮现了很惊惶的表情,一句话没说,好象烫手似的把电话给掐了。

    江修哲还保持着握电话的姿势,唇角勾着笑,坐在身边的施然看得心头一跳,那笑容看过去怎么让人觉得心凉?

    对陈默的感觉连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江修哲不认为这是爱,只是意识到自己似乎在一点点的往泥潭深处走,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他决计要离那个女人远一点。

    从那天以后,江修哲就没再去过杂志社。

    直到陈默带着杜可去了一个show场碰到江修哲,这才想起似乎好一阵没见过他。他的身边已经没有了程楚楚。

    看秀的时候,陈默坐在他身后隔了两三排的位置,江修哲自然看不见她的存在。

    他一直目光灼灼的盯着t台,正在走秀的是最近炙手可热的一个模特,刚拿了世界模特大寒的冠军,最近的娱乐入卦上都在传江修哲看上了这位时尚圈的新贵。

    江修哲不是娱乐圈的人,可是他的绯闻却比任何一个明星的情史还要丰富,程楚楚前一阵子还跟她炫耀这位男友的给她买的豪车,想不到一下子金主就要易主了。

    这事没没过几天就接了程楚楚的电话。

    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做着美梦,一下被吵醒了,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正好凌晨两点,程楚楚约她酒吧见面。

    她困的眼睛都睁不开,“明天行不行,实在太晚了。”

    程楚楚电话略带了哭腔,“不行,现在马上过来。”

    在娱乐圈里,程楚楚也不是省油的灯,爱摆谱,耍大牌,对于在她之下的人,嘴上从来也不客气。

    遇见她们这些普通人,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摆着天后巨星的谱,陈默对于她,有些讨厌又有些同情,更多是工作上的一种应酬,程楚楚之所以喜欢她,大概除了无人可诉的无奈,更重要的是陈默有了一张上了拉链似的嘴。

    程楚楚电话里要死要活的,怎么说也有些交情,陈默只好爬起来,开着自己的小钢炮就过去。

    推开门包厢里也就程楚楚一个人,桌上已经摊了一堆的空瓶子,程楚楚醉眼迷离的抬头看了她一眼,又兀自喝起了酒:“你来了。”

    不用问陈默也猜到是什么事,程楚楚的脸上清楚的写着失恋两个字,那不胜酒力的醉态,平添了几分凄楚迷人的美丽,比起江修哲那个四方脸的新欢明显好看多了,她就纳闷了,江修哲的口味怎么越来越奇特了,难道是时下流行的重口味?

    既然来了,当然得尽道义,她说,“我送你回吧。”

    程楚楚一脸迷蒙的的摆了摆手,“回去,我不回去。”又给陈默倒了杯酒,递过来,“来,是朋友的话就陪喝酒,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别喝了,要是被八卦杂志拍到了,又麻烦了。”

    程楚楚端着酒杯定了一下,又甩了甩手,“我管不了这么多了。”

    血红的丹蔻在灯光下格外的妖绕,“我失恋了,陈默。”

    “江修哲也不是好东西,离开他才好呢。”

    程楚楚手指指向她,刚开口,打了一个响嗝,好一会才眯着眼睛道:“不许你说阿哲的坏话,是那个女人勾引他的…你说那个女人比我好吗?有我漂亮吗?有体贴他吗?”

    陈默只好顺着她的话安慰醉酒的人,“是是是,谁也没你好,失去你是他的损失,你年轻又漂亮又有这么多的粉丝,他们都把你当成了女神,一个江修哲算什么呀。”

    程楚楚趴在扶手上,一脸的伤心,“陈默,你知道吗,我对他真的是用了心的,可江修哲说不要我的真心……。如果不要的我的真心,那为什么费尽心思来追我?”

    陈默摇了摇头,程楚楚付出的是身体,江修哲付出的是钱,一对速食男女讲真心实在太可笑。

    程楚楚呵呵的盯着她傻笑一会,“你也不信是吧,你也瞧不起我,我跟你说,我开始是爱他的钱,可他对我真的好啊,下雨天时候他怕我湿了鞋,抱着我走路,我在剧组拍夜戏,他可整夜陪着我,我不高兴的时候,他会买很多东西来哄我开心。我不是知道他很花心,可是我以为我是不一样,以为他会为我改变。”

    江修哲不愧是一个好的猎手,他看准的猎物没一个能逃出他的手心,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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