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坏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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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脑袋受了点伤,似乎是脑震荡之类的,在床上躺了很久。当她苏醒过来,听说我就是事件的受害者后,对我表示了真挚的歉意,和良好的慰问。
在她撞击我的一刹那,我担当了人肉护垫的角色。因此我受的伤比她严重许多倍,而她只有脑子受点小伤。
这虽然不是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但传出去也很不风光。特别是身为受害者的我,不仅落下一身残疾,妈妈为了付清手术费和住院费,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了,还借了不少钱。
马晓晨说她家有钱,可以借给我。开玩笑,我怎么能用女人的钱,尽管她家是开跆拳道馆的,有的是钱,但我毅然决然拒绝了她的好意。
受伤的女孩看样子家里条件也不是很好,在医院的最后一个月当中,我得知她的名字叫韩凯超。这听起来完全是个男生的名字,为此我问过她,她说自己出生前爷爷想要个男孩,因此早早取了个男孩的名。
结果生出来一看,不是个带把的,但依旧沿用了这一名字。
她为了表达对我的歉意,每天都会在我病床左右照料。虽然她的容貌比不过马晓晨,但也并不难看,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地方翘。我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些安慰。
韩凯超其实早就可以出院,但因为我的关系,办理了出院手续后始终没离开病房,我对她的关心表示很窝心。
在最后一个月里,我们俨然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朋友,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我问她答。她很少主动说什么。
我问了她很多问题,对她的身世简直了如指掌。我知道她家中还有个弟弟,她妈是从四川嫁过来的。她喜欢吃各种东西,这一点从她丰满的体型就能看出来。她喜欢听伤心的歌曲。她喜欢把自己的QQ空间以及自己的房间打扮的粉萌粉萌。她喜欢买衣服,然后穿在身上拍照发到空间。她喜欢玩的游戏是QQ炫舞,她喜欢的明星是一个棒子,至于叫什么我给忘了,我对棒子从来不感兴趣,除了女性之外。
我还知道,她是双鱼座的,和我很般配。
我对星座的兴趣完全拜张倩所赐,逐渐发现这玩意竟然还挺准。于是我就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忘掉之前的痛苦经历,进行下一场恋爱了。
第4章 黑色中性笔 '本章字数:254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45:49。0'
有人说男人的初恋只有一次,这话当真不假。
自从张倩把我彻彻底底的伤透之后,就再也不想谈什么感情了,我觉得累了,不会再爱了。
我会主动和韩凯超谈话,完全是因为在医院无聊的很,况且这小妞一副柔柔弱弱惹人怜爱的样子,叫人忍不住关切疼爱,或者说是调戏挑逗。
韩凯超这小妞,说漂亮的话有点牵强,但也不能说完全不漂亮。她不笑的情况下还算温柔可人,但这么一笑,就有些惨不忍睹了。她似乎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美,所以在我面前总装矜持。但要知道我逗女孩子可是很有一套的,每次她憋不住要发笑的时候,就会跺着脚轻拍我的肩膀。
医生说我最好每天进行一个小时的散步治疗,以便恢复全身肌肉的活性。在床上躺了俩月,我明显感觉自己的肌肉萎缩了,好不容易练成的八块腹肌也呈现出九九归一之势。
每当我架着双拐散步的时候,韩凯超会在一侧小心搀扶。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产生过一个类似的幻觉,那就是把韩凯超当成了我的爱人,我们手牵手走在幽静的小路上,就这么一直一直走下去,万物静好,温暖如春。
从韩凯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几个表情我能猜到她对我也有意思,但我知道,她是绝不可能主动开口向我提出交往的。她是属于那种可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转身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却不敢开口挽留的类型。
那时我已经把她当成了囊中之物,只要我一句话,她便是我的人了。是与不是,完全取决于我的一个决定。
不过直到出院的那一天,我都没有对她说起过任何表白的话。她送我离开医院的时候表现的很失望,一整天都默默不语,精心修过的眉毛一直颦着。
韩凯超是个好姑娘,内心善良,待人接物表现出女孩子惯有的矜持和腼腆,一旦熟络起来,却好似换了个人一样,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和你分享。这样的好姑娘放在任何人眼中都是求之不得,可当时我的心被张倩伤害的千疮百孔,甚至产生了活该单身一辈子的念头。
或许我的内心深处是个和尚,或许少林寺才是我的唯一归宿。
她帮我把所有的东西搬到出租车上,我们两个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任各路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走停停。
她送了我一支黑色中性笔留作纪念,这支笔伴随她在高考考场上答过题,如今辗转到我的手中。正是因为这支笔,让我日后卷入了江湖的纷争,从此江湖之路一旦踏上,就再没有抽身的机会。
出院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面,不过每天还会在QQ和手机上联系,不过每次都是她打给我的。她已经爱上我了,已经离不开我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可没有心思和一个女孩联络感情,我妈为了给我看病借的钱如同一座大山,压在我们这个脆弱的家庭之上。
我在我们当地唯一的一座五星级酒店里打工,成为了一名人尽可欺的服务员。
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出现了上班和下班的概念,当然还有许多第一次,包括第一次被上级骂,第一次发现我和所有同事都格格不入,或许是和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第一次发觉原来我们这个四线城市有钱人这么多。
他们吃一桌酒席动辄上万,让我不禁怀疑菜里面是撒了金粉还是怎么着,怎么就那么贵。而我却因为还债每天要在酒店里站8个小时,一个月的工资却只有1200,估计连一张桌布都买不起。
下班以后,我会用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在本上写一些东西。我的想法是写一部长篇小说,然后在网上发表。 对于此我还是有点信心的,因为我的作文当初在“校园创作大赛”上入过围,奖品是一个三元钱的笔记本。
起初,我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一个少年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异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召唤兽,拥有宝典的持有者就能契约各种召唤兽,收入到宝典的空间世界里。需要的时候只要把宝典打开,就能召唤出来。
我想的是召唤兽不能是凶猛的异兽,得化身萝莉才有看头,这样才符合读者的胃口。
主人公不但契约美女召唤兽,还取了许多美女当老婆,这样的情节设定,想想都觉得带感。
当我小说写到一万字的时候,阴差阳错的看了本叫《召唤万岁》的书。发现妈的,跟老子的设定一模一样,就连人名也如出一辙,别人一定以为我是红果果的抄袭。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笔记本收了起来,又买了一个新的。
接下来,我决定写黑·道。一个高中少男虽然功课第一,却经常受别人的欺负,一次班里的同学殴打了他,使他下定决心从此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以站着挨打,但绝不跪下求饶。后来他的坚强和勇敢感染了周围的一帮混混,他们都愿意跟随他左右,认他当老大。他的势力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组织。
我把自己的构思说给郑大钱听,他听完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他妈抄袭《坏蛋》有意思么?”
我后来才知道有《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心想,妈的,好肉都让狗啃了。
但我并未气馁,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三天后,我又想了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玄幻类的小说,情节的设定是这样的:
一个少年的村子遭遇不幸,所有人都死了除了他。他被某仙门所救,成为门下一名弟子。他喜欢自己的师姐,但他师姐却另有所好。
直到他遇到了魔教教主的女儿,这女娃为了挽救他,甘愿用自己的魂魄替他挡下致命一击。少年为了挽救此女,遁入魔教,寻找聚魂之道。经过千辛万苦,跌宕起伏以及各种大起大落,少女终于魂魄归一,复活苏醒,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大概的故事说给郑大钱听,完了他拍手叫好,说这个可以写。
有他的肯定我信心倍增,于是着手开始动笔,一口气写了三万字。我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想着点击率会不会一日破万,好评会不会如潮涌来。
结果隔天我去看评论,发现他们都在骂我,50多条评论几乎可以汇聚成一个意思,是说我照搬了一个叫《诛仙》的小说。
在网上搜了这小说一看,果然和我的构思别无二致,我当时就气愤了,差点徒手把键盘砸坏。
“妈的,还让不让人写了?!”
从此我金盆洗手不写了。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用的差不多快完了,要是我能早点知道那笔芯的妙处,绝不会傻到用它来写东西。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偶尔我会想起来那些留在网上的残篇断章,心生沉思。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觉得无比滑稽和悲伤,觉得很多事情就像我苦思冥想的文章,花去你无数的经历,最后你终于把它完成,而它却不是属于你的。
这么一放下我颇有不舍,只好自我安慰说:你看,在网上写小说的那么多人,能签约的作品不到10%。就算签约了,能挣大钱的也不过10%,稿费百万的就更加屈指可数了。大部分写手都是靠吃全勤奖勉强维持生计的,能成为这10%中的10%,没点实力和运气,除非你和网编是亲戚。
我没有亲戚是网编,只有一个叫郑大钱的朋友,仅此而已。
第5章 亲吻马晓晨 '本章字数:270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45:55。0'
那时我们“东城五霸”有三个上了大学,只有我和郑大钱因为分数不够,仍然留在从出生就一直呆到现在的地方。从此我们五霸分道扬镳,天各一方。
马晓晨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传媒大学,攻读表演专业。虽然我及其舍不得她离开,但这么漂亮的女孩今后不当演员简直天理难容。为了广大观众着想,她也应该去。
她的对象王俊超也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说王的大学和自己的分隔两地,要穿越大半个城市才得以相见,坐地铁要两个多小时。
虽然我还不知道地铁是什么玩意,但觉得它的速度势必不会低多少,要两个小时才能见面,可见北京是个很大的地方。我于是对那片广阔的土地充满了好奇,想要一探究竟。
我说:“马晓晨,等有时间了,我去北京找你玩。”
马晓晨很大方的说:“行啊,到时候食宿我来解决,你人来就行了。”
后来我去北京的第一天就吓了一跳,马晓晨跟高中比起来完全像变了个人:虽然清纯依旧,但更多的透出一种妩媚。以前她很少化妆,现在的眼睫毛却莫名的变长许多,眼睛也在衬托之下更加的大了,眨眼的时候忽闪忽闪的,从里面射出无形的电流,刺激地我心跳频频加速,不敢多和她对视。
这还是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的母夜叉吗?
我向她问过这个问题,她当时的回答是:“要不咱俩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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