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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部分

狼笑-远月-第189部分

小说: 狼笑-远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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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好喝点没?”
“嗯,很好喝。”
“那喝多点,我帮你盛多一碗。”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的眼眶微微湿润,这一个月他的厨艺可是日益精进,因为一向冷硬的他竟然逐一地请教村中的女人,对于他这个平时话也懒得说一句的人来说,难能可贵。
村中的人都说我嫁了一个好夫君。
“冷佚,你以后的妻子有你这样照顾,一定很幸福。”
“谁说我要娶妻?别废话,来喝汤。”
我原以为流了那么多血,身体会消瘦,想不到一个多月过去,整个人胖了许多,连脸都圆了,在这个乡野村落,我居然有吃不完的肉,我怕胖不愿意吃,他就威逼利诱,执拗不过他,这身形越来越庞大。
“怕什么?反正他现在又没看到,再胖点也没关系。”提到他,心总是微颤,将近一年了,他立后封妃了吧,这里的消息闭塞,没有外人到来,就是邻村的事情都不知道,何况隔着万水千山的濯国,根本没人提起,所以这一年对他的事,我一无所知。
我并不知道濯傲还活着,师姐也成了狸国的女皇,每次想到他们,我都心中黯然,他们跃下万丈山崖的背影,我每想一次痛一次,有时梦中惊醒,满头大汗,呆呆看着窗边直到天亮。
身体恢复了,我就试着独立照顾孩子,但弄得手忙脚乱,尤其晚上,几乎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所以没少被冷佚责骂,说我自找苦吃,连累他跟着受罪。
晚上极度疲倦地靠在床上的时候,我想起了师傅,他一个大男人养大我和师姐实在不容易,以前总觉得师傅他赖,什么都想让我干,但如今我想天天煮饭给他吃,却没机会了。
师傅说师姐小时候总是一觉睡到天亮,而我总是不肯睡,喜欢闹,闹得他筋疲力尽,我以前总觉得他夸大事实,但现在对着这个小家伙,我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筋疲力尽。
他不会爬的时候就会扯开喉咙大哭,哭声在整条村子的上空回荡,经久不绝,让整条村的人都不得安生,让我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他会爬的时候,小手很有力,到处爬,一刻都定不下来,有好几次没看好,从床上摔了下来,痛得直哭,但却没有怕,依然如故,我在床上垫了一层又一层,如若放他在地下,只一忽儿功夫,就爬得不见人影,吓得我都要跳出来。
我每次骂他,他就可怜兮兮地看着我,让人不忍责备,但一不留神,又爬走了,让人真的想拿一条绳子将他绑起来。
但估摸我小时候,也是这个鬼样子,所以骂他的时候底气不足。
还不会爬的时候他爱哭,会爬了就整天咯咯地笑,虽然还不会说话,但却似乎能听懂我们说话似的,骂他的时候,不敢笑,但也不哭,就是可怜兮兮地爬过来拽住我的脚,一脸的讨好,我小时候也是那样谄媚的吗?但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实在狠不下心来指责他。
村子的大姑婶子都喜欢他,每次见到他,都不忘在他粉脸上捏几把,捏得我心疼,捏得他的脸红红的,他不哭,似乎很是享受,就连村里八九岁的女娃都抢着抱他,见到漂亮的女娃,他还主动伸手要人抱,笑得咯咯响,不漂亮得就将脸扭开,一脸不情愿。
冷佚说他是一个小色鬼,以后绝对是一个风流种。
他喜欢用手摸着冷佚的脸蛋,有时在他的胸口磨蹭,边摸边咯咯笑,他很喜欢冷佚,除了冷佚,村里任何一个男的抱他,他都哭,从此他小色鬼这个名号在村里响当当的。
“小色鬼,别摸,再摸扔你给村里最丑的男人。”冷佚的话,差点让我将刚喝下的水喷出来,但这小家伙却真的乖了,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之前一直嚷着要将我原封不动带回给银狼的话,冷佚再也没有提起过。
|派派小说论坛花落成哀手打,转载请注明|卷五 谁主沉浮 003:如此生活
    有了孩子,生活变得忙碌而幸福,似乎整个人都围着他转,没有了自己。
    他精力过剩的样子,让我实在头疼,喂他一顿饭,要追着他走,往往吃完一顿,他已经绕着大草地转了好几圈,有时一顿饭从夜幕初垂一直吃到夜深人静,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你再跑,我将你送人算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我说狠话,可惜他却当是耳边风,继续爬得不亦乐乎。
    “小色鬼过来——”听到冷佚叫他,他转过身子,快速地爬过来,天天有人喊他小色鬼,他真的当是自己的名字了,被人骂了都不知道,笨死了,我小时候肯定不是这样。
    等他爬过来,冷佚一把将他抱起,然后高高举起,他也不知道害怕,笑得更欢,他现在依赖冷佚多于我。
    “来,小色鬼吃饭。”冷佚抱着他,这小家伙就乖了好多,他很听冷佚的话,看他安静下来,我忙着往他嘴里喂东西。
    “慢慢来,你那么急干什么?反正你也没别的事干,要看大美男,你面前也有一个,要看小美男,这小家伙也可以充一下数,别呛着他,哪有那么没耐心的娘。”他居然批评起我来了。
    “好,吃饱了去爬几圈再回来。”冷佚一放他下地面,他就用最快的速度爬了起来,还不时回头,索要我们赞许的目光,此时正是傍晚,太阳下山,草地还有余热,家家户户正炊烟袅袅,安静平和,干爽的风迎面吹来,很是舒服。
    其实在这里看日落也是很美。
    我目光追随着那迅速移动的小身影,他不为草地的鲜花停留,也不嗅一嗅小草的芳香,就一个劲地爬,还一边爬一边咯咯笑,似乎这样他就能找到乐趣。
    “他怎么就不累?没见过那么笨的孩子。”我真的觉得他好笨,每天那么辛苦才喂了一点东西进他的肚子里,他这样爬法,估计爬完已经消耗得差不多。
    “喜欢爬总比喜欢哭要好,别看了,累了他自然爬过来。”冷佚斜斜躺在草地上,看着正在往下坠的红日脸带微笑,这样的笑如太阳般暖洋洋的,从想不到有一天他也会如此笑,有时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而我也越来越喜欢这里。
    我静静坐在他的身旁,风不大,但却舒服,带着泥土的味道,青草的馨香,整个人松弛下来,这样的生活真好,没有厮杀,没有争夺,日出而作,日落而栖,闲暇可以看月升日落,彩霞满天,晚上在这里看天空,满天星辉,特别漂亮。
    在这里我能找到曾经在无量山的平静,好久心没那么平和了,什么都不用想,宁静安详。
    当起风了,我站起来找这小家伙的时候,却发现没了踪影,两人慌成一团,匆忙去找,没想到他爬累了,竟然在一处幽暗的草丛中睡着了,让我又疼又气。
    “我来吧。”冷佚俯下身子,轻轻抱起他,那小心翼翼的劲如怀中是一块珍宝一般,他的小脸粉红粉红的,在月光下发出诱人的光泽,让人很想啃一口。
    他睡得很沉,从草地转移到床上也没有醒来。
    “警惕性那么差,被人卖了也不知道。”我嘟嚷着。
    “才多大的孩子?”冷佚看着我,声音带着责怪,但眼神竟如月色般柔和,他将他放在床上,然后轻轻为他盖上被子,那温柔劲让人嘡目。
    “你也早点睡。”他叮嘱了一句,声音满是柔情,说完转身回房,看着他的背影我有点恍惚,他真是我认识的冷佚吗?
    小家伙睡得早,半夜就醒来,小手乱摸,我实在困,只得将他提起扔给冷佚,他能治他,而我管不了他。
    “你这女人——”冷佚虽然气得脸发绿,但还是接过了,不久那边就响起这个小家伙咯咯的笑声,估计冷佚这晚就别想睡了。
    日子平淡而幸福,偶尔因为这小家伙有一些动人的小插曲,虽然他是顽劣,但从此就有了寄托,虽然心里一直想着银狼,但有了孩子,我更加不愿意回到宫中,我希望他在这样平静而自由的环境中长大,皇宫只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牢笼罢了。
    “冷佚,我现在的生活也算稳定下来了,我已经拖累了你一年多了,如果你有更好的去处,你可以不用管我,又或者你以后娶妻生了孩子,我负责帮你带几个月,当是弥补。”对于他我不无愧疚。
    “反正都拖累了,一年跟两年没有什么区别。”我炒菜的时候,他就在旁帮我烧火,以前说等我身体好了,他什么都不干,但兴许干习惯了,我忙碌的时候,他也不闲着,活干多了,他再也没有出现被烟熏得泪汪汪的情形,弄的饭菜也十分美味,想不到他倒有这种天赋。
    “冷佚,你的厨艺比他好多了。”听到我提起他,他的手僵了一下,他还是很怕他。
    “你少点提他,提起他头皮都麻了。”
    以前他明明是很怕他,但总是不肯承认,现在不一样,居然敢坦白地说怕他,看来这一年他改变很大。
    “你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要不要回宫?”他问我,带着一点犹豫。
    “他还太小,再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就在这时,身后有轻微的动静,原来他已经睡醒朝我们爬来,小手黑得不成样子,下次得不垫东西让他摔一个脸青鼻肿才知道害怕,冷佚抱着他出外面玩,我弄好饭菜去唤他们的时候,冷佚正躺在草地上,而这小家伙却在他的身体上爬行着。
    孩子笑得清脆,冷佚也笑得爽朗,村子的人都羡慕地看着我们,那些没有出嫁的姑娘每次看到冷佚,都痴痴醉醉的,脸庞绯红,惹得一颗颗芳心为他跳动,而他却浑然不觉。
    平静的日子久了,总会起波澜,不久听说米亚族被麓国占领,成为了麓国的领土,但因为这里地处偏僻,战火并没有烧到这里,对于这偏僻的小村庄来说,属于哪个国家并不重要。
    孩子会走的时候,又听说麓国与蒙罗合并,成了一个新的帝国叫卫国,而米亚族又成了卫国的小族,这样的大事,传到这个偏僻的小村庄也已经过了好一段时间,自己国家的事情,村民都不大了解,其他国家的就更不用说了,其实自己的内心还是挺想知道一下他的近况。
    直到孩子会走,冷佚依然唤他小色鬼,而我也不曾帮他起名字,也试过与冷佚商量帮他起一个名字,冷佚说喜欢藕字,他姓连,就叫连藕好了,自这次之后,我就不再找他商量,而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所以就耽搁下来了。
    村民叫他小色鬼的时候,冷佚就在旁说他有了新的名字叫小连藕,从此他小连藕的名号家喻户晓,气得我要死,我的名字都够难听了,还要给我的儿子起一个那么难听的名字,这冷佚真该死。
    小连藕爬得很快,走路也比一般的孩子快而稳,就是说话慢,但他第一次开口喊我娘的时候,我激动得抓住冷佚的手,开心得说不出话来。
    不就是喊一声娘吗?高兴成这个样子?”冷佚一脸不屑,但俊脸却飞红,我这才惊觉自己死死握住他的手,忙不好意思的松开。
    “小色鬼,叫我干爹。”这小家伙贪方便,把干字去掉,含糊不清地喊了一声爹,高兴得冷佚眸子亮晶晶的,兴奋得脸都红了,捧着小家伙的脸猛啃。
    小家伙见冷佚高兴,就不停地叫,他越叫冷佚就越发高兴,抱着他将他高举于头顶。
    “是干爹。”我纠正他,但他一转过身子就忘了,我也没辙。
    “算了,村子里的人都以为我们是夫妻,你突然要他喊我干爹,不是露马脚吗?”想想也是,于是作罢。
    自这小家伙能走路,就更不得了,一没看牢,就挨家挨户地去串门,村子里的三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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