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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花开半夏-第21部分

小说: 花开半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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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他跌跌撞撞地越过了程豪的尸体,走到夏如画旁边跪了下来,颤抖地抱起她,轻声呼唤着:“如画……如画……”

    程豪最终还是没放过她,他开枪射中了夏如画,血染红了她素净的脸庞,就像一抹胭脂,带着美丽却残酷的色彩。她仍然在微微喘着气,但是眼前已经一片漆黑了。

    在她生命最后的微光中,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只余下了魏如风的样子。

    “咱们明天还要走远路呢。”

    “你愿意吗?你愿意跟我走吗?”

    “姐,这不是别人的错,是我自己的错。”

    “谁再敢说我姐一个字!我就把他也从这里扔下去!都给我记住了!姐,咱们回家!”

    “夏如画,我那天说的是真的!我说爱你是真的!”

    “我爱你!”

    “豆沙太甜,我不爱吃。”

    “我绝不会让你饿死!我们俩要一起活得好好的!”

    “姐,你是觉得我可怜吗?”

    “姐,别哭了,以后我再送你,送你好多好多。”

    “就在眼角,你揉揉!”

    “魏什么?”

    “不为什么……”

    魏如风慢慢变小,最后变成了夏如画初次见到的那个小男孩。他就站在那里,站在时光深处,站在生命尽头,静静地、静静地等着。

    夏如画微微笑了笑,眼角的痣如同她生命最后的泪,闪着血色的光。她想,她终于可以和魏如风永远地在一起了。如果真的三世一轮回,那么她一定会在某一个雨天再见到他。到时候,她一定会一早告诉他,她真的真的在爱着他,一直在爱着。

    夏如画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天空飘起了雨,雨珠落在叶向荣的脸上,和泪水融在了一起……

    夏如画终年二十六岁,魏如风不详。

Chapter 52 尾声

    在海平市,辉煌如夜晚第二轮明月的东歌夜总会已经破败不堪。张青龙在东歌对面修起了一座比东歌更豪华、更气派的夜总会,东歌的招牌在夜幕下被崭新的光辉遮住,原来那么流光溢彩的霓虹,也渐渐黯然失色。

    程豪的时代,已经终结。即使茶余饭后,也没有谁会再提起那个曾经荣耀一时的名字,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遗落失在漫漫的岁月中,被人们淡忘了。

    叶向荣现在调查张青龙,证据已经收集得差不多了,虽然和程豪的案子不尽相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太贪婪,而贪得越多,输得也就越多。

    连续多日加班后,叶向荣终于休息了一天,他去linda的店里买了两束花,linda很有默契地给他包好。他每次来都要这两种,一束是白菊,一束是雏菊。等着她剪花的时候,叶向荣一直看着挂在墙上的照片。那是阿九在东歌夜总会拍的,linda还是摇滚歌手的打扮,打着唇钉,抽着烟,胡永滨在吧台擦着一只杯子,望向镜头的眼睛有点儿脱离尘嚣的清透。立体的人在相纸上让叶向荣微感陌生,但是从linda的眼神里,他能感觉到那段日子真正存在过的痕迹。胡永滨既是1149又是滨哥,在活着的人的记忆里,他被保留为最令人感念的样子。

    拿着花出来,叶向荣开着车去了海平墓园。他先去了胡永滨的烈士公墓,墓碑上,身穿警服的胡永滨显得坚毅且正直。叶向荣把白菊放在墓前,摘下警帽,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他想起自己有一句话一直没告诉他,以前是忘了,后来是来不及了。他对着墓碑上的照片,喃喃自语:“永滨,你是一个好警察。”

    从烈士公墓出来,要绕过一个小山坡才到人民公墓,叶向荣走到那里时暮色已浓。在纵横交错的坟墓中,他走到了一块小小的墓碑面前。那是一座新坟,青灰色的石头上还留着鲜艳的红字,碑文很简单:魏如风、夏如画,生则同衾,死则同穴。

    这是陆元为他们安置的安息之所,叶向荣想帮忙,但被他拒绝了。他知道,陆元是怪他的,怪他在最后一刻都没能拯救夏如画。

    叶向荣没对陆元解释什么,是的,他已经帮不了他们了,但是他把他们两个人的音容深深刻在了心底。他们的存在让他明白了每一行法律条文之间都有着些许的空白,在那里埋葬了很多文字无法救赎的、痛苦且不为人知的人生。而作为一个警察,他要用毕生的努力,去守护所有这些本该好好活下去的生命,去捍卫国法和正义,这就是他的职责。

    叶向荣捡起地上的松枝,掸了掸墓碑上的浮尘。他把那束雏菊放在他们名字下面,静静地注视着。前尘往事似画如风,他们青春中的苦痛和幸福都化作了一抔黄土。然而叶向荣想,他们并没有消逝,只要还有人记着,记着那年夏天的爱与罚、年少与忧愁,那么他们就还是存在的。

    叶向荣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他才扭转了身。他答应了在福利院里的那对姐弟,晚上会去看他们,给他们讲故事听。

    这次,他不会失约了。

    叶向荣的身影渐行渐远,夏半微醺的风拂过,暗香袭人,黄色的花瓣散落在了地上,陪伴着墓碑上的名字,缓缓凋零。

    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壹·死亡很近,回忆很远

    我叫苏彤。

    二十六岁,已婚,有一个女儿。在广告公司做设计。

    大概在1993年与死者偶然相识。

    我捡了她的手提包。

    最后一次联系是四年前。

    在学校遇见的。

    对,我们同校。

    魏如风?

    不是很熟……

    我从海平市公安局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快入秋的海风凉飕飕的,裹紧外套,却还是会觉得冷。

    几个女学生笑着走过去,她们穿着裙子,背着画板,丝毫感觉不到冷。可能年轻时,有足够的热量去忽略温度,我上大学那年,遇见魏如风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吗?

    不禁又回想起那位警察的盘问,他一定不知道我曾经在海大对面的咖啡馆见过他,就是从那时开始,我无意间闯入了那两个人的生活,继而喧嚣,继而退场。我以为从告别他们的那天起,我就再也不会刻意去想那时候的事了。可是今天,在警察的询问中我又把有限的时光层层剥开,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原来那天的再见已经成了永别。

    原来他已经死了那么久。

    原来我已经嫁作人妇。

    原来夏如画也死了。

    原来我们谁都没能逃远……

    我紧了紧衣领,背对着公安局大楼前挂着的警徽,一步一步慢慢走远。

    夏如画的死,我是从陆元任职的报纸上看到的。

    那上面头版头条报道了逃犯程豪被警方击毙于街头的新闻,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写的:“据警方证实,另一名死者为程豪的情妇夏某。另据知情者称,此次二人正计划秘密出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西街码头‘10·29’大案全面告捷。”

    黑色铅印的照片,让夏如画的美丽大打折扣,她的眼神哀怨忧伤,仿佛透过纸面,直看到我的心里。

    记忆中总是带着淡淡忧愁的容颜和这张照片怎么也对不上,我记得在那间咖啡馆第一次和夏如画见面的时候,她明明不是这样子的。虽然她总是蹙着眉头,但是眼睛很干净,在那一潭深黑中隐隐能看到无法撼动的坚定。可能是太美丽了,美丽得带着诱惑色彩,让人不自觉地想侵略。所以胖妹夸赞她的时候,我却选择了嘲弄。想想我其实是嫉妒的吧,尤其在见到魏如风之后。

    跟她把话挑明那次,不是我有多少自信,恰恰相反,是因为我绝望了。我眼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走上一条不归路,却没能力劝住他。再不甘心也没用,我只能求助于夏如画,只有她的话,才能改变魏如风的决定。

    她那时的表情我现在还记得,她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傻傻地用柔软的皮毛保护着自己珍贵的食物,即使力量是那么微小,也隐忍着绝不放弃。那时候我就觉得,这样的女子啊,自然会有人想捕获,也有人想保护。

    后来,我的命运就和那两个人纠缠到了一起。他们总是做我意料之外的事情,间接地让我的人生不圆满。而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消耗了我生命大半的喜怒哀乐……

    在海平剧院那次,我本来是想好了所有的台词的。我要让魏如风亲口告诉我他的决定,明确地知道他已经扭转了未来的方向,然后再仔细说出自己的心意,即使不被接受,也要姿态优雅地转身,完成我不平凡不美好却仍然骄傲的初恋。

    结果呢,他满身是血地倒在了我怀里。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恐惧。如果可以以命换命,我那时大概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死。直到现在,我举起左手都仿佛会隐约地看见血迹,殷红殷红的,暖暖的,从我的手指缝中流过,一滴一滴地砸在我心里,宣告不屈与忠诚。

    我是真的真的觉得悲伤了,爱情与死亡,这两个词之间,距离是多么远,又是多么近!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我认命地放弃了我的恋爱美学。绝对不是什么成全,也不是什么承认,更不是为了突显男女主角的坚贞。

Chapter 53 我很委屈

    我的爱情就像被他们胁迫一样,和着眼泪和鲜血,别扭地退位。

    其实魏如风不是对我不好。

    他可以和我调侃,开不着边际的玩笑;他可以在我面前毫不掩饰地吃大堆巧克力,然后眯着眼睛安心睡觉,像只满足的猫;他可以容忍我不停地抱怨高等数学、微分、积分,开车带我去吃大餐;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但唯独对我说心里隐秘的话。

    他可以为我做很多。

    但是,为了夏如画,他可以不要命。

    我与他之间永远差那么一点儿,伸出手,却抓不住。

    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所以即使他们从我的世界彻底消失,我还可以有模有样地活得好好的。

    而她呢?

    死了。

    我低下头看手中报纸上冰冷的宋体字,那上面的铅印慢慢模糊,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放下报纸,我就给陆元打了电话,可是他的手机一直没人接听,我一着急,干脆请了半天假去他的报社。

    说来惆怅,和这位现在也算鼎鼎有名的新闻记者结识,还是因为在学校里的那次偶遇。那天我们一起送他们远行,一起体会着诀别的味道,一起保守着他们的秘密。

    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黑暗的尽头,我还是有点儿不甘心,我想陆元应该也一样。

    “别看了,影子都没啦。”陆元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你不是也在看?”我却实在笑不出来。

    “我习惯了啊。”

    又是一个认命了的人,我颠了颠肩上的画板,伸出手,正经地说:“握手吧,我也习惯了。”

    他惊讶地看了看我,然后哈哈大笑。

    “我叫陆元,陆是大写的六,元是一元钱的元,你可以叫我六块钱。”

    “苏彤。”我大方地点点头。

    “为了共同的习惯,我建议咱们可以去小撮一顿!”陆元指了指校内餐厅说。

    我打个响指,欣然应允。

    于是我们一起转身,往与那两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生活多少会有点儿宿命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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