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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末日足迹-第27部分

小说: 末日足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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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高。我看了一下车上的数据表,上面的数字显示本车的续航里程不超过150公里,理论上足够我们开到更远的地方,但我知道在这个迷宫一样的都市里,我们甚至可能还走不到收费站。

    而导航告诉我,我们现在离城北的灵秀区很近。

    灵秀区是这个城市的大学城,文化中心,过去几十年一直是,不像很多城市的大学城都是新建的。我去过灵秀区,那边就连教学楼外面的爬山虎都充满了文化的气息。然而文化能躲过这场灾难吗?我表示怀疑。

    对于我们现在应不应该往灵秀区的方向走,我和林鹿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我认为不该往那边去,因为在我的印象中那边有许多大学,虽然现在是假期,但是现在很多学生在假期根本就不走。而且我提醒她,7月4号,也就是我生日那天,许多大学根本就还没有放假。还有,所谓的“绝代佳人”首发演唱会就是在灵秀区文化艺术中心举办的,至少有5万大学生留在学校里等着看这场演唱会呢。人多,也就意味着丧尸多,如果我们就这样一头扎进一片丧尸的海洋,还不如躲在这个火车头坟场,至少我们还有野生玉米可以吃,就算吃完了长得稀稀拉拉的野生玉米,吃草也可以。

    但林鹿认为灵秀区那边应该会有救援,理由就是灵秀区是这个城市的文化中心,那些留在学校的大学生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社会的精英,更何况住在那里的还有许多专家教授。发生了这么大的灾祸,国家不可能不救援,而国家一旦救援,首先就会考虑这些现在和未来的精英。所以她认为我们到灵秀区去的话,遇上救援的概率就比躲在这个荒郊野外要大得多。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逻辑,不过我说不过她,我要是那么能说,主要是我自己现在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方向。而她又补充说她的同学也在那边,她上的是医科大,她说她有很多同学很厉害,尤其是那些师兄,就算没有救援,我们去投奔他们,也比现在好得多。

    老实说,我的自尊心遭到了很大的挫伤,我的辩解也显得多么的无力,好像我********就对她那些同学尤其是那些师兄羡慕嫉妒恨所以才不愿往那边去的,然而我想说你那些同学师兄关我鸟事啊?你想找死你自己去,反正咱们谁也不欠谁,我宁愿在这里饿死变成荒草,我也不愿冒险变成丧尸的粪便。其实不管她的想法有没有道理,在我的自尊心受到重挫之后,我都不愿意接受她的方案。

    我们才认识多久?谁又有义务为了谁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我在身后这个废弃的火车头上睡得很安稳,我哪儿也不想去。

    “可你不是还要找你妹妹吗?”林鹿发现我似乎真的上火了,一改她之前提到她那些同学的时候眉飞色舞的样子,弱弱的说:“没准她就在灵秀区呢。”

    提到李荻,我的态度也稍微好了一些,但我很嘴硬的说:“不会,她是警察不是大学生,没事她跑到灵秀区那边干什么?”

    林鹿见有戏,就接着说:“你不是说那边有‘绝代佳人’演唱会吗?没准她去那边维持秩序呢?”

    我哈哈一笑,鄙视的看着林鹿说:“你以为她是什么警种?治安大队的?她是省厅下属的特别部队的警队精英,会为了一场演唱会去维持秩序?你想什么呢?你以为这场演唱会有多么的牛逼,需要调集省厅的特别警队去看场子?你以为什么人都像你们这些**青年这样把一场根本就是商业作秀的演唱会捧上天去?”

    林鹿不说话了,尽管她一脸不高兴,可她一时找不到反驳我的理由。

    然后我说,好吧,我们就去灵秀区大学城。

    我不是被她说动了,我只是想起来,最近和李荻有些眉来眼去的那个警察医院的海归博士,似乎同时也在医科大做博后,李荻也不时的往灵秀区跑来着。女大不中留,我心里很鄙视那个海龟,不过我现在寻找李荻本来也是凭运气,哪怕只有一丝可能,我也要去试试的。

31。第31章 、跑到世界的尽头

    鲁迅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人走多了,才走出一条路来。

    而现在对于我来说,我所选择的,就是尽可能少有人走过的路。人多的地方,对我来说就意味着死亡的威胁。

    这一片荒地沿着铁轨很长的一段路都是用围墙围起来的,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我爬到火车头的车顶上远远看去,围墙的外面依然是一片荒地,往北一眼望去,是一片破旧低矮的房屋,我的视力好,老远可以看到许多房屋外面都刷着大大的“拆”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就要从我们这个城市的格局说起了。我们这个城市叫光阴市,是南方省的省会,在全国范围内只能算一个三线,充其量二线末端的城市。可是发展到今天,毕竟也有超过千万的人口,经济发展的势头也非常不错,出了一些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大企业集团,最有代表性的当然是家园集团,这个不说。

    全市有十个主城区,以贯穿全城的光阴河为界,北岸是老城区,南岸是新城区,相对来说,北岸是老市民们心目中的中心,但最近二三十年,南岸的发展非常迅速,而且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现在的中心已经转移到了南岸,至少在年青一代的心目中,时尚、现代、繁华的南岸才是他们安家置业的首选。

    我遇到林鹿的警察医院,号称位于市中心,不过那是从行政概念上来说的,因为警察医院属于市政府所在地朱雀区,朱雀区以前叫前进区,一大半都在南岸,而警察医院却在北岸。在全市最早的四个主城区里,朱雀区以前是唯一一个在南岸的,最偏最穷的城区,然而风水轮流转,以前另外三个在北岸的主城区青龙区、玄武区和白虎区都在最近二十年内没落下去了,当然北岸最没落的当属主打重工业的朝阳区。不过即使是朱雀区,现在在南岸也不算发展得最好的一个区,南岸现在最火的是高新技术开发区,那儿现在号称是全省乃至全国的财富集中地、科技之都、创业天堂。至于北岸,除了过去的骄傲,现在最拿得出手的,也就是大力发展旅游业的雨山区和被视为文化中心的灵秀区了。而后者就是我现在要去的地方。

    我不想沿着原路返回,风险太大,所以我选择了直接撞开铁路外面的围墙,冲向北面那一片荒野。至于徐医生这辆车,我本来也没指望它能把我们带到安全的地方,虽然我这辈子第一次开这么贵的车,可现在我明白,这些都是身外物。

    远远看去一片平坦而荒凉的地段其实一点都不平坦,那些荒草下面有坑、有路、有淤泥,最离谱的是还有干涸了的水渠。徐医生的这辆凯迪拉克xt5并不是真正的越野车,在这片荒地里它的表现一直不错,然而在一条干涸了的水渠里面,它也只能宣告趴窝了。

    没有了车,我们只能步行,然而我并不后悔。那片刷满了“拆迁”两个字的城边村已经近在眼前了,我甚至希望,前方也是荒芜一片,像这片荒地一样,什么都没有。但那明显不现实,因为就在那些即将拆迁的房屋后面,也矗立着一片一片的高楼。没有中心城区那边的楼高,看着也破旧,但我知道那一带也是住了许多人的。这是那种没有太多特色的楼群,在哪个城区,或者在哪个城市都差不多。

    “大叔啊,我们休息一下吧,我走不动了。”林鹿有气无力的跟在我后边,之前还一直咬着牙在坚持,眼看着我们就要走到楼群边上了,忍不住哀求着喊了一句。

    那片荒地看起来不大,但走起来却辽阔得像个草原似的。更要命的是里面障碍太多,走起来实在太消耗体力了。不说她,我其实也累得快不行了,要是搁在以往,我也早就把鞋一脱,躺地上休息,可现在,我却依然咬牙坚持。

    我不是什么牛人,我没什么本事,但如果我连咬牙坚持的心气儿都没有,那么在现在这个世界里,我一定死得很快。坦白说如果没有当年大学入伍的经历为自己打下了一点几乎已经在生活中被我消耗殆尽的身体素质的底子,现在我也已经趴下了。

    林鹿背不动的东西,现在都在我身上,我比她还要累,可我知道,如果我这个时候泄了气,很可能我再也鼓不起劲来。

    “是谁说要去灵秀区的?”我绷着脸,没好气的问了一句,一想到林鹿对她那些什么鬼的师兄一脸崇拜的样子我就来气,虽然我也要去灵秀区,但我不会放过把责任推到她身上去的机会。

    “我也没说不走啊,可是我们不好好休息一会的话,要是遇到了丧尸,哪还有力气拼命啊?”林鹿哀叹的声音有些像撒娇,她来自江南水乡,说话的声音本就有些软软的、柔柔的、酥酥的,虽然并不真的是在撒娇,可那声音却很能让人硬不起心来。比起志玲姐姐那种装腔作势的台湾嗲来,林鹿这声音的杀伤力大多了,重点是她的声音很自然,不做作。

    至少,我就没有多少抵抗力,而且我自己也累。

    我只能给自己心理暗示说,我确实需要休息,以备一场不可预知的恶战。

    我有干粮,还是在警察医院里制作的,天气热,已经有点味道了,不过我并不在意,林鹿也并不在意,有得吃都不错了,这一点我们都比较清醒。我们坐在一间没有屋顶的破房子里休息,远远的看着视线里的那一片高楼。我想着,还是得弄一辆车,靠步行的话,一到丧尸多的地方我们就得完蛋。

    但是,又怎么弄车呢?我这个人,没做过什么好事,可同样没做过什么坏事,偷车什么的,也就是在电视里,还有见到李索弄过,但我还是不具备实践经验啊。不过找车这种事情还是要看运气的,这场灾难来得太突然,很多人都是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突然转身就跑,很多车也是停在路上等红灯,司机突然看到什么,一下就从车里跑出来,或者还来不及跑出来就被咬了,也许连火都没有熄。越是在闹市区,那种被抛弃的无主的车就越多,可那些地方风险也大啊。

    而这个时候,天空中响起了一阵一阵的炸雷,我抬头看去,整个天空都布满了浓厚的乌云,云层厚得就好像已经压到头顶一般。这会从时间上来说是中午,然而这厚厚的云层遮住了阳光,就好像已经到了傍晚一样。眼前这一幕灾难大片般的景象让我心头一阵阵的苦笑,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啊?这个世界已经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了,然而这还不够,还要更猛烈的直接将整个世界都毁灭掉吗?

    本来我也想多休息一阵的,其实是心里发憷,远远的看着那一片楼群,心里是抵触着的。现在,却再不能在这个没有屋顶的小破屋里呆下去,看这个云层,还不知道会下多大的雨,说不定还有冰雹,而且荒野中被雷电击中的概率也是蛮高的。虽然我自问这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天打雷劈的亏心事,不过老天爷的喜怒,还是不要去揣测的好。

    于是我和林鹿也没有废话,赶紧的就从那间几乎是一推就倒的没有屋顶的破屋子里跑出来,沿着杂草遍地,脚下到处是坑的荒地狂奔。跑不了多久,我们已经不知道摔了几跤,身上到处都在痛着,只是管不了;肺里也像火烧一样的,就快要喘不过气来,也管不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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