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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部分

镇墓兽-第204部分

小说: 镇墓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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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今天就出去。”

    他执拗地起身,准备汗血马背上的鞍鞯。卡佳知道无法说服他,便低头道:“秦,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两个人一同骑上马背,秦北洋受伤乏力,由卡佳操控缰绳,小镇墓兽九色在前头探路。包袱里裹着十几颗蟠桃,牛皮囊里装满瑶池泉水,此生恐怕再无机会享用。

    沿着弯弯曲曲的深谷,又走了一天一夜,才回到荒芜的高原地带。克里雅山口已被昆仑山的雪崩掩埋,名副其实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只能从昆仑山脉南麓向西而去。经过羌塘无人区的咸水湖邦达错。

    走了七天,才碰到第一个居民点——西藏日土宗。原来已进入荒凉的阿里高原。秦北洋接过缰绳驾驭幽神。卡佳则被高原反应折磨,整天头晕乏力生不如死。

    路过一座古城堡,残垣断壁矗在山坡上,激起秦北洋仿古探幽的兴趣。登上古堡,时光再次凝固,停留在一千年前。古城地势险要,下临悬崖绝壁,上有宫殿、佛寺、塔刹。洞窟般的石室内,竟有鲜艳夺目的壁画。尘土中的佛像,魔鬼,还有动物,琳琅满目地贴在墙上,犹如一场盛大的水陆法会。多年以后,考古队发掘了这片城堡,确认是古格王朝的遗址。

    离开古堡,秦北洋又看到一处山洞,准备在此过夜,总好过风餐露宿幕天席地。刚一进去,便闻到刺鼻的腐臭味,卡佳尖叫着逃出来,跪在地上干呕。原来洞里堆满黑漆漆的干尸,一律没有头颅,有些手脚都被斩断。尸体未经任何处理,因为气候干燥,天然成了木乃伊。秦北洋想得更远——古代战争的武器简陋,这已是屠杀的极限,而二十世纪的大屠杀,运用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将会比这恐怖一万倍。

    胸口又开始疼了。

    瑶池的水,王母娘娘的蟠桃,只能抑制癌细胞却不能杀灭。最有效的方法还是住进古墓。秦北洋蒙着口鼻,在恶臭熏天数百年的藏尸洞里睡了一宿。肺叶舒服太多,仿佛享受一场芬兰浴。相比普通古墓,这藏尸洞也有几百年历史,死者们都被砍头虐杀,其中又有许多老弱妇孺,数量成百上千,洞中的怨念甚嚣尘上。

    天蒙蒙亮,秦北洋换了身藏民的衣服,卸去浑身尸臭味儿,摸回卡佳身边,仿佛啥事儿都没发生过。凭借这一夜的古墓充电,该死的癌细胞又能安生些日子了。

    无人区大雪苍茫,乌骓驹汗血马飞奔犹如黑色闪电。

    秦北洋已基本痊愈,也能吃荤腥之物了。他用十字弓捕获一只藏羚羊,烤火分而食之。

    他注意观察九色,小镇墓兽时不时瞟向幽神。九色的智商绝不亚于人类,长时间跟人类相处,恐怕被传染上人性的一部分弱点——嫉妒。

 第九十章 古格城堡(二)

    三年前,九色认准秦北洋为主人,从此天涯远旅,生死不分离,经历过多少危难时刻,分别的日子却是屈指可数。秦北洋与欧阳安娜是聚少离多,跟九色却恰恰相反。

    两个月前,伊塞克湖畔,汗血马横空出世,它是阿幽送给自己的礼物。秦北洋对这匹宝马良驹疼爱有加,骑着它跨越雪山、沙漠与青藏高原。镇墓兽九色看待汗血马幽神,就像正室看待突如其来的小妾,哪有不吃醋的?

    这天夜里,秦北洋和卡佳住在山洞里,但他多个心眼,半夜听到九色出去的声音,便悄悄跟在后头。只见它长出雪白鹿角和青铜鳞甲,化身幼麒麟镇墓兽,来到汗血马幽神身边。

    秦北洋分外紧张,怕它会吐出琉璃火球,当场烧死汗血马,或用鹿角戳破它的心脏?

    自从九色在巴黎毒地森林起死回生,性情就变得阴森起来,加上大量吃过有毒化学物质,吞吃的镇墓兽心脏灵石,差不多都有半打之多。杀死汗血马,还不是易如反掌?

    意料不到,九色居然用鳞甲蹭了蹭幽神的马肚子,并用鹿角微钝的那一面,摩擦汗血马的鬃毛。它的眼神丝毫没有恶意,反而像一只求欢的小公马。

    秦北洋突然意识到,幽神是一匹母马。

    九色的肉身是一头年幼的公兽,难道它开始逐渐性成熟了?九色非但没有加害汗血马,反而跟它打情骂俏。幽神的年纪不过一岁出头,正是马的青春少女时期。它有些害羞,嫌弃四不相的幼麒麟镇墓兽外貌奇怪,对它不理不睬。或许也是女孩子常用的欲擒故纵手段,反而惹得九色分外猴急。

    镇墓兽与活着的兽,已绝种的上古神鹿与汗血马……不敢想象杂交出来会是啥玩意儿。

    哪怕棒打鸳鸯,秦北洋也必须阻止,咳嗽一声。九色看到主人偷窥,自知害臊,灰溜溜地夹着尾巴回来了。

    数日后,翻过一条宽阔的冰川,迎面而来一队骑兵。

    那伙人长相怪异,包着红色大头巾,面色黝黑,满脸络腮虬髯,双目犹如铜铃,身上倒是披红挂彩的制服,背后是英国造的马枪,胯下骏马也颇为英武。

    这不是上海公共租界的印度巡捕,被上海人称为“红头阿三”的锡克人吗?怎会出现在喜马拉雅山区?

    锡克人向秦北洋举起枪,高声喝出一连串印度英语。秦北洋恨自己只会日式英语,竟然完全听不懂这印度英语。

    眼看就要开枪了……

    卡佳惊慌地卸下蒙面布,露出白俄女人的冰雪容颜,便让对面的锡克人怔住了。他们都是英国主子背后狐假虎威的奴才,一旦看到白皮肤的欧洲面孔,立马成了小猫小狗,毕恭毕敬地向卡佳行礼。

    锡克人又说了一堆印度英语,秦北洋听出“kashmir”,应是地图上的克什米尔,也是一块战略要地,日后在印巴分治中成了火药桶,此为后话不提。

    秦北洋爱看各种图纸,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看过世界各国的所有地图。

    想不到,从昆仑山西行穿越阿里高原无人区,一不留神到了英属印度帝国控制区,至少走了上千公里。这一带应是拉达克,上世纪被克什米尔土邦吞并。

    “im lost!”

    秦北洋只得用日式英语回答,表达自己要护送这位英国夫人去中国探险。

    锡克人似乎听懂了。大胡子们比划半天,指了指正北方向。为了讨好冒充英国夫人的卡佳,他们还赠送了许多高山行军的补给品。

    天黑时,秦北洋与卡佳来到大雪封堵的山口。前头白茫茫一片,在这个季节,绝对无法通行,闯入者等于自杀。背后也是万里冰封,既不能进,也不能退,陷入绝境。

    难道那伙锡克人故意欺骗了他?秦北洋如梦初醒,他们的交流出了问题,他理解错了人家的意思?大胡子们是想说——北方的雪山绝对不能去,送给你们补给,快去南方的克什米尔山谷吧。

    日本英语教育害死人!

    秦北洋眺望白雪皑皑的山口,就像面对一口危险的城门,这可不是诸葛孔明的空城计,任何闯入者都会被活活吞噬。

    汗血马幽神嘶鸣地后退两步,一同骑在马背上的卡佳,搂着他的腰说:“秦,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关键时分,小镇墓兽九色站了出来。

    月亮升起在喜马拉雅山上,它变身为幼麒麟镇墓兽,吐出琉璃火球,烧化大片冰雪。九色以往没那么大能量,肚子里装了五六颗灵石的缘故吧,时不时就能爆发出来。

    地面留下烧化后的泥泞残雪,九色的鹿角分岔长大,竟起到铲雪车的作用,硬生生为主人开辟出一条道儿来。

    趁着长夜漫漫,九色的力量无穷,他们必须趁夜闯过山口。否则到了白天,幼麒麟镇墓兽的能力失灵,大伙儿就都完蛋了。

    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黑夜翻越喜马拉雅山。

    这一夜没有下雪,小镇墓兽在前头吐火开道,汗血马踩着一条乌黑的碎石路,狭窄的两边堆满了积雪,仿佛两道厚厚的高墙,而中间是摩西走过的红海。

    天亮前,秦北洋与卡佳翻过喀喇昆仑山口。他俩搂着救命的九色,在雪里喜极而泣……

    一男一女一犬一马,经过海拔3800米的中国边防军驻守的赛拉图哨所,终于离开喜马拉雅山系,回到塔里木盆地。

    在叶尔羌城的大巴扎,秦北洋买了一匹黑色的俄国马,以便卡佳骑乘。否则,两个人的份量会让汗血马不堪重负。除了带足淡水与烤馕,他还买了许多丝绸之路必备的玛仁糖,又名切糕——核桃仁、玉米饴、葡萄干、葡萄汁、芝麻、玫瑰花、巴丹杏、枣等原料熬制而成,可以长期保存不变质。

    九色前驱,汗血马与俄国马在后,分别载着秦北洋与卡佳,沿着沙漠南缘的绿洲与戈壁疾行。数日之间,经过盛产丝绸与玉石的和田、克里雅河畔的于田县、车尔臣河上游的且末古城,来到大漠中的婼羌县城。

    他才听说,几天前,一支中外联合考古探险队,刚刚穿过县城前往罗布泊。

 第九十一章 英卡的诅咒(一)

    中瑞联合考古探险队,沿塔里木沙漠南缘,穿过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考古发掘不同于盗墓,土夫子一夜间就能挖空的墓,考古工作者要精耕细作几个礼拜,按照一整套流程,不放过任何细节。斯文·赫定的丝绸之路旅行,自然要比普通旅人慢得多。

    “不知秦北洋现在哪里?”

    小郡王凝视南方连绵的阿尔金山脉。

    “苍天在上!但愿北洋还活着。”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家维说,“他虽不是北大学子,但我喜欢这个聪明的小工匠,如果他能做我的学生该有多好啊。”

    说话间,十几峰骆驼载着淡水和物资,来到米兰遗址——此米兰非彼米兰,而是一座在千年前即已废弃的古城,却让人仿佛来到古罗马废墟……

    王教授认为这是楼兰废弃后的鄯善国的新国都。考古队在佛寺挖掘,发现许多藏文木牍,说明吐蕃王朝曾取代大唐统治过这一地带,必是安史之乱后,河西陇右陷落的结果。

    李隆盛看到一幅彩绘壁画——七个带着翅膀的小天使,长着欧洲古典式的面孔,睁大水灵灵的眼睛,红樱唇微微收敛,美不胜收。

    “十三年前,斯坦因发现了这幅壁画。”背后是斯文·赫定的感叹,“这是西方的天使形象,却在丝绸之路南道的沙漠中守护佛法。”

    丝绸之路南道,东起敦煌,经楼兰、且末、精绝、拘弥、于阗,或与疏勒的中道交汇,或直接越过帕米尔高原。这一回,斯文·赫定反其道而行之,自西向东穿越而来。

    “罗布泊就在东北方向。”

    瑞典探险家爬上佛塔最高处,凛冽寒风之中,举起望远镜,遥望单调荒芜的旷野。

    阳光直射下,天际线升起一片氤氲的热气。白布蒙着李隆盛的面孔,宛如阿拉伯王子,只露出锐利的双眼。视线尽头浮出一团棉絮般的幻影,依稀烘托出宽阔的水面。

    沙漠里的海?

    清澈的淡水,烟波浩渺,密密麻麻的芦苇。雪片般的芦花飞舞。水边走过一个姑娘,红色衣衫,裙摆如云,三千青丝自然披在脑后。她不是站在李隆盛的面前,而是飘浮在沙漠地平线外,犹如悬浮半空的天外飞仙。最多十八九岁,眉眼容貌不是汉人,高而直的鼻梁,薄而翘的嘴唇,下巴线条柔和,如雪肌肤。而她棕色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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