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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部分

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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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怎么得了,可别把她养的这些都给搞死了,那么这段时间的努力就白费了。“小绒球,快来,我们把这边的积雪清理一下。”

    一声召唤,小绒球便跑了过来,大雪很厚,刚刚莫忆儿走过来废了很大的力气,这会儿小绒球过来干脆是用飞的了。

    于是乎,各种清理积雪的工作热火朝天的进行起来。

    原本寒冷的天,所有人却是挥汗如雨,连小小的小黑都加入了扫雪工作。不过,他倒是没有来来扫外面的积雪,而是在院子里面清理彩翎儿和彩蛋儿的小窝。

    它们的窝比其他小动物的更加严实,里面也算是暖和,但还是有些雪花飘在他们的小窝外面。小黑拿着小小的铲子慢慢清理,虽然一下子弄不出多少积雪,但也慢慢的进行着。

    莫忆儿看着好笑,尤其是他紧皱着的眉头,看来,他对于自己这个小小的身子似乎不满意呢!是不是很想快点长大呢?莫忆儿也希望他快点长大,不禁如此,她也希望自己的女儿快点长大。

第117章婚礼仪式

    这场大雪过后,天气开始暖和了许多,小绒球说,用不了多久,草木就会发芽了。是啊!春天快到了,也就意味着,战争快要打响了。

    莫忆儿这几天比较郁闷,因为她总觉得,那几个男人有事情瞒着她。难不成是楚炑还在和自己生气,然后联合了其他三个男人冷落自己?可又算不上是冷落,依旧照顾她的衣食住行,无微不至!

    只是……有那么一点奇怪,以前一有时间,他们都会黏在自己的身边。可现在莫忆儿空闲的时候,总见不到他们几个,也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她也不好在部落里大张旗鼓的问,只能这么憋着,心里不由得闷闷的。

    难不成是幡戈那个草药让他们误会了自己?以为自己不喜欢和他们那个?种种的猜测让莫忆儿头晕脑胀!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几天,就在莫忆儿忍不住,想要找他们摊牌时候,他们神神秘秘的把自己拉到部落不远处的一块空地。

    说起来,这块空地莫忆儿还想着春天到了用它来种向日葵的,可没想到,这会儿空地上燃着一堆堆的篝火,神域部落和淌崖部落的族人都坐在篝火边,喜气洋洋的看着她。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开宴会吗?怎么没人通知我?”莫忆儿诧异,每一堆的篝火上面都放着新鲜的肉类再烤着,有野兔,野鸡,野羊,野牛,野鹿子等等。在这个冰雪消融的季节,能捕猎到这么多新鲜的肉类,看来他们是准备了许久。这些都是小动物,抓起来可比一只野牛繁琐多了。这么丰盛种类的食物,是在庆祝的时候才会同时架上篝火,一起烤熟的。

    “我们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小绒球笑眯眯的说着,拉着她的手,手指还在她的手心搔了搔。

    “来,先披上兽皮衣!”丝末拉也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件兽皮,火红火红的,是火狐皮。

    火狐在这个时代,可是比白狐还难以找寻,而且面前一件兽皮衣服可不止是一只火狐皮就能做成的。

    莫忆儿傻傻怔在那里,任由丝末拉把她身上的白虎皮披风脱下,套上新的兽皮衣服。这件火狐兽皮衣和她以往穿得不同,尤为复杂,虽比不得现在的服装裁剪,但在远古时代来说,绝对是前无古人的。

    比起以前穿得兽皮衣服,更显纤腰,领口也微微立起,显得更加爽利,有气派。腰间依旧是火狐皮做成的腰带,上面还用珍珠穿起来做了装饰。不仅如此,丝末拉更是给莫忆儿做了一顶火狐皮的帽子,穿起来,整个人都是火红火红的。

    天啊!这是……这么一身的火红,竟然让莫忆儿想到了‘嫁衣’这个词。她记得,她曾经和几个男人说过,婚礼要穿红色才吉利,虽然她也喜欢白色的婚纱,可是比起来,她更喜欢古代的大红嫁衣。

    这个时期没有丝绸,没有刺绣,却没想到,她的男人竟然给她做了这么一件火红火红的衣服,让她眼眶不由发热。

    而她穿上火狐兽皮衣的时候,也着实惊呆了所有人。

    她肤若凝脂,如积雪一般白皙,唇粉嫩粉嫩的,使她更显娇俏,尤其那一双带着星光的眸子,望人一眼,仿佛能摄人心魄一般。不禁男人们被她的美色惊呆,就连女人也不由在她的娇颜上流连忘返。

    “怎么样?对这身嫁衣还满意吗?”丝末拉最先回过身来,对自己的大作很是满意,不枉他这十几日偷偷摸摸的缝制兽皮,甚至熬红了双眼。

    莫忆儿连忙点头,满意,太满意了。

    小绒球见此也勾起一抹迷人的笑容,看来,自己费尽心力,寻了许久的火狐皮终于没有白费。

    此时,楚炑也走到莫忆儿的身边,用一种极其温柔,又有些霸道的声音说道:“莫忆儿,今天我们就举行仪式,宣布我们几人的夫妻关系。这是你说的,举行过仪式之后,我们便是一家人,永远不离不弃。”

    莫忆儿微怔,原来他们还记得给自己一个婚礼。不过,楚炑的声音和眼神竟然暗含警告,她忽然想起,那晚她说自己后悔和他们在一起,原来,她一直还都在意着!

    “是啊,莫忆儿,现在我们开始举行仪式,从今以后,不许你在和我们分开,除非我们死!”丝末拉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着,也带有几分警告的意味,想来,自己那晚说的话他们几个是都知道了,这会儿……是在集体逼婚吗?

    不过……她喜欢!

    之前那么一点点的后悔,一点点的不坚定,都因为面前四个男人的坚定而消失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混蛋,都把他们给睡了,怎么还能后悔呢?以后,她一定不可以再这样了。

    正想着,老首领走到了他们的身边,满面笑容,大声的对所有人说:“今日,我以淌崖部落老首领的身份来主持莫忆儿和丝末拉、小绒球、楚炑、幡戈的……啥婚仪式!”老首领脑子还有点晕,好些个词都是几个男人刚刚交给他的,有些记不住。“总之,这个仪式之后,他们就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丝末拉,你愿意吗?”

    “我愿意!”丝末拉激动的回答!

    “小绒球,你愿意吗?”老首领又问小绒球。

    “当然愿意!”小绒球昂着他帅气的头,字正腔圆的回答。

    “楚炑,你愿意吗?”老首领继续问。

    “愿意,今生不悔!”楚炑的郑重承诺,让莫忆儿心中一震。

    “幡戈,你愿意吗?”老首领心中觉得,这样问来十分的麻烦,但几个男人拜托他这样做,他只好照做了。

    “愿意!”幡戈回答了,但是却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只是,这时的莫忆儿完全处在激动的状态,根本没发现他有什么不对。

    “莫忆儿……”

    “我愿意,愿意!”还不等老首领问莫忆儿,莫忆儿就大声的喊了出来。原谅她,太激动了,一听到喊她的名字,她就连忙答应了,生怕晚一秒钟!

第118饮血酒

    此刻的莫忆儿,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她眼圈微红,看着面前的四个男人,他们是那么高大英俊,各有特色,无一不是部落中最出色的男子。可他们为了自己,宁愿委屈,也一直不离不弃,她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

    此刻,她急于表达自己的决心,让几个男人明白,他们的付出她都有看到,她都明白,也会记在心里。

    部落其他的人,见莫忆儿如此,都由衷的笑了起来。

    几个男人也是很激动的样子,纷纷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本身就是帅气逼人,如今四个男人站在一起,又露出这样的笑容,迷得两个部落的女人纷纷尖叫起来。不过,这有的是为了热闹,添个好彩头,有的则是对他们有意思。

    不过,今儿是大喜的日子,莫忆儿也不介意,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即便是有女人脱光了勾引他们,他们都不会动心。

    以前,她并没有这么自信,可今日的惊喜,让她明白了这几个男人的用意。他们不仅仅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让他们之间多一层保障。也就是,给他们一些安全感。思及至此,莫忆儿心中一动。并且看到了族人们身边放着的水酒,便有了主意。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倒了一碗酒进去,指尖放在口中使劲儿一咬,血珠就低落在碗中。

    “莫忆儿,你这是做什么?”楚炑微惊,忙问。

    “你们也像我这样,把血滴进去。”莫忆儿柔柔的对四个男人说,声音如潺潺流水般温和且带有蜜意。他们听了虽然疑惑,却都没有问出口,莫忆儿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做便是,就算是死,他们也不会有半点的犹豫。

    很快,五滴鲜血流入装着酒的木碗之中。古有兄弟结义印滴血之酒,现在,莫忆儿照葫芦画瓢,也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她举起碗,抿了一口,然后递给小绒球:“每个人喝一口,以后我们五个人血脉相融。”

    几人闻言,便明白了莫忆儿此举的意思,很是期待的看着那碗酒,小绒球喝了一口,接着是楚炑……每个人都喝得小心翼翼,不舍得把带有他们相容血液的酒溅出来半滴。

    待几人把一碗酒分喝完毕,也就是他们正式结为了夫妻。

    莫忆儿又道了一碗酒,走到老首领面前,恭敬道:“老首领,谢谢你为我们主持婚礼仪式。你是丝末拉的阿父,以后便也是我的阿父。我会和丝末拉好好孝顺你的。”

    “好,好孩子!”老首领此刻忘记了之前的不快,莫忆儿的话让他感动不已。这个时期,两个人就算是彼此发生了关系,也没有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一说。所以也没有人会对待他人的阿父、阿母好。莫忆儿此言,如何让老首领不激动?

    同时,感动的还有丝末拉。莫忆儿对老首领好,完全是因为他,其他三个男人的阿父和阿母都不见在了,只有他能体会到这份感动。心,不由得更加为莫忆儿沉沦。

    敬了老首领一杯酒,莫忆儿又举起碗大声对所有的族人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见证了我们的爱情,我们的婚姻。也许你们不明白什么是爱情,不懂什么是婚姻。但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大家,爱情是美妙的,婚姻是神圣的,有了爱情才能使我们在一起生活,为彼此付出。有了婚姻,才有了责任,让我们这一生生活在一起,不离不弃,一直到头发发白,牙齿掉光,满脸的皱褶,我们还是会彼此搀扶着……”说道这里,莫忆儿眼中有晶莹的泪光划过,穿越之前,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找到这么疼爱自己的男人,而且一下子就四个。这一刻,她觉得老天待自己真的不薄!“这一碗酒,我敬你们!”

    族人们也纷纷拿起盛着水酒的碗,就连平日酒量极差的人也是如此。虽然这个仪式比起二十一世纪简单许多,但莫忆儿的话语,在他们心中是震撼的。

    酒是兑了水的,可莫忆儿一连喝了几杯,头还是有些发晕。但这并不影响她兴奋的心情。她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品尝着美味、鲜嫩的烤肉。听着所有人嘻嘻哈哈的笑容,她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天堂。

    白白的脸蛋上渐渐透出粉红,让身着火红兽皮嫁衣的莫忆儿更添几分妩媚,巧笑嫣然,她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那眼神似是可以摄人心魄,只看一眼,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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