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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剑指江山红颜-第5部分

小说: 剑指江山红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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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杨晓枫这个人生性就是一个乐天派,也没有怎么特别在意。偏偏还风骚地清唱道:“顺利过关成为书童,一切尽在我掌握中。”

    杨晓枫这样做,无非是想调节一下自己郁闷的心情而已,完全是属于发闷骚的行为,当然,也可以看做成发明骚。

    吴家公子就在杨晓枫旁边,对杨晓枫的举动很清楚,吴长青佩服道:“杨二,我看你说话很利索,而且能够出口成章,不如以后你来教我们好了。”

    “有道理,我双手赞成!”吴长春举起双手附和道。

    妈的,教你们这两个白痴,命都会短几年啊,杨晓枫刚想打一哈哈蒙混过关。

    而就在这个时候,书房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夫子模样打扮的中年男子走来进来,而刚好就听见吴家公子力邀杨晓枫成为他们的夫子。

    只见这位中年男子手拿一把折扇,留着八字须,一副师爷模样。

    “什么?你是谁?想跟我抢饭碗?”中年男子折扇轻摇,傲慢地道。

    “他就是我们这里的张夫子,教我们诗词的,父亲叫他平时没有什么课的时候专门来这里教导我们。”吴长春转过头来对杨晓枫低声道。

    吴长春马上给了杨晓枫第一手资料。

    原来是家教!想不到吴家公子还有这样的待遇。不过这个也很正常,他们的父亲可是这里的院长。

    那为什么院长不亲自来教呢,嗯,一定是这两个家伙,嘻嘻,你懂的……

    想长命,请远离吴家公子!这个是杨晓枫现在最大的感概。

    “他就是我们的书童——杨二啊,我们两兄弟想他教我们。”吴长青接着道。

    “什么?区区一个书童,何德何能,也够资格教人?”张夫子傲慢地道,对杨晓枫有点不屑一顾。

    在这个世界上,要想教书,至少要是一个秀才才够资格,所以张夫子不是很把杨晓枫看在眼里。

    而且看杨晓枫这身行头,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读书人,更别说考取功名了。

    “我杨二只是一个小小书童,无德无能,只是和两位公子开个玩笑,望老师能够见谅。”杨晓枫谦虚道,他并没有和张夫子一般见识。

    总不可能第一天上班就到处树敌吧。

    人生在世,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

    “不是,杨二,我们两个是真心希望你可以教我们的。”吴长春虔诚地道。

    妈的,想不到这两个小子煽风点火是如此地厉害,看来要对他们两个重新认识一下才行。

    失策啊,失策!杨晓枫懊悔不已。

    “年轻人,跟我抢饭碗?哪个道上的?”张夫子脸色不悦,不依不饶地道。

    唉,既然避不了,杨晓枫也只能无奈对待。

    “还未请教?”杨晓枫拱拱手道,一幅放荡模样。

    这幅模样让张夫子很是不爽,只见他把折扇一合一指,怒道:“本夫子原籍江南,梅花书院教习,手执一把白折扇,你哪个道上的?”

    杨晓枫看着张夫子那神情,好像很是不满,妈的,我又不是和你争饭碗,你那么气愤干什么,但是杨晓枫他气不过,就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把大葵扇,摇了摇,傲然道:“我原籍湖北,现为梅花书院一个迷途小书童。”

    那摇大葵扇的姿势,煞是拉风!让旁边的吴家公子羡慕佩服不已,怎么以前自己不知道摇大葵扇也可以这么拉风的?

    “好,我出一个对子出来,就看你够不够资格。”张夫子大声道。

    张夫子想让杨晓枫知难而退,偏偏杨晓枫这个鸟人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如果细声细语和他说,他是比较随意的,但如果是恶语相向,杨晓枫倒还没有怕过谁,典型的受软不受硬。

    “随时奉陪。”杨晓枫说完还不忘很潇洒地摇了摇那把大葵扇。

    这个姿势看的吴家公子目瞪口呆,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迷死人不要命”?

    “白丁不识一丁。”张夫子张口就来一个。其寓意很明显,就是讽刺杨晓枫白丁都不认识一个。

    “黄甲曾位三甲。”幸亏杨晓枫还有一点急才,我不会写字?开什么玩笑,比你懂得多多了。

    张夫子大吃一惊,虽然他出的这个对子并不是很难,但是在片刻之间就能对的出来,而且又如此公正的,在扬州城还没有几个,所以张夫子马上收起刚才的傲慢之色。

    “猪肠未切好长肠。”张夫子沉思了一会接着道。

    “鸡蛋无盐真淡蛋。”杨晓枫接着回敬一个。

    吴家公子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想不到刚来的这个书童杨二,居然有这样的才华。就连对对子这样风雅之事都能如此粗俗,不过,我很喜欢。

    “童子打桐子,桐子落,童子乐。”张夫子不敢掉以轻心,沉思了好久才道。

    “丫头啃鸭头,鸭头咸,丫头嫌。”杨晓枫不假思索道。

    妈的,难道是李白、杜甫、唐伯虎上身,这样的对子都能对上,这个时候连杨晓枫自己都佩服自己了,难道自己真的是个天才?但很明显这个是不可能的,yin才还差不多。

    张夫子这才对杨晓枫刮目相看,不过他都有点读书人的正气,对杨晓枫恭敬道:“学高为师,我自叹不如,佩服,佩服。”

    “承让、承让。”杨晓枫也假惺惺地谦虚道,那脸上的神情,好像中了五百万那样子,特嚣张。

    张夫子暗叹了一声,转身离去了。

    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干败,对张夫子的打击不可谓不小。

第九章:忽悠

    杨晓枫刚想去拉住张夫子,向他说清楚原委,但是这个时候吴家公子对杨晓枫已经是近乎顶礼膜拜了,又怎么可能放杨晓枫走呢,要知道,你现在只是不做书童,做夫子而已。

    “杨二,你就教我们吧。”吴长春拉着杨晓枫的衣角哀求道,那神情,好像不见了五百万那么凄凉。

    “我这样的才华……,我怕耽误了你们的大好前程啊。”杨晓枫长叹一声道,其实他又想做一个甩手掌柜。

    哼,扮猪吃老虎才是正路。什么?猪扮老虎,被人宰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什么?不乐意?!那快点滚过去给我倒杯茶来。“吴长春对杨晓枫大声喊道,丝毫不给面子杨晓枫。

    天啊,吴家两位公子的变脸神功,就算是女人也会自叹不如,这样的人,才能称为——高手,杨晓枫心中对吴家公子赞叹不已。

    但是赞叹归赞叹,我只是来做书童,不是来斟茶递水的,我考,杨晓枫心里很是不爽,只见他用手一摆,轻摇葵扇轻轻道:“对不起,吴公子,我有三不做。”

    “什么三不做?”吴长青愕然道,做书童的有这么拽的吗?

    “一不斟茶递水,二不洗衣扫地,三不铺床叠被。”杨晓枫接口爽朗道。

    吴长春和吴长青两个对望一眼,嘀咕道:“那不是和我们一样!”

    吴长春皱了一下眉头,不悦道:“那我们要你这个书童做什么?”

    杨晓枫略略沉思一下,嚣张地道:“我虽然很多东西不做,但是我会看书写诗画画、搞实业、写情书、泡泡妞、占卜星象、观人眉宇、风流自命,相信这些,还是可以帮到两位公子的。”

    “是不是真的?露两手来看看?”吴长青眼睛一亮接着道。

    如果这个书童真的是像他说的那么厉害,以后有他做跟班,相信别人应该会对他们两个刮目相看吧。

    “额……,在这里,恐怕不方便示范,等以后有机会……”杨晓枫又想蒙混过关。

    “你想懵我们两个,没那么容易。”吴长青大声道。

    “你就看看我们两兄弟。”吴长春对着杨晓枫一昂头道。

    杨晓枫扫了他们两个一眼,低沉道:“这……。”

    直接说出来会不会打击他们的自尊心呢?

    那边的吴长春已经不耐烦,道:“切,看不出来了吧。”

    这就激起了杨晓枫的怒火,我就直接告诉他们又怎么了,总不会第一天上班就给老板看扁了吧。

    杨晓枫一拍桌子,站起来大声道:“我看两位公子骨骼特异,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低能儿。”

    反正是郭大叔叫我来的,他们两个听不惯我说的话,大不了就赶我走,反正不是我直接要主动申请走的,这个应该不是我的错,郭大叔应该不会怪我的,杨晓枫心思急转,急忙帮自己找一个理由安慰自己。

    不过第一天上班就被人炒鱿鱼,这名声也太臭了一点。

    谁知道,吴家公子一听杨晓枫这么说,大吃一惊,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齐声对杨晓枫仰慕道:“这,这,这你也能看得出来,我们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以后我们两个就跟定你了。”

    那仰慕的眼神,就是杨晓枫也抵不住,忍不住浑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因为吴家公子是梅花书院的两位公子,要知道,梅花书院可是扬州城最著名的书院之一,旁人都不敢在他们两个面前这么直接说话,多少要给点面子吴院长啊。

    像杨晓枫这么直接说的,是非常少的,至少当面不会这么直接。

    今天安定书院那些家丁之所以那么说,那是因为他们在嘀咕的时候,刚好被吴家公子听见而已。

    “好说,好说。”杨晓枫哈哈大笑,并大大咧咧在坐下那张太师椅上,甚是嚣张。

    “那杨二,你刚才说还会什么占卜星象,那可以帮我看看吗?我想知道我的桃花运是如何的?”吴长春望着杨晓枫渴望道。

    “你就再露多一手让我们看看嘛。”吴长青接着道。

    这个时代,对于这些占卜星象,还是很多人相信的,所以吴家公子两个还是很想听听杨晓枫自己的命运如何的,他们又怎么知道,杨晓枫只是顺口胡扯而已。如果他们两个知道杨晓枫只是吹牛而已,估计会把杨晓枫暴打一顿才扔出大街上受尽别人糟蹋才稍微解解气。

    杨晓枫望着吴长春,端详了好一会,才轻轻道:“吴公子,请问你最喜欢的是什么颜色?”

    “颜色,嗯,我很多颜色都是很喜欢的,不过最喜欢的还是黄色,这个代表着一个人的高贵。”吴长春略一思索道。

    妈的,我只是问你喜欢什么颜色而已,那里有这么多理论的,杨晓枫心道。

    杨晓枫直接忽略吴长春公子的后半句话,接着问:“那你最喜欢什么花?”

    “花,我好像没有什么花是喜欢的,但是我很喜欢吃爆米花。”吴长春老老实实道。

    听到这里,杨晓枫有点想暴走的冲动,甚至想冲过去给这个猪头两拳。妈的,你不可以让我的心脏好受一点吗?

    吴长春斜着望了杨晓枫一眼,算他还比较机灵,马上意识到杨晓枫的不悦,立刻顺口道:“哦,我差点忘记了,我很喜欢野菊花,嗯,它们看起来很可爱。”

    杨晓枫也没有和他一般计较,喜欢野菊花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也很正常。

    “那你最喜欢最佩服的人是谁?”杨晓枫不想和吴长春再过多纠缠,接着问道,希望这次吴家公子不要再回答出一些白痴答案出来,杨晓枫暗暗祈祷着。

    吴长春这次好像知道了杨晓枫心里的想法,想了一会,才缓缓道:“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就是当朝大学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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