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的光芒-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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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刚露出晨曦,刘彻就已经醒了,举目远望,虽是秋气萧瑟,然天高气爽,白露茫茫,远山如黛。
拿着自制的牙刷,刘彻坚难地刷着牙,望着一丛丛羊毛从木板上脱落,直到一根不剩,才满意地走开了。
“咱们明日就回去吧,朕与太皇太后有约,明日便是最后期限了,她老人家该着急了。”刘彻喝着清汤,吃着肉馍,朝韩嫣叮嘱道。
把手中半个窝窝头一口吞掉,韩嫣点点头道:“臣知道了!”
“怎么样,窝窝头夹烤野猪肉的滋味不错吧?”
“好吃!对吧卫青?”
卫青舔舔嘴角,偏头笑道:“嗯嗯,这是臣吃过最特别的窝窝头,也是最好吃的!”
“哈哈哈,好吃你就多吃点!”刘彻与韩嫣默契回道。
……
从春至夏的这半年时光,张骞已经走过了楼兰国腹地,到了楼兰国边境。
他从未见到过这种别样的风情,楼兰国的一切让他眼花缭乱,不论是衣着,还是风俗习惯,与汉朝都大不一样。
这里有不同的装饰,不同的帽子,不同的女人,不同的皮肤,不同的乐舞……
楼兰国国王并没有为难他,相反,还碍着汉天子的面子,亲自招待过这一百多人的队伍。
张骞吃到了他从未吃到过的果子,可惜他不知道那叫什么名字,他想着在回程之时,带一些种子回去,现在还是不太方便,毕竟他们是有使命在身。
异域的一切让他着迷,他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接受着,可这个过程也同样是痛苦的,由于长途跋涉,他的脚底早已布满了水泡,不得不慢下脚步。
队伍锐减了三成,有的是被马贼强盗杀死的,也有的是受不了路途,留在了楼兰国,还有的是病倒在异乡,变成了骨灰。
语言不通,促使他被异族人误解过很多回,那些人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单单凭陌生这一项,便断定他们品行不端……
说到底,还是金银财金有用,陛下给张骞一路上用的金块银饼,早已被用得一干二净,而且大多用在了借财消灾这一项。
幸亏这群人手艺在身,一路上锤锤打打,也就这么过去了。
要说让张骞最意外的,是他们凭借陶瓷丝绸铁器等物件,还收获了一大帮拥护者……
第二百章简直是骑军利器!
那两匹狼呢,还是被刘彻找到了,倒不是说他有多想它们,而是不能对它们太过放任,两头狼把追捕当成乐趣,却吃不掉多少猎物,这多多少少会有很多浪费。
当然,怕看着它俩忘记自己,也是其中一部分原因,不论是狼还是人,离开太久了总是会生疏,而长时间野外生活,没再见过几面,往往是淡忘进而漠然。
当初二姐有时间养狼王,可刘彻没精力去时时刻刻陪着它们啊,二姐坐在家中不办事多久都不会有人找上门,但只要刘彻松懈了几天,铺天盖地的奏牍都会络绎而来。
至于怎么养,倒是一个问题,水衡都尉说圈养,可怎么圈呢?范围太小了狼会压抑,范围太大了又劳民伤财。
没辙了,最后只能由刘彻出马,把两只狼好好驯一顿,让它们知道自己错了,乖乖地捉了吃,吃了捉,拒绝一点点浪费,或者说两只狼不能太嚣张了。
“不离、不弃”这两只狼活动地盘不小,直接找起来会很麻烦,但刘彻他自己就是一个聚焦点啊,狼的嗅觉不弱,比之狗是不差几分的,只要刘彻在一个地方举着烤羊肉久一点,那肉香味与刘彻的熟悉感,就会促使它们追寻过来。
就是苦了刘彻他自己,堂堂皇帝,竟然要为了找两匹狼委屈自己,但办法是他自已提出来的,让别人做这些,是不一定能引来它们的。
他缺的就是时间,现在没其它办法,那就只能勉为其难了。
举着累了,就在众人注视下坐在石块上,然后饿了馋了,就咬几口手中的烤羊肉,直到两只狼出现在面前时,众人眼中的景像,就变成了陛下手上抓着寸肉无存的羊骨头……
狼幽怨地看着刘彻,似乎在怪罪他,不给它们留一点。
可刘彻摊摊手,表示无耐后,就抱着两匹狼亲热,顺便把手中羊骨头给它们舔几口。
和狼交流起来很麻烦,它总是舔着刘彻面颊,腥臭味就扑鼻而来,尽管这代表它们对自己很亲切,但总会有些反胃和不适。
领着两匹狼来到一处水池,刘彻洗了把脸后,就为它们搓起了澡。其他人想代劳来着,但刘彻怕不离不弃这两匹狼认生伤人,便拒绝了几人的好意,自顾自刷了起来。
狼起先还不肯,显得很抗拒,但洗澡的魅力岂是它们能抵挡的?舒服了一阵子后,就心甘情愿了,那副死鬼样,让刘彻忍不住敲它们脑壳。
丢它们老娘的脸,
丢它们老爹的脸,
丢它们一家狼的脸……
接下来就是驯导了,两只狼多多少少能听懂刘彻的话,只是极其不连贯,刘彻需要比划一大堆,他们才可以明白。
但是忘记得也快,
强调好几遍,
它们才了解了刘彻那短短几句话的意思,之后在两只狼相互交流下还提出了要求,这让刘彻白眼的同时,无耐搬来铁架子,便烤起了野猪肉。
滋滋声从火光中传了过来,野猪肉中少量油脂慢慢冒出,不久之后,开始有了一点肉香味,进入正常烤制后,刘彻便将“工作”交给了韩嫣,一个皇帝众目睽睽烤肉,未免会让人不适应,有议论。
只不过,一个中大夫撸起袖子烤肉,也挺辣眼睛的……
幸好韩嫣知道“害羞”,让卫青把众人带往远处警戒,这才缓过神来烤肉。
烤了二三十斤肉,可惜在两匹狼面前只坚持了半柱香时间,就没了,吓得刘彻两人赶紧把手里的一块肉给快速吃了下去。
得到两只狼拍着爪子的“保证”后,刘彻才将它们赶走了,开玩笑,这么大的食量,谁养得起?
在上林苑也休息够了,在当日下午,刘彻就踏上了归途,于傍晚到了未央宫外。
只不过他没急着回去,因为有人传来消息,说马鞍马蹬马蹄铁已经投入使用了,效果还很赞。
传来消息的,正是太仆公孙贺,马匹是归他管的,而当初差有司制作时,也同样注明了,由他去试试手,显然,这三样东西一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得知的,也会是公孙贺。
尚冠街这地方,刘彻来过很多回,只不过今天这次很不一般,他是为马来的。
装上那三样东西的,正是公孙贺府上的马匹,作为太仆,本就与马分不开,所以公孙贺家中还有一片马场,也没有人会没事找事,告公孙贺私藏军马之罪。
华丽或者是简朴的房屋,刘彻早就见够了,所以在拜访完刚被迎进偏房,准备成婚的卫君孺之后,他就直奔公孙贺府上的马场,想与他谈一谈马匹的装备问题。
“陛下,这马安上了合适的木制马鞍,人就不容易掉下去,这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这马有了铁铸的马蹬,将士们可以灵活地施展技巧,借巧力卸负担,此物更是厉害。
最后那马蹄铁的作用更不必说,依臣猜测,它至少可以让战马寿命增长一半,这更是臣难以想象的!”公孙贺一边望着马场上士兵骑马驰骋,一边激动地讲解道。
满意地笑了笑,刘彻抿嘴道:“朕当然知道你说的不假,只不过大规模制作与使用,这就要交给上林三官铸造大量模具了。
那群人估计得扩员,铸造钱币本就忙不过来,又加上这些骑兵利器,更加手忙脚乱。”
“陛下,此三物重要的很,臣觉得扩大制作很有必要,不妨另建一司,专管马鞍马蹬马蹄铁的制造得了,咱们的战马可是有三十万匹左右!”公孙贺建议道。
“另组一司?”
“对!”
点了点头,刘彻笑道:“这也未尝不可,这事归你管,你过几天便呈上奏牍吧,朕还要与大臣们周旋周旋才行。”
“陛下深思熟虑,臣听命!”心情大好的公孙贺,仿佛看到了归他总管的几十万马匹击溃匈奴人大军的场面,欣然笑道。
把战马骑兵的事扔到一边,刘彻把焦点放在了卫君孺,也就是卫子夫大姐身上,“怎么,媳妇都拜见祖宗了,什么时候行周公之礼啊?”
“快了快了!”公孙贺面色难得一红,应声回道。
第二百零一章湛卢剑!仁道之剑!
剑之成也,精光贯天,日月争耀,星斗避彩,鬼神悲号。
这是一柄锋芒盖世的宝剑,铸剑大师欧冶子耗费大量时间造成,剑成之后,欧冶子将它进献给越王,而越王爱抚之下,命名“湛卢”。
自此以后,欧冶子就同他的湛卢剑一起名扬天下,开始在众国之中声名叠升,湛卢更是以剑名山,享尽了天下人的赞誉。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加上悠悠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使湛卢山不仅具有秀丽多姿的自然奇景,更有着灿烂丰富的人文景观。
湛卢虽是一把剑,但它更像是一只眼睛。
君有道,剑在侧,国兴旺。
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
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出之有神,服之有威。
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不禁抚剑泪落,因为他终于圆了自己毕生的梦想:铸出一把无坚不摧而又不带丝毫杀气的兵器。这把剑是他一生中最出名的作品,也正所谓仁者无敌,帝王们对此剑的渴望从未消失。
湛卢剑是一把仁道之剑,
也是一把锋利之剑,
“一剑挥落巨石分”,这虽然只是个传说,但湛卢宝剑的锋利无比,却是为很多人验证过的。据《吴越春秋》记载,欧冶子一共炼了湛卢、纯钧、巨阙、豪曹、鱼肠五名剑,而湛卢就列在五名剑之首。
这把剑出身古越,而它此时便在刘彻手中,湛卢剑是昨日周亚夫送进宫的,只不过刘彻当时在上林苑,便被包桑保管一旁,今日从太仆公孙贺府上回来,连夜回到未央宫时,包桑便将剑拿了出来。
“这剑是周将军送进来的?”
包桑点了点头,“剑的确是周将军送来的,臣也找人看过,这确实是湛卢剑!作不了假。”
低头一看,又给剑翻了个身,三个古越字在正面剑底端,三个小篆字在反面剑柄上,古越字的话,刘彻不认识,但小篆字就难不倒他了,果然是湛卢剑三个字。
“周将军说过他怎么得到的么?”
“这是在南越王宫里搜出来的,那士兵不识货,没有上报,当作一般物件丢进了箱子里。
还是一个军侯从南越王宫侍卫那得知此剑位置,才又从杂物堆里翻了出来,要不然就直接运回去都没人知道,这也是时机巧妙,让陛下没有错失此仁君之剑!”包桑眸子在言语间越来越亮,像个老神。棍一样,乐呵呵地道。
湛卢剑的名气,刘彻是知晓的,他倒是不敢直接用手碰剑锋,只是手持剑柄,轻轻切向木桌。
只见木桌在剑刃下,慢慢出现切痕,而刃锋也缓缓下移,直到把桌子切成两半,刘彻依旧没有用力。
在场两人笑了,刘彻瞧着湛卢剑,由衷赞美道:“外不放半分杀气,却削铁如泥,如同平常之剑一般平淡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