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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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十多个骑兵从高斯尔的左右两面包围过来,高斯尔还没有反应过来,各类青铜武器就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我投降!勇士们!先将刀放下,我是国王陛下派来的信使!”
高斯尔骑士很识趣地求饶着,还不忘强调自己的身份,尤其是国王这个词读的很重。
“好吧!我带你去见首领!不要轻举妄动啊!”一众骑兵中,身材最是魁梧的汉子首先发言,看的出来他的威信很大。
“好的!那么你们可以把刀放下来吗?要是误伤了我,你们的首领是要责怪你的!”高斯尔缩了缩脖子,轻声的征询着那个魁梧男的意见,语气中带着影晦的威胁。
“哗啦啦~”听到眼前的这个小白脸这样说,强尼感觉到他也没什么威胁力,于是朝着骑兵们点了点头,顿时响起了一阵收起武器的声音。
紧接着,高斯尔就和受刑的犯人一般被押着前进,搞得他很不痛快。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看到的那个部落群,深入进去看的话,有上百顶帐篷,而这只是走入部落中心的那一段路程两边罢了。
大胆的估计的话,应该有五百张帐篷左右。高斯尔骑士心中默默地想到,心中很是吃惊。
在这样全民皆兵的部落里,几乎是一家人都住在同一顶帐篷里,所以每顶帐篷可以出两个战士,光这个麦克唐纳部落就可以出一千多个战士了。
而且奴隶也算是一类战士呀,如此算来,这个部落预计可以出一千五百多个战士,这也是它的极限了。在这个几万人都是一场战役的年代,一个部落就拥有了欧罗巴一个伯爵的实力了。
苏格兰高地的战士一个个的人高马大的,是整个苏格兰最勇武的战士,哪怕面对全副武装的英格兰重骑士,他们也毫不惧色。
高地上效忠于苏格兰国王的这样的大部落就有十几家,而各色的小部落就更是数不胜数了,他们就是苏格兰对抗英格兰最大的底气。
随后,高斯尔就进去到了一个相对而言最为豪华的大帐篷,一个满脸杂乱黑白胡子的中年大汉坐在一个狼皮木椅上。
“苏格兰伟大的女王陛下的仆人,高斯尔 。 亚尔力见过麦克唐纳男爵大人!”高斯尔左手抚胸,轻微的低头表示尊敬。
阿夏姆 。 麦克唐纳是麦克唐纳部落的首领,也是经过苏格兰的詹姆斯五世册封的男爵,所以高斯尔要行贵族礼。
“哦!爱丁堡的詹姆斯那个家伙给我带来什么消息!”首领很是豪放的说道,一点也没有顾忌到阿盖儿伯爵的摄政王身份。
“这是摄政王大人给您带来的信,请您看一下!”高斯尔装作没有听见的模样,直接拿出自己胸前夹带的信,准备交给旁边的侍女。
“不用了!你直接给我说一下吧!”阿夏姆首领制止了高斯尔的行为,直接吩咐道。
“是!尊敬的男爵大人!”高斯尔忘记了这群只知道打仗的蛮子不会识字这件事了,于是朗声解释道。
“首领大人,主要是英格兰的……”花废了十几分钟,阿夏姆首领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始末,高斯尔松了一口气。
“那么!我们这是要与英格兰那群人打仗了呗!不早说,那么的磨叽干嘛!你们贵族就是磨蹭!”
这一句话说得高斯尔哑口无言,他也没有胆子怼上他,毕竟他们可真是一群野蛮人,要是无缘无故的杀了他,他也没地找理去。
“强尼!赶快叫小伙子们集合起来,每家都出一个战士,爱丁堡的小女王需要我们了!”
阿夏姆首领大声地朝押解高斯尔那个魁梧男说着,魁梧男也大声的应和着,转身就出了帐篷。
接下来,高斯尔就见到令人难忘的一幕,一家家妇女和子女们欢心鼓舞地送别自己丈夫或者父亲,整理好他们的武器。
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五百多个手拿青铜武器的勇武战士们,齐聚到了首领的帐篷前,很是壮观。
“高斯尔骑士!你看这是多么勇武的战士呀!英格兰人又怎么是我们的对手!”
看着眼前身高平均高达六英尺的猛士,而因为经常食用羊肉的关系,胳膊上的肌肉显得格外的夸张。
相较于爱丁堡的那些骑士们而言,除了武器之外,这些部落战士们其他的地方都完胜那些骑士。
像高斯尔这样的骑士,被摄政王詹姆斯 。 汉密尔顿伯爵如同撒网一般,派向了苏格兰的北方高地地区。
就这样,经过十余天的时间,爱丁堡汇集了两万多的部落蛮兵,还有一万多被召集的贵族私兵,以及上百名各色的骑士,这几乎是苏格兰全部的力量了。
虽然人数看上去很多,但是他们几乎有个致命的弱点——武器。
苏格兰的煤铁铜等矿产资源一向都很丰富,可是铁矿的开采难度很大,所以苏格兰人一直用铜和锡混合起来,炼成青铜,成为他们一直使用的武器。
只有那些地方上骑士身披着铁甲,使用着铁制的武器,引的那些高地战士一阵好生羡慕。
1547年,八月十二号,苏格兰所有的军队全部都集合到爱丁堡的郊外地区,摄政王阿伦伯爵詹姆斯 。 汉密斯顿前来举行誓师大会。
高地的那些部落战士们被安排到左边位置,而贵族们私兵的位置在右边,最前方的是各地赶来的骑士和贵族和部落的首领们。
部落的战士虽然松松垮垮地站立着,但是整体上显得格外的精悍,所以刚到来的摄政王大人特地认真的观察了一下。
而因为四年前的那场掠夺之战,骑士们因为距离较近的缘故,很快的征召起来与英格兰人对抗,所以损失惨重,这场战争他们是来凑数字的。
在一群贵族的拥护下,伯爵大人走到特地搭建的木台上,清了清喉咙,放开声音讲到:
“众位贵族们,骑士们!以及女王陛下忠诚的战士们!大家想必已经知道了,南方的那群可耻的盗贼们又在预备着入侵我们的领土!”
“他们在苏格兰的土地上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这一次甚至来抢夺我们的女王陛下!”
“这样的情况下,长老会和众多贵族的商议下,我们决定痛击那些野蛮的英格兰人!”
“让我们在上帝的指引下,一起为女王陛下而战吧!”
“为女王而战!”“为女王而战!”…………
在伯爵大人的演讲下,前排的骑士们齐声高喊着,后面的士兵和高地战士也跟着呐喊着。
第六十四章平克之战(1)
苏格兰的军队在准备着誓师大会,而萨默塞特公爵已经到了约克,正在进行着战前的准备。
“男爵阁下!约克的军营能够容纳住我们的军队吗?”
爱德华公爵急忙地赶往了约克城,还没有喘口气,就召唤来了维泰利 。 奥利萨德男爵,询问道。
“尊敬的公爵大人!我们约克的北方委员会已经安排了四年前您亲征苏格兰的那个军营!我们生怕耽误了公爵您的大事,我们还扩建了不少!”
奥利萨德男爵一路小跑过来,有些发福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额头上还残留着几滴汗液。但是,整个英格兰权利最大的人来了,他能不快速地赶来吗!
“预计,位于城南的军营可以容纳三万军队的入驻!”
对于男爵的回答,爱德华公爵表示还可以,不过对于经常领导军队的爱德华公爵来说,粮食和武器装备是军队胜利最基本的配置。
“那么!我的男爵大人!粮食和武器你准备好了没?”
“当然!尊敬的公爵大人!您是知道的,约克城就是为了苏格兰而成立的,整个约克仓库里拥有808965英镑的黑麦,以及105000英镑的燕麦!”
“这些足够目前一万五千的军队食用四十天之久,也可以满足一千匹战马的一个月需求!”
在中世纪,战马一般都只是食用燕麦来维持体力的,而坑爹的是燕麦每英亩的收获只有普通黑麦的三分之一。而价格却比黑麦贵了十倍不止。
所以,在当时,一匹马每天消耗的金钱是普通士兵的十倍。即便是骑士们,平时也是以大麦和燕麦混合一起喂的,但是在战争时期,必须要用燕麦来喂的。
“而且,我们库存有三千把长弓,十万支利箭,五百副重甲,一千余支火绳枪!”不等爱德华公爵询问,男爵已经一口气全说了出来。
“等等!火绳枪的火药够用吗?”爱德华公爵听到这里,不由的问到。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战争经验的将领,爱德华十分喜欢用火绳枪这种新式武器,他认为这有效得减少了对于士兵的依赖,有利于以少数对抗多数。
“那个!公爵阁下!我们的军队对于这种新式武器很不熟悉,所以只有够一千多火枪手使用五次左右的份量。”
“好吧!你先下去吧!准备好香喷喷的烤羊给那些远道而来的士兵们庆贺一下吧!”
爱德华公爵知道士兵们的军心是很好收买的,一点微不足道的羊肉,就可以让他们拥有高昂的士气。
“啊?好的!公爵阁下!”男爵大人很是惊讶公爵大人为什么要求他这样做,不过身为属下,他没有多嘴问到。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在滴血了,为大军准备粮草已经快压干约克城的血了,再来一次这样的犒军,如果要是这次战争没有胜利的话,约克城就会破产了。
八月十三号,爱德华公爵大人正式来到了军营,召集了主要的贵族们来分配一下队伍,把弓箭手和骑士们集中起来。
再选出五百多个身材高大的步兵穿上重甲,充当重步兵的角色。然后再筛选出会使用火绳枪的一千余士兵组成火枪方队。
之后,公爵大人又挑出一千余人的年老衰弱的士兵来当任后勤营,负责运送粮食。而此时的沃里克伯爵也赶到了约克城,怀着郁闷的心理统领着后勤营。
爱德华公爵又挑出一千余精锐的民兵担任自己的护卫,专职保护自己。
这样到了十四日,整个军队就焕然一新,完全没有了来时那样乱哄哄的场景。
这时,爱德华统治的这路大军,拥有着两千人的弓箭营,一千人的火枪队,五百重步兵,一千重骑兵,一千轻骑兵,一千的护卫军,一千的后勤营,九千余人的轻步兵。
而苏格兰拥有着接近五千的骑兵,两百的重骑兵,以及两千人的弓箭手,还有最多的两万三千人的步兵,以及两百人的火枪手。
英格兰的军队在爱德华公爵的带领下,冲出了七十三英里长的哈德良长城,也就是一百一十七公里长的罗马长城,行军到了苏格兰的领土。
而公爵大人率领的军队后面,跟随着一大群小行商们,以及很多做男人生意的鸡女缓慢地跟随着军队前行着。
而那些大商人们却停留在约克城,等待着那些胜利归来的士兵们来卖出珍贵物品。
一般而言,士兵们只会将价值弟的物品出售给那些小商人们,而非常有价值的货物只有大商人能够吞的下。
大军如同蝗虫一般扫向了苏格兰的村庄,士兵们也是嗷嗷叫似的扑向了那些木制的房屋。
村庄也很快的做出反应,不过几十个青壮的力量敌不过庞大的英格兰大军。
很快,边境附近的几处村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