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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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一项不知道为爱德华收买了不少人心。
爱德华正品尝着烤鹿,突然露西在耳边说道:“陛下,一位流浪的骑士请求见您一面!”
第二十四章格伦维尔。理查德
“什么?他怎么知道我在这的?”“不!他是求见一下庄园的主人!”
“哦!那你先给他上一份晚餐再说吧!我吃完就去见他!”“是!”
露西征求了爱德华的意见后,向伊丽莎白和霍华德提着裙子,弯着腰,慢慢地退出了餐厅。
露西不紧不慢地朝着庄园的大门走去,一路上的其他仆人见到露西后,都自觉的站到路边,为她让出了道路。
而露西也朝着他们微微一笑,没有露出一丝的傲娇的神色,很有礼貌的回礼。
“你看露西多幸运呀!可以服侍国王陛下!”“是呀!而且陛下的脾气还那么好!”缩在角落的两个年轻男仆用充满嫉妒语气说着,不时地用余光扫着露西行走的背影。
露西没有听到这些关于她的话题,就算听到了也只会心中一笑,当她成为爱德华侍女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承受其各色人等的嫉妒仇恨了,一些议论算不得什么,对于她们姐妹早已习惯了。
露西扭着细腰,淑女式的走到了庄园的大门前。
只见,一个身着黑白色交加的贵族便装,看上去三十多岁的骑士正用手抚摸着一匹黑色的骏马。
骑士披散着金色的长发,衣服上满是灰尘,脸上好像被树枝什么的划了一道新鲜的血痕,腰间挂着一把二英尺长的细剑,脚着一双厚厚毛茸茸的牛皮靴也裂开了笑脸,满是历经风霜的俊脸还带着一丝笑容,紧紧地盯着自己的坐骑——一匹黑色的骏马。
这妥妥的就是言情小说里的英雄骑士在世呀!
露西带着微笑走到骑士先生的跟前,行了一个淑女礼。
“先生!我家的主人邀请你先进去享用晚餐,他现在正在处理一些事物,马上就到!”
“好的!感谢您的主人邀请,但是能先给我这个小伙伴准备一些需要的草料吗?”骑士对着露西请求道。
露西看着那匹灰尘扑扑的黑色骏马,其肩高达到了五英尺左右,比自己的头顶还要高上一头的距离。其黑色的鬓毛随着风而飘扬着,一股说不出的范让人着迷。
哪怕露西不知道这是什么种类的马,但是光看外形就知道这是匹好马,一匹不亚于亚瑟的良马。
“可以!辛格,你将这位骑士的马牵到马厩,让马夫好好地照料一番!”露西对着这位骑士客气了一下,随即点了一个吩咐看守大门的男仆去牵马。
“请跟我来,我们为你准备了丰盛的晚餐!”露西指引着骑士前往小餐厅,那里是国王平时一个人享用个人午餐的地方,而爱德华几乎不用了,他一直喜欢这种团圆式的长桌聚餐。
等到爱德华享用完了晚餐,就被露西带到会客厅,此时那个灰头灰脸的骑士已经焕然一新了。
英俊的骑士似乎不见意洗澡,浑身散发着一股清新的气息,在这个中世纪末期的欧洲,是一种很难得有人可以拥有的。
作为英格兰的国王,爱德华是十分热爱洗澡的,所以在他的带领下,整个王室的成员和奴仆,几乎每个星期都回洗一次澡的。
但是在以王室成员为首的欧洲卫道士中,他们更是将洗澡视作堕落的根源,许多人终其一生都不曾洗澡,这其中包括著名的查理大帝,维多利亚女王等大批欧洲君主,而他们更是将这种习惯作为其的个人成就大肆宣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从中可以得出结论,中世纪的女的,能被人上也是一种难得呀,尤其是穿越到那时的哥们,能够喜欢贵族小姐的,我是非常和佩服敬仰的。
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人认为洗澡对身体不好,都认为热水会使毛孔扩张,这样细菌更容易侵入身体。
当时的贵族们浑身散发着有毒气体,哪怕再美丽俊朗的面孔都会被那臭晕死人气味给打败,而为了掩盖身上的臭味,就需要使用大量香粉来遮掩,所以这就是法国香水闻名于世的原因。
这就是为什么当时的欧洲人对亚洲的香料有着如此浓厚的兴趣的原由,因此当时的欧洲人不洗澡甚至可以看做是后来他们开拓海洋,四处殖民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说欧洲人开启大航海是有很多因素构成的,不像一些历史小白文里写的那样,中国人一旦没有明朝的封海令就会开启大航海,殖民世界,从此迈向另一个高峰。
而欧洲人这种恶习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当时在欧洲盛行的流感和鼠疫。据记载在14世纪中叶发生的横扫欧洲的黑死病的侵袭下,一度发展到10万人口的伦敦市,一下子减少了三分之一的人口,所以说在中世纪住在城市反而更加危险。
直到1750年,也只有6%的巴黎宫殿房屋中才配有卫生间。而到18世纪后期,医生们才开始建议人们每天洗手、洗脸和洗脖子。从此欧洲人才最终走上了勤洗澡的卫生之路!
故此,爱德华一眼看出这个流浪骑士洗过澡后,对他的印象不由的有了一丝好感。
“来自远方的骑士,不知我能否有幸知晓你的大名?”“当然!尊贵的男爵大人!”爱德华之前让露西透露给他自己是一个男爵的身份,不得泄露自己是国王的事实。
而事实上流浪骑士不是真正的骑士,准确的说应该是是准骑士,是骑士的预备役,一般都是贵族的非长子,成年后被赶出家门。
贵族们打仗的时候就喜欢招揽这样的流浪骑士,不仅具有优秀的素质,而且还一个个自备兵器和马匹,省了他们好多钱。
当然了,骑士们不是免费的,事后立功后是要用骑士领来册封的,他们是以成为一个拥有封邑的真正骑士为目标的。
而爱德华称呼他为骑士,这是一种尊敬的说法。
“吾名格伦维尔。理查德,来自于南安普顿的理查德骑士领的理查德家族!”格伦维尔不紧不慢地说着,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沧桑感,要是对面是一个女孩子的话,肯定会被他英俊的面孔和带磁性的声音所迷惑,然而,爱德华是个男的。
“我是理查德家族的长子,我的家族是在为王室的争战中,获封为骑士的!””既然你是长子,那么怎么会成为流浪骑士呢?”爱德华好奇的问到。
第二十五章安排
“我之所以决定流浪,那是因为我的父亲年纪已经不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蒙主的召唤而离我而去。而我一直希望见识一下南安普顿郡以外的世界!所以我选择现在就出来!”格伦维尔叹了口气,随即双眼又燃起了火焰。
“我打算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到英格兰各处逛一逛,长长见识,然后再回去家乡继承父亲的封邑。”
爱德华没有想到在中世纪还有一个这样的驴友,不过现在这副模样是不是有点太寒酸了。
只见洗了澡的格伦维尔换上了一件衣服,整个人显得英武不凡,极度得有男神气质。
只不过那已经露出小洞的袖口已经出卖了他现在的囧境。
“骑士先生,那你现在怎么……”爱德华有点不好意思的指出来,只能委婉的提醒道。
“额,怎么说呢?”格伦维尔似乎知道自己现在的尴尬处境,“英格兰总有一些喜欢不问自取的家伙!”
“那你的随从呢?”爱德华接着问到。
“当然!英格兰还有一些喜欢拿不到就用抢的家伙!”格伦维尔无奈的耸了耸肩膀,露出个你懂的笑容。
“呵呵!先生,你是个挺有幽默感的人!”
“是吗?我倒不觉得自己是个幽默的人,恰恰相反我感觉自己是个孤寂的人!”格伦维尔自嘲的说道,嘴角微微的泛起一丝嘲讽的笑容。
爱德华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不过他的应对水平以及说话条理程度来看很是不错,不像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说出来的。
而且双手手掌带有厚厚的一层茧子,大拇指的内面也结起了茧子,勒痕很是明显,这是长期挽弓造成的。他应该是个骑士阶层出来的人。
长期以来,人们受到教育的机会很少,而整个英格兰只有两所大学,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
而当时的威廉·托马斯这样形容大学:“出生卑微者的子女被送去学习,以获得赖以为生的知识。”
此人是亨利八世的宠臣。从他的言论可知,大学教育在当时英国地位可见一斑,于是中世纪就可想而知了。
中世纪时期,英国贵族教育传统依然承袭骑士教育,训练内容以军事技能为主,书本知识等欠缺。贵族子弟也普遍更为重视打打杀杀,而不是读读写写。而像格伦维尔这样带有点文气的骑士,一般就是凤角毛鳞的存在了。
整个中世纪,英国贵族与乡绅阶级都较为轻视教育,他们连名字都不会写。而即使到了都铎王朝时的亨利八世时期,上过学的乡绅也不多;到了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依然有枢密院贵族无法在公文上签上自己大名。
16世纪英国社会开始转型,由封建经济慢慢转换成资本经济社会,而一些乡绅们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得以进入议会下院,政治地位提升。原来的骑士教育无法面对这种转型。
当时不仅受到海外殖民对知识的需求,而且还受到文艺复兴影响,文化知识开始世俗化,贵族意识到,拥有学问的bigger更高……还有各种罗罗嗦嗦的原因。
到了这个时候,英格兰的贵族教育方式才转型,越来越多贵族和乡绅的孩子被送到大学读书。
其实正是后来大学教育在英国的兴起,才造就了英国维持庞大殖民统治的基础,对英国成为海上强国起到了重要作用。(英国说:虽然我起步晚,但我跑得快呀!)
“男爵阁下!还未知晓您来自于哪个伟大的家族?”格伦维尔好奇看着爱德华,颇有礼貌地问道。
他一定来自一个地位尊贵的大家族,小小的年纪竟然说话条理清晰,语气中还带着一丝上位者的气息,他一定是个大人物,格伦维尔心中不由的猜测着。
“哦!没有什么,我只不过是与国王陛下同属于都铎,而我的家族只不过是个支系罢了!”爱德华说谎不带结巴的,顺口就说出来了,语气中找不到一丝的颤音和紧张。
哪怕已经料到爱德华的背景很强大了,但是在爱德华那轻描淡写的话中依然能够感觉到他的权势和地位的重量。
“哦!上帝!原来男爵您来自于伟大的都铎王室,请恕我失礼了!”格伦维尔的语气已经带着一丝恭敬和颤音,显然,这个消息给他的刺激很是不小。
“天呐!我看见了什么,一个王室的成员!”爱德华这个假身份让格伦维尔的呼吸都有些紧张。
爱德华王室支系的身份不重要,但是在英格兰就不同了。众所周知当今的国王爱德华六世身体虚弱不堪,搞不好会早夭。
这时,他的支系身份就有可能夺取王位的竞争中很有优势了。毕竟在英格兰这个保守的国家,女性继承王位对于那些守旧的贵族来说是个难以接受的事情,那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无奈的结果。
要是他争口气的话,未尝不是没有可能坐上那个让人垂涎三尺的宝座。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