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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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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峰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这些免费看戏的:“你们跟着干什么呀?看戏呀?这有什么好看的,都回家去!”
    万峰的语气非常的冲,里面似乎有压抑不住的怒火。
    那些跟着准备看戏的学生面面相觑,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
    “还有,都特么的把嘴给我关严实点,若是谁去告诉老师让我知道,看了我怎么收拾他!”
    “呦呵!挺牛笔的呀!”有人不服气。
    万峰一个凌厉的目光像飞箭般射了过去:“你要不要算一个?”
    这个时候万峰不介意再得罪几个,如果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再多两个又何妨,至于人多他能不能打过根本就没考虑,起码气势上不能落下风。
    气势这东西是很诡异的玩意儿,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直诛人心。
    没有人再出声了,那些人也没有再跟着万峰,大概是被万峰弥漫出的王八之气镇住了。
    最后只有万峰和谭胜哥俩走进了树林深处。
    三月的树干上勉强能看到星星点灯般的绿意,虽然总体感觉还是光秃秃的,但百米外的人已经看不清树林里发生的事情了。
    万峰走到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这颗大树有一搂粗,是这片树林里最大的一棵树了。
    万峰挽起了袖子站在谭胜的面前。
    谭春停在谭胜身后三米多远的地方,冷着脸看着万峰。
    “赖皮蚕,你欺负别人和我没一点关系,但是想欺负老子你是打错了主意,今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几斤几两。”
    谭胜一咧大嘴:“我就欺负你怎么滴?就你这小样,我腰一掐让你哥三。”
    万峰嘴角一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也就知道了,来吧!你们哥俩是一个一个上还是一起上?”
    “还用我哥,我自己就能揍过你!”谭胜把书包挂在树上,然后就挥着拳头冲了过来,到了万峰面前他不是出拳打人而是伸出两手似乎要抓万峰的脖领子。
    这是要摔跤吗?
    这和万峰在龙江时打过的仗有很大的不同。
    在龙江的时候他们打仗除非打成胶着才会摔跤,通常都是上去先是一顿乱拳乱脚,除非被对方抱住才会摔跤。
    但是这货上来怎么就是这套?
    万峰可没打算和谭胜近身肉搏,他身子一闪,左手在面前一划拉挡开谭胜的两手,右手一拳就呼在谭胜的脸上。
    虽然万峰在重生前生性有点懦弱经常受别人欺负,但也是打过很多次仗的人,在经常挨揍的情况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人在打仗时最容易激动热血上头,从而脑袋混乱失去理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看不清场上的形势导致动作变形失误最终陷入被动之中。
    这些不利因素自然不会在万峰身上出现,他的头脑非常的冷静才能一拳就击中谭胜的脸部。
    这一拳的力量不轻,谭胜被万峰一拳干到脸上,本能地去捂被打中的部位。
    在打仗的时候这种举动就是大忌了,你去照顾自己被打的部位就等于放弃了防御,那么下一波的打击会更加的凶猛。
    趁他病要他命,万峰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又是接连两拳挥去,左手一拳击中谭胜的另一半面部,右手一拳捶在他小肚子上最后还免费赠送了一脚。
    谭胜就蹲在地上一手捂脸一手捂肚子。
    “就你这小样,我一泡尿淹死你全家,起来!接着打,今天让你见识老子的厉害。”
    万峰说话间向谭胜走去,要打就一次打得他彻底老实,剩的以后他还不服。
    “行了!”原本在一边准备看他弟弟狂扁万峰的谭春见谭胜一个照面就被万峰打倒了,吼了一声就冲了上来,一脚就把万峰踹了一个跟头。
    谭胜捂着自己被万峰打青的眼睛发狠道:“哥!狠狠揍他,揍得他忘了自己姓什么!”
    “敢打我弟弟,看我怎么收拾你!”谭春的表情相当的狰狞。
    万峰一骨碌就从地上爬了起来黑着脸看谭春。
    “呵呵!我以为你会装比到底呢,沉不住气了?来吧,我今天把你哥俩一勺烩了以后你们就不会人五人六了。”
    “吹牛比!”谭春对着万峰冲了过来,势必下山猛虎。
    万峰微微猫着腰看着谭春冲过来,待谭春像火车般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猛地往地上一蹲。
    谭春因为冲击的速度太快,万峰猛地身体一矮他就从万峰的身上飞了过去。
    一点没错,就是飞过去了,至于原因当然是万峰用自己的身体当障碍物才能产生的后果。
    谭春身体被万峰身体绊得一个空翻落到前方地面上。
    幸亏这里没有荆棘,否则那些毛毛刺刺就够他喝一壶的。
    在谭春被他身体绊倒后,万峰迅速地绕到了那颗大树后,待从树后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
    这棵大树是万峰今天上午课间操时到这里就找好的,这根棍子就是他藏在这里的,这根棍子的目标就是为了对付谭春的。
    如果他和谭胜单挑的时候谭春不动手,这根棍子就不会出现,他自信对付谭胜还用不着借助什么工具。
    但是谭春就不同了,这家伙的个头确实让万峰忌讳,所以他预备了这个杀手锏。
    他还没认为自己靠拳头能打过比自己高一头的谭春。
    当谭春刚挣扎着从地面爬起来的时候,一根棍子毫不留情地落在他的腰上接着第二棍就落在他的屁股上。
    谭春妈呀就叫了一声,回头看到万峰拎着一跟一米半长左右的棍子正对着他的大腿扫了过来。

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谭春彻底地懵比了,只感觉心里一股寒气上升直冲天灵盖,整个人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颤。
    在他为数不多的打仗史上,这还是第一次领教棍子的厉害,幸亏这棍子没奔着他脑袋而来,这要是抽到脑袋上会不会打死人?
    一念至此,谭春本能地拔腿就跑。
    “谭胜快跑!”谭春边跑边喊,速度简直如脱肛的野马一般。
    “有能耐别跑!”万峰拎着棍子在后面追。
    谭春人高腿长又在亡命状态之下,跑得就像风一样自由,万峰哪里追的上。
    谭胜还在捂着脸回味刚才万峰那两拳给他带来的异样滋味。
    万峰这活王八太不是东西了,有一拳打在他眼睛上,到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双层的。
    谭胜正在回味间看什么都是成双成对那种新鲜的感觉时,耳畔猛听得谭春喊他快跑的声音。
    把捂着脸的手挪开他就看见一副诡异的景象:两个谭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风的兔子,两个万峰在后面追,手里还拎着两根棍子。
    谭胜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双层的影像终于重合成了一个。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钟的功夫才明白过来此地不可就留。
    于是乎,这货也转身就跑,跑路时还没忘记挂在树上的书包。
    按照前两次和杨海肖军做战的套路,万峰的追赶依然是虚张声势,别说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会真的追上谭春。
    诛人不如诛心,他知道这一仗足以给谭春哥俩心理上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他们以后都会在他面前老老实实的。
    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级再无人敢惹的局面。
    有这一层就够了,毕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学打仗玩。
    谭春跑了,当万峰回到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谭胜也跑了。
    那些被万峰喝止的学生还在树林边等待,然后他们就看见谭春哥俩狼狈不堪地从树林里冲出来连句话都没留下就奔向远方。
    又过了几分钟万峰完好无损的施施然出来了。
    那些看戏的人全体傻眼。
    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还要到大队院里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没功夫和这些家伙说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没打过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里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里经常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就是仗着他有一个身高马大的哥哥吗,如果没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里真的不算什么。
    “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这些家伙说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这个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这个人现在竟然还在这里!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这里,因为他娶了一个当地的女子。
    不过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嘴里说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说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没见过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个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这玩意在城市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依然是个时髦的东西。
    当时农村要听个什么节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队的有线广播,很少有家庭有这玩意。
    起码洼后队就没有一家趁这种电匣子。
    红崖县本身就属于渤海市管辖,和渤海市的距离也不过四百多里。
    张广普因为经常回城的缘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时髦的东西。
    如果万峰想得没错,就在明年的春天,这家伙弄回来一台八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这掀起的高潮可比他那收音机掀起的高潮波澜壮阔的多。
    这让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的人终于知道坐在家里看电影是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还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一个两米高的台子,经常搬出来和乡亲们一同欣赏。
    当年万峰还去看过一次,依稀记得演得是一个叫《孔雀胆》的戏剧。
    不过万峰和张广普前世没什么交集,这一世有没有交集现在他也说不清楚。
    因此,这个名字在他脑海里存在到小树屯也就烟消云散了。
    …
    小姑娘许美琳今天对万峰颇多怨言、不为别的没糖吃了。
    不但没糖吃了,连一切和甜的有关的东西都没有了。
    大哥哥告诉她小孩老吃糖对牙齿不好,牙齿不好胃口就不好影响身体发育。
    糖不让吃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了牙膏牙刷牙缸,并叮嘱她一天最少刷一遍牙,最好刷两遍。
    而且还手把手教她正确的刷牙方式。
    牙膏虽然也有甜味,但毕竟不能当糖吃,这让她的心里充满的怨念。
    她哪里知道万峰这家伙肚子里的小算盘。
    万峰的小心眼是让她从现在起就保护好牙齿,免得长大了和他处对象亲嘴时嘴巴里有味道。
    八七年他全家从龙江搬迁回勇士公社的时候,就住在许美琳家前面大队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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