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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妃本纯洁之轻狂太子妃-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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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这一声如雷鸣般的“好”是牛辉喊的,他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几步绕过桌子推攘着拥挤的人群走到牛莎莎面前,拉着她上下端详个不停,仿佛从来就不认识这个妹妹一般。

    “莎儿,没想到你竟有这样的才华。”现场出题,现场对答,这一下也由不得牛辉不相信了。

    牛莎莎小小的得意了一把,打趣道:“呵呵,哥哥可还要请西席先生来教授与我?”

    “你这个丫头。”牛辉颇为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心里暗道:怕是只有你教授西席先生了。

    “呵呵……”牛莎莎吐了吐舌头,俏皮地笑了。

    牛辉拉着牛莎莎端详的当口,现场已是一片沸腾。

    新一代才女在他们的眼前诞生了,各种议论声,赞叹声,品评声此起彼伏,那激动劲儿简直不可言说。

    姚梦雨也细腰款摆地走过来拉起牛莎莎的手,叹道:“今日一见妹妹才知道,姐姐这京城才女之名真是当之有愧啊。”

    “呵呵,姚姐姐过奖了。”牛莎莎嘴上这么说着,可那脸上却连红都没红一下,其无耻的程度可见一斑。

    “妹妹堪称大才,不知在家都读些什么书啊?可否借给姐姐一阅?”姚梦雨突然觉得自己十几年的书怕是都白读了,这小丫头一出口几乎就压住了她。就刚刚这么一转瞬的时间,她自问都不能作出一首如此工整的诗句来。

    “……”

    她可不可以谦虚点说:我读的书你都没读过?我都是读金瓶梅,玉女心经手抄本的。

    见她只低着头不说话,姚梦雨追问道:“妹妹可是不愿?”

    “呵呵。”牛莎莎扭捏着干笑了两下。她不是不愿,是不能,她看的书要是说出来,别人还不把她当怪胎看啊。不过,她瞄了一眼哥哥牛辉,心里顿时有了主意,“让姚姐姐见笑了。我不过是随意读些哥哥书房里的书而已,若姐姐喜欢,我让我哥哥借给你啊。”

    一箭双雕,把姚梦雨推到哥哥那里去,既可以解了她目前的纠缠,又可以给她和哥哥之间多制造一些机会。

    果然,闻言,姚梦雨朝一旁的牛辉投去深深的一瞥,跟着又赶紧娇羞地低下了头。

    牛莎莎看得一阵窃笑。

    她那哥哥洞察力强悍是不错,但对自己的事情好像就没那么精明了。想到此,牛莎莎挤眉弄眼地凑到姚梦雨耳边,小声道:“姚姐姐,你是喜欢我哥吧!记得经常来找我哥借书看哦。剩下的,可就要看你自己的了。”

    “啊?”姚梦雨一下惊得叫出了声,她没想到这丫头不但诗词了得还连她的这点小心思都看出来了。

    这丫头是不是太精了一点?说她以前是傻子这谁能相信啊?

 第四十八章秘密通道(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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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牛莎莎技惊静文楼,可以说是玩得很开心。主要原因是杀了那个京城第一才子齐景怀的锐气,又给姚梦雨和牛辉之间制造了接触的机会。

    那晚回到家的时候牛辉拉着她左右盘问,她的说辞都是在栖霞寺的时候跟寺里的印光大师识过字,看过一些书籍而已,最后牛辉还是半信半疑的走了。

    说起印光大师,这两日牛辉去了易州,牛莎莎在家闲来无事,便想起了去栖霞寺看望印光大师。

    为了加强这具身体的锻炼,牛莎莎是十公里越野跑着到栖霞寺去的,为了路上方便,她还特意换上了那晚去千娇楼穿过的男装,既轻松又简便。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她也没有惊动相府里的任何人,只给竹韵留了一封简单的信。当然,这个简单是对她而言的,她写的全是简体字,用不惯毛笔,字又太难看,也不知道竹韵看不看得懂。

    栖霞山位于京城西郊外二十多里处,这个距离对于牛莎莎越野跑来说刚刚好。栖霞山山体延绵,风景秀丽,而山上的栖霞寺是整个京城闻名的古刹,香火鼎盛。许多京城里的香客都是头天就出发,在寺里寄宿一晚,以便于赶上翌日能烧上头柱香。

    第二次来到这里,牛莎莎心里感慨万千,有一种仿若隔世的感觉。

    不,准确地说,真的是隔世了。这里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个接待站,对这里,她应该说是有着很深厚的感情。

    到了栖霞寺,牛莎莎没想到印光大师已经站在大门口等她了。

    “阿弥陀佛。施主,你终于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出现在栖霞寺门口,印光大师隔得老远的就打了一个佛号,他站在寺门口的台阶上依然宝相庄严,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金灿灿的阳光挥洒在他的身上,映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圈。

    “大师近来可好?”牛莎莎弯腰撑着膝盖,笑眯眯的喘着气问道。

    这具身体的底子实在太差,她一路跑一路休息,到了这里仍然是累到快散架了,花的时间也是她以往越野跑的三倍还不止。

    印光大师将牛莎莎上下打量了一番,双手合十点了点头,“前几日牛大公子差人来说大小姐已经全好了,如今一看施主确实大好,托施主的福,老衲也一切安好。”

    望着印光大师,牛莎莎灵动的大眼眨了眨,嘿嘿笑道:“小女子的病能好,这都多亏了大师这些年的照顾。大师,呵呵,中午可还有免费的斋饭吃?”

    她自己都觉得好笑,搞得好像她每次出现在栖霞寺都是为了来蹭饭的。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她是真饿了。这个时代没有方便携带的即食食物,更没有营养充足的军用压缩食品,她早上出门的时候又还早,只在厨房里随便找了一点东西填肚皮,这一路跑来,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印光大师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说道:“呵呵,斋饭自是免不了的。只是比起丞相府的膳食来差了许多,施主不要嫌弃寺里的斋饭清淡便是。”

    “呵呵,大师哪里话,只要是免费的,什么我都能吃。”也许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在这寺庙里生活过九年,与这间寺庙的一切都有着不可言说的感情,两人说起话来也显得很是随意。

    牛莎莎说笑着与印光大师一起拾阶而上,忽地,像想到了什么似的问道:“咦?大师刚才说我终于来了,难道大师早就知道我要来?”

    “阿弥陀佛,意料之中的事。老衲知道施主要来,也知道有人要见失主。”印光大师说的话高深莫测。

    “有人要见我,谁呀?”牛莎莎一怔。

    这间栖霞寺是她第一次落脚的地方不错,但在这里,她除了认识印光大师和偶遇的百里擎天之外,不再认识任何人了。难道是百里晴天要见她?

    一想到此,她的心就猛跳了两下。不会是那日在水下占了他的便宜,那厮找她算账来了吧?

    老实说,对于这个百里擎天她总是觉得很神秘。一身贵气,怎么看也不像是信奉鬼神之说的人却又偏偏出现在栖霞寺这种地方;那日在玄武湖边,他明明也是去观看文人士子吟诗作赋,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又反其道而行之显得有些忧国忧民;并且他长相俊美,棱角分明,一身锦衣华服看上去斯文有礼,可偏偏他身上贲张的肌肉发达有型,又像是长期锻炼而致。总之,牛莎莎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个人。

    此时已是午时,到栖霞寺上香的香客络绎不绝,来来往往。牛莎莎在印光大师的安排下吃过斋饭便跟在印光大师的身后,直朝内院走去,东拐西拐的,到了一间面积颇大的禅房。

    牛莎莎环顾四周,这里被打扫得干净整洁,除了靠墙摆着一个堆放着经书的多宝格架子外,就只有一张床和一套桌椅,床上一个小几,上面摆着木鱼、佛珠和经书,旁边便是一个打坐用的蒲团。

    “大师,这就是您居住的禅房么?”牛莎莎随口问了一句。

    不知道是不是没听到,印光大师并没有答话,而是直接走到那个百宝格架子前,往一边用力推开架子,后面露出了一道暗门来。牛莎莎心里更悬乎了,到底要见她的是什么人啊,还要走暗门?难道是印光大师金屋藏娇的美人儿,或者相好的?牛沙沙暗自猜测着。

    这时,印光大师才回过头来对牛莎莎说道:“施主,请跟我来吧!”说完,他便一弯腰,率先进入了低矮的暗门。

    牛莎莎踌躇了一下,出于对这位曾经照顾过她九年的大师的信任,她还是跟在后面走了进去。

    进入暗门便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甬道又窄又矮,仅能供两个人弯着腰通过,光线也很暗,但每隔一段便会有一只火把插在石墙上,由于通风不好,甬道里有一股潮湿的霉臭味夹杂着火把燃烧的桐油烟味,呛得牛莎莎不停地用手在鼻尖前扇着。

    牛莎莎忍不住又在心里暗自腹诽:搞得这么隐蔽,保不齐这个甬道就是印光大师到某个俏尼姑那儿偷情的专用通道。

    印光大师又哪里会知道牛莎莎这个龌龊之人的龌龊想法,只带着她静静地往前走着。

    走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前面光亮起来,光线越亮即显示要到出口了。

    出口是一个山洞,牛莎莎一到洞口就狠狠滴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都快熏死她了。印光大师却站在旁边淡笑着,一点没有像牛莎莎那般难受的样子,可能是经常出入这条甬道,早就习惯了吧。

    出口外面依然是绵延的青山,从地理位置来分析,应该是栖霞寺的后山。沿着山洞面前一条崎岖的小路,他们走了大约十多分钟的路程到了一个小院前。

    这个小院看上去甚是普通,茅草屋,竹篱笆,就像是一般的农家小院。竹篱笆的院子里一棵大树一把竹椅,几只鸡正在地上刨食,而茅草屋的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看不清里面的情景。

    “阿弥陀佛。施主,你要见的人来了。”印光大师站在院门口打了一句佛号。

 第四十九章 无奇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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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陀佛。施主,你要见的人来了。”印光大师站在院门口打了一句佛号。

    许久,茅草屋里才有了动静,一个看上去40多岁,长发遮住了半个面孔的男人从里面慢慢移了出来。之所以说是“移”,是因为那人根本就没有腿,身下垫着一个木板,那人坐在木板上,一点一点的往前移动着,整个移动的过程全靠双手。

    他移动得很吃力,像是已经力气耗尽一般。

    这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见自己?

    牛莎莎狐疑的打量着面前这人,只见他一身土色布衣,生的小眼睛大鼻子,头发长乱,像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乞丐。但是等等,他的那双小眼睛和大鼻子,牛莎莎仿佛在哪里见过。

    对了,他的长相与前晚她在千娇楼见到的那个白苍长得极像。不光是长相,就连神态都如出一辙,完全就是那白苍的翻版,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对于白苍的那个“格格巫”似的大鼻子,牛莎莎记忆尤深。虽然长相和神态都如出一辙,但她敢肯定他们俩不是一个人,因为白苍看上去不过二十**岁,而眼前这人至少都快五十岁了。而且,白苍锦衣华服气势凌人,不像面前这位那么落魄。

    左右打量了半晌,牛莎莎终于忍不住试着问道:“这位前辈……呃……大叔。是您想见我吗?”

    那人望着一身男装的牛莎莎点了点了。

    “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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