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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部分

将门凤华-第299部分

小说: 将门凤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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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王,可有什么办法,让我见一见宁儿?”他说着,往姜砚之的身后看去,东看看西看看,一直看到一棵红梅树,这才定住了。

    “三大王,我宁儿可是在红梅树下。他虽然是个小子,却像是投错了胎似的,最喜欢华美的衣服,喜欢那些哼哼唧唧的小曲儿,喜欢花红柳绿。”

    “我一直都在懊悔,是不是我逼得太紧了,才把我的宁儿,逼成了他不喜欢的模样。”

    听到这里,闵惟秀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孕真的不好,老是想哭……

    再看梅花树下站着简宁,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她从怀中,掏出了一瓶牛眼泪,递给了姜砚之。

    兴许是那头小青驴太丑,又喜欢撅着屁股唱歌,把母牛都气哭了,昨儿个他们倒是接了好大一瓶牛眼泪。

    简家人相聚了好一会儿,姜砚之才提醒道,“简枢密使,简宁的时间怕是不多了。”

    他的心愿已了,没有什么理由,再在人间徘徊,是时候去转世投胎了。

    就这一会儿功夫,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淡,淡到快要消失了。

    简宁一愣,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擦了擦眼泪,笑道,“阿爹阿娘,宁儿再给你唱最后一曲吧。”

    他说着,往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了梅花树下,开始唱了起来。

    唱的正是他名动京城的那一曲鹊桥仙。

    唱着唱着,突然之间,响起了三声破铜锣嗓子,闵惟秀扭头看过去,只见简家的三个国字脸男人,学着简宁摆着姿势,一字一句的唱起了鹊桥仙。

    他们虽然唱得荒腔走板的,难听得要命,但却唱得很熟,一句词儿也没有错,显然平日里在经常偷偷的私下练习。

    简宁听着,笑了笑,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鹊桥仙。

 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全本小说网,HTTPS://。)//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姜砚之点了点头。

    手指头在马车窗边轻轻的击打着,“惟秀啊,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简枢密使也喜欢唱小曲儿的啊!”

    闵惟秀无语了,马屁精!

    见闵惟秀的心情好了一些,姜砚之笑道,“你不是想吃樊楼的烧鹅么?咱们这就过去吃。明日我便要去大理寺看卷宗了,咱们走了这么久,怕是卷宗都要堆积如山了。”

    闵惟秀想了想樊楼的烧鹅,顿时觉得嘴馋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个一口能够吃下一只去。

    樊楼还是老样子,姜砚之同闵惟秀一下马车,那小厮来宝便迎了上来,眼睛放光的说道,“三大王,我们东家可想死您了!您可算是回来了。”

    姜砚之小心的扶住了闵惟秀,“李明白人呢?净会说空嘴皮子话,小爷我可是九死一生才回来,他这个当兄弟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来宝点头哈腰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东家一大早就吩咐了,早就给您备了好酒好肉,那老参汤从昨儿夜里便开始熬了,当真是老底子都掀出来了。您惯用的屋子,还给您留着呢。”

    “东家听说寿王妃有孕,把那桌垫儿又重新换了一拨儿,绵软着呢!都请家中大夫瞧过了,绝对没有问题。”

    姜砚之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西楼,那间屋子的门用大铁锁锁着,显然是只留给姜砚之的,一进屋子,里头一点儿香气都没有,熏香炉子都撤走了。桌子角儿,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就是这个女人,我瞧见她从兰香的屋子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刀,满身都是血。我进去一瞧,兰香都已经死了,不是她杀的,那是谁杀的?”

    另外一个人也忙说道,“可不是,兰香家就在那条巷子里。这个女人最近天天来叫骂,说兰香抢了她家夫君,是狐狸精,还说要弄死兰香。”

    “不过兰香的确是个狐狸精啊,做人外室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再不好也不能杀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争论不休起来。

    趴在地上,被人死死按住了的王夫人,一定到姜砚之的名字,缓缓的抬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死那个贱人!我一去,她就已经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怎么不是你杀的,你看你手里还拿着刀呢!”

    王夫人惊慌失措的把手上的刀一扔,结结巴巴的说道,“刀……刀是因为……反正人绝对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我家中有钱,我家财万贯,我好吃好喝好睡,我真不会杀人……”

    一会儿工夫,已经有人叫了开封府的衙役过来,张仵作背着他的大箱子,一瞧见姜砚之,欣喜的走了过来。

    “三大王,我一听到有案子了,就猜到您在这里了。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成日在家闲着,我家娘子都嫌弃我了!”

    什么鬼!

    姜砚之有些痛心疾首的看着眼前的张仵作,这个世上竟然有不想在家休息的人,这让别人怎么活啊!

    “把王夫人押上,咱们一道儿到杀人现场去看看。”

    不用那些热心的围观群众指路,姜砚之同闵惟秀都顺利的寻到了兰香的家,因为一路上都是王夫人留下的血脚印,还有尖刀伤滴下来的血迹。

    一进院子门,就瞧见堂屋的地上,趴着一具女尸,她身下,全都是血,看上去十分的可怕。

    院子里的雪地上,只有两排脚印,一排是白色的,整整齐齐,一排是红色的,杂乱无章。

 第五百一十五章 唯一的嫌疑人

    从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王夫人留下的没有错了。(全本小说网,https://。)

    姜砚之同张仵作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那两排脚印,叫侍卫将其他看热闹的人,全都拦在了脚印之外,以防他们乱走破坏了证据。

    “死者兰香,背部中刀,一刀毙命。身上并无其他的伤痕。死时头朝外,脚朝内。”姜砚之蹲了下来,仔细的验看了一番。

    而张仵作,正拿出笔,在快速的勾勒着死亡现场图。

    “死者周围有喷溅血,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应该说死者被杀时……路丙……”姜砚之唤了一声,却发现路丙不在,无奈的摇了摇头。

    唉,都没有人来演死人了。

    姜砚之转了个身,面对着门口,皱了皱眉头。然后又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又皱了皱眉头。

    “死者初死之时,乃是仰面朝天的。之后,被人翻了过来,面部朝下,然后拔走了凶器。因此她的前胸后背之上,全部都噙满了血。”

    姜砚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地上的血迹,又皱了皱眉头。

    人群中的人,听到姜砚之的话,都议论纷纷起来。

    “肯定是那个原配夫人,拿着刀冲进来,将兰香给杀死了,然后拔了刀,跑掉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地上只有她的脚印?人总不能拿刀子扎自己的背吧,肯定是她杀的,夭寿哦……”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怎么觉得自己去了一趟大辽,开封府的百姓许久没有见过命案,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个个都能做神探?

    姜砚之想着,看向了王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又为什么会来兰香家中,又为什么要拔走凶器?”

    王夫人还来不及回答,就瞧见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直扑到地上,抱起地上的女子,嚎啕大哭起来,“兰香,兰香……”

    王夫人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嘲讽的笑了笑。

    “大家伙儿都知道吧,这个兰香,是我夫君的外室,他们生有一个儿子,比我的儿子,小不了多少。”

    “我家中乃是一方富豪,不说金山银矿,至少一辈子都吃穿不愁。我阿爹阿娘,还有我自己个,都大字不识一个,最是崇拜那读书之人。于是在我二八年华之际,阿爹便榜下择婿,为我选中了当时的新科状元王泽洋。”

    “王家一贫如洗,我自嫁进门后,对公婆夫君,那是千依百顺。在乡下给他们置办了房屋田地,仆妇驴马;夫君在开封府买大屋,置办行头,出门交际,一应钱财,全是我嫁妆出息。”

    “我嫁给他,第二年便生下儿子。自问从未做过半点对不住王家之事。夫君文采斐然,我啥都不懂,生得也寻常,常常自卑。于是下了狠心,请了女夫子,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我驽钝得很,字虽然是认识了,吟诗作对,却远远不行。之前我一直以为,夫君对我也是满意的。直到有一日,我行在街上,瞧见夫君扶着兰香下了马车,他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去湖上泛舟。”

    “我嫁进王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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