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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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片金碧辉煌中浮上三个墨色行书——《南风馆》。
下面又是一行小字——岑子陌导演作品。
仅仅这一行字出现,林窈就听见了下面的惊叹声。
岑子陌,他的名字已经成了一个品牌。
电影时长两个小时,讲述了南风馆的一位小倌长欢的一生。长欢,就是片头出现的那个男人,他是幼时因为家穷被卖到了南风馆,最开始,他只是个打杂的,和其他的男孩在厨房帮忙,偶尔帮客人跑腿赚小费。他最开始因为厨娘偏爱而被其他男孩排挤殴打,哪怕被打死也只是被草席子一卷扔到后山,所以他为了活下来开始拼命,他开始争,争不多的鱼肉,争到大堂跑腿的机会,一直争到了他十岁。
那一天他输了,鼻青脸肿地偷偷溜到大堂看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他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渴望的,不是锦衣华服,不是金锭银票,这些在他眼里,还不如一块肥肉来的实在。
他饥肠辘辘地盯着客人的酒菜咽口水,对周身的嘈杂充耳不闻。直到,周围莫名地静了下来。
他顺着大家的目光抬起头,然后遇见了这一生最难忘的风景。
一个穿着深紫色绣粉芍药的广袖羽织褂的男人,或者说少年,握着一把香色的小折扇在二楼的画廊上迤逦而过。
他漫不经心地垂下眼看着下面为他痴迷的人们,露出一个讽刺却又妖娆的笑容。
风华绝代,傲骨无双。
那一刻,长欢觉得,纵使他只是个贱籍的小倌,他的傲气也足以让那些公子少爷们臣服在他脚下。
后来,长欢争到了那位小倌的贴身小童的资格,如愿服侍他。
那位惊艳满座的小倌,叫长歌,他们馆里的规矩,希望大家都能长长久久,所以名字里都带“长”字。他于长欢,与其说是主人,不如说是老师。不过,他如同流星,耀眼地出现在长欢的生命中,又悄无声息地消失。
长欢12岁的某一天,被长歌支出去买墨,等到他回来,只看到了凌乱的房间和脸色苍白的老鸨。
电影是以长欢的角度讲述,所以对长歌描述的很隐晦,只知道他被官府的人抓走了,然后许是死在了牢里。
老鸨长安失去了招牌,开始捧其他的小倌,长欢因为服侍过长歌被嫌弃晦气所以没有小倌愿意收留,又回到南风馆的最底层。他受长歌的教导,慢慢懂得了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傲骨,什么是选择,虽然这三样在南风馆中是那么可笑。
他接着争,对着老鸨毛遂自荐,学着做一位小倌。
他不是最美丽的,不是最年轻的,但是那份傲气与狠厉反而大受追捧。他最终住到了长歌当年住过的最好的房间。然后,便是一开头的那一幕……
他之前的故事与长歌都是穿插在中间的短短回忆,电影的正篇讲得是长欢成为花魁之后的事情。
他的客人有三位详细讲述,一位是年轻的侠客,他是来到江湖游历,他年轻冲动,想要带长欢闯江湖。
一位是中年的富商,他谨慎狡猾,从来不提要给长欢赎身的事情,长欢也无所谓。
一位是温润的公子,他温柔有礼,对待长欢犹如最深情的情人。
其中自然少不了床戏,虽然隐晦,却依然香艳,尤其是只露出一只手的那段,只靠着手腕的红痕和喘息就已足够销魂蚀骨。
三位客人看似毫无关联,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却有了诡异的联系。新朝开国皇帝的儿子们夺嫡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江湖、富商,都渴望着从龙之功,而那位温润公子,正是皇子中最不被看好的一位。
也许是会咬人的狗不叫,也许是长欢爱上他所以心甘情愿为他打探各路消息,最终那位公子成功登基,而长欢也已经二十五岁了。
对于他的职业来说,他不再娇嫩;对于皇上来说,他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勋章有一个小倌的一半。
江湖快意,纸醉金迷,天下权谋,都过去了。
长欢最后回到了南风馆里做了下一任老鸨。
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男孩,卑微狼狈地一如自己当年,他牵起了他的手,说:“尊严和傲气是南风馆里最奢侈的东西,甚至很多时候你也身不由己,但是你可以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
“握手一长欢,泪为生别滋。”长安乱世,长歌当哭,长欢泪别,名字看似繁花似锦,却已早早昭示了最后的命运。
既如此,“你以后就叫小凡吧。”
平平凡凡,不需要长长久久,只求不要再重蹈前人的覆辙。散场之后,主创接受采访,岑子陌没有参加,直接带着林窈溜出去吃饭了。
这家饭店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是非富即贵不得入内的高档会所,里面的菜色十分有特点,川菜更是一绝。岑子陌知道林窈嗜辣,特意带她过来吃。林窈虽然出身林家,但是之前几乎不怎么出门,更别提在饭店吃饭了,所以京城最有名的菜馆她一个都没去过。岑子陌此次带她过来,因为两人都是公众人物,特意订了二楼的包厢。
“你不用露面么?”林窈落座后小声问道。他自己的电影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珍惜啊。
岑子陌将菜单递给她,淡淡道:“还有江来他们呢。”
林窈低头点了几个菜后又把菜单递给岑子陌,然后才感叹:“何青凡老师真的不愧是演技派。”何青凡演绎的长欢可谓是把男性之美发挥的淋漓尽致,角色拿捏的十分巧妙。
岑子陌应了一声:“他凭借这个角色应该能拿个影帝。”
“你也很厉害。”林窈由衷地赞道:“画面结构太好看了,不愧是陌神。”
“既然你觉得我厉害,”岑子陌眼睛里盈满笑意:“我下一部电影想邀请你参演,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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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岑导要“潜规则”邀请林贵妃参演他的电影,但是林贵妃目前只是个准二线,距离大银幕还有很长的距离。
第四十一章 护短(二更求收)
林窈知道岑子陌说的并不是客套话,她落落大方道:“好啊,等岑导下一部电影立项,我一定让玉姐把档期空出来。”
制作一部电影并不是那么轻松的,从筹备到最后上映没有几年时间是拍不出什么好电影的。anshow》可是花了五年的时间筹备前期工作。《南风馆》他倒是轻省很多,因为这是他的老搭档柒染和江来他们联手为他准备的回归礼物。现在好的剧本不多,岑子陌又挑剔,下一部电影立项真的是遥遥无期。
点完菜之后,林窈决定去洗手间先洗个手,包厢里没有独立洗手间,她就离开包厢去找洗手间,结果发现大部分的侍者都跑到一楼去拉架了。
一楼的大堂此时热闹极了,一位打扮时髦的富家千金挽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的手臂,对面一个学生打扮的少女狼狈地被富家千金的保镖按压跪在地上,旁边站着想管又不敢管的会所经理。林窈站在二楼都能听到那位千金尖利刺耳的一声“电视剧看多了吧,在我面前装什么白莲婊!”
现场的确如十年前的偶像剧一般狗血,男人脚踩两条船,红白玫瑰相聚一堂,三位主人公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颜值都在线,林窈下楼的时候正听着那位嚣张的大小姐趾高气昂地示威:“杜泠,跟我王薇嘉抢男人,信不信我让你在京城混不下去?”
杜泠怕不怕不知道,林窈看起来是不怕的。因为她在王大小姐放完狠话之后还是毅然决然插进了这个修罗场,三下两下就把杜泠从保镖手里拎了出来。
保镖:“?”
王薇嘉:“!”
而林窈迎着王薇嘉那既愤怒又疑惑的眼神,面不改色:“我刚刚路过,听你们说了一些,只是,王小姐,劈腿的是你身边的那位男士,你何苦和另一个受害者过不去?”
“你是谁?敢管我的事?”这位大小姐也反映过来了,没想到这样的地方还会有人跳出来打抱不平。她仔细看了几眼林窈,长得极美,但是不是她们那个圈子的,她哼笑一声:“拿本小姐作伐子,跟你金主卖你圣母婊的人设?也要看本小姐乐不乐意配合你!”
被人骂“婊”的林窈不怒反笑:“你愿意捧着身边的二手货跟我没关系,但是人我要带走。”林贵妃重生一回脾气好了不少,做什么事至少愿意给个理由,可是现在有人上赶着给脸不要脸,她也就不客气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叫“杜泠”的少女,其实跟她差不多大,但是是学生打扮就稚嫩一些,五官清秀带着书卷气,只是脸上印了巴掌印,头发也有些凌乱,她莫名其妙被林窈救了,还是一脸懵逼。
林窈绝对不是那种见(ying)义(xng)勇(jiu)为(mei)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在后宫十二年,她早就不知道“同情心”是个什么玩意儿了。上辈子,皇后杖毙宫女的时候,特意邀了她们几个高位嫔妃观刑,她眼睁睁见一个花骨朵一样的女孩子被打成了血葫芦,也没有求情。所以,现在她大出风头,插手人家感情纠葛,纯粹是……护短。
这位并不相识的少女,是她表妹沈清容的挚友,她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双方也没见过面,但是这姑娘头发上扎的发带,却是林窈亲手教给沈清容的如意绦。林窈那个朝代,世家贵女大多是琴棋书画,也有擅长骑射的,虽然大家都不精通女红,但是打一条绦子,编一个同心结还是会的。前不久表妹说最好的朋友过生日,想送一件有新意的生日礼物,正巧林窈闲来无事打了几条绦子玩,就被沈清容相中了,废了好大力气才学会了最复杂最好看的如意绦。
林窈眼见着表妹编出来的,从布料到颜色,自是不能更加熟悉了。刚才她随便一看,就看见这姑娘的头发上扎着的,不正是如意绦嘛!所以来不及多想,只能先把人救出来了。再一听名字,眉眼还有几分熟悉,八成就是杜家的人了。
富家小姐又看见自己身边的男朋友看着林窈愣愣的眼神,心里更是不喜,她盘算着回去再收拾男朋友,先解决这两个小贱人再说。于是冷笑:“我是不知道你跟谁混进来的,但是你出来勾三搭四的,能遵守点职业道德吗?还是,你们两个是一家店里卖的?怎么打扮不一样?”
她旁边那个男孩子似乎也觉得说的不像样,小声阻拦:“薇薇……”
这一声阻拦反而激怒了这位大小姐,她先是瞪了男朋友一眼,然后转过脸故意用轻佻品评的目光扫了两眼,又道:“你长得是比你身后的那个强,但是听说现在有人就好大学生这一口的……”
林窈微笑,心里告诉自己“杀人犯法”,才把目光转向会所经理:“这事你们管不管?”
那位经理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他知道林窈是岑子陌大导演带来的女客,但是这位带着保镖的大小姐也不是一般人,也许在林窎他们几个看来不过就是二流家族,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更公认的还是这些二流姓氏,像周、林、杜、孟四家,就算你关注政治也不会从新闻里看出这四个姓氏的厉害。
这位王姓富家千金背景不俗,放到这个官员富豪司空见惯的会所里她的身份也足以让人不顾及岑子陌知名导演身份捧着,林窈有些不耐烦,她收回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