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的逆袭-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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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母呆了一会儿,才消化了这件事情,叹息道:“你们是修成正果了,就是可怜了小孟,多好的一个女孩儿。”
钟源也长叹一声,道:“我也觉得对不起孟缇,只是胜男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了,我再抛弃她,那就更不好了。”
“那肯定不能抛弃。”钟母连忙道,“人家没有嫌弃你穷,都给你生下儿子了,你怎么能够抛弃她呢?那么没良心的事情,咱们家可不能做。”
“我也是这么想的。”钟源道。
“其实,小龚也挺可以的,没架子。”
钟父在一边说。
尤其是小龚还给他带来了十条传说中的中华香烟,想象一下在乡亲们面前云淡风轻的掏出一盒中华,点上一根,那得收获到多少羡慕的眼光?
人生的巅峰,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钟母又好奇的问道:“小龚来的排场那么大,她家里多有钱啊?”
“百……额……百来万吧。”
钟源差一点说出百来亿,想一想父母的承受能力,决定还是将龚家的财富除以一万,道:“她家里在鹏城开超市的,老有钱了。”
“百……百来万?”
钟源的父母都惊呆了。
不要说他们这个村子,就是这个乡镇,也没有那么有钱的人家啊!
那可是巨富呀!
第二十二章 传家之宝
听说龚胜男出身于百万巨富之家,钟母震惊的同时也有了担心:“她家那么有钱,生活条件一定很好,你养得起她吗?”
“还行吧。”钟源道,“她这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这样的排场,平时不这样的。”
他这一次说的倒是实话。
平时龚胜男的排场可比现在大多了,那可是一个月要花掉几百万的女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龚胜男对钟源发起了牢骚:“这里一点都不好,没有wifi,路又不好,自来水都没有,厕所也脏兮兮的。要不,你让你爸妈跟着我们去鹏城吧,我给他们买一栋别墅。”
“他们去城市干嘛?”钟源道,“他们这辈子都呆在农村,在农村才能生活得自在,去了城市,什么都不懂,谁都不认识,活得多没有意思?还不如就让他们呆这里呢。”
过年的时候,他也提过让他父母跟着他去鹏城,那时候他父母就拒绝了,只说适应不了城市的生活。
也不知道是真心话还是怕给钟源添麻烦,反正就是不肯去。
他们宁愿在地里干干农活,吃自己种的粮食和蔬菜。
要不然,钟源就把他们带到鹏城了。
不过想想,让两位老人在农村生活,说不定还能多活上几年。
农村人寿命比城里人要短,主要是穷的问题,营养不良,劳累过甚,活得久才怪。只要家里不穷,寿命还是可以的。
钟源已经向他父母证明他出息了,不需要父母替他存钱,这一年多来,他父母已经不用像以前那样辛苦劳动,伙食也好了很多,身体比以前更好了。
没必要一定把他们接到城里去。
龚胜男撇了撇嘴巴,道:“可是我在这里住不惯。”
钟源道:“又不用你住多久,拿了户口本,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去了。”
“你傻啊!”龚胜男拍了他一下,“来了才住一晚上,你爸妈会怎么看我?让他们嫌我娇气吗?怎么也得住个三五天再走吧。”
钟源想想,也是这个道理,道:“那你就忍几天吧。当初孟缇在这里还呆了一个月呢。”
龚胜男抓住他腰间的肉用力一拧:“嫌我娇气了是吗?想你小情人了是吗?要不要我挑战一下她的记录,在这里呆个半年的?”
钟源道:“她是喜欢这里的生活,所以呆得久一点。你又不喜欢,何苦受这个罪。”
“喜欢,老娘喜欢得很。”龚胜男生气道,“我决定了,在这里呆到过完年再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跟着钟源往山上跑,练习了纯阳气之后,便拿着手机咔咔的拍照,将山下农村的面貌换着角度拍了很多张,又选出几张发到朋友圈,配文:世外桃源一般美丽的村庄,隔绝了城市的喧嚣,真想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
城里人到了农村之后都会拍几张照片,显示一下对农村生活的向往,淡淡的装上一个清新的逼,龚胜男也没能免俗。
钟源一个人在树林里练习着身手,窜高走低,一套套的拳法打了出来。
这是龚胜男第一次看到钟源演练功夫,心中升起一种自豪之情:“这就是我的男人!老子简直是太有眼光了!”
钟源在树林里打着打着,突然惊起一只草丛里野鸡,龚胜男惊呼一声:“好大的鸟!钟源,干掉它!”
话音未落,就见那野鸡突然间掉落在地。
“把那野鸡捡了,我们中午吃这个。”钟源的声音传了过来。
龚胜男才知道那是一只野鸡,心忖:“我刚才是昏了头了,竟然叫自己的男人去干野鸡。”
望月山的野鸡并不少,经常去啄食村民们种的水稻,让村民非常愤怒,可惜的是没有什么好法子对付它们。
(作者君住的山村,就经常看见一群一群的野鸡散步,还用网捕到过几只。)
不过对钟源来说,那就是他桌上的一道菜。
野鸡野兔,只要在他的神识范围之内,就别想着逃走。
一般的鸟肉很粗糙,味道不好,又没有什么肉,他倒是没有兴趣去下手。
龚胜男捡起那只被钟源一粒石子击晕的野鸡,拍了照片,就要往朋友圈发,钟源看到了,连忙阻止:“你别给我显摆这个,把林业局、动保组织什么的招来了看你怎么办!”
“野鸡不能吃吗?”龚胜男道,“我听说好多卖野鸡的呢。”
钟源道:“不知道能不能吃,反正你别上传。”
他杀过的动物可不少,尤其是蛇类,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心虚。
拎着两三斤重的野鸡和钟源一起下山的时候,龚胜男才算找到了一点在农村生活的感觉。
农村生活要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空气清新,吃自家种的菜,不只是绿色无公害,还有一种diy的乐趣在其中。
更不用说还可以采野菜,吃野味。
不过农村的旱厕,还是有些让她心惊胆战,洗澡不要说浴缸,连个淋浴都没有,也让她大皱眉头。
钟源又拿出了两万块钱给他父母,让他们请人修一个功能齐全一点、干净一点的卫生间出来。
这一次肯定是用不上,不过以后龚胜男肯定还要过来的,到时候就可以用上了。
龚胜男甚至想着要不要修一条从县城到这里的水泥路,再将宽带给拉过来,这样一来,望月村就可以好好的住下来了。
钟源打消了她的想法,直言这就是取死之道,除非以后准备长住这里,不然他们走了他父母的安全可没人能够保证。
他们在这里也就呆了个四五天,然后在钟源父母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开车离去。
这一次回鹏城,他们二人就要在那里登记结婚。
钟源的父母是承认了这个儿媳妇,钟母还拿出传家之宝——一对银手镯给了龚胜男。
那可是当年钟父迎娶钟母,用了几担稻谷换来几块银洋打出来的,是钟母唯一的珍重物品。
龚胜男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当场就戴上了。
虽然不值钱,可是这代表着的是她正宫的地位,她当然会重视。
孟缇有钟源送的价值百万的项链又怎么样?有这意义重大的钟家的传家宝吗?
钟源开着车,见龚胜男戴着那廉价的银手镯得意洋洋的在那里显摆,心里正好笑时,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境外电话,孟缇的号码。
第二十三章 天价大单
孟缇住在东南亚的一座华人居多数的城市,她在这里有一个新身份,叫涂凤,这是她花了一些钱弄到的一个合法身份。
一开始她是租的公寓,等她有了钱之后,就在这座城市买了一套房。
这里的房子并没有鹏城那里贵,十万美金就买到了一套比较好的房子,一个人住得比较舒服。
从米国回来之后,由于中途退出任务,让她的业务能力受到了质疑,一段时间内组织并没有什么活找上她,她也乐得轻松。
加上从飞鹰那里弄来的钱,她现在也是身家几百万美金的人,一段时间不接活对她没有什么影响。
她正好有时间认真的练功。
在米国见识到钟源变态的实力之后,她练功的劲头更足了。
若有一天能练到钟源的这种境界,天大地大,岂不是随处都可去得?
不只是苦练身手,便是钟源教给她的九转归元功,哪怕一点效果都没有,她还是天天修炼上一两个小时。
没有灵气,无法引气入体,却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可以让她的感觉更为灵敏,修炼纯阳气的时候,采纳纯阳气也轻松了很多。
这一天她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夏先生打过来的:“黑燕,你到我这里来一下,我有一个大单想交给你做。”
这是组织要解除对她的冷藏了吗?
孟缇心里一喜,同时心里又有些不解:“什么单在网上说不行吗?非要去你那里?”
夏先生可没有住在这个国家,而是在离滇省很近的一个华人聚集地,那里非常的乱,一般人都不愿意去那里。
“这个单比较敏感,涉及到太国的一名将军,数额也大,还是你亲自来一趟比较好一点。”夏先生道,“当然,你要是没意思,就不用过来了。”
听到夏先生的语气已经有了一点不悦,孟缇可以肯定,如果不过去,大概以后都没有机会接组织上的单了。
“数额多大?”她问了一句。
“五百万,”夏先生道,“美金。”
孟缇倒抽了一口凉气。
五百万美金,那可是天价报酬了。据她所知,华人圈里就从来没有谁接过这么大的单。
沉默了一会儿后,孟缇提出了疑问:“这么大的单,没有别人接吗?”
这么大的单,应该很多人都愿意接,她在组织里不过是一个后起之秀,又经历了米国退单的事情,按理应该不会有这种好事关照到她头上才是。
“任务很麻烦,一般人根本连接近目标的机会都没有。”夏先生叹息了一声,“在这一单上,我们已经损失了两名同行。”
孟缇点了点头,又问道:“为什么选择我?”
“因为你是我们这个圈子里顶阶杀手中唯一的一个女人。”夏先生道,“目标人物有一个缺点,就是好色,我觉得或者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得手。”
“夏先生,我会用最快的速度过去你那边,但是……”孟缇沉吟着道,“我不能保证一定会接那个单。我会评估一下,要是太危险了,我还是会放弃的。”
“这个当然,我们只是合作伙伴,你要是不同意,我自然没有理由一定要你去。”夏先生道。
夏先生住的地方叫望北镇,二战期间一支华人军队撤退回国,路经此地时很多伤员走不动了,就留在了此地,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华夏人聚集的区域。
这里说的是汉语,还有自己的学校,所在的国家管不到那里,处于无政府状态,非常的乱。
夏先生就生长于这里,还有一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