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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邻家冰姐-第61部分

小说: 邻家冰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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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之骄女的沈大小姐眼光甚高,虽说追求者趋之若鹜,但放眼整个东江,能配得上她的。恐怕只有何氏集团ceo何维的公子何飞了!好像是何眉的堂哥。

    何飞,我听秦爷说过,是本市远近闻名的股神,风投高手!

    他从小就接受其父何卫东及其严格的贵族训练,也是个高富帅海归,十三岁就成为小有名气的少年股神,十五岁就读上大学,很快成为本地青年才俊中的佼佼者。

    再说何飞不但出身高贵,而且英武不凡,青年才俊,女人见了他若不喜欢,那才叫怪事。

    何飞从第一眼见到沈雪就惊为天人,大胆向她热烈求爱,可最初却被严辞拒绝。

    可哪个美女不爱英雄呢!即使高冷女神沈雪也不例外!

    在何飞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沈雪最终被对方的坚持所感化,同意交往。

    今天,趁着百花盛筵的喜庆日子,沈天南正式宣布爱女和何家公子订婚。

    我听到附近的人议论纷纷的说:“沈,何两家正式联姻了,这下沈天南的势力更大了!”

    “错!应该说是何家吞并了沈家,以后何家的势力更大了!”也有人这样反驳道。

    在嘉宾们的祝福声中,在红男绿女们的簇拥之中,何飞兴奋的亲手将订婚钻戒戴到沈雪的芊芊玉指上。

    这对订婚男女的表情很亲密,甚至沈雪冷若冰霜的俏脸上。也罕见的浮现甜蜜的微笑。

    一笑倾城!

    沈雪幸福的笑容,无疑让周围的男人都艳慕不已,一朵极靓丽的美女之花,就这么名花有主了。

    我突然举得这沈雪的气质与容貌,与偶的冰姐有几分相似,我靠,难道偶的冰姐,跟这沈雪是两姐妹?而且连名字也那么像,可是,真的没可能的啊,别的不多说,就凭冰姐那贪财抠门拜金的绿茶婊。就压根不像,看来是某种巧合罢了!

    俗话说秀色可餐,很多男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她吧,我也不例外,眼睁睁的盯着这沈大小姐,表情有点儿猥琐。

    也活该倒霉,沈大小姐仿佛意识到有一丝异常,她很快发觉在角落中有一个悠闲品茶的小青年眼神猥琐的目光。

    这小青年自然是我了。

    她很奇怪这样一个气质猥琐的年轻人,好似冥冥中有一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而且他的眼神也有一丝猥琐,让沈大小姐很不舒服。

    “他是谁?为何用那种眼光看我?”沈雪心里很是疑惑。

    她悄悄把何飞拉近,对自己的爱人说:“何飞,有一个男人在偷偷的看我。”

    “宝贝!别大惊小怪的!”何飞微笑着说:“那有什么?这很很正常嘛,你不觉得你很吸引男人的眼光吗?”

    沈雪还想说什么,何飞把她拉到嘉宾面前,去敬酒去了。

    沈,何两家联姻。对于其他几大家族而言,未必是一件好事,毕竟他们两家联起手来,对其他几股势力而言,威胁更大了。

    不仅是韩露,尤其是对秦爷而言。更加不希望沈,何两家联姻。

    因为赵家和何家,本来就是联姻关系,如果何家再跟沈家联姻,那岂不是让他们三个大家族,组成一个实力超强的超级大家族,那么,东江的商业势力平衡,铁定会被打破了。

    所以,尽管韩露对秦爷这种老狐狸很讨厌,但现在大敌当前,她不得不暂时和秦爷结成联盟。

    这是这个精明女人的生存之道。

    我正有点无聊的时候,盛筵却是开始了。

    由于盛筵是自助餐的形式,所以宾客们活动极为自由,相互间熟识的朋友便在一起谈笑风生。

    虽说是自助餐,可却是嫉妒的奢华,山珍海味,鲍鱼海鲜。飞禽走兽,应有尽有,老子几时吃过这么好的美食,当下不顾脸面的用盘子乱铲,反之老子是个冒牌的网络作家,就算被人知道了。丢人的也不是我,而是那个猥琐的土豆本尊,嘿嘿。

    小土豆,过来。露韩突然招手跟我打招呼,我赶紧放下盘子,擦擦嘴巴。就像一条十分听话的小狗一样,飞也似的跑过去了。

    刚跑到韩姐的跟前,忽听一阵爽朗的笑声传了过来,我循声一望,却见沈家主人沈天南,领了一大帮子的人。腆着个腐败肚子,正从vip贵宾区中走出来。

    韩姐见状急忙迎上去跟沈天南交谈了几句,沈天南满意的点了点头,迈步向我走来。

    沈天南来到了我的身前,拍着我的肩膀道:久仰,久仰,土豆兄,你也来了啊,鄙人是主人沈天南便是,来来来,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被沈老大这样亲热的打招呼,顿时觉得有点受宠若惊。

    说着这厮往旁边一指,我这才注意到,沈天南的身边还站着几个鸟男女。

    靠,真是冤家路窄,这不就是赵家,何家那一帮子的鸟男女吗?还有沈家的人也在。

    何眉。何芸,何飞,赵日天,叶良辰,赵玉芳,另外还有几个不太熟悉的鸟男女。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发现这群鸟男女,都用一中吃人的血红眼神瞪着我,我想,要不是沈家主人的面子,这些鸟男女能当场把我活撕了。

    沈天南约摸四十多岁年纪,形状甚是土肥圆,而他女儿的却是二十来岁国色天香的的高傲美女总裁,真是坑了爹了。

    韩露拉着我的手走上前去,指着那沈天南道:这位沈总是我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著名的企业家沈天南先生,也这座百花山庄的主人。

    又对那沈天南道:沈总,这就是我常跟你说起的著名网络大神……土豆先生!写小说很厉害的那个!

    那些贵妇土豪听我是个写网络先说的吊丝写手,顿时纷纷朝我翻白眼,而何眉,赵日天等熟人,却对我是万分震惊,这几个逼做梦也不会像想到,老子是深藏不露的超级网络大神啊,哈哈,虽然老子是假冒的,也足够这几个煞笔给震惊一下。

    更我有些不解的是,那个沈大小姐听闻我是那个写《斗仙》的土豆大神,顿时脸色微微一变,由不屑冰冷,瞬间变得好奇和热情,那双圆溜溜的美眸,看的老子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75章 卖弄文采

    (全本小说网,。)

    那沈爷却甚是和蔼,一边伸出手来与我握了下手,一边微笑道:土豆兄弟,我可是你的读者哟!还有,我的宝贝女儿也是你的超级粉丝哦!

    沈爷又指着她那宝贝女儿道:这位是我的宝贝女儿,沈雪小姐,我们父女两可都是你的粉丝哦。土豆兄弟,你还不知道吧,鄙人可是正经的清华中文系科班出身,本市的文联副主席,我宝贝女儿更是痴迷你写的那本仙侠小说!

    那个沈雪颇有些交际花的感觉,因见沈爷给我们引见。于是大大方方的过来握住了偶的手。

    她满脸带笑的道:土豆弟弟啊,我可是早就想见见你这个偶像了,你不知道,你的那部《斗仙》我可是一晚上熬了通宵的看完了,后来又一连看了三遍……

    其实吧,我这鸟人天生对美女没有免疫力。尤其是这样的白富美崇拜的偶说话,老子特么早晕菜的一塌糊涂了,在看着赵家,何家那帮龟孙龟女那嫉妒的眼神,老子觉得小尾巴都翘到天花板上去了。

    俗话说,得意忘形。此时的老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只是握住那沈大小姐的小白手儿不放,直到韩露暗中狠狠踩了我一脚,老子这才反应过来,镇下心来一看,看见一帮子人鄙视的盯着我,而沈大小姐的未婚夫何飞,更是恨不得把我当场看了老子的贼手。

    沈大小姐脸红的将手撤了回去。我偷眼向她看去,只见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西式长裙,胸前几乎比女神的都要海上一圈,仿佛要将要呼之欲出。皮肤超级白,眼睛很大很圆,鼻梁高挺,看上去颇有几分混血美女的味道,一对美眸顾盼生辉。

    沈雪的风韵气质虽说比偶的韩女神要稍逊半筹,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那种种好冷清纯的气质,却似更在女神之上。

    若说韩女神的美是那种慵懒的贵妇人般的美,这沈雪则充满了一种骄傲又清纯的良家少妇之美。

    比起这沈雪,那何眉虽然也有脸有胸有腰有腿。但却始终有一股九零后女孩的那种脑残气。

    打个比方说,如果说沈雪是一个真正的有神韵有内涵的美女,那么何眉,充其量只是一款真人版免充气的娃娃。

    可惜人家订婚了,哦no,只要老子锄头舞得好,什么样的墙角挖不倒啊!哈哈!

    寒喧完毕后,韩露说道:土豆先生,今天我请你来,其实是沈爷想要会会你。你不知道吧,和你一样,他老人家才是金庸的粉丝。

    沈总也是金庸的粉丝?我暗自惊喜,若沈总是金庸的粉丝,我倒是不怕他了,决计不会穿帮的。

    韩露接着说道:沈总可跟我们这样世俗的商人不同,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清华才子,以前是著名的官场一秘呢。

    哇,久仰,久仰?我肃然起敬道。

    沈爷笑道:呵呵,我以前的确是个酸秀才,不过说起做生意,还是韩总行,她的资产可是比我老沈的多多啦!我老沈是一念心清静,莲花处处开。知足常乐。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钱财虚名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人生苦短,只要图个安逸,内心无愧就行啦。

    我不由自主的望了一眼对面坐着的那沈爷。心忖:这位爷的文学修养,可比秦爷有内涵多啦。

    我笑道:沈爷人生境界很高啊,佛家云,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越低调越牛逼,沈爷的心胸,岂止是我等鼠辈可以比拟?

    我这马屁可谓拍到沈爷的心坎里去了,高,实在是高。

    因老子这马屁手段高强,沈爷顿时对我刮目相看,给我投出一个赞许的表情!

    这厮笑道:土豆兄弟年龄虽小,但人生境界却不同凡响啊,将来准有大出息。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谦虚道:能有个啥出息啊,每天写点狗屁文章,混点饭吃而已。

    土豆兄弟此言差矣。阁下那本《斗仙》,大气磅礴,破有内涵,涉猎极广,让人欲罢不能,可誉为后金庸武侠圣典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谁看得透生死,谁又参得透轮回。这阁下那本《斗仙》不只是本网络仙侠小说,而是一部披着显现外衣的武侠言情小说,更是一部后现实主义的人生励志小说,贵作的经典在于敢于逆天改命,令人钦佩。

    我推辞道,沈爷过奖了,雕虫小技而已。

    我突然发现韩露也敬佩的朝我看了一眼。

    沈爷又问我,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阁下认为,金庸老爷子那部书最出色。

    我笑道,金庸的小说各有特色。且不断超越自己。一般意义上,从《射雕》三部曲开始,金庸确立了自己“武林盟主”的地位;《天龙八部》可谓是传统武侠的登峰造极之作,聚贤山庄一战更是荡气回肠;而《笑傲江湖》则一反过往主人公个个内力超强的特点,把令狐冲写成了一个毫无内力之人,把武侠小说写得更像一部官场寓言小说;正当人们认为金庸从此再无可写之时,金庸写出了《鹿鼎记》,这部最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再次一反常态,将主人公写成一个毫无武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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