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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部分

犬妖降临逗个妻-第413部分

小说: 犬妖降临逗个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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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璃王回了狐妖族,蜀都被针雨拧着耳朵逮回了狼妖族,雨默自然跟着魅罗和儿子回了犬妖族,妖们也都回到了山海界,失却阵法不光是人类的记忆消除,妖的记忆也消除了,顺带那些死去的妖也有复活,按照天女的说法,不能厚此薄彼。
  只是该死的人仍就死了。红鹮醒来后发现了白羽,他尚有一丝气息在,他没有告诉红鹮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从袖中摸出一个雕刻完成的金冠,要他交给鹤姬。
  心事了结后,失去妖力和生命的他羽化了。
  这是使用禁术代价。
  鹤姬望着手中的金冠,泪流成河。
  她知道总有一天会等不到他回来,但从未想过会那么快。她并没有伤心太久,因为她知道这顶金冠的意义。
  一个月后,她来到了犬妖族,求魅罗助她攻打已分裂的夜隼族,她要继承白羽和圣羽的遗志,复兴夜隼族,就从清理门户,拔除积存已久的毒瘤开始。
  这一场仗根本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仅仅十五天,夜隼族就被收复了。
  鹤姬成了女王,戴上了那顶金冠,改夜隼族为凰族,并成了犬妖族的附属族。
  与此同时,璃王和苏妩成亲了,但雨默没法去,因为她怀孕了,吐得稀里哗啦,她不去,魅罗也不会去,只派人捎了十几车的贺礼过去,礼到人情也就到了。
  因这怀孕的症状来势凶猛,雨默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也就缓了回轩辕界的计划,待到十月怀胎瓜熟蒂落,这次真的是十月怀胎,一日不差,她产下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一出生就将两个哥哥和亲爹轰飞了——不是一般的健康活泼。他强大的妖力吸引了女娲的笙簧,且不到三****就弹了一曲美妙的曲子,没人教,他无师自通啊,又弄塌了几座宫殿。
  笙簧缠着他不肯放,雨默是谁它都不认识了。
  于是这孩子取名……龙簧。
  做完月子后,雨默利用盘古斧在寝殿打开了回轩辕界的通道,再由东皇钟的能力,直接回了兰家别墅二楼的闺房。
  “老爸,我回来了。”
  兰爸爸在楼下看着女儿的照片,一听声音,喜不自胜,顺着声音往楼上跑。
  雨默左手抱着龙獒,右手抱着龙魄,胸前挂着龙簧。
  他们是狗妖,但有人的血统,和一咻咻神的血脉,因此封天印暂时对他们起不到效果,维持了人的形态。
  “爸,这是你的三个外孙……”
  十分钟后——
  兰爸爸被救护车进了医院。
  刺激太大,休克了。
  外孙你个妹啊……
  **
  尾声。
  很久很久后……
  城市里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在某个地方会出现一个神奇的兽医,她什么动物的病都能治,药到病除,手到病消,谁也不知道她叫什么,住在哪里,她总是神秘的出现,又神秘的消失,她似乎不会老,始终年轻。
  有人说她是女巫,也有人说她是神仙。
  她很喜欢狗,身边总有一只巨大的雪白的狗守护着她,有时候还会多几只不同样子的狗,有一只很奇特,脑门上长着一对龙角。
  她从不收费,她说能来看病的都是有缘人。
  她成了城市里的一个传说。
  今天她又出现了,出现在公园里,许多喜爱小动物的人慕名而来,没有人问她是来自哪里,因为喜爱动物的人绝不会是妖魔鬼怪。
  日落西山时,她送走了最后一个病人,是一只瘫痪的马尔济斯犬。
  “谢谢你,再见了,医生。”
  主人牵着行走自如的爱犬,抹着眼泪向她挥手。
  “再见!”她笑意盎然。
  她的脚边趴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狗头上长着一对龙角,“母后,该回去了。”
  “嗯,回去了!”
  她收拾好医药箱,寻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确定四下无人后,用一把斧子劈出了一个空间,跨了进去。
  空间消失,她回到了另一世界,她的家。
  “王后!”
  三三两两的侍女见着她跪拜。
  “起来吧,王呢?”
  “在寝殿,今天是女王您的生日,王早早就让我们准备好了膳食,正等着女王回来呢。”
  “我的生日?”她搔搔头,算了算日子,还真是她的生日。
  活得太久了,生日过不过都一样,但是有人爱过,她就得陪着,她将医药箱交给侍女,朝着寝殿走去。
  跨进寝殿,山海界的夕阳还没落下,透着窗框落进来,照在不远处那个昂长的身影身上。
  “魅罗,我回来了。”
  他绽开笑容,暖意潺潺,深情流露,千年如一日,从不曾变过。
  她叫兰雨默,她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爱狗的人。
  狗若爱了你,就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做了什么,发生了什么,经历了多少时光。
  狗跟你的关系,像是传统而古板的婚姻关系,洠в兴亢练志印⒗牖榈哪钔罚右欢铡�
  因为它对你从来就不懂背叛、欺骗与怀疑。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爱的人其实是条狗……
  嗯,赚啦!


第580章 你闻起来好美味!
  轩辕界的一个月等于山海界的一年,山海界里六百年过去了,但轩辕界不过二十年。
  岁月看似漫长,但也不算很漫长,对于兰家而言,这样的漫长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这一年,兰爸爸退休了,身体棒棒,吃嘛嘛香,为了不让大脑退化,手指僵硬,他加入了老年麻将队,没事就出门去打麻将。
  麻将是中国的国粹,不涉及钱财的话,绝对是有益身心健康的竞技运动。
  一张桌子,四个人,144张牌,三分运气,七分技术,讲谋略,要心计,杀人于无形。
  “糊了!”兰爸爸大笑着推牌,“清一色,36番,老陈,老黄,老丁,承让承让啊。”
  “又赢了?有猫腻啊。把把你赢。你是不是出老千啊!”老黄不情不愿地拿出一叠资料,“给你,给你!臭不要脸。”
  “什么老千。技术懂不懂?愿赌服输,矫情个屁,又不是要你的钱。”兰爸爸伸手接资料,老黄任是不松手,扯了两下扯不过来,喝道:“放手!你要不放手。我可不要了啊。”
  老黄放了手,脸颊抽搐,抖三抖,歪过脖子看向老丁,“你怎么不给?”
  “呵呵,最近我们医院没什么疑难病症,给不出来。我和老兰说好了,以后有了补,先记账!”
  “哦,这样啊,那你呢老陈……哎呦,老陈,你这是一打一打的给啊。给得也太多了吧?你们医院这是要倒闭了?”
  老陈年轻时就是一副儒雅之态,现在年老了,长褶子了,也是慈祥无比,像是脑袋后面长了一轮佛光似的,“滚,闭上你的乌鸦嘴,什么倒闭,要倒闭也是你家医院先倒闭。我这是救人要紧。老兰,同窗十年的分上,你可真要帮帮我,这些真是疑难到不能再疑难的病人了。我们医院是公家的,实在是没办法收了。”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是营利组织,要赚钱的。病人有病医院要治,但医生不是万能的。有些患者以目前的医学技术已无法救治,医院就会不愿意收,一是占床位,浪费资源,二是病人死亡率一高,医院评级就得跌分,只能将这群病患推出医院的大门。
  兰爸爸将资料整理好,拍了拍胸脯:“放心,放心,交给我们兰医坊,保证药到病除。”
  老丁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老兰,你那外孙真不愿意到大医院干?”
  “我都说了一百遍了,他不去。你就是给他年薪千万,他也不会去,省省吧。”
  “不是……我就是觉得可惜,你看啊,你那孙子老窝在你家兰医坊的小诊所里当医生,一天能有几个病人?就是有,也是些小感小冒的病人吧,太大材小用了。就他那本事在大医院工作,评个教授主任什么的,绰绰有余啊,还能帮着带学生,指不定能带出一堆大神来。在你家诊所里干,太埋没他的才华了。”
  “谁说没病人的,这不都是吗?”兰爸爸扬了扬手里的资料,“我们家这个臭小子,不喜欢众星拱月,就喜欢默默无闻地干,他医术是好,但怪癖也多。我和你们说过的,做手术的时候,他只准姓兰的,也就是我们家的护士递刀子,那第一助手,第二助手也是啊。你们大医院能这样吗?规矩太多,不适合他。他要是想去,我还能拖他后腿不让他去吗?”
  老黄啧了啧:“这怪癖也是奇了,你那外孙是不是特别不相信外人。”
  “对,多疑,龟毛,被害妄想症!不姓兰的医生,他都觉得不是好人。行了行了,不提他了,继续啊。老黄你包里还有几张资料没给呢。”
  “贪心!”老黄白眼,是白眼,但实则很乐意。
  老黄,老陈,老丁都是医生界的泰山北斗,三人都服务于S市的大医院,医德很高尚。只可惜,有些疑难杂症,他们真的救不了。他们很想与病患一起努力,但事与愿违,不过是让病患付着高昂的费用苦熬下去。所以这种病患医生往往会建议回家等死。
  对医生而言,尤其是医德和责任心高的医生而言,这是莫大的痛苦。老黄还一度抑郁了,但就在三年前,出现了一丝曙光——兰爸爸的外孙学成归国了。
  那时老丁有个病患,是个八岁的小女孩,从出生开始就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十几次心脏手术,但依然无法保证她能活过十二岁,后来这个小女孩因为高烧感染了病毒,病况急转而下,命在旦夕。为了救她,老丁火速邀请老陈,老黄,兰爸爸一起会诊,但四人束手无策。万念俱灰时,兰爸爸提议让他的外孙试一试。结果奇迹发生了,这个小女孩在兰医坊的手术很成功,恢复了健康,如今是学校女子足球队的队长,拿了两次全国冠军。
  从那时起,名不见经不传的兰医坊成了老黄、老丁、老陈手中疑难病患最后的希望。至于这个麻将嘛,说来可气,完全是兰爸爸自从学会麻将后成天手痒,老想找人打牌,不陪他打牌,他就不帮忙啊。
  所以这个麻将只是个形式,完全是为了取悦兰爸爸这个中间人。因为外孙他不愿意见人啊。
  “不乐意啊,不乐意牌局取消啊,你以为我愿意和你们打啊。不知道有多少人约我牌局呢。要不是看在同窗……”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怕你了,算你狠,算你小子运气好,有个那么厉害的金孙……”
  “那是,那是,哈哈,不是我说。我这外孙……”
  在哗啦啦的洗牌声里,兰爸爸叽里咕噜地说着自家孙子的各种好。
  天花软坠+天花乱坠,但绝对是事实。
  唯有一样没说……
  那就是他这外孙不是人!
  是妖!
  山海界的大妖!
  **
  兰医坊是个很小的诊所,由一栋双层小别墅改造而成,是兰爸爸用退休金买下的,就在兰家别墅旁,兰爸爸本来想退休后自己入驻专服务周边居民,刚装修好就被外孙给占了,美其名曰——轩辕界历练。
  历练个毛,那就是个借口。
  借口不想当王呗,谁说王位一定要长子继承的,他就不信这个邪。
  他叫犬龙獒,来自山海界的犬妖族,即狗妖一枚。原形是一只巨大的大白狗。
  他的母亲是人类,父亲是犬妖,所以他算是“混血儿”。哦,顺便还带了一点神的血统。
  不过他的母后经常教导他和几个弟弟,“三位一体,容易傲娇,忘记神的血统。乖乖地做人妖。”
  意思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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