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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天兵在1917-第24部分

小说: 天兵在1917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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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才吐槽完,让他十分怨念的某女就从森林中发出一声尖叫:

“救命啊!”

那音调之高亢,不由得让某人怀疑,某位躲在林子里方便的大小姐难道是遇上劫色的了?尤其是当维多利亚衣衫不整跌跌撞撞的从林子里冲出来的时候,某男的这种想法就更加的强烈了。

诱人的黑丝长腿啊!

某男甚至在心中感叹了一句,俄国MM果然火辣!

啧啧,圆规一样的长腿加上长筒黑丝袜,还有那蕾丝的小内内,极速奔跑中上下起伏的胸器,让哥么想不雄起都不行啊!

在场的两位男士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眼,这种美好的风景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上的,那还不看个够本,甚至双方还生出一种原来都是同道中人的念头。

不过,这种念头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从林子冲出来的大黑熊马上就让前一刻还在感叹人间绝色什么的两个色棍大惊失色。这畜生可不是好相与的,真不知道这位大小姐是怎么搞的,招惹谁不好,去招惹它,人家可不是吃素的!

第一时间米其林撒丫子就溜了,那机敏灵活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一个西装革履手持文明棍的绅士,其反应之迅速,作风之果决让Li晓峰叹为观止。

这货怎么就没有一丝英雄救美的觉悟呢?刚才也没见你少看两眼,真是无耻!Li晓峰朝落跑中的米其林投去鄙视的目光。哥还以为老外真是有绅士风度呢,关键时刻还不是露出了本来面目!不就是头熊么,有啥好怕的!

某仙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若是换做从前的他恐怕比米其林跑得更快,英雄救美?美女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小命值钱,命都没了要美女有什么用?

不过如今的李某人已经是鸟枪换炮,不可同日而语,就算是徒手肉搏黑熊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这厮还是带着家伙来的,吃一堑长一智,有了前车之鉴的某男总算是想起搞两件称手的家伙了。

当然,某男所谓的称手就是拉风,武器的性能怎么样倒是其次,对他来说主要是要能吸引眼球,造型越拉风越好。说实话,这种武器并不多见,古往今来符合条件不多,冷兵器时代某人倒是可以弄个狼牙棒耍耍。

但如今不说随身带个狼牙棒太累赘,就说大伙都玩火器了,你弄个这么另类的武器,恐怕是要成为笑柄的。所以某人也就只能从善如流,挑两把喷子了。

聚宝盆里的各种枪械倒是种类齐全,大到飞机导弹小到匕首、防狼喷雾剂,应有尽有。对于一个粗窥门径的军迷,生前也爱买个什么《轻兵器》杂志的某人来说,完全没有难度,实际上某人心中早已有了中意的对象——USP45。

白色不锈钢版的USP45某人是最爱,不管是造型、还是威力、亦或者人机功效,USP45都算是一流。但老话也说了,一分钱一分货,作为一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的大威力手枪,价格实在惊人,至少在聚宝盆中价格惊人——高达800点仙力一支!

某三流仙人如今就是榨成人干,也买不起一支,这厮也只有望枪兴叹的份。可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总不能等到修真8级再去买USP45吧?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某人迫不得已的选择了沙鹰,不算贵也不算便宜,250点仙力。好吧,价钱很那啥,而且这种随着CS和各种好烂无烂片一起烂大街的手枪压根就不用介绍。仅就外形来说甚至比USP45还威武霸气。

但是,Li晓峰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武器,它又大又笨,。50型空枪就有两公斤多,USP45空枪重量几乎只有它的三分之一。

两条大腿上各挂两公斤的铁块可是不舒服,哪怕是仙人,也觉得有一种裤子要往下掉的感觉。更关键的是这枪不管是用来自卫,还是用作进攻都尼玛不合格!

后坐力彪悍、枪口火焰巨大,而且极其挑子弹,弄不好就会卡壳,你说谁会喜欢这么一把破枪?要不是沙鹰超炫的外形有加分作用,打死某三流仙人也不会选它做武器,用它说实话还不如肉搏来得痛快。

当然,除了外形之外,沙鹰也不是一无是处,作为靶枪或狩猎手枪,沙鹰是非常优秀的,尤其是打猎,百米以上的有效射程,接近步枪的杀伤力。打什么野猪啊、老虎啊、狮子啊完全没压力。

甚至可以说没有其他手枪能做到这点,反正猎手一般也不会等猎物跑到面前才开枪,所以上述那些不适合战斗或自卫的缺点对于打猎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沙鹰也的确是被定义为狩猎手枪在市面上销售的。

“今天就让你开开荤!”某仙人潇洒的从大腿两侧的枪套里拔出了银光闪闪的沙鹰,两手平举,用自以为最潇洒最小马哥的姿态叩动了扳机。

砰砰砰!

。50AE弹不愧是威力巨大,虽然某仙人已经用仙力加持了双臂,但是尼玛还是觉得双手发麻,而从枪口喷射出的巨大火球更是让他双眼发花。

总而言之,某仙人觉得很不爽。唯一让他觉得欣慰的是,那头该死的黑熊似乎中弹了。至少原本杀气腾腾扑向维多利亚,准备上演真实版美女与野兽的这畜生已经没了动作,原本岌岌可危的某美女似乎是安全了。

某仙人不禁有些得意:哥果然是有射击天赋啊,第一次开枪,战果就如此不俗……

当然,这仅仅是某三流仙人自己的看法,在下一秒钟,当枪声平息之后,不管是黑熊还是美女都发出了一声呼号!

“嗷嗷!”这是黑熊在示威,看样子这畜生毫发无伤。

“安德烈,你这个白痴,你想杀了我吗!”美女高举着裙子指着上面的弹洞发出愤怒的吼声……

028诺基亚、女人和熊(下)

子弹空呼啸,美女在尖叫,野兽打酱油,仙人真操蛋。

某三流仙人乒乒乓乓的射完两匣子子弹,却连一根熊毛都没伤着,可想而知某人的枪法有多臭了。

可某人自己却不这么想,对于自己被剃了光头,他完全归结于手中的沙鹰不好用。但是这厮也不看看,他模仿好莱坞大片中各路英雄飒爽的射击姿态,瞄都不瞄还双枪齐发,能打中就怪了。

不过某人的二把刀枪法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至少他疯狂的倾泻子弹终于转移某只野兽的注意力,将仇恨完全拉到自己身上了。所以某大型野生动物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继续调戏美女,转而奔向了某三流仙人,看样子是打算将这个打扰自己好事的混蛋一巴掌拍死。

不过话还是要说回来,三流仙人的枪法是臭了一点,但肉搏能力到真是给力,甚至是威武霸气。至少在一边围观的维多利亚是这么认为的。说真的,她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当某熊以一招极其大气的力劈华山,准备一招秒杀某男的时候。某男轻轻松松的用跟熊掌极其不成比例的小嫩手搭了上去。在那一刹那,围观的美女惊叫着闭上了眼睛,以为接下来那一幕将会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三级血腥暴力片,估计某男会被某熊OOXX致死。

但是,在指缝的空隙中,美女顿时在风中凌乱了。预想中的OOXX场景确实发生了,但是攻受双方掉了个个。威武霸气的黑熊被某男直接一个过肩摔放到在地,在落地的那一刹那,维多利亚仿佛觉得大地都在颤动。

可怜的黑熊被摔了个狗吃屎,这可怜的畜生还没从满头金星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就被某人死死的压在了胯下,雨点般的拳头像小榔头一样砸下来,开始这畜生还试图抵抗,但很快它就发现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茶几,它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上了错误的人,结果就杯具加餐具了。

可怜的黑熊仿佛是被十几个大汉轮了一遍的小媳妇,小眼睛里眼泪哗哗的,不得不咬紧了爪子默默的承受。相反骑在它脖子上的某男却觉得畅快无比,这仿佛是打他幼儿园毕业之后,头一次在网络游戏之外的世界PK胜利,说实话,真的很爽!

“安德烈,熊太可怜了,你能不能停手?”美女在一边怯生生的劝道。

熊太可怜了?

某三流仙人顿时勃然大怒,尼玛你的屁股是坐在哪一边的。哥是帮你出气好不好。怎么到头来哥里外不是人了?

愤愤不平的某三流仙人又给了黑熊两下狠的,可怜的某熊实在是忍不住了,凄惨的哀嚎了两声。这时某男才发现,这头眼泪汪汪的黑熊看上去大概似乎仿佛有那么点可怜。

这头可怜的畜生几乎扒开了一层土,满头是包的大脑袋已经深深的埋进土坑里了,周围到处都是挣扎的痕迹,确实像是被虐待了的保护动物。

“真是没用!”某三流仙人很不屑的呸了一口,“下次再让我见了你,扒了你的皮做大衣!”

可怜的黑熊似乎听懂某人的威胁,赶紧呜呜的叫了两声,仿佛是在说我再也不敢了。

某人自觉得很有面子,抬起脚给了熊屁股一下,骂道:“那还不快滚,个丢人现眼的货!”

黑熊顿时如蒙大赦,使劲的点了点头,拔腿就准备闪人。但是无情的现实马上击碎了它的好梦。

“就这么放了?太可惜了!”维多利亚再也没有先头的惊慌失措和爱心泛滥,围绕着黑熊转了一圈,评头论足道:“你看这皮毛,你看这体格,卖给马戏团也值不少钱吧?”

某三流仙人马上反应过来了,似乎熊一身都是宝啊!熊皮是高档皮草,熊掌是名贵食材,嗯嗯,还有熊胆,后世不是流行活熊取胆么,对了还有熊鞭!

Li晓峰挠了挠头,貌似熊鞭不如虎鞭威猛吧?再说哥么大小是个仙人,不说一夜九次金枪不倒,搞定个把凡人女子也不需要借助外力!

再说了,就算熊身上都是宝贝,可一头熊又能有多少零件?满打满算也不值几个钱,反倒容易坏了名声。若是让后人提起来,一个个咬牙切齿的骂某某某见钱眼开满身铜臭,连活熊取胆这种生儿子没屁眼的事都干,那不是冤得慌。

基于此,某男立刻放弃了将这头黑熊大切八块的想法:“一头熊又能值几个钱,没啥意思!”

但是某美女可不这么看,她兴致高昂拍了拍黑熊的屁股说道:“你不想要,我要!我早就想养一头熊做宠物了,一直没机会……”

感情某美女是玩具熊玩腻了,准备养头活的过过瘾,不过她的话倒是提醒了某三流仙人——似乎养一头熊做宠物很拉风啊!想想后世那些没格调的也就是玩玩藏獒,哥么到时候牵头熊出去遛弯,吓死你们这些狗日的!

“你说的很对!”某男第一次对维多利亚的话表示了赞同,他高兴的拍了拍黑熊的脑门,大笑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宠物了,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嗯,看你这一身黑皮和没用的德行,就叫小二黑吧!”

“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怎么能叫小二黑呢!”维多利亚立刻表示不满,毕竟养头熊做宠物是她先想到的,她理所当然认为所有权归自己,完全忘记了制服黑熊的是某男。

Li晓峰毫不退让道:“我降服的宠物,想起什么名字是我的自由!”

“明明是我想到的主意!”美女顿时就跳脚了。

“你想到的主意又怎么样!所有权归我!”

“这里是诺基亚公司的林场,这头熊理所当然是诺基亚公司的财产!我的家族是诺基亚的股东,它当然归我所有!”

“搞笑!你怎么知道它住在林场里,它不过是路过觅食而已!”

“我不管,只要它出现在林场里,就是我的!”

“你的?”Li晓峰讥笑道,“有本事你把它留下!”

吵了这么半天,Li晓峰也就是最后一句话才说道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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