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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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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裹着大团的泪,他紧抿着唇,愣是没让眼泪落下来。
  她抱着碗,望着老周挑担离开的背影,也很难过,因为她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了。
  “少爷,咱回去吧,跟老爷服个软。”小厮的声音从高高的灰墙后传来。
  “放手,我不回去!”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她抬头,看了眼数米处的大门,朱红色的双扇门旁立了两只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门匾上用金粉写了大字,“木木广……”
  广字下边的字她不认得。
  “逆子,你给我站住!”木棍杵的地面生生作响,门外的她舀了颗小馄饨送到口里,又把耳朵支的高了些,里面的人似乎很生气,“你今天敢踏出家门半步,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男子汉大丈夫,国家兴亡之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而不是一辈子躲在他人身后,当个缩头乌龟!”男人话语掷地有声,“我就死,也不做走狗!”
  “少爷……”
  “别拉他,让他滚!我林家有三个儿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惊得偷听的她差点没脱手打了碗。
  穿着中山装的少年就这么从门里冲了出来,他低着头,步子迈的非常快,路过她身边,不小心甩了下手中的书包,坚硬的皮革撞到陶瓷碗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陶瓷抱着小馄饨就这么在泥泞的路口四分五裂了开来。
  “抱歉。”夜色下,男人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从兜里掏出一块银闪闪的大洋塞到了她的掌心,又快步离开。
  “这可是最后一碗小馄饨。”老周走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
  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气呼呼的追了出去。
  ☆、阿谭姑娘
  “你跟着我做什么。”男人停下脚步。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是尝试过的; 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男人本就压了一肚子的火; 如今被个小姑娘砸了; 更是怒急反笑,“这个年头; 你可知道一块大洋是多少人当牛做马数十日也赚不到的。”
  “老周明天就走了,这是最后一碗; 是以后数十日; 数百日,甚至数千日都吃不到的。”白的的绸缎包裹着她的皮囊,裙底将将盖住大腿; 耳朵上挂着副翠玉坠子; 这副打扮是她偷偷路过西城的高楼,跟站在门口往里拉人的姐姐学来的。
  “你是窑姐?”正经人家的姑娘不会大半夜的穿成这幅样子追着男人乱跑的。
  “什么是窑姐?”她反问; 不料却换来了对方的张口结舌。
  “对牛弹琴。”男人不再理她; 继续埋头前行。
  “喂; 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她在墙外听得清楚,他还说要放血。
  多吓人啊; 多疼啊; 就跟拔她叶子似的; 想想就觉得可怕。
  “战火都烧到中原了。”男人猛地停住; 吓了跟在身后的人一大跳,“抢你钱财,屠你同胞; 但凡是个男儿,岂有躲着忍着的道理。”
  她被他满身的怒气震撼道,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隔壁的迎春花每日都要占她三分地,抢她的养料,遮她的月光,让她越开越丑,自己怕是也要跟她拼命的,这么一想,也就觉得掉把叶子不是什么大事了,“是这么个理。”
  “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她不乐意了,明明是他打翻了她的碗,怎么还有脸嫌弃上她了,“莫说是个人,就是花草……就是阿猫阿狗被欺负了,也是要找机会还回去的,这是万物的本性。”她上前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我觉得你说的很对,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她自我代入一番,深觉自己平日里对迎春花太忍让,才会让她的枝丫在她头顶越伸越长。
  男人沉默了好久没说话,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忽然出声,“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她一时傻眼,她时间不多,只顾着化身出来玩耍,哪里想过自己叫什么,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顿感无措,“我叫昙……昙……”
  昙花这个名字,是不是太直接了点?她支吾半天,也没昙出个所以然。
  “谭昙。”男人口中默念,“拨云见日,倒是个吉祥的好名字,你虽瞧着疯癫了些,名起的着实不错。”
  疯……疯癫?!她可是城外山里开的最美的那朵花,哪里疯癫了?
  “我姓林。”男人伸出手,“林西元。”
  他家的孩子,按着东西南北依次排开,他排行第二,占了个西字。
  伸手是什么意思。
  除了几个卖吃食的老板,她还真没怎么跟人类打过交道。回忆起街头的乞丐,阿谭学着那些学生,慢悠悠地把手伸进背着的布兜里,摸了半响,才暗暗挑了块最不好吃的点心出来。
  林西元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塞了块绿豆糕在他的手心。
  笑声划破寂静的夜。
  阿谭僵硬的立在一旁,看着林西元抱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
  “那时候的阿谭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心疼送出去的那快点心。”老妇人望着茶杯中飘荡的昙花片,“西元说,昙字取得好,拨云见日,可他却忘了,昙,本身就是阴暗的意思。”
  见不得太阳。
  “然后呢,他知道阿谭是只妖了?”毛不思开口询问。
  “他不知道,出城没多久,俩人就分开了。”老妇摇头轻笑。
  阿谭第二次见到林西元,是在她居住的老山里,那夜她跟迎春花借着月色大打出手,迎春花扯掉了她的两片叶子,她薅秃了她的一枝嫩芽,两败俱伤。
  就在这种狼狈的情景下,她再次遇到了林西元。
  年轻的男人似乎受了伤,比阿谭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清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身上的中山装被一身灰蓝色的军服替代,外翻的领章上沾染着污血,就躺在她家不远的地方,模样瞧上去比打了一架的自己还要凄惨。
  阿谭推己及人,深觉可怜,便发挥着并不多的善心把他捡回家养着,想等他好了在丢出去。可林西元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从小娇生惯养,哪里经得起烽火沙场的折腾,还没等她采药为他包好伤口,林西元便病了,那场病来的突然,烧得整个人都有些神志不清。
  口中只喃喃念着:守不住了。
  再后来,还是迎春花耐不住寂寞来寻她吵架,才在阿谭隐秘的山洞里看到了快要死的林西元,此时的的阿谭正抱着一堆草药犯愁,想着到底要不要施法救他,他看上去真的快不行了。
  “你是不是傻!从咱们出生到现在,你听过几个妖精救过人的?”迎春花的嫩芽重新长了回来,挥舞着枝叶甩在阿谭身上,她俩虽然生来就不对付,可到底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先不说这样做会不会扰乱秩序被反噬,你可曾想过,他是人,你是妖,你的灵力钻入他的体内会把他变成什么?”
  她不知道,迎春花也不知道。
  最后还是迎春花爬山涉水,顶着大太阳去城里的药铺帮她买了药,几副下来,这才勉强让林西元捡了一条命。
  问及城里的情况,迎春花只摇头叹息,说是现在除了年迈的老人,都逃的差不多了,“药铺白发苍苍的老板说,城守不住了。”
  悲伤的情绪在狭小的山洞里蔓延。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
  时间仿佛在山洞中停止,他给她讲了许多事,讲他的抱负,讲外面的世界,讲这个风雨飘摇的破碎山河。他说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可以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我不想死,出去才能活着。”男人目光沉稳,“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谭无意中触碰到他的手指,温度是那么的暖,灼的她头脑发昏,“好。”
  她要走了,跟着一个称不上陌生也算不得熟悉的男人。临行前她借着月色去给迎春花告别,换来的对方许久的不言。
  “你是昙花啊,沐夜而盛,白天怎么办?”
  “昨夜我在山坡下发现个死人。”阿谭口袋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瓷瓶,“便取了他残留的一点气。”
  伪装成人。
  “想清楚了?”
  “清楚了。”她点点头,其实她什么都没想过,就是单纯的想跟着那个人一起走,就像她非要吃到小馄饨的那种执念。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昙花惧光,哪怕阿谭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是有些害怕。
  她是株昙花,依土而生,依土而活,她自己走不了,也离不得。便寻了借口拜托林西元挖了山中那唯一一株骨朵紧闭的昙花,并在临行前为隔壁的迎春浇了最后一捧水。
  “阿谭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她的世界在此之前全都是青山绿水花香鸟鸣,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其他的地方是那般的破落。绝望如同诅咒般写进了世人的眼中,刻进了他们的骨血。”老妇抿了口杯中的茶,露出雪白的杯壁,“不停地有人死去,在枪声中,在病痛下,那些死去之人残留的最后一口气,便成了阿谭能在太阳下行走的希望,源源不绝,她变得跟寻常女人一样,找不出丁点破绽。”
  故事的后来,自然是阿谭与男人相爱了。
  “西元为人聪明又是个有担当的,立下了一次又一次的战功。”老妇眼神有些迷离。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阿谭的帮忙,阿谭是只妖,总比常人多了些本事,她费尽半生修为打造了两面坚硬无比的小镜子,一面留在自己身边,一面送给林西元护身。
  战场上,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他,能远远地施法帮他躲过冲向心口的子弹。
  战役对林西元而言可以累掉半条命,对阿谭而言又何尝不是。
  城中人人都传林副将的夫人性子古怪,常常十天半个月的闭门不出,这些阿谭都知道,可她没办法,那些流言蜚语,比起林西元的安全,远不及半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毛不思听得入了神,亦有些气愤。
  “这并不可怕,阿谭和西元并不在意这些。”老妇抬头,她的眼神透着古怪,“可怕的是,战争逐渐停止了。”
  “这不是好事吗?”毛不思皱眉。
  “阿谭食死人残气而行于日下。”马明义点着茶杯的手缓缓放下,“战争停了,死人就少了。”
  ☆、灭魂诛邪
  “是啊; 战乱逐渐平息,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少; 阿谭能够行走在阳光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她开始搜不到足够支撑她日常活动的气息。”妇人弓着腰,咳嗽声压制不住的从喉咙里滚出来; 毛不思慌忙举起茶壶,就被老妇轻轻地按了下去; 这是老毛病了; 近年来越发的严重,“可她不想离开,她爱极了那个男人; 比以往遇到的所有东西都爱。”
  “于是; 她开始盯上了活人?”这个故事,马明义听了个开头; 就把眼前的老妇和那个叫阿谭的姑娘联系在了一起; 至于小胡子; 八…九就是林西元了。他习的一手的御鬼术,身边无时无刻不在的昙花香; 无一不在表明着自己的身份。
  “阿谭是妖; 想要窃取活人的寿命; 对她而言并不是难事。”老妇语气轻缓; 听不出喜怒,“只是阿谭忘记了,你拿走的东西多了;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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