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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部分

极品女神-第374部分

小说: 极品女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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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敢硬接人家的两只瘦肉掌,想想,尽是骨头,劈到自己了,还不得硌手,掌疼呀。

    避重就轻,郎乐乐同学还是懂得一点点滴。

    如果,抓住了对手的手腕,那用力削下,不让他变成残疾,“断掌”,那是她力气不够。

    “什么偷袭,明明是你挑衅在先……”瘦肉猪大骂着,却将劈也改为了抓,去抓郎乐乐同学的手腕,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真不给她机会呀,本来她的雷霆凤爪手已经接近瘦肉猪的手腕了,只待排山倒海漂漂拳虚晃一招,阿豹必定收手来救,不正好,就可以抓住对方的手腕了么?

    可事于愿违,瘦肉猪反手来抓郎乐乐的手腕了。两个手腕相撞,瘦肉猪的力气要大得多,当即撞得郎乐乐的手腕好疼好疼……

    呲牙咧嘴,只得将手收回,这第一个回合,算是技弱一招呀。

    那就先下手为强吧。刚才让瘦肉猪上了先机,这次。她要扳回一局。

    她忍着手腕的疼痛。单手结印,念念有词,叫道:“色/相之术”……

    一听这魔法名称。好家伙,她豁出去了,居然用到了这样的带有色/情的招术,简直不惜血本呀。

    因为对方是男的嘛。何况刚才郎乐乐的衣服不整,露了点不雅。遭到大伙儿围观时,他也是围观者之一,后来郎乐乐发觉了,想掩饰不雅时。就被他挡了下来。

    此时,郎乐乐运用这招更暴露的,展现身姿的魔法。那他还不得看呆看傻了都……

    但只见一阵风起云涌,雷声轰鸣。薄雾来袭,缭绕于她的周身,升腾。

    在这风景变异的现象中,郎乐乐一跺脚,一跳跃,人也跟着腾空而起,飞身于风起云涌的云雾缭绕中……

    就只见郎乐乐同学,体积陡然增大了好多好多倍。

    而且,好像,她没穿衣服,哦,不对,有一丝云雾缠绕在她赤果果的三点的地方,就像打了马赛克似的,很令人想入非非了。

    而其中看过郎乐乐演绎过这招的,有人心说:“她怎么总是这一招呀,难道就不会别的魔法了么?”

    这人不敢肯定,其实,还真让他懵对了,郎乐乐张嘴就来,驾轻就熟的招术,除了那招“雷电之术”,就属这招“色/相之术”了。

    雷电之术已经与这个矮瘦子较量过了,当然,顺手就是这招“色/相之术”了。

    自制力差的围观群众,有些喷鼻血了,那个阿豹,自制力还算可以,意思是没有喷鼻血,连鼻涕都没有流一滴。

    但他的嘴角,那啥还是情不自禁地流了一地。

    何也,他的嘴张得很大,没闭拢,自然就会流口水,这是自然规律,不要反驳哦。括弧,不信,你把嘴张得大大的,不流口水才怪呢。

    他被惊得目瞪口呆呀。心说:“这架打得,还有福利拿呀,那我还得拿红利,因为爷爷陪你打架,算是锻炼你的能力,这学费就免了,利息得给吧?”

    如此这般思考,这般如此行动。

    “哈哈,丑女,长得不行,但身材不错,爷来试试手感……”

    他飞身而起,灵如虎豹般窜上了云头,伸手去扯缠绕在郎乐乐同学,赤果果的三点的地方,那一丝云雾……

    喷鼻血的围观群众,好期待哦!

    自制力强的,更期待!

    无数双眼睛,包括武小七和文老九,也都与众人一样的,仰头望着阿豹的手,只见他边说着话,边伸手去扯,挨着云雾了,可是他不知道,而武小七和文老九是知道的,这“色/相之术”是会保护主人的。

    因此,她俩个很淡定地注视着阿豹的动作,看戏不怕台高,准备好幸灾乐祸的表情了。

    (镜头闪回,回忆:记得郎乐乐第一次运用《色/相之术》时,人们对于那个女巨人很感兴趣,此时又再次见到了这位美女,焦急中依然不减对于面前这位未穿衣服,只有一丝云彩缭绕的美丽胴体的兴趣。

    其中也包括郎乐乐的前男友魏钧子,他们谈了一年的恋爱,在此什么都是快餐的年代,郎乐乐同学却显得太过于传统,几近迂腐了,在她的观念里,所谓的恋爱就是吃饭看电影和散步,还有一起晚自习,至于情侣间的身体接触,她总说要等到走近结婚的殿堂时,再美好的彼此真实相拥有。

    此时魏钧子见到此晶莹无暇的胴体时,不能不说,他是大吃一惊的,因为未曾真实拥有过,所以,亦曾幻想过……

    而眼前这个变大了很多倍的女生,她的身体是按比例变大了,还是局部的变大了呢?

    于是,某个男女通吃的家伙,流着哈癞子,先于大伙儿动手之前,抢先将手伸进了某女胸前的白云中……

    “啊?疼……”当他的手才接触到郎乐乐胸前的那抹白云时,魏钧子皱着眉毛,呲着牙齿咧着嘴巴叫了起来。

    赶紧抽出了手,握住右手腕,大伙儿看清楚了,在他肉肉的手掌上,布满了仙人掌的刺。

    同学们更奇怪了,这仙人掌的刺怎么来的?

    看看魏钧子,再看看郎乐乐的胸前依然如烟如雾缭绕的白云,原因不得而知。

    在好奇的眼光中,大伙儿纷纷将手伸了进去。

    然后结果,不时听到了和看到了,如魏钧子一样,叫着:“啊?疼……”的表情抽出了手。

    各个大小迥异的手掌上,无一例外地布满了大小一样的仙人掌刺。

    居然有这样的事?

    悄悄走近的小泥巴恍惚明白了,原来此白云,也知道主人运用此《色/相之术》时,会消耗很多的能量,有可能遭来色/狼,所以,当遇到侵犯时,它就会变幻出刺来,以保全女主的清白声誉。回忆完。)

    所以,这个瘦肉猪阿豹试手感时,手还未摸到皮肤,就被云雾中凭空长出来的利刺给刺着了,而这刺,嗨,改了,不再是仙人掌的刺,变成了刺猬的刺了,长而硬,嘿嘿,看你还敢非礼不?

    然后,武小七和文老九,果真听到了那个瘦肉猪“唉呀,疼……”的惨叫声,像杀猪一样的,声音尖锐而刺耳。

    看见他抽出来的厚厚的手掌,上面布满了尖而长的刺,由于这刺还有点硬,他的手动居然根根利刺不动,宛若长在上面一般,是手掌的组成部分。

    而针与手掌接触的位置,骇然有血丝渗出来,可知,这次,云雾动怒了,刺进肉里去了,才见血见了红。

    “喂,臭biao子,诱惑你爷,还伤你爷,你活得不耐烦了……”左手一扫,将右掌手心中的好几十根刺全给拨了出来,然后人也跟着跳了起来,对准郎乐乐的眼睛就掷了过去。

    倒,好狠毒的心呀,他想用这些刺将郎乐乐的眼睛给刺瞎了,然后他好大动干戈,将郎乐乐置于死地而后快。

    “老四,小心……”武小七和文老九同时尖叫示警。

    郎乐乐当然也知道后果,她脚掌提了起来,对准瘦矮子的头踩了下去。

    她现在是一个小巨人,瘦矮子还是又矮又瘦,只有郎乐乐的小腿高,因此,在阿豹的眼睛里,郎乐乐就是巨人,而郎乐乐的眼睛里,阿豹就如蝼蚁一般大小。

    两者的体积悬殊,两者的力量也悬殊。

    不是一个层次的比较,郎乐乐当然可赢,而且还要赢得漂亮,赢得轻松。

    那么,抬脚踩死对手,是最省力、省时、省成本的简单有效的活儿。

    形容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但郎乐乐忘了一点,人家又矮又瘦,起码表白灵活,然后使大砍刀,至少有二百斤左右,又说明人家有力气。

    既灵活又有力气,弹跳力肯定是上乘之选,他居然敢跳起来非礼,他当然可以再跳起来,将他手里的刺猬尖刺再还给郎乐乐。

    两人几乎同时行动,一个抬脚去踩,一个跳上了半空中,在郎乐乐的眼睛平行线上,阿豹手里的针向郎乐乐的眼睛刺了过去……

    这样,郎乐乐的脚就落了空,而阿豹手里的刺猬针,刺向郎乐乐的眼睛了。

    郎乐乐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可是,等呀,等呀,大家都在等针刺进眼睛里的声音,包括郎乐乐自己也没例外。

    心说:“完了,完了,眼睛要瞎了……”(未完待续)

445 鳄鱼王VS豹子胆

    围观群众如愿地看到了,瘦矮个子阿豹一手的刺猬刺朝郎乐乐的眼睛射过来了……

    郎乐乐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但让她坐以待毙,换了谁也心不甘心不愿的,对不对?

    在心里默念:“鳄鱼王自由了。”

    这是她与封印在她体内的鳄鱼王,出来的暗号。

    话音一落,鳄鱼王趴着的笼子,真的,顿时化作星光,霎那无痕迹。

    于是,人们就看到,郎乐乐眉心处,爬出了一条全身金光闪闪,还有一对翅膀的不明生物爬出来了。

    郎乐乐答应了它的事做到了,那它答应宿主的事情也得做到。

    鳄鱼王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了。

    而那无数的刺猬刺,快如闪电逼直地朝郎乐乐的眼睛射来,鳄鱼王慢吞吞地转身,长长的尾巴掉了下来,再随便那么一扫,嘿嘿,你那是针也好,刀也罢,在它强大的鳄鱼尾巴功能之下,只不过是小孩子的玩意儿罢了。

    扫完了那些讨厌的刺猬针之后,那鳄鱼王哪儿也不去了,就趴在郎乐乐的额头上,随便地扫扫尾巴,像是在给郎乐乐同学赶苍蝇、蚊子什么的……

    平常见到血就要晕,这会儿见到这么丑恶的鳄鱼,还有一股骚味儿在鼻子处不停地骚扰着她,你说她还能安危无恙地,眼睁睁地看着这样的怪兽么?

    虽然这头猛兽是她召唤出来的。

    但是,召唤你出来了,你就跳下来,“乒乓,乒乓……”把对手打趴下。或者把对手打死了最好,不就完了么?

    你干吗总在郎乐乐的额头上,以尾巴为秋千计,荡秋千玩儿呢?

    你说她能不晕么?

    好吧,让郎乐乐晕一会儿,让鳄鱼王玩一会儿,人家好不容易从暗无天日的封印处出来了。你还不让人家调皮调皮。你想蹩死它呀。

    “晕”是一个动词,动词表明一个动作。

    郎乐乐此时“晕”的动作是,首先闭上眼睛。然后双手自然地扶额头,可一碰到鳄鱼,她的手就发抖,身子发抖。再然后,以双脚为轴心。以腰肢为钮带,身子呈两段s形,即上半身一个s形,下半身一个s形。扭曲着往地面倒去。

    这个时候,可没人来扶她,围观的人民群众早在看到鳄鱼时。都一窝蜂的吓跑了,但这个吓跑了可不是吓得跑无影无踪。而是跑到了十米开外,给郎乐乐和阿豹,最主要是给鳄鱼王腾地方,好打架的嘛。

    任谁都知道,此动物凶狠,它的出现,一般都要见血见肉,不然它还不爱出来,待在它爱待着的地方,看看风景,数数星星,想想心事,日子过得多悠闲自在哦。

    出来是需要成本的,好不好?

    首先是时间成本,然后是力气成本,再然后是未知成本,要是碰到一个不知死活,一见鳄鱼就逃跑的家伙,它去追吧,还是需要力气成本,还是时间成本,不追吧,出来一趟了,不追?眼睁睁看着食物逃跑,那它不是白出来了么?

    因此,此刻,鳄鱼王荡了一会儿秋千,可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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