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反派她声娇体软[快穿] >

第58部分

反派她声娇体软[快穿]-第58部分

小说: 反派她声娇体软[快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高至前送两人下山时,却看到小树林里灯火通明,还围了不少人,吵吵嚷嚷的。
  “诶,被发现了?”南妃妤拽着高至前的袖子,轻声说了句。
  高至前低头凝着她,心思却全然不在小树林里。
  三人在外面听了会儿,原来是张翠花和村里一个鳏夫钻小树林,鳏夫走后张翠花发现了地上昏迷的钟谋,一时没控制住就开始对他那啥了,钟谋也晕乎乎的,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顺着身体的本能活动。
  结果两人动静太大引来了村里人,钟谋拉着裤子飞快跑了,王大也赶了过来,看到自家婆娘竟然做了这种丑事,气得开始打人了,张翠花一边痛哭,一边还把鳏夫也供了出来,这下好了,王家的脸算是丢尽了,王大嘴里只嚷着要离婚,村人都在纷纷劝说着呢。
  南妃妤听了直咋舌,拉着不明所以的程东宇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高至前不紧不慢跟在两人身后,将他们送回了凌家。
  当时一家人都在院子里唠嗑,看到三人时,眼神纷纷露出了了然来。
  凌大哥笑呵呵地将程东宇拉进门,留下南妃妤对着高至前。
  南妃妤轻笑一声,转身对着高至前,忽然问了一句。
  “高大哥,你什么时候来提亲?”
  他是她目前遇到的最善良的男人,他对她的好,也是毋庸置疑的,他是她最好的选择。
  高至前怔住,黑眸瞪大,蓦地握住了她的手,“我、我可以吗?”
  他没有父母替自己做主,也不懂村里的习俗,对于提亲更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
  南妃妤觉得他现在蠢得有点可爱,她点了点头,其实原主和程东元还没有领证,不算是程家的人。
  这事没几个人知道,否则当初程东宇包括村里的其他人都能理直气壮将她赶出程家。
  高至前神情是罕见的激动,有种想要将面前的女孩儿抱起来转圈的冲动,但是他也知道院子里有不少人在偷觑着这边,所以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
  年初三过后,高至前就上门来了。
  他就一个人,肩上扛着一个红木箱子,身后还跟着一溜儿看热闹的人。
  程东宇紧紧抓着南妃妤的手,小脸写满了紧张。
  南妃妤蹲下身,笑看着他,“怎么,怕我抛弃你?”
  这话明显戳到了程东宇的心窝了,他眼睛渐渐变得通红,重重咬字,“凌知儿,你不准。”
  自从那天早上他将熟睡的她推下山,她回来后就开始变了,她很奇怪,虽然有时候凶巴巴的很冷漠,但是他后来才发现,她还是为他着想的。
  她重新送他去镇上上学,她给他布置新衣服,出席他的家长会,给他撑腰,她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放松。
  她开始办厂开店,捣鼓着那些新鲜玩意,她好像什么都懂,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呆着……
  可是现在,她要嫁给高大哥了吗?
  虽然他也喜欢高大哥,但是要是他们结婚了,留下他要怎么办?
  她跟高大哥走了,留他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程家吗?
  南妃妤指腹摸了摸他眼角,却笑得灿烂,“程东宇,越来越出息了,竟然还哭了,我永远是你嫂子,你觉得我会抛下你?”
  她虽然这么说,但是程东宇依旧沉着一张脸。
  南妃妤捏了捏他腮帮,有些凶巴巴地开口,“程东宇,去,把你高大哥领进门。”
  程东宇咬了咬唇,耷拉着肩膀走了出去。
  ——
  高家小磕巴跟那个招摇过市的程家小寡妇提亲了!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边塘村。
  大家都好奇给了多少聘礼,但是红木箱子里是什么,却无人得知。
  凌家人当然不会告诉外人,那是一箱子的名牌衣服,他怀里揣着一排的勋章,还有一张存折。
  此时凌家,高至前正一脸忐忑,劳应跟他说了,聘礼就把家里最贵重的东西还有存折都拿过去就行了。
  他家里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袋子从b市带回来的衣服,还有他的勋章。
  所以他直接就扛了过来。
  不过,凌知儿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他那天就连夜打了结婚报告寄到了部队,让劳应帮忙着递上去。
  凌父一开始还觉得礼数不周到,但是想到他的家境,也没说什么了,再一看那用血汗聘来的功勋,他当即就点头了。
  而凌母比较现实一些,翻了翻存折,然后递给了南妃妤,一张嘴都合不拢了。
  这傻大个儿啊,她还以为女儿跟着他会吃苦,现在就放心了。
  南妃妤看到那一箱子的女士衣服时,嘴角抽了抽,不过又都挺喜欢的。
  “小高,你的春假什么时候结束?你觉得这婚礼什么时候办比较好?”凌父开口。
  高至前一楞,黑眸亮了起来,“春假到十五,越早越好。”
  南妃妤:“……”她还打算先跟他来段刻骨铭心的异地恋呢,怎么就说起了婚礼的事了。
  不过这个年代在农村里结婚也就这么回儿事,看对眼了就行。


第52章 
  凌母让人算了日子,定在了初八。
  农村的婚礼都是挺简单的; 而且高至前现在就一个人; 南妃妤是二嫁; 所以办得还是挺低调的。
  高至前那边来了几个曾经的战友,都是同一个地方的; 也不远; 婚礼当天帮着忙活了一下。
  他没有请高家的人,免得看了心烦。
  谁知道高大娘不请自来了,还嚷着他不孝; 结婚都不知道请自家人!
  最后村长都看不过去了,出声想把她劝退; 来吃宴的村人对她也一通赶,她才骂骂咧咧离开。
  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小插曲; 很快被人丢在了脑后。
  别看小磕巴看起来寒酸; 这宴席还是挺丰富的,也不知道用的是谁的钱……
  凌知儿现在也算是哥小富婆了; 娶了她只能说小磕巴走运了!
  夜里; 所有人开始散场,高至前这个简陋的屋子顿时安静了下来。
  今天的婚宴也请了不少村里的人; 他们的小声议论高至前都听在耳里。
  他们说他一直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太穷酸了; 可能养不起她。
  他以前不觉得寒酸,一个人住哪儿都行,可是如今不一样了。
  他都觉得知儿跟了他; 实在是委屈了她。
  两人收拾了一下,外面就飘起了雪来,南妃妤抖了抖身子,连忙将门给关上了。
  “明天再收拾,太冷了!”她喊了一声,一把弄乱了床上的喜庆的红双喜被子,整个人钻到了被窝里。
  可是这被子冷冰冰的,身下的木床也硬邦邦,她又默默下了床。
  高至前看了过去,只见她扯着被子冲他喊了一句,“小磕巴,快来暖床!”
  听到那声称呼,高至前耳根微热,却一本正经对她开口,“知儿,要叫哥。”
  他说着已经来到了床边,目光盯着她手里的被子,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南妃妤凝着他脖子上蔓延开的红色,觉得好笑,虽然村里是有这个习俗,感情浓厚的时候叫声哥哥妹妹的,但是她有些不习惯。
  “我想叫老公。”她一逗他,他脸色更红了,但是脸上依旧要表现得从容镇定。
  高至前心脏急促跳动,搂着她的细腰将她带上床,哑声道,“那你叫来听听?”
  结实滚烫的身躯像一座火山将南妃妤笼罩着,好像感觉没有刚才那么冷了。
  “老公?”她轻唤了一声。
  娇软的嗓音跟她平时说话有些差别,那声称呼直击他心脏最柔软的一处,让他眼神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她的脸细嫩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眼眸亮晶晶的,小嘴润润的,哪哪都好看。
  他想起了上次那个吻,他没有喝醉,但是却借着酒意欺负了她。
  那么软,那么甜。
  他还想再尝尝。
  “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别动……”
  的确,冬天里就是翻个身,冷空气入侵被窝,都冷得让人直哆嗦。
  可是高至前想去做早餐,他怕她等会儿醒来会饿坏。
  “知儿,你继续睡,我先去给你做早餐?”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呼吸轻拂在她耳际的绒发上。
  他觉得可爱,又伸手帮她捋了一下耳边的发丝。
  “不吃……”南妃妤眼眸都没睁就回了两个字,粉嫩的脸颊还在他胸膛上蹭了蹭。
  高至前马上感觉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怀里的人感觉到他身体升温,抱得更紧了。
  “别戳我。”南妃妤伸手推了推抵在自己腹部的东西。
  高至前闷哼一声,倏地翻身将她压在了床上,“知儿,你真是……”
  他憋了半晌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她现下妖媚的模样,下一秒只是用力将她圈入自己怀里,让她感受一下被她撩起来的熊熊烈火。
  南妃妤昨晚被他像煎饼一样反复烙了几遍,现在除了全身酸软,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
  她瞥到他肩膀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是她昨晚的杰作。
  程东元身子病弱,当初并没有跟她做过,否则她也不会痛这一次了。
  说实在的,他这尺寸……简直是太欺负人了,而且还一身蛮力!
  “真是什么?”她故意问,像八爪鱼一样勾着他的腿。
  程东宇亲了亲她额头,“真是好喜欢你。”
  “……”南妃妤脸一热,一头扎在了他胸前,接着就感觉到他胸腔震动,沉沉的笑声也传来过来。
  高至前食髓知味,趁着大雪不宜出行,动不动就缠着她要一回。
  他在部队磨炼了这么多年,体力惊人,每每让她受不了。
  三天后他陪着她回门,不过也是回凌家吃了一顿饭。
  年还没过完,南妃妤就要回镇上了。
  家里种庄稼收入不高,她想着让其他几个哥哥都去镇上帮忙,不用辛辛苦苦背朝天地干活。
  但是居住又成了个问题,所以这件事还是推后了。
  高至前陪着她在若水镇呆了一天,接着又去了忙江和城装修新店面的事。
  正月十五后,高至前回了部队,争取早点把她接过去。
  不过,他知道她忙着生意的事,也不一定能马上走。
  ————
  南妃妤在江和城待了一个多月,等到店面的生意稳定后,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高至前也给她发过了电报,说要回来接她过去b市。
  现在“素裳”的品牌已经在省内打响了,但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