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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部分

六零嫁海归-第252部分

小说: 六零嫁海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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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出国七个月的事情会惹妻子生气,秦露的事情他肯定也要交待,毕竟夫妻之间,用苏樱桃的话说,坦承比爱更重要。
  苏樱桃因为秦露,当初可是跟博士发过脾气的。
  现在秦露在秦钢,又加入了工程师团队,在设计院工作,要叫苏樱桃知道,不又得生一场气。
  “这半年在外面,辛苦坏了吧?”就在这时,苏樱桃轻轻问了一句。
  博士没说话。
  “想吃什么,家里有干蘑菇,还有五花肉,对了,还有你最爱的牛排……”
  “红烧肉,红烧肉,有面吗,我来给你和面,给我烙一盘二道面的煎饼,对了,我帮你洗土豆,给我炒个土豆丝吧。”邓昆仑脱口而出,居然眼泛泪花:“西餐我都吃的想吐了,赶紧给我炒个土豆丝,再烧个汤,我要卷饼吃。”
  博士这一趟是去了趟M国,而且是跟着要总理一起,是为了华国加入联合国而努力了一趟的,当然,这趟去的不止他一个人,那是一个庞大的代表团,有来自个各个行业,各个岗位上的人们,跟着外交部,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华国加入联合国,从此之后,华国等于摆脱了美苏的经济、战略方面的封锁。
  甚至,苏樱桃的丝巾,也在其中起了不小的贡献。
  因为所到之处,所有人都特别喜欢那方带着敦煌文化的丝巾。
  而博士呢,正好也把华国的彩陶有八千年历史,而且我们可以用炭14直接测定的事情讲了一下,总理听后大为感兴趣,立刻亲自关怀,又从牛棚里解救了一大批搞文艺,搞考古,搞历史的学者专家们。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博士曾经一直最钟爱的都是西餐,而且在去美国的路上,甚至跟一起去的同志们夸大话,说他们或者会饮食不习惯,但自己对于英国,美国的饮食非常习惯,甚至可以说,有一种乡情在里面。
  但是等下了飞机,在美国呆了两三天,博士就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一个胃口不适,而且火急火燎要找中餐的人,因为他赫赫然的发现,西餐是真他妈的难吃。
  甚至于,美国本土的西餐,居然还赶不上苏樱桃做的。曾经,他最喜欢五分熟的牛排,可现在,他更愿意吃苏樱桃用蘑菇炒的牛犊肉。曾经他喜欢的炸鸡,也远远不比上苏樱桃时时来爆一盘的辣子鸡那么开胃,下饭。
  至于薯条就更不用说了,它怎么能比得上土豆丝?
  而他在外七个多月,最想念的就是苏樱桃的饭菜。
  现在只要提起西餐,他就是一言难尽的厌恶。
  中餐和苏樱桃,这个小小的家,以及家里闹哄哄的孩子,才是他的乡愁。
  真是难以想象,她刚才分明听到秦露的事情了吧,她居然没发脾气,反而是问他饿不饿,想不想她的饭。
  博士心里觉得,小苏同志应该还是很爱自己的。


第189章 小黄毛
  关于秦露; 苏樱桃确实没问。
  秦露不是那种破坏性的小三,人家是自我宣扬的,真爱博士的女人。
  其实关于秦露进了秦钢工程师团队的事情; 她听说过,甚至还听说; 她在秦钢工程师团队里; 现在属于顶尖工程师,而且跟秦钢的领导们关系都处的不错。
  女性之间难免要比较一下,据说秦露还一直在问别人打听她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生完孩子之后; 还在工作吗; 工作的好不好什么的。
  虽然说对方是个全世界都稀罕的,少有的工科女,确实优秀。
  但苏樱桃真犯不着嫉妒,或者是吃她的醋,毕竟她也有自己的事业,而现在; 小苏同志更在意的,是自己事业的发展。
  所以她更想问博士,自己那些刺绣产品被总理带出国之后,在国际上引起的反响大不大,受不受欢迎。
  “难以想象的受欢迎,尤其是女性。若中最受欢迎的; 是反弹琵琶。”邓博士切着一根根一样粗细,长短的土豆丝,笑着说:“有几个国家的女性外交官,捧着反弹琵琶; 总是能因为敦煌文化,跟我谈论上很久。”
  怕不是喜欢敦煌文化,是喜欢他吧。
  审美,不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共通的。
  邓昆仑的长相,是个传统又古典的东方长相,而且英语说的流利,风度又足,难免要讨女同志们喜欢。
  据说博士在M国有很多名流朋友,而总理带着他,也正是因为,他的名流朋友们在M国有很大的影响力的原因。
  排除万难,华国终于获得联合国承认的,主权国家的地位了。当然,想要对外销售,进行贸易,还得加入世贸组织,但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新时代的战争中,这总算是赢得了首仗的胜利。
  只要能加入世贸,再把秦工和秦钢合并,博士这辈子,想让秦工在世界重工行业占有一席之地的愿望,就算是实现了。
  炒土豆丝是一味特别简单的菜,既能就米饭,也能拌面条,还能卷饼。
  曾经,邓博士在餐桌上,最不会去正眼看的,就是这盘土豆丝。
  但是特别奇怪,他在国外的时候,最想念的,居然也是这盘土豆丝。
  每次看到端上来的西餐,什么牛排、鹅肝、汉堡,薯条之类的东西,他眼前就要浮现土豆丝的身影。
  那么一盘普通的菜,但是它怎么就那么好吃啊。
  对了,苏樱桃还得问问罗老,因为邓博士是从首都来的,来之前见过罗老,苏樱桃很好奇一点:“汤姆回来的时候,据说好些女同志想嫁给罗老,都想疯了,有这事儿吗?”
  邓昆仑该怎么形容呢:“一开始是有过这种事情,但据罗老自己说,自打他公开告诉大家,自己的腰坏了之后,现在已经没人给他介绍对了,相比之下,他那俩女儿,现在才是罗老最烦的人。她们跑到首都,整天呆在军委家属院不肯走,要跟罗老忏悔。”
  “罗老怎么说的?”
  这么说,在罗老那儿,对象不是大事,现在的难题是他那俩女儿?
  毕竟是亲生女儿,现在老太太又死了,说不定罗老会原谅那两个女儿呢。
  “你别看罗老面子上人斯文,但是个特别固执的老人,他让两个女儿去北大荒插队,让她们插十年的队,否则自己决不原谅她们,那俩女的又不肯,所以现在罗老下了死命令,不准她们出现在机关大院的附近。”邓昆仑说。
  也是,其实罗老在某些方面,跟邓博士还挺像的。
  他们是那种看起来表面上好相处,但是内心特别刚硬,有原则就会坚持到底的人。
  虽然说没带好汤姆让苏樱桃很生气,但不得不说,就算在她在梦里,他那俩女儿,除了在老爷子死后借着名头写了些自传,再替孩子们安排了些工作之外,真没从罗老身上占到过什么便宜。
  “那汤姆呢,罗老有没有说过,怎么办?”苏樱桃又问。
  “咱们先养着吧,他说过年的时候会来看汤姆的。”邓昆仑说着,毕竟半年没见了,轻声问苏樱桃:“你身上干净的吧?”
  原来她不哺乳的时候,博士是能闻出来的,但现在小苏同志在哺乳期,这个就不好闻了。
  “她身上很干净,还有,叔叔,你告诉我爷爷,我们家不欢迎他。”汤姆耶的一声,跟拎个小袋子似的,拎着正在学走路的杰瑞,摇摇晃晃的跑了。
  对了,苏樱桃这儿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也要跟博士说一说。
  这不,她正准备要说,就见有个小伙子骑着自行车,到了门口,就喊了一句:“邓珍,要不要一起去打篮球啊?”
  珍妮啥话也没说,直接进门,把门给关上了。
  然后,人鼻子里往外嗤了一口轻蔑的冷气,轻轻骂了一声:神经病。
  这个小伙子,就是九月份的时候来秦工,鬼鬼祟祟绕了一大圈的那个男孩,他本来是在红专学校读书的,正好今年毕业,毕业后就进了秦工小学,但并不是老师,只是里面打杂的,苏樱桃打听过,据说是自己专门填分配的时候,填到秦工小学的。
  当然,这个男孩子具体是谁,苏樱桃心里自有一本账。
  不过,她得问博士一件事情:“对了博士,要是珍妮跟人私奔,被你知道了,你会怎么办?”
  邓昆仑下意识的,伸手就去摸皮带了:“私奔,她才多大,她要学秦露吗?”
  在博士这儿,一个好好的女孩子不读书,不认真学习,搞恋爱,跟人私奔,就得给打死。
  虽然珍妮还小,但也11岁了,眼看就是青春期,孩子到了青春期,第一要防着的,就是谈恋爱的事情。
  “就是因为你这种态度,珍妮在我梦里才会跟人去贩毒的,你再抽皮带试试?”苏樱桃努了努嘴,又说:“喽,看见了没,刚才来喊珍妮打球的那个小伙子,以后的绰号叫小黄毛,就是他,会先跟很多人说珍妮跟自己在谈对象,后来,又跟人说珍妮要跟自己私奔,然后珍妮被你狠打了一顿,哭着准备上首都去找汤姆,就正儿八经的,给他拐走了。”
  邓昆仑抬起了头,就见外面有个大概二十出头的男孩子,骑着辆自行车,折身走了。
  邓昆仑完全不敢相信,珍妮才多大,11岁,虽然说她体格好,发育的好,看起来像个大姑娘。但也才11岁,而那个小伙子,看得出来已经二十岁了,居然在打珍妮的主意。
  饶是博士涵养好,也已经把菜刀拎起来了。
  “行了,你听慢慢给你讲,行吗?在我梦里,珍妮就是被你赶走之后,才跟这个男孩子在一起的。”苏樱桃于是又喊了一声。
  当然,现在不好说这些事儿。
  博士回来了,不但馋饭,毕竟才三十出头,血气方刚的年龄,还馋别的。
  吃完了饭,把杰瑞塞给珍妮。
  在珍妮和汤姆别有深意的鬼笑中,夫妻之间,肯定得来一次深入交流。
  而且交流完,博士还得把自己从M国带回来的化妆品一样样交给小苏同志,毕竟是全英文的,还得教她怎么使用。
  对了,还有一套,是本送给邓昆仑,让邓昆仑转交苏樱桃的珠宝。
  这个不算在遗产之内,毕竟本还是希望邓昆仑能加入美国国籍的,而且俩人也只是在华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见了一面而已。就连遗产的事情,都没谈起过。
  上了床,运动完,苏樱桃才要说那个小黄毛和珍妮的事情。
  梦里的珍妮是这样的,邓昆仑下放了十年,珍妮一直住在小邓村,直到她十五岁的时候,才跟着平反的邓博士一起回到秦工。
  哪怕现在皮肤晒黑了,珍妮也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女孩子,在她梦里,珍妮还没有特意晒黑自己,也没剪短发,漂亮的就像一个洋娃娃一样。
  据说当时是76年,邓昆仑正好平反,罗老也重新参加工作,进入军委,当一把手。
  然后罗老找到了秦工,一是要带走汤姆,二是给珍妮找到了她奶奶,籍此,两个孩子就要分开了。
  而当时,汤姆走的那天,情形是这样的。
  珍妮的家人,邓昆仑去了一封信,还没有来人带走孩子,而汤姆呢,是正在秦州城里鬼混,烧了金有住的垃圾桶,给逮到公安局之后,罗老来提人的。
  可以想象,在公安局提到孙子,而且孙子还差点烧死一大帮流浪儿,罗老得有多生气,邓昆仑又有多生气。
  汤姆呢,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要骂邓昆仑,还要咬了罗老的手,还不肯跟罗老走。
  最后是被罗老用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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